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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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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传统节日及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传统节日及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0-09-12 18:35:32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传统节日及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拟采购一批传统节日(2020年中秋节、2021年春节)及教职工生日(2021年度)慰问品,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传统节日及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JZZYXY-2020-012。

    三、采购内容:米、面、油等传统节日用品及生日蛋糕或生日礼品。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在区域内享有良好口碑,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综合超市或蛋糕店,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到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到场);

    4.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随响应材料一并提交。

    五、控制价:

    人民币:第一包(大写)玖拾伍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95.91万元;

    第二包(大写)贰拾万零肆仟柒佰元整,(小写)20.47万元。

    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包,第1包供货区域为单县城区;第2包供货区域为菏泽市区,二者可兼投兼中,但成交人必须在供货区域有本公司对外开放的超市(蛋糕店)网点,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

    七、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2020年中秋节、2021年春节及2021年度教职工生日慰问品三个采购阶段,每个教职工的套餐标准为2300元,其中中秋节及春节采购阶段分别为1000元/人;教职工生日慰问品为300元/人。学院教职工共计有506人,第1包有417人;第2包有89人。本次采购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先提供2020年中秋节慰问品,待2021年春节前,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发放春节慰问品及教职工的生日慰问品。

    八、采购方法:

    此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进行详细评审,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中,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九、成交人须知:

    1.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费、加工费、存储费、风险费、运险、保险及因购买产品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在内的全过程费用, 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供应商可根据本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供货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等因素,确保供货期限、产品质量。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政府性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政策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2.我院教职工如需调换项目采购内容,可进行调换其他同等价值的商品。

    十、项目参数及要求(见附件3)。

    十一、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人于2020年9月25日全部完成中秋节供货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中秋节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春节阶段,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全部的春节慰问品及教职工的生日慰问品供货后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春节及教职工生日慰问品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2.质保金退还:各阶段的质保金待成交人供货完毕无质量问题6个月后无息退还至成交人。

    3.开标时样品提供:样品必须与所投产品为同一规格型号,评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备案。

    4.提货券不得设定提货期限。

    联系人:高老师 19861676705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址: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2日

    特别注意:为最大可能减少疫情期间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仅能派出1名人员到场参加采购活动,该人员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的通知》(另附)的要求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并配合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及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开标当天,现场工作人员会对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进行测量体温,若委派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或电子健康通行码不符合要求而未能进入开标现场的,后果自负。

