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GZSQ-GKBX2020-0026
二、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内容: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并验收完毕;对于实际工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参选人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4、项目要求:
4.1 中选人根据采购人的厨房用具清单进行供货,并提供配套安装及调试服务。
4.2 售后服务:自设备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人须承诺所供货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1年。
五、参选人资格:
1、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选人须具有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提供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中体现经营范围的截图);
3、已领取比选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参选人在领取比选文件之前,登录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参选人在网上注册认证成功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75,000元整,参选报价必须为总体包干价格,即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实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相关税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八、参选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参选保证金。
九、参选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0:00时
(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在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递交
采购人: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人:吴先生;电话:1382446134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夏西座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020-66341282
电子邮箱:254916899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20200914-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定稿).doc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SQ-GKBX2020-0026)
公开比选文件
采 购 人: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参选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第三部分 比选须知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GZSQ-GKBX2020-0026
二、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内容: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并验收完毕;对于实际工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参选人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4、项目要求:
4.1 中选人根据采购人的厨房用具清单进行供货,并提供配套安装及调试服务。
4.2 售后服务:自设备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人须承诺所供货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1年。
五、参选人资格:
1、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选人须具有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提供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中体现经营范围的截图);
3、已领取比选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参选人在领取比选文件之前,登录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参选人在网上注册认证成功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75,000元整,参选报价必须为总体包干价格,即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实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相关税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八、参选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参选保证金。
九、参选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0:00时
(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在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递交
采购人: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人:吴先生;电话:1382446134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夏西座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020-66341282
电子邮箱:254916899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前期已完成设计阶段,须按现场实际环境完成全部厨房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本次采购须包括厨房设备及随设备附件、厨房范围内的排烟、现场培训的操作维保人员、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并确保通过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验收。
2、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厨房用具名称 |
功率(KW) |
品牌 |
规格(长*宽*高 cm) |
数量 |
质保期(月) |
参考附图 |
1 |
食堂自动控温售饭台 |
3 |
/ |
145*66*80 |
1 |
12 |
|
2 |
双门冰箱冷柜 |
1 |
贝柯 |
180*70*80 |
1 |
24 |
|
3 |
康宝(Canbo)消毒柜 家用 壁挂式消毒碗柜大容量 |
1 |
康宝 |
320L(59*46*161) |
1 |
12 |
|
4 |
电蒸饭器(10盆内格) |
12 |
三友兴 |
70*53*112 |
1 |
24 |
|
5 |
单头电炒锅 |
12 |
多美多 |
80*85*120 |
1 |
24 |
|
6 |
商用大容量电饭煲(煲汤用) |
2 |
三角牌 |
18L |
1 |
12 |
|
7 |
油烟净化器 |
1.5 |
/ |
净平低空排放,符合采购人的排放要求 |
1 |
24 |
|
8 |
油烟罩 |
/ |
/ |
200*80*60 |
1 |
12 |
|
9 |
不锈钢工作柜 |
/ |
/ |
100*60*70 |
3 |
12 |
|
10 |
油水分离器 |
/ |
/ |
80*55*80 |
1 |
12 |
|
11 |
双星盘带中间台 |
/ |
/ |
180*650*950 |
1 |
12 |
|
12 |
餐台椅 |
/ |
/ |
80CM台面、4张台 |
2 |
/ |
|
13 |
厨房用具 |
/ |
不锈钢 |
如图样 |
2 |
/ |
|
14 |
厨房用具置物架 |
/ |
不锈钢 |
如图样 |
1 |
/ |
|
15 |
厨房食物水槽厨余粉碎机 |
1 |
爱适易 |
爱适易E100 |
2 |
24 |
注:参选人须提供必要的配套线材。
3、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签订合同起10日内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并验收完毕。对于实际工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参选人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4、付款方式
2.1采购费用分四期结算:
2.1.1第一期: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20%付给中选人;
2.1.2第二期:在所有厨房设备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50%付给中选人。
2.1.3第三期: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25%付给中选人。
2.1.4第四期: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5%付给中选人。
第三部分 比选须知
本次就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选定一家符合技术要求、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报价合理的参选人。
一、参选人的资格合格条件
详见第一部分。
二、需递交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文件应按本部分(第三部分《比选须知》)的“附表一《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内容编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A.? 参选文件目录;
B.? 参选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参选文件格式》的格式一);
C.? 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参选文件格式》的格式二)
D.?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参选文件格式》的格式三、格式四);
E.?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备注:参选人对提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资料,视为参选人不诚信,一旦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在确定中选人后查实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采购人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价。
2、参选文件编制
(1)本项目的参选文件由参选人通过办公软件编制;
