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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西藏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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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西藏中学续签食堂学生餐费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0-09-14

招标详情

武汉西藏中学续签食堂学生餐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续签食堂学生餐费

三、项目编号:J20095342-5003

四、项目名称:续签食堂学生餐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西藏中学

2.地 址:武汉西藏中学

3.联系方式:18087723109

4.供应商(乙方):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凝彩路26号3003房

6.联系方式:020-89637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学生食堂餐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900

4.主要标的单价:23.2

5.合同金额(万元):703.06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3日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1_武汉西藏中学食堂托管经营合同律师已审版本(1).docx

武汉西藏中学食堂托管经营合同

甲方(采购人):武汉西藏中学

乙方(中标人):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西藏中学学生餐费(招标编号:HBCZ-19120610-191639)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招标文件等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及日常管理考核。

2定期检查本项目的主体结构和水、电、燃气主线及管道等基础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对乙方的物资采购、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财务情况等进行检查。

4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根据各方综合评定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续约。

5合同终止时,有权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完成退出经营的退场工作。

6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能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经营服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场地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没有产权、债务等纠纷。

2向乙方提供基本的运行条件和设施设备;协助乙方办理校区人员及车辆出入证等。

3定期组织专业第三方人员对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原材料质量、进货渠道、食品加工流程等方面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突发、敏感、群体事件。

5广泛听取和搜集师生对于乙方管理及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乙方,并有责任配合乙方向师生做解释、教育、引导工作。

6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7甲方在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按校园卡系统数据结清乙方上月刷卡消费额并支付。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对房屋本体进行维护。

2对甲方的监管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

2乙方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在签订本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投标时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应自费购置投入后厨抽排烟系统及灶具、厨具、炊具等设备设施并负责后期保养、维护; 设备布局及清单需报甲方备案。

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照章缴费,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坚持服务性的原则,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理念,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式品种,提高服务质量,定价合法合理,为师生员工提供热情周到、物美价廉、安全卫生的满意服务。

6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财务、人事、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加工、销售以及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障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做好稳定餐饮供应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乙方的上述制度应报甲方备案,制度执行情况亦应定期向甲方报备。

7乙方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所属员工发生的劳资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自觉接受甲方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考核,承认甲方关于食堂监督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和处罚规定。

9乙方必须教育员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在经营活动中,对员工进行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观念的教育、培训。

10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校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校区内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乱占、乱放杂物、垃圾,自觉维护餐厅及周围的清洁卫生和绿化,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1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用气、用电、食品卫生安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自行立即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发现有需要整改之处,乙方应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含乙方员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2乙方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设立武汉西藏中学独立的帐本,每年1月10日前把上的工作简报及财务报表报甲方。

第二章 食堂场地及设备使用

第四条 场地情况

1甲方同意将学校食堂委托乙方进行经营服务管理。

2、武汉西藏中学是项目房产所有者,学校始终有权进入项目经营场地检查或维修房屋。

3、乙方应与甲方积极配合,对相应项目的服务模式、伙食结构、经营布局进行设计规划。乙方应在2020年 8月24日前完成食堂抽排烟系统清洗,厨具、炊具购置安装及整体装修美化布局,所发生的资金投入由乙方自理,在合同期满后装修等不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得拆除,其他设备、餐用具甲方可以协调乙方

与新的合作方根据折旧情况进行资产交接。

第五条 场地用途

1相应项目场地仅用作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食堂的所有经营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经营超市,不得分包、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在相应项目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如桌面广告、墙面广告等)招租活动,凡涉及对外宣传及商业宣传的行为,均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场地用途为餐饮加工及销售服务。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给第三方使用。

3严禁转租或分租场地,严禁在食堂内随意另设摊档或占用食堂外围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第六条 合同期限

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止。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可自动续签一年。在经营承包期限内,中标人还应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上级行政部门的检查,评定成绩必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标准。

第七条 设施设备情况

甲方同意将本场地内的餐厅给排水、电、气、餐桌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盘点,保护配置的资产完好,如有遗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乙方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购置的所有餐厨具及消耗品均须由乙方自行购置提供。

第八条 相关费用

一、场地及设施租赁费用: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及所有设施均为“零租赁”,免收租金和折旧费。

二、平抑基金

每月利润(按5%计算)的30%作为服务保证金保留在学校账户上,用来平抑物价和绩效奖励服务保证金每季度结清一次,具体结算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校园卡通系统的使用和结算

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提供的校园卡通系统与消费者进行刷卡交易,食堂严禁现金交易。严禁无故离线使用刷卡机。

2乙方通过每月与甲方结算卡通当月的充值款。每月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需扣除食堂调节基金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电话费(如有)、违约金(如有)等费用。

3甲方向乙方提供校园卡刷卡机设备及结算服务,不收取管理费,今后若需收取,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缴纳,并在每月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4、甲方毕业生离校或教职工因退休、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在甲方批准后,乙方须将一卡通余额归还甲方。

