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ZFCG[2020]33028200115264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0年9月25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慈溪市西二环北路5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建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210335
质疑联系人:姚莹
质疑联系方式:1377798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东瑞大厦2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玲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329410
质疑联系人:徐益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3343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252
附件信息:
宗汉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招标文件定稿.doc
481.9K
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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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XZFCG[2020]3302820011526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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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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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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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一、总则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 7
四、开标 10
五、评标 11
六、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12
七、定标 13
八、授予合同 13
九、招标程序终止 13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的情形 14
一、评标方法 14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 14
三、评标标准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0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0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0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0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22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22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24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 36
一、资格证明文件 37
二、商务和技术文件 39
三、报价文件 49
第七章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zfcg.czt.zj.gov.cn/)本公告下方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FCG[2020]330282001152643号
项目名称: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的的名称: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标的的数量: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工作日的早餐、午餐和值班期间的餐饮。
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为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年工作日的早餐、午餐和值班期间的餐饮,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及餐饮的制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下方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找到本项目完成“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在线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在线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1、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应当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
地址:慈溪市宗汉街道西二环北路5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建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210335
质疑联系人:姚莹
质疑联系方式:1377798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玲朗
电话(询问):1385329410
质疑联系人:徐益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3343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25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CXZFCG[2020]330282001152643号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 |
5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供应商负责为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年工作日的早餐、午餐和值班期间的餐饮,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及餐饮的制作。 |
6 |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 |
不组织 |
7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在线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
8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在线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
9 |
投标文件组成 |
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1份。 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递交。 |
10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
不需要提供样品。 |
1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中标通知 |
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
13 |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
14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5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中标金额的5%万元 (2)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退还: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
16 |
投标费用 |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4.5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
17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18 |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人民政府宗汉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并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4、“中标人”系指确定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5、“服务”系指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
6、“★”系指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参与现场开标或网上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均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政采云注册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点击页面注册入口(如需了解注册指南,则点击页面注册指南)
政采云平台咨询电话:4008817190。
2、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内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应为本法人员工。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投诉书下载地址:http://www.zjzfcg.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3782079063。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细则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
第七章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下方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找到本项目完成“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下载采购文件。
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也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补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或者补充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视为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表;
(6)商务部分: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农业部门颁发的农业龙头企业证书;
(7)服务人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证书和服务人员用工承诺;
(8)食品原材料:包括食品原材料质量保证、索证、索票备案台帐;
(9)服务方案:包括餐饮服务方案、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服务质量及效率、安全服务方案、特殊服务方案、食品原材料配送方案、应急预案、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
(1)食品原材料及辅料等的费用;
(2)服务人员的费用;
(3)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更新等的费用;
(4)保洁工、器具和易耗品、烟道清洗、灭四害等的费用;
(5)服务人员的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