(2)参选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盖章、签字,再对盖章签字后的文件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最大不超过150dpi),最终输出为一个PDF电子文档作为电子参选文件。(比选文件编排必须清晰有序,有详细的目录及页码)
3、本次竞价设最高限价,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将被否决。最高限价的金额详见第一部分《参选邀请函》。
三、递交参选文件
1、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所有电子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期前,按平台要求将电子参选文件上传递交到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eps.gdebidding.com),并确认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2)若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证书,参选人应将原件证书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机构,同时将这些原件证书的扫描件附在参选文件中与参选文件一起上传递交。
2、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参选人在恒德易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参选文件后,在参选截止期前可以撤回其参选文件,撤回后可以再次提交参选文件。
(2)在参选截止期之后,参选人不得对其参选做任何修改。
(3)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4)参选人在参选截止后撤销参选文件,造成采购人重新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禁止该参选人再次参与该项目。
四、竞价答疑
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参选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通知代理机构。但参选人应按第一部分《参选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代理机构,并须为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代理机构负责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本比选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书面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2、参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比选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比选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参选人。
五、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的需要,经采购人同意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参选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2、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比选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它对所有参选人都具有约束力。参选人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的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该修改文件已被参选人收悉。
3、为了便于参选人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根据修改文件的内容编制参选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六、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期间所有参选文件保持有效。
2、在原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的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放弃报价。同意延期的参选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参选文件。在延长的期限内采购人及参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
七、参选文件的语言
参选文件及参选人与采购人之间的与报价有关的来往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八、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参选保证金。
九、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本次竞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具体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十、确定中选人
1、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
2、中选人确定后,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签订合同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合同书》;
(2)《中选通知书》;
(3)比选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4)中选人的参选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3、采购人支付项目款时,中选单位应按付款数额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除非根据相关规定中选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工程为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成交参选人尚不是增值税纳税主体的情形外,否则中选单位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单位应当保证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采购人时距开票日期不超过45天。如中选单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按报价承诺的增值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选单位未按报价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低于报价承诺的增值税税率,则采购人在结算时相应扣减该部分税款差额。
十二、参选费用
1、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参选有关的费用。不论参选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比选的平台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按中选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支付。
十三、凡出现参选人之间、或参选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之间的串通行为,采购人或监管单位有权终止本次采购,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一)参选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参选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参选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参选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参选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参选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参选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选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参选活动;
(五)参选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参选人中标、成交或中选;
(六)参选人之间商定部分参选人放弃参加参选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或中选;
(七)参选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参选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参选人中标、成交、中选或者排斥其他参选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
(一)不同参选人的竞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选事宜;
(三)不同参选人的竞价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参选人的竞价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参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参选人的竞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 本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1.? 评审步骤:评审小组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文件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排序推荐两位中选候选人。
1.? 如本次比选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4.1如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只有2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只有2家,则评审小组对已提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按本项目评审办法继续进行评审,并按本评审办法规定作出的评审结果排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4.2如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只有1家,则评审小组对该参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如能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服务及价格均能响应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则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4.3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只有1家,则评审小组对该参选人的商务、服务及价格响应进行核查,如均能响应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则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4.4如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不够1家,本次比选失败。