四、水、电、燃气费等费用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 、燃气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价格按省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费用甲方在乙方每月刷卡消费额中扣取。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武汉市内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投标时所提供承诺书执行),并交甲方备案

2乙方进场后须投入一定资金对餐厅进行装修美化,如安装电视机、完善各类标识、完成制度上墙和菜价公示、人员信息公示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承担证照年审费、员工体检费等。

4乙方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和评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被管理部门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餐具和食品等抽检和送检费用。

6合同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本合同未列出项目的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第九条 食堂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和维护

1、乙方使用房屋的承诺

严禁乙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房屋,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遭受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该场所。

2、房屋本体的维修、维护责任

2.1甲方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维护,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墙体开裂及渗漏水进行维修。甲方如需对房屋本体进行正常维修维护,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2.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如乙方不按规定及时通知甲方,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现危害和损失,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关于食堂装修和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约定

1甲方已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流程布局进行内部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并经市市场监督部门及消防部门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流程布局。

2 乙方如需对房屋现有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或加装空气调节系统的,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以上设施。

3乙方对食堂进行装修美化,需要统一规划,统一装修风格与色彩,具体方案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4乙方提供方案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堂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必须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并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条件接受甲方监管。

第十一条 场地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

1乙方应做好电梯的使用和维护。

1.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2乙方需定期对货运电梯定期进行检查,每月检查项目包括电机与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问题,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及断裂风险,每周检查一次齿轮连接处是否缺少黄油润滑。如发现齿轮连接处缺少黄油等问题,应立即为货梯进行保养工作。货梯的年检和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做好燃料和管道的使用、维护和维修。

2.1食堂燃料设备和管道的日常维修维护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对员工进行燃料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员工应严格按照燃料安全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乙方须每日对燃料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用气安全。燃料设备检修和室内燃料管道保护层翻新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报修。

3乙方应配合做好厨房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

3.1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场地、设施及餐厅餐桌椅等,双方应编制清单逐件核收并签字盖章确认。

3.2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水、电、抽排系统、烟道、下水道、排水沟和隔油池、厨房设备等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及清洁,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保养合同报甲方备案。其中,水、电主线检修、抽排系统的疏通清洁每季度不少于1次;烟道清理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下水道保持每日通畅;隔油池清理每周不少于1次,因乙方疏通清理不力造成其他区域堵塞污染,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厨房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位置,检修和清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如乙方不按要求安排检修保养,甲方有权安排,所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在食堂刷卡消费款中扣除。

3.3乙方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电器。否则,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4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甲、乙双方要对以上所有资产进行清点移交,发现遗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发现非正常损坏的,乙方应进行折价赔偿(所有设施设备折旧期限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4、乙方做好锅炉房年检、除水垢,定期维护相关工作。乙方每2年请专业人员对锅炉进行1次除水垢工作,每年对锅炉进行1次维护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锅炉正常寿命期内,因乙方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导致锅炉不能使用或损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实际费用。

5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购置资产的处置

1、对于乙方购置的厨具设备、餐用具等,乙方应将相应设备设施清单(含资产名称、数量、品牌、金额)及相应采购合同、发票一并报甲方确认备案。甲方认为金额不合理的,有权经市场询价或资产评估后对其金额重新认定。经双方确认的设备设施清单将作为后期设施折旧金额计算的依据。

2、所有设备、设施折旧期为3年。

3、乙方退场时资产的处置:

① 乙方各年度考核优秀,服务期3年届满时,所有设施折旧完成,甲方不予任何补偿。且乙方退场时不得自行拆除相应设备设施。

② 乙方履约期间,因年度考核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续签的,甲方按折旧期对乙方返还设备设施折旧残值。且乙方退场时不得拆除相应设备设施。

第十三条 场地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

乙方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食堂资产安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等负全责。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足量的消防设施设备。配有充足用火用电及易爆化学物等灭火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器材情况并做记录。管道燃气与罐装煤气不得混合存放与使用,售卖间中不得使用明火,使用罐装煤气应按消防要求建立专用煤气站。每年对炊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


第三章 经营资质和许可情况

第十四条 经营资质

乙方应具有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未能提供或存在虚假承诺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许可情况

乙方应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人员,否则不能营业。经营活动须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进行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十六条 人员配备和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进行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确保所聘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比例配备;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厨师、面点师、质检员、会计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全部实行聘任制。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须持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证书);财务人员应有会计证;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计划配备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乙方需说明原因并进行申报,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如甲方要求更换,乙方须给予配合。乙方必须将相关变更人员的信息资料及时报甲方备案。

3、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守法公民,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外出劳务证(或失业证)、流动人员暂住证、婚育证和饮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应在员工入职前交甲方查验并备案,如甲方认为乙方拟聘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拒绝聘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严格审查,确保员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4、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本项目所属员工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项目工作场所。

5、本项目所属员工,工作时间不得进出甲方教学管理楼层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出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

6、乙方所属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样式须经甲方审核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属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执行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注重个人形象、动作规范和文明服务,保持良好文明行为。乙方员工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因乙方或乙方员工原因,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如损害是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的,乙方仍应先对甲方进行赔偿,再自行决定是否向员工追偿。