(6)隔油池的检查、清理的费用;
(7)处置餐、厨垃圾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8)风险费用:包括各类意外事故所引起经济损失和消除影响的费用;
(9)中标人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及应获取的利润;
(10)其它应当承担的费用。
★3、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前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2、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的规定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均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
手机观看: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
电脑登录政采云帐号后观看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
电脑登录政采云帐号后浏览文档: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4、备份投标文件:为防止供应商在网上解密失败,供应商可以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DVD光盘或U盘形式),当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代为上传,作为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递交。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
★1、投标文件中“盖公章”的均采用CA签章,需要“签字”的可纸质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如果供应商在办理CA签章的同时办理了电子签名,可在“签字”处直接加盖电子签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具体详询政采云热线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红色机器人下方的“咨询小采”),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投标文件的份数:政府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1份。
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递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如供应商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按采购公告规定,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及电话、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启封。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或地点送达的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政采云平台上实施,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为防止供应商在网上解密失败,供应商可以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DVD光盘或U盘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逾期不予接收。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可以是现场递交,也可以采用EMS邮寄送达。
现场递交: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同时应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在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慈溪元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室),联系人孙玲朗,联系电话13858329410。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101267@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请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四、开标
(一) 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开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保证设备的正常。
2、在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应点击“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或搜索本项目后点击进入,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标书】后半小时内点击【CA解密】,并解密成功。
路径:我的工作台-项目管理-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3、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4、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备份投标文件。若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5、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二)开标程序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后,进入投标文件评审阶段。
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结束后,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2、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公示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3、公开唱标;
4、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公示报价文件评审结果;
5、公示开标标项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具体以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程序为准。
(三)开标中止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四)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原因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或在线开评标程序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询标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标函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路径1:我的工作台-项目管理-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路径2:通过待办消息进入“询标澄清”页面。
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本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CA签章(澄清文件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不得大于50M)、提交,
供应商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澄清文件的,视作放弃澄清。
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开标、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定标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若中标人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中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依此类推。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依此类推。
(二)中标通知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详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自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4、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八、授予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招标程序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次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标项内政采云平台收到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
2、在投标文件解密期间,标项内正常解密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
3、在评审期间,标项内参与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招标程序终止的情形。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所占权重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中标;
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在线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4、商务和技术评审不合格的;
5、报价评审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情形
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表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逐项进行审查,如供应商未提供齐全审查资料或发现有不符合情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以下二选一,原件扫描上传: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1)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0年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不征免征税收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不征免征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上传“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扫描件。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上传“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
5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6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信息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图。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查询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
(五)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按下表的规定,如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有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情形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1 |