二、初步评审
1.? 评审小组按照《初步审查表》内容对参选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参选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参选,评审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参选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参选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参选文件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服务条款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参选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内容;或者实质上与比选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参选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参选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小组决定参选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1.? 无效参选的认定
按《初步审查表》(见附表1)所列各项,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参选。
三、详细评审
1.? 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进入价格排序。评审小组将校核后的各参选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根据“同等同资条件下综合比较有优势者得”的原则比较参选人的技术、商务综合实力,决定排序先后。
1.? 评审价格的确定:评审小组核实各参选人的含税总报价。
1.? 响应报价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参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参选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参选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比选响应将被拒绝。
四、中选候选人
1.?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排序推荐两位中选候选人。
1.? 中选价的确定:报价清单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选价中。
五、法律责任
1.? 比选、评审过程的保密
(1)? 接受参选后,直至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比选、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中选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比选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中选人日止,参选人不得与参加比选、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参选人试图在参选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选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参选文件的权利。
(1)? 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参选文件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参选文件。
(2)?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保留在中选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选文件,以及宣布比选无效或拒绝所有参选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参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参选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1.?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比选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参选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表1:初步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参选人填写)
初步审查表
序号 |
参选人 参选文件有效性审查项 |
A参选人 |
B参选人 |
C参选人 |
D参选人 |
|
---|---|---|---|---|---|---|
1? |
参选文件的有效期满足90天要求 |
|||||
2? |
参选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 |
|||||
4? |
参选人符合合格参选人要求 |
|||||
5?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6? |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且低于最高限价 |
|||||
7? |
无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被否决报价的情形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1.评审时评委对参选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参选文件,要说明原因。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就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广州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可视为能相互说明和补充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相矛盾的地方,则根据以下次序判断:
1.1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1.2采购合同
1.3甲方的公开比选磋商文件
1.4乙方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范围
2.1乙方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其成交时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厨房设备及随机附件、厨房范围内的排烟、现场培训的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并确保通过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验收。
2.2乙方(及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专业分包方)负责本项目以下内容:包工,包料、包运输(含二次运输)、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深化设计、包测试调试、包验收等其他相关费用,且成交人保证最终移交给采购人的本合同下的厨房设备及相应配套系统均为全新的、能够完全正常使用。本合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公开比选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容以及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等随机附件)的设计、供货、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保管、落地交货,并负责厨房设备及室内机电管线最终接驳工作(具体以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的要求为准)。同时包设备组装成型、安装、调试、与土建、装修、机电等专业的施工配合,并配合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行、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设计与提供)、质保期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确保通过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所有费用);
2.3包括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及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内容。
2.4具体的项目范围、厨房设备的数量和技术参数见《技术需求书》,以甲方最终书面确定为准。
三、合同工期
3.1本合同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乙方须于2020年 9 月 XX 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并验收完毕。
3.2节点工期
3.2.1粗加工间、洗消间、制作间、备餐间、仓库及用餐区的厨房设备须于2020年 9 月 24 日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于2020年 9 月 XX 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3.2.2其他厨房设备须于2020年 9 月 XX 日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于2020年 9 月 XX 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3.3对于实际工期的起止时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乙方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甲方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四、合同价格
4.1本合同总价(人民币)为(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合同货物费用总价(包括厨房设备费,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费)为人民币 元。
4.2厨房工程费用(包含厨房内除厨房设备工程以外的机电工程工程费用):厨房施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按磋商文件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根据厨房设备的专业需求进行配套的设计工作,报甲方批准同意后。