    • 附件【关于转发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 附件【2020年福利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菏泽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第 201 号 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张立新 陈宝华 关于转发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 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各大中院校: 现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 工作的通知》(第 266 号,以下简称 266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应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电子健康通行码是疫 情防控期间用来身份确认和健康风险预警的重要标识。3 月 19 日,全市统一部署应用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各县区各单位不得 自行发放本地健康通行码,已经发放的地方性健康证明批量转 化,由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统一进行转码。 二、统一电子健康信息采集。全市统一利用微信“菏泽卫 生健康”或“健康山东服务号”,集中采集人员的健康和流动信 息,做到“一次填报、全省通用”,减少个人信息重复填报。其 他社会组织不得自行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性信息采集。 三、加强健康通行码多场景应用规范化管理。按照第 266 号 文件要求,在推广健康通行码多场景应用的基础上,强化在教学、 医疗、交通工具、交通枢纽、酒店、餐饮、购物、文化旅游、生 产加工、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楼和社区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明确 卡口管理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场所管理者要通过微信 “菏泽卫生健康”、“健康山东服务号”的健康通行卡“场所码 生成”模块生成所需场所码,自行打印并张贴在人员流动的卡口 醒目处。已领取健康通行码(卡)的居民,打开微信使用“扫一 扫”,扫描张贴在场所卡口处的场所码即可通过,无需填写个人 任何信息;未领取健康通行码(卡)的居民,扫“菏泽卫生健康” 二维码(附件 1),按功能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健康信息等,提 交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然后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 张贴在场所卡口处的场所码即可通过。场所管理人员应主动引导 需要帮助者(老人、伤残人等)使用场所码。 四、落实健康通行码跨省份互认。对于已经互认共享省份的 来鲁人员出示的健康通行“绿码”(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防疫信息码“绿码”)的,应予以认可一律放行,同时应引导其 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已互认省份 名单在健康通行卡“已互认省份”模块公布。 五、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领导,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的申领、 互认及多场景扫码应用方式。办理及申办流程详见《山东省电子 健康通行码办理和使用操作流程》(附件 2) 技术联系人:刘德伟 18353130536 附件:1.“菏泽卫生健康”公众号二维码 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和使用操作流程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9 日 附件 1 “菏泽卫生健康”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 2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办理和使用 操作流程 “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以下简称“健康码”)上线以来,为 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加快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发挥了积极作用。3 月 17 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 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 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健康码跨省互认,增加了“场所码”功能 普及多场景应用。 一、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健康码 居民主要通过二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关注“菏泽 卫生健康” 微信公众号——“健康通行卡”;二是使用微信关 注“健康山东服务号” 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健 康通行卡”。 (一)山东省居民、或自外省来鲁(返鲁)隔离满14天人员, 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 填写相关基本信息,确认后进行承诺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点 击“健康上报”输入当天的的体温信息和健康状况,如果无异常, 点击“通行码出示”即显示绿码。 (二)外省来鲁(返鲁)未满14天人员,可通过“已互认省 份”查看我省与其他省份健康码互认情况,“绿色省份”表示我 省已实现与其他省份健康码互认共享。从已互认省份来鲁的人 员,到达我省后凭省外绿码一律放行,不需隔离,外省纸质健康 证明与电子健康码具有同等效力。为了更加便于省内通行,建议 来鲁人员使用微信“菏泽卫生健康”、“健康山东服务号”等渠 道的健康通行卡“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健康码。 (三)对于无法出示健康通行码或纸质健康证明,以及未实 现互认备忘录省份的来鲁人员,继续执行隔离14天政策。 二、如何使用场所码 (一)已领取健康码并保持为绿码状态的居民,打开微信 “扫一扫”,扫描张贴在场所卡口处的场所码即可通过,无需填 写个人任何信息。 (二)未领取健康码的居民,扫描“菏泽卫生健康”公众号 二维码后,按照上述领取方式,领取“市内”健康码,按功能提 示填写个人信息、健康信息等,提交并上报当日健康信息后,即 可领取市内健康码绿码,然后使用扫描张贴在场所卡口处的场所 码即可通过。 (三)场所管理人员应主动引导需要帮助者使用场所码。 三、管理人员如何配置场所码 (一)场所码生成和保存。需要配置场所二维码(简称场所 码)的场所管理人员,选择“健康通行卡”栏目,点击“场所码 生成”模块,按照提示填写完成相关信息,点击“生成”便生成 场所码。生成场所码后,点击生成的场所码图片,选择保存到场 所管理人员手机相册里。 (二)场所码打印。场所管理人员打开手机相册,找到保存 的“场所码”图片,通过微信或 QQ 发送到电脑端通过打印机打 印场所码。 (三)场所码张贴。根据场所的实际需要与应用情况,将场 所码张贴在人员流动的卡口醒目处。 (四)卡口站点管理。如场所或卡口无法张贴场所码,卡口 管理人员可使用自己的手机, 添加管理自己所在的卡口,包括添 加卡口名称、修改卡口名称、查看卡口名称等。然后选择“健康 通行卡”栏目,点击“扫一扫”模块,扫描出行人的健康码,系 统会自动记录卡口站点、扫描时间、出行人的信息等。 重要提示 您的健康码疫情期间自办理之日起一直有效,并每天通过省 疫情相关数据库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出行人需每日打 开“健康上报”模块,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 健康码为绿色。 — 1 —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第 266号 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于成河 袭 燕 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 普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 控机制《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 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 号),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动落实健康通行码跨省份互认。根据前期与有 关省份对接情况,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已增加跨地区互认功 能,与建立互认机制的省份实现互认共享。各市对于已经互认 共享省份的来鲁人员出示的健康通行“绿码”(或全国一体化政 — 2 — 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绿码”)的,应予以认可并一律放行, 同时应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 码。对于无法出示健康通行码,以及未签订互认备忘录省份的 来鲁人员,继续执行隔离 14天政策。已互认省份名单将在健康 通行卡“已互认省份”模块及时公布。 二、深入推广健康通行码多场景应用。各市要进一步强化 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在餐饮、购物、酒店、医疗、教学、文化 旅游、生产加工、交通工具、交通枢纽、政务服务大厅、办公 楼和社区等场所部署应用场所码。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要通过 爱山东 APP、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渠道的健康通行卡“场所 码生成”模块生成所需场所码,自行打印并张贴在人员流动的 卡口醒目处。已领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的出行人,打开微信、 支付宝或爱山东 APP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对应场所码即 可通行,无需填写个人任何信息。对于无法张贴场所码的卡口 站点,卡口人员可通过健康通行卡“卡口站点管理”模块添加 所在卡口,使用健康通行卡“扫一扫”模块,扫描出行人的健 康通行码。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健康码整合应用。各市要高度重 视,压实责任,于 3月 18日前通知到本市各县(市、区)联防 联控一线,3 月 19 日零时起执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本行 业、本领域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相关工作。已经部署应用场所 码的市,可继续统一使用原场所码,但需抓紧与省电子健康码 — 3 — 系统对接,确保功能一致,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要加大宣传 推广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新闻发布 会等途径,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互认及多场景 扫码应用方式。 技术联系人:薛福旗 18653125615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 3月 17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