投标文件签署人审查 |
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署,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还应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2 |
投标文件签章审查 |
(1)签字:采用CA电子签名或纸质文件打印、签字人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 (2)盖公章:投标文件应采用CA电子签章。 |
3 |
投标文件编制 |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投标文件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 |
4 |
投标委托 |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应保持有效。 |
6 |
合同/商务条款偏离 |
“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表有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
7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8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9 |
“★”的实质性条款偏离 |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
10 |
备选方案 |
投标文件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或者不允许有供采购人选择的不确定方案。 |
11 |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允许的情形 |
投标文件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允许的情形。 |
(六)商务和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按下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如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有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情形的,视为商务和技术评审不合格,投标无效:
序号 |
评审内容 |
要求 |
1 |
履约能力 |
供应商应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 |
不同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
2 |
技术和服务水平 |
不同供应商的相关服务方案异常一致。 |
(七)报价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按下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如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有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情形的,视为报价评审不合格,投标无效: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报价单位 |
未采用人民币元报价的。 |
2 |
报价选择 |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一个不得变更的价格,报价不得有选择性。 |
3 |
报价差异 |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4 |
报价修正 |
供应商不同意按第一条第3项规定修正报价的。 |
5 |
报价说明 |
发生第一条第4项规定情形的。 |
6 |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不允许情形 |
不允许。 |
三、评标标准
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价格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审将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 |
||
商务分 |
经验: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签订之日空白的不计入业绩),供应商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 上传食堂经营合同和用户体验评价原件扫描件。 |
3 |
||
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 上传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
4 |
|||
荣誉:供应商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农业龙头企业证书的得1分。 上传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
服务人员 |
食品安全管理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委任书的得1分,上传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原件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委任书原件扫描件。 |
1 |
||
中式烹调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得1分。 上传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
中式面点师:具有中式面点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的得1分。 上传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
中标人不得聘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服务、管理工作,有此承诺的得2分,无此承诺的不得分。 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
|||
食品原材料 |
食品原材料质量保证: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家禽类、酱腌菜类、蛋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类等食品原材料货源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1分,最多得10分。 上传有效期内的荣誉证书及食品原材料代理销售协议原件扫描件,每一类食品原材料只计一个荣誉。 |
10 |
||
索证、索票备案台帐: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4-6月份食品原材料的索证备案台账进行评定。 采用电子台帐的上传电子台帐记录,采购纸质台帐的,上传纸质台帐原件扫描件。 |
台帐:供应商应建立食品原材料索证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台帐记录完整的得8分,不完整、有缺陷的每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8 |
||
索证、索票记录:供应商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证、索票记录完整的得10分,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有缺陷的每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10 |
|||
服务方案 |
餐饮服务方案 |
早餐食谱:早餐品种22种以上,提供包子、面包、蛋糕、豆浆、粥、面、年糕等主食及鸡蛋、蔬菜、苹果、盒装牛奶等辅菜,供应商应提供早餐食谱,图文并茂,评委根据各供应商项目方案的完整性及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定,早餐食谱原材料新鲜、营养丰富、品种多样、价值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5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至少上传一周食谱。 |
5 |
|
午餐食谱:午餐至少准备10个菜(5荤5素),包括水果、汤、米饭,至少准备10个菜(5荤5素),由食堂人员根据就餐人员的意愿选配菜品,标准为二荤二素,菜品应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色香味俱佳,每日确保菜品50%以上更新率,评委根据各供应商项目方案的完整性及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定,午餐食谱原材料新鲜、营养丰富、品种多样、价值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8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至少上传二周食谱。 |
8 |
|||
值班午餐、晚餐提供十菜一汤本地菜,菜品新鲜可口,评委根据各供应商项目方案的完整性及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定,值班餐食谱原材料新鲜、品种多样、价值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5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至少上传一周食谱。 |
5 |
|||
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餐桌、地面、餐具、隔油池、设备设施、工具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合理、设备、设施齐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4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4 |
|||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供应商应有餐、厨余垃圾的处理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4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4 |
|||
服务质量及效率:包括满足就餐要求、员工着装及服务态度、效率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4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4 |
|||
安全服务方案:供应商应制订食品原材料及加工、制作的安全服务方案,保证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按规定做好留样工作等,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定,项目方案科学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5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5 |
|||
特殊服务方案:如遇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节假日等,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应急用餐的预案,方案科学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4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4 |
|||
食品原材料配送方案: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配送车辆、配送周期、配送人员等,配送车辆具有冷藏功能,相应证照齐全、配送人员证件齐全、配送周期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5 |
|||
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合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措施落实、满足相关规定和采购需求的得4-5分,有缺陷的每项扣1-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5 |
|||
总得分 |
100 |
评审人员: 时间:2020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及值班时间的就餐问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
1、食品原材料及辅料采购要求