4.3本工程包工,包料、包运输(含二次运输)、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深化设计、包相关部门报审、包测试调试、包验收等其他相关费用,且乙方保证最终移交给甲方的本合同下的厨房设备及相应配套系统均能够完全正常使用。本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容以及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保管、落地交货、税金、新设备及系统组装成型、安装、调试、配合系统联合调试、厨房范围内除厨房设备工程以外的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费用、总包配合费、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等的所有费用】。
4.4在施工期间,如厨房设备数量不变,本合同的合同货物费总价(包括厨房设备费,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费)为固定不变价,不因工作量的变化、乙方投入人员变化、工作时间变化而调整。
五、付款
5.1合同货物费支付方式
5.1.1第一期: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30%付给乙方。
5.1.2第二期:在所有厨房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50%付给乙方。
5.1.3第三期: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15%付给乙方。
5.1.4第四期:在一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将合同总额的5%付给乙方。
5.2关于付款的其他约定
5.2.1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进行有关工作,甲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5.2.2乙方在收取合同价款前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与该笔支付价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办理相应的款项申请手续。
5.3合同货款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保证上述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生错误或变更等情况时,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至上述账户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4本合同中对于甲方付款和乙方交货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六、货物标准及质量控制
6.1货物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6.2货物质量应符合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6.3乙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在产品出厂前,乙方应该对产品进行详细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材料,该材料作为交货时双方进行交货现场检验的资料。
6.4在生产期间,甲方有随时到乙方生产现场验货的权利。
七、包装、装运和交货
7.1货物的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7.2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品名和用处。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kg)、长×宽×高(mm)、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7.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文件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乙方安装代表也将同时进场,进行设备的包装外观检查和件数的清点;
7.4开箱检验:货物卸入甲方指定地点后,买卖双方随即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货范围进行开箱检验;并做好有缺陷的零部件及缺件的记录。如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5现场验货:货物运至项目现场,由买卖双方代表对货物及零部件的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进行验收,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产品自身缺陷的责任和货物毁损、灭失及其他风险承担。
7.6.1乙方应确保其所供货物及其随机附件等组成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合同文件遗漏的一切事项,只要这些事项可以确定为是保证乙方所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所必须的,都应该被认为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
7.6.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交货时,提供质量证明书以及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保证本合同的货物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7.6.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货物是优质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
7.7现场保管:到场货物及其组件应在甲方指定区域妥善保管直至安装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7.8乙方在卸货、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应做好对其他专业承包工程材料和已完工程的保护,如有违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9乙方负责以下单证原件(如有)在交货的同时交给甲方,其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甲方:
①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②乙方出具的货物质量及数量证明书一式一份。
③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7.10如果乙方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甲方发现货物有其他与合同或磋商文件的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八、安装、调试
8.1厨房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负责,故乙方应综合协调设备到货后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厨房设备的安装、调试顺利进行。
8.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下全部货物的相关服务(是指货物整机的组装成型及就位放置)工作,负责货物的调试(是指货物的单机调试、系统的联合调试)及试运行,并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货物质量负责。
8.3安装、调试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合同下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分拆、100%完好组装、安装本合同下的货物,确保其通过验收。
九、验收
9.1本合同所指验收指乙方完成厨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及相关配套系统调试工作后的验收(包括自检和竣工检验、竣工验收)。
对本合同下货物的验收包括: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核查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等、安装完成后对单体货物和系统的测试和验收、施工单位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结束时的最终验收。
9.2厨房设备的自检和竣工检验
9.2.1乙方完成厨房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后,根据国家有关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和竣工检验,自检通过方可进行竣工检验。竣工检验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其目的是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和整机性能。
9.2.2每台厨房设备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合格,如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
9.2.3对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会同甲方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目,该台厨房设备被判为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包括相关部件更换或整机更换),但不能影响竣工验收按计划进行。
9.3设备的竣工验收
9.3.1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
9.3.2验收依据和标准: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9.3.3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乙方配合操作。对政府检测部门提出的意见(如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对不能一次通过竣工验收的厨房设备,乙方应在作整改后,再次申请政府检测部门检验。
9.3.4对通过了甲方的竣工验收,但需要整改的厨房设备,乙方在完成整改合格后,才能要求甲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每台厨房设备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影响竣工验收的最终期限。如因乙方原因超出最终期限,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5进行第二次甲方的竣工验收后仍不合格的厨房设备,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全新同型号产品替换,替换安装调试后仍须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被甲方接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9.3.6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对于使用厨房设备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
9.3.7竣工验收完毕后25天内,乙方需提供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递交甲方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台厨房设备一套,装订成册:
(1)随机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及相应的移交清单
(2)整机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3)安装竣工图(即加盖竣工图章的安装布置图)
