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采购需求
2020-09-14 16:02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 |
二、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品目 名称 | 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 |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预算金额
五、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开始时间 | 2020-09-15 |
结束时间 | 2020-09-21 |
六、注意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海南省公安厅 |
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
联系人 | 卓警官 |
联系电话 | 0898-68836755 |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上丹村德盛华庭L3栋北楼第6层601室 |
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898-6675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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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 9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688367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路 13 号德盛华庭 L3 栋北楼 601 室
采购代理机构方式 0898-66758930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5893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海
口支队、文昌支队、琼海支队、万宁支队、陵水支队、三亚支队、乐东支队、东方支
队、昌江支队、洋浦支队、儋州支队、临高支队、澄迈支队、三沙支队)。
(二)物业类型:14 个支队的机关及所属派出所、机动中队的食堂员工劳务派遣。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地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洋浦、
儋州、临高、澄迈、三沙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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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食堂数量及需求人数:海口支队、文昌支队、琼海支队、万宁支队、陵水
支队、三亚支队、乐东支队、东方支队、昌江支队、洋浦支队、儋州支队、临高支队、
澄迈支队、三沙支队 14 个支队所管辖的派出所及机动中队共有各类食堂 120 个。原则
上各支队的机关食堂配备 2至 3名炊事人员(与中队合并就餐的可适当增加 1名),
派出所及机动中队食堂原则上配备 1名炊事人员(就餐人数超过 20 名民警的可适当增
加 1名),14 个支队根据上述原则拟配备食堂炊事人员 162 名。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食堂数量 岗位 配备人数 备注
120 162
海口支队 15 21
支队机关和中队 1 厨师 4
美兰大队 1 厨师 1
红岛派出所 1 厨师 2
新埠派出所 1 厨师 1
东营派出所 1 厨师 1
三江派出所 1 厨师 1
塔市派出所 1 厨师 1
演海派出所 1 厨师 1
桂林洋派出所 1 厨师 1
长堤派出所 1 厨师 2
水上派出所 1 厨师 1
万绿园派出所 1 厨师 1
西海岸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海派出所 1 厨师 2
博南湾派出所 1 厨师 1
文昌支队 13 15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3
龙楼派出所 1 厨师 1
抱虎派出所 1 厨师 1
赤水派出所 1 厨师 1
八门湾派出所 1 厨师 1
冯家派出所 1 厨师 1
锦山派出所 1 厨师 1
龙马派出所 1 厨师 1
冯坡派出所 1 厨师 1
清澜派出所 1 厨师 1
铺前派出所 1 厨师 1
口牙派出所 1 厨师 1
琼海支队 7 9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3
博鳌驻兵楼 1 厨师 0
因博鳌任务期间开伙,
暂不考虑配备食堂厨师
潭门派出所 1 厨师 2
博鳌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海派出所 1 厨师 1
龙湾港派出所 1 厨师 1
青葛派出所 1 厨师 1
万宁支队 9 11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龙滚派出所 1 厨师 1
港北派出所 1 厨师 1
礼纪派出所 1 厨师 1
乌场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澳派出所 1 厨师 1
山根派出所 1 厨师 1
4
新梅派出所 1 厨师 1
陵水支队 9 11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赤岭派出所 1 厨师 1
军田派出所 1 厨师 1
椰林派出所 1 厨师 1
黎安派出所 1 厨师 1
光坡派出所 1 厨师 2
新村港派出所 1 厨师 1
三亚支队 13 18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三亚港派出所 1 厨师 2
红沙派出所 1 厨师 2
藤桥派出所 1 厨师 1
蜈支洲派出所 1 厨师 1
后海派出所 1 厨师 1
亚龙湾派出所 1 厨师 1
安游派出所 1 厨师 1
西岛派出所 1 厨师 1
天涯派出所 1 厨师 1
港门派出所 1 厨师 2
梅联派出所 1 厨师 1
乐东支队 9 12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九所派出所 1 厨师 1
5
望楼港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联派出所 1 厨师 1
黄流派出所 1 厨师 2
莺歌海派出所 1 厨师 1
佛罗派出所 1 厨师 1
岭头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方支队 9 11
支队机关和中队 1 厨师 3
八所港派出所 1 厨师 1
墩头派出所 1 厨师 1
四更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村派出所 1 厨师 1
感城派出所 1 厨师 1
板桥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街派出所 1 厨师 1
月亮湾派出所 1 厨师 1
昌江支队 6 7
支队机关 1 厨师 2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昌化派出所 1 厨师 1
沙塘派出所 1 厨师 1
海尾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港派出所 1 厨师 1
洋浦支队 5 12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4
干冲派出所 1 厨师 2
新都派出所 1 厨师 2
新英湾派出所 1 厨师 2
6
三都派出所 1 厨师 2
儋州支队 10 14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4
海头派出所 1 厨师 2