(1)食品原材料及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对每一批次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及辅料等都应建立台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及辅料,如实记录食品原材料及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销售)日期以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鼓励采购本地特色环保农产品,杜绝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食堂。
(2)大米、面粉质量要求:大米应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CS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早稻米二级及以上,晚稻米一级及以上,一年内新米;面粉应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CS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级别为特一级。
(3)食用油质量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标准。级别为一级,桶装油,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CS 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得提供转基因食用油。
(4)肉食类质量要求:整片肉要求肉上应盖有检疫和检验章,包装肉要求包装上贴有检疫标志。
(5)蔬菜类质量要求:蔬菜应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6)水产类质量要求:提供兽残检测报告。
(7)冰冻类质量要求,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8)豆制品类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应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有“QS”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9)调味品类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应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有“QS”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10)家禽类质量要求:应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1)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2)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应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菜品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菜品应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色香味俱佳,每日确保菜品50%以上更新率。
(2)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工作人员来满足菜肴开发,保证质量,满足口味和服务工作需要。对于采购人反映较多的质量、口味不佳的菜品,应及时改进或更换。
3、服务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总人数不少于6人,所有服务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男性应在60周岁以内,女性应在55周岁以内。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为服务人员统一配制工作鞋、服、帽、手套等装备,并保持干净整洁,数量每季度不少于二套。
(1)项目负责人:1人,应有管理100人以上食堂的经验,身体健康,善于沟通。
(2)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证书或委任书。
(3)中式烹调师:1人,应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中式面点师:1人,应有中式面点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5)帮工:不少于2人,应有一定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身体健康。
(6)中标人不得聘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4、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岗位,按需要时段制定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
(2)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应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
(3)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4)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安全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意外伤残、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与采购人无涉。
2、因中标人提供的食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就餐人员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3、中标人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做好索证索票备案台帐。
4、中标人应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
(1)工作日早餐:按实际工作日天数;
(2)工作日午餐:按实际工作日天数;
(3)值班餐:包括工作日晚餐及节假日午餐、晚餐,工作日晚餐和节假日晚餐总数按一年实际天数计,节假日午餐按非工作日天数计。
2、采购标的实施的时间:具体按合同约定。
3、采购标的实施的地点: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慈溪市明州西路888号)五楼食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1、就餐方式
(1)工作日早餐:自助式就餐,采用刷指纹(刷脸)形式统计,由就餐人员自主选配菜品;
(2)工作日午餐:自助式就餐,采用刷指纹(刷脸)形式统计,荤菜由食堂服务人员根据就餐人员的意愿选配,素菜由就餐人员自行选择,标准为二荤五素;
(3)值班餐:采用桌餐形式直接就餐,不实行指纹(刷脸)形式;
(4)所有菜品均需由中标人自制。
2、就餐地点:慈溪市宗汉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慈溪市明州西路888号)五楼食堂。
3、就餐人数
(1)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采用刷指纹(刷脸)形式统计;
(2)值班餐:采用桌餐形式,不采用刷指纹(刷脸)形式统计,通常为一桌,具体桌数在制作前咨询采购人;
4、就餐标准
(1)早餐:13元/人/餐;早餐品种22种以上,提供包子、面包、蛋糕、豆浆、粥、面、年糕等主食及鸡蛋、蔬菜、单个苹果、盒装牛奶等辅菜。
(2)午餐:25元/人/餐;包括水果、汤、米饭和菜品等,菜品至少应准备10个菜(5荤5素),荤菜由食堂服务人员根据就餐人员的意愿选配,素菜由就餐人员自行选择,标准为二荤五素。
(3)值班餐:210元/桌;一般包括工作日晚餐和节假日的午餐、晚餐,采用桌餐形式,菜品要求提供本地菜,标准为不少于10菜一汤(不少于五荤五素)。
(4)中标人要满足就餐人员的餐饮需求,如实际就餐人数骤增时,中标人应及时补充,并防止浪费。
中标人平常应提供咸鸭蛋、豆腐乳、榨菜丝等简易菜供就餐人员食用。
5、设备设施:食堂财产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免费为中标人提供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全套的厨房设备、设施。
在服务期内如中标人需添置、更换、维修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大型厨具1000元以上的,须报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购置,中标人服务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
6、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做好厨房间、加工间、就餐大厅、包厢及外走道的卫生清洁工作,餐具应全面消毒。地面、门窗应每天清洁,餐桌、椅在用餐后应及时清洁。
(2)就餐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清理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应分类收集,其中
厨余垃圾(包括菜叶、根、须、动物毛皮、内脏等)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餐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食物残渣、汤水等)应另行收集,与回收方签订餐余垃圾回收协议书,并索取回收方相应资质(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加盖回收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提供村或社区出具的证明)。
(3)中标人应经常检查隔油池,及时清理隔油池内的杂物。
(4)中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好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费用自理。
(5)中标人应与所聘用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办理相关保险,按时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包括资金、福利、加班工资等)、劳保用品等,并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统一着装上岗。
(6)中标人应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二)服务期限: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三)服务效率:早餐在工作时间前45分钟开始提供,中、晚餐根据作息时间准时开膳。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一)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分值 |
1 |
员工管理 |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应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所有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2 |
服务质量管理 |
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开餐时及时清理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餐台和餐厅地面整洁,干净。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保证就餐时间饭菜准时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开餐后做好收尾整理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3 |
后厨操作管理 |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餐后及时清除,废弃物在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食品储藏整齐,有序。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使用之后所有用具应做好复位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4 |
安全卫生管理 |
操作加工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营业区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食品加工不安全,留样不齐全,记录不完整的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有中毒事件发生或有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原材料或辅料的 |
无条件终止合同 |
||
5 |
节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