(4)安装图册
(5)安装验收标准
(6)使用维护说明书
9.3.8乙方在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前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将无关的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撤离现场,保证现场环境洁净、卫生。
9.3.9厨房内机电工程的验收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9.4甲方的验收不作为乙方货物内在质量合格的依据,乙方在质保期内仍需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十、培训
10.1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维修培训方案及培训资料。
10.2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程师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维修培训。
10.3乙方应派出经验丰富的授课人员负责对甲方的维修、操作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最终用户人员能全面掌握系统的操作、维护等技能。
10.4工厂培训:乙方应为最终用户技术人员进行工厂培训,以达到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10.5现场培训:乙方应在设备调试完毕后进行免费的现场培训,给予最终用户技术人员指导和演示,达到实际常规操作、进行零件的拆装、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十一、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1.1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及维护的情况下,乙方对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厂家承诺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低不少于12个月。
11.2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应承担修理、调换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相应延长经修理或调换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1.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包括提供满足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并随时优惠提供易损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优惠幅度不得低于投标下浮率)。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须及时给予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被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须对本合同货物提供协助维修服务。
11.4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由于乙方产品设计、制作组装、配件以及由于货物因素等引起的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和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仅可收取更换材料或零(配)件的成本费用。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
11.5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1.6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乙方须与甲方代表对合同项下货物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任何缺陷均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须将缺陷原因、修理的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情况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11.7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质保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技术服务
12.1技术文件
12.1.1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工程必须而合同文件又未作规定的,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它形式的文件资料。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图纸,若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补充相关图纸或资料,乙方应予以提供。
12.1.2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设备的随机文件,一式三份。该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护、测试和调试需要的所有内容。
12.2技术培训
12.2.1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操作、安全使用培训方案及一式五份的培训资料,磋商文件中另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十三、不可抗力
13.1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
13.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卖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三十天内如数返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及利息。
十四、违约责任
14.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合同执行计划的进度完成合同内容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部分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合同规定进度计划期限三十天后乙方仍不能完成,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4.2因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收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到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4.3如乙方怠于履行其质量保修责任,甲方书面通知3日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发生费用的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
十五、索赔
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5.1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应把被拒收的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5.2如货物到达后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按照本合同第7.5条的约定执行。
15.3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须及时进行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5.4如果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预付货款、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或者通过乙方提交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5如乙方不能将分拆的设备100%的完好组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5.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施工时,需提供合乎规定的相应的资质文件给甲方查验,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了一切损失。
十六、产权与风险转移
16.1货物的所有权,只有乙方在货物经调试合格且甲方验收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16.2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6.3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6.4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十七、合同变更
17.1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本合同要求的货物或根据变更合同后约定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7.2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变更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17.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货物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能按调整后的内容继续下一阶段工作。如甲方不同意调整的,乙方仍应按原合同的内容执行。
十八、争端的解决
18.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18.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8.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8.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九、通知送达
19.甲方与乙方就LNG供气协议书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9.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9.2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9.3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9.4甲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方式向乙方进行通知;乙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方式向甲方进行通知。
19.5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甲方或乙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寄出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十、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20.1合同生效:
