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KCG2020-0803-4(招标文件编号:ZKCG2020-0803-4)
二、项目名称: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韩伟养鸡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东安路3-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蛋类
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连韩伟养鸡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 | 蛋类定点供货 | 蛋类定点供货 | 外包装应干净整洁,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蛋壳干净,无光泽,壳上有层白霜,色泽鲜明无灰色或者黑色,摇晃鸡蛋后没有声音,对光观察蛋白、蛋黄清晰,呈透明状一头有小气室。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满足《鲜蛋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世杰、张忠丽、陈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2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地址:甘井子区张前路1号
联系方式:陈俊杰1524117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联系方式:杨 婷 0411-82285786/86886696-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婷
电 话: 0411-82285786/86886696-814
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KCG2020-0803-4)
采 购 人: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采购代理人: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0年八月
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负责人: 杨 婷
编 制 人: 杨 婷
审 核 人: 张光欣
目 录
谈判邀请函………………………………………………………………03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0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4
第四章 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27
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39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40
附件3保函及声明函格式…………………………………………………41
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谈判邀请函
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的委托,就其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ZKCG2020-0803-4
二、项目内容:
蛋类定点供货商 1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1.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2.采购预算:0万元
最高限价:无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申请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报价主体时使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08月26日-2020年08月31日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09月01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在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20年09月01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人: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地 址:甘井子区张前路1号
联系方式:15241178924
十、采购代理人: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婷
电 话:0411-82285786/86886696-814
传 真:0411-82285786/86886696-806(自动)
电子邮箱:dlzkxm@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 310371652703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CG2020-0803-4 |
2 |
采购人 |
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
3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0万元 (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无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谈判邀请函。 |
5 |
谈判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 |
6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额:3000元人民币 2.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同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电汇、汇票、保函的一种(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支票、电汇、本票、汇票、保函必须为供应商的支票、电汇、本票、汇票、保函)。 4.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名: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 账 号:310371652703 注:保证金以支票形式递交的,须提前递交到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且保证于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承担支票退票等情况带来的一切后果。 |
7 |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封装要求 |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4、项目如有分包情况,且供应商参与两个包以上(含两包)的报价,则须按包分别制作、装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 |
8 |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
详见谈判邀请函。 |
9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0 |
响应报价货币及要求 |
?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 □其它: |
11 |
服务要求 |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注: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须一年一签)。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 |
演示要求 |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 |
13 |
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组织 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
1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不需要答辩 □需要答辩 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谈判现场参加答辩,确定项目负责人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
1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
16 |
其他要求 |
1.报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章、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报价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如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采购文件中提到的“法定代表人”即视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报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由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要求同第一条);供应商如为自然人,报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供应商公章”可不加盖。 3.(允许联合体报价的项目)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报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要求加盖公章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 4.未响应“★”号条款的报价响应文件为无效。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响应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采购人”系指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采购代理人”系指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六)“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食堂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蛋类定点供货商 1家。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注: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须一年一签)。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名称:大连旅游学校(大连女子学校)
(五)付款方式:按月核算货款。中标人应每日提交供货清单及单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计入当月供货总价,月供货总价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月实际支付金额=月供货总价*中标折扣。
注:本项目所指供货单价为项目所在地大型商超或批发市场的货物单价。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四)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五)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一)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三)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2.(允许联合体报价的项目)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允许联合体报价的项目)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五、扶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政策(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执行)
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规定,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给予响应报价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物业公司须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否则不予报价扣除。
六、谈判采购文件组成及澄清修改:
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和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如谈判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七、报价响应文件组成(*项为报价文件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报价文件无效):
*(一)报价函;
*(二)报价表;
*(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四)资格性及符合性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报价主体时使用)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供应商如为自然人可提供缴税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如为自然人无需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
(六)其他;
(八)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八、报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等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二)报价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三)报价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报价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报价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在报价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注明“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报价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报价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报价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六)(如有分包情况)供应商如参与两个包以上(含两包)的谈判,需按上述要求分别制作、装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
九、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十、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报价为按照市场价格作为基数所报的折扣。
2.投标人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变,价格基数由招标人按照供货地点周边大型商超或批发市场价格浮动定期调整。
十一、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二)证明服务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十二、谈判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二)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三)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
(四)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五)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采购文件;
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十三、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
(一)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
(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四、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五、谈判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1.报价响应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予以盖章、标注的;
2.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授权代表参与报价,报价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
4.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
5.未交纳谈判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6.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7.未按报价响应文件要求报价,或有漏项;
8.服务期超出报价响应文件规定的;
9.报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10.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
11.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3.供应商未响应“★”号条款;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
(二)澄清有关问题
为有助于对报价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三)比较与评价
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3.谈判小组可能会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轮或一轮以上的书面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四)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响应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采购评估报告。
(五)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资格后审的方式:
(1)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3.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在成交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情况下,重新组织采购或由谈判小组在合格供应商中重新推荐成交候选人(合格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
十六、成交条件:
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七、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价响应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属于无效报价响应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
十八、成交通知书:
(一)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九、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的报价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十、履约保证金
(一)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收取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三)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
(四)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十一、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二十二、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人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2000元标准向中选人收取。
二十三、质疑与接收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联系单位: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2285786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注:(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质疑函须由联合体提出,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响应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五、付款方式:按月核算货款。中标人应每日提交供货清单及单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计入当月供货总价,月供货总价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月实际支付金额=月供货总价*中标折扣。
注:本项目所指供货单价为项目所在地大型商超或批发市场的货物单价。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所供货物质量或服务要求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视可情况口头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五)乙方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且没有任何原因,将视为服务质量缺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
2.服务质量标准
3.乙方投标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