9乙方在本项目内部应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员工的责任,定期组织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但在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害时,该岗位责任制不构成乙方拒绝向甲方承担责任的理由。

10乙方需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


第四章 食品的加工、销售及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经营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按点、足量向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切实落实以下要求:

1窗口规划与设置要求:

1.1规划。

1.2报备。

2服务时间要求:早餐:06:00-08:0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10;开餐时间不允许延迟;结束时间经甲方批准后可适当推后。寒暑假供餐时间由甲方另行明确。

3饭菜质量要求:饭菜质量满足大多数就餐者的要求,注意科学合理的营养配餐,力求做到色、香、味、形俱全。

4主食、菜品种类要求:三餐种类、数量应满足甲方就餐人员要求;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菜品更换。所有菜品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5乙方必须做好民族风味窗口的伙食服务与日常管理。民族风味窗口要按规定设立专用通道、专用厨房,配备专用灶具、炊具和餐具,与普通食堂相对分开,严禁与非民族风味食品灶具、炊具、餐具混用。民族风味窗口制作食品所需主辅原料的采购场所、计量器皿、运输工具、储藏容器、制作车间、销售场所等应保证专用,和民族禁忌物品、食品严格分开。

6服务要求:食堂员工的服务做到热情、主动、周到、高效、创新,多渠道、多形式,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类接待的餐饮服务工作;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安排,对节假日、寒暑假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1乙方是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员工应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全体师生饮食安全。

3乙方应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管理、组织制度、人员卫生、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操作、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

4乙方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在每个食堂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权利与义务,把食品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个人。与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的责任书需报甲方备案。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落实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包括食堂房屋楼顶、露台、连廊、隔油池周边、食堂内部等)环境整洁,划分各区域卫生责任人,将卫生责任落实到位;采用脚踏式密闭加盖垃圾桶,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消杀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

6乙方坚持落实以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6.1食堂经营期间所有大众伙食物资原则上经由乙方统一采购。经营期间所有物资的采购和使用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2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密封存入。

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食堂必须建立48小时留样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注明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6.3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乙方所有员工(包括钟点工、临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乙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加工操作相关制度。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卫生帽,戴口罩。

乙方须做好晨检工作。员工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及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乙方须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工作,做好餐厅、厨房以及各个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

8乙方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9乙方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0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及市场监管部门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违反合同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垃圾的处理

1乙方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乙方产生的餐厨垃圾由政府指定的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并与该司签订清运协议。

3乙方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如有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利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违约条款、处罚规定和免责条款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因甲方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早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完成应缴费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退场工作,甲方退还服务保证金(无息)。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所收服务保证金不退回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经营期间乙方发生下述重大违约的情况:

1)发生三人以上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因乙方责任,导致在约定一年期限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购入或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6)在食堂内播放明令禁止的音像制品且情节严重的。

7)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8)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0)擅自停止供餐1餐以上的。

11)乙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包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2)对于重要事项,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

13)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4)一年之内,乙方收到3次严重警告(2次警告合计为一次严重警告)的。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若出现上述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没收乙方的服务保证金计算和抵扣,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投资购置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抽排烟系统、厨具、炊具等)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处置或运离,且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事件,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月刷卡消费结算款中扣除,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售卖没有取得许可证或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过期变质产品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项每例每发现1次扣除保证金200元,并记一次严重警告。

第二十五条 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异物,一经查实,每次扣除保证金200元。

第二十六条 乙方要加强员工的教育,督促员工对炊具、碗碟等餐饮器具进行规范化清洁操作和卫生防护,餐饮器具不得出现锈迹、污渍等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清洁卫生的,每次视情况扣除保证金200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收取现金或自行印制代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无故离线使用刷卡机的,每机每次扣除保证金200元。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按订餐金额3倍进行扣除保证金。

二十九乙方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的,每项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且乙方须更正行为并恢复场地原状。

第三十条 食堂品种和菜价需按合同第十六条的要求执行,并报甲方核准,不得擅自调价。如有违反,每项每次扣除保证金500元。

第三十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经卫生培训合格,如有违反,按每人次扣除保证金200元/次。

第三十二条 日常监管中,甲方聘请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发现乙方原料采购农残超标或餐具用品菌落超标的,每次扣除保证金500元。对于第三方提出的问题事项,乙方要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除保证金1000元/次,三次以上仍未整改的,除扣除相应保证金外,追加严重警告一次。

第三十三条乙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上述处罚规定未列的,参照上述处罚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方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交还所使用的经营场地及其他用房,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包括后厨设备、餐用具等)不得拆除,具体处置方式按第十二条执行。 乙方迟延退出经营场地的,每迟延一天退出场地应承担场地占用费2000元,造成甲方损失和影响甲方秩序的还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和相关行政、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国家、地方或学校的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第三十六条对于甲方制定的关于食堂餐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及协议效力溯及乙方实际进场之日。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若该文本格式、内容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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