20.1.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20.1.2合同生效日期以较后一个签字的日期为准。
20.2如果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解除。
二十一、其它
21.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21.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4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四份,乙方 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
签署日期: |
签署日期: |
备注: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定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和成交人(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3. 成交人对本次磋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内容有出入,以买卖双方正式签定的合同为准。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元(大写: 元)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人员的贿赂,具体由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界定。
二、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贿赂的人员,甲方给予解雇,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甲方人员主动索贿,乙方不配合甲方或其上级机关调查其人员受贿行为,将视为乙方违反协议,经核实后,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四、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贿赂甲方人员,以图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经核实后,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标的额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
1.100万元以下的合同,支付标的额20%的违约金;
2.100万-1000万元(含)的合同,100万元按20%、超出100万元部分按15%,累计支付违约金;
3.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100万元按20%、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按15%、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10%,累计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含关联企业或关联人士)贿赂甲方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反映给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
七、甲方设定专人专线接受乙方反映情况,
电话:020-87658442,联系人:纪委办公室
八、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九、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编号: )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第六部分 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参选文件
参选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一:
参选函
致: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电脑室UPS电池组(项目编号:GZSQ-GKBX2020-0026)的比选采购服务的参选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参选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报价文件1份。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我方所提供项目参选总价为(小写) 元。
2.我方同意本参选的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我方的参选随时愿意被委托人接受,我方将受此约束。
3.我方完全理解和响应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收到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参选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贵方收到的任何参选文件。
6.我方如果中选,将按照比选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的要求及我方参选承诺,按质、按量、按期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参选人名称(加盖签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报价表
参选人名称:
项 目 名 称 |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参选总价 (含税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
备注 |
1.本表格中所报价格必须为项目采购总价,即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实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相关税费、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2.参选人在中选后不得在此报价外出现其他费用。 3.本报价表的“参选总价”须与《报价明细表》的“合计”保持一致。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方式 |
参选人名称(加盖签章):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参选人名称:
序号 |
厨房用具名称 |
功率(KW) |
品牌 |
规格(长*宽*高 cm)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质保期(月) |
参考附图 |
1 |
食堂自动控温售饭台 |
3 |
/ |
145*66*80 |
1 |
|
|
12 |
|
2 |
双门冰箱冷柜 |
1 |
贝柯 |
180*70*80 |
1 |
|
|
24 |
|
3 |
康宝(Canbo)消毒柜 家用 壁挂式消毒碗柜大容量 |
1 |
康宝 |
320L(59*46*161) |
1 |
|
|
12 |
|
4 |
电蒸饭器(10盆内格) |
12 |
三友兴 |
70*53*112 |
1 |
|
|
24 |
|
5 |
单头电炒锅 |
12 |
多美多 |
80*85*12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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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
6 |
商用大容量电饭煲(煲汤用) |
2 |
三角牌 |
18L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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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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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烟净化器 |
1.5 |
/ |
净平低空排放,符合采购人的排放要求 |
1 |
|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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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油烟罩 |
/ |
/ |
200*80*60 |
1 |
|
|
12 |
|
9 |
不锈钢工作柜 |
/ |
/ |
100*60*70 |
3 |
|
|
12 |
|
10 |
油水分离器 |
/ |
/ |
80*55*80 |
1 |
|
|
12 |
|
11 |
双星盘带中间台 |
/ |
/ |
180*650*950 |
1 |
|
|
12 |
|
12 |
餐台椅 |
/ |
/ |
80CM台面、4张台 |
2 |
|
|
/ |
|
13 |
厨房用具 |
/ |
不锈钢 |
如图样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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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厨房用具置物架 不锈钢 |
/ |
不锈钢 |
如图样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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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厨房食物水槽厨余粉碎机 |
1 |
爱适易 |
爱适易E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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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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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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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用具为不锈钢材质的必须为304或以上标准优质钢材 |
参选人名称(加盖签章):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经营范围:
参选人名称(加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参选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参选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参选人名称(加盖签章):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参选文件中选注的参选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参选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格式五:参选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