排浦派出所 1 厨师 1
松鸣派出所 1 厨师 1
白马井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英派出所 1 厨师 1
峨蔓派出所 1 厨师 1
兰训派出所 1 厨师 1
松林派出所 1 厨师 1
光村派出所 1 厨师 1
临高支队 9 12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新盈派出所 1 厨师 2
调楼派出所 1 厨师 1
博厚派出所 1 厨师 1
马袅派出所 1 厨师 1
临高角派出所 1 厨师 1
金牌派出所 1 厨师 1
美夏派出所 1 厨师 1
澄迈支队 5 6
支队机关 1 厨师 2
机动中队 0 厨师 0
东水派出所 1 厨师 1
马村派出所 1 厨师 1
老城派出所 1 厨师 1
7
桥头派出所 1 厨师 1
三沙支队(含
永兴派出所、
中队)
1 厨师 3
二、食堂员工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人员工作要求及标准
(一)服从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食堂管理工作人员
做好菜品购置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菜品的基本制作技术,要求色、香、味、形符合质量标准,每日
根据拟定的菜单烹制,保障民警一日三餐按时开饭,出色完成本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计划用料,精工细作,经常变化花色品种,掌握火候,菜肴用料、配料恰当,
味道适口,并虚心听取民警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改善制作方法,提
高烹饪技巧,不断提高烹饪技术。
(四)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要洗手,生熟用具要分开,菜盆、盛器等
必须清洗干净方可盛菜,加工菜肴必须做好无泥沙、无虫、无黄叶烂叶和其他杂物,
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
(五)配合单位全体就餐人员搞好厨房卫生,确保厨房地面干爽洁净,无污渍、积
水等,厨台、厨具、灶面等干净无灰尘。
(六)注意节水、节电、节煤气,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
中毒、防腐等工作。
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
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人员条件要求
序 号 岗 位 人 数 性 别 年龄范围 要求 健康状况 备 注
8
1 食堂厨师 162 人
男女
不限
25 岁-55
岁
从事厨师行业
5年以上,具
备大众化菜肴
制作的能力,
讲究卫生,爱
岗敬业。
良好,无不良
嗜好、无传染
性疾病
合计 162 人
三、招标要求
(一)人员方面的需求:
1、中标人向采购人派遣的人员均需由采购人业务考核后方可录取上岗,招聘工作
按照自愿报名或采购人推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中标人应根
据体检情况协助拟派遣人员办理健康证。
2、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拟派遣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者,采购人有
权将派遣人员退回至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空缺的岗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经采购
人同意方可录用,新录用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按有关程序予以录用及安排。
3、在合同期内,派遣人员由采购人员统一管理,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二)管理方面需求
1、由中标人负责与派遣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2、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社保、公积金办理、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按
时足额发放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收取核算管理费。
3、在合同期间,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派遣的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三)服务质量方面需求
1、中标人应该在确保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派遣本项目
岗位要求相符的人员至采购人单位提供后勤服务,并办理完毕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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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和派遣手续,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相关情况。
2、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地处理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中标人在收到费
用后 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办理事宜,如
薪酬发放不及时、无故拖欠、采购人将扣除中标的劳务派遣单位当月 50%的管理费用。
3、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中标人应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及劳务派遣有关约
定承担派遣人员的用工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14 个支队)将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职工食堂劳务派
遣款项;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派遣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按月按招标单位确定的工资标准
足额发放薪酬、补贴、办理社保及个税代扣缴等工作;如派遣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其剩余工资要向采购人单位报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支付费用。
(二)采购人原有聘用部分临时工作人员,为妥善解决此类人员工作安置问题,经
采购人推荐,中标人应优先考虑聘用。
(三)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正处于整编阶段,因采购人单位整编
调整,采购人将对应减少聘用人员数量,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按月结算。届时,采购
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情况再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四)中标人不可将该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中标单位私自转包给其他单位,
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