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成交公告
附件1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pdf |
一、项目编号:2020-0335-pu(招标文件编号:2020-0335-pn)
二、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3幢二层南间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4.61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 翡丽百瑞;光明米业、美心、都乐 | 初榨橄榄楼1000ml;崇明早软香大米5kg;鸡蛋卷448g;水果礼盒 | 370份 | 395元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仲华、闵蓉红、徐翠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水丰路100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6567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联系方式:沈娴钰 63820185*8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娴钰
电 话: 63820185*8112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
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2020-0335-pu)
采购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 0二 0年九月
1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上海
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发包。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 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
品采购
2、参加竞争的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3其他:
(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
得总公司授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3)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3、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 9月 1日至 2020年 9月 7日 9:30至 16:
30。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一经售出的文件恕不退还。
5、发售磋商文件地点: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前台处(购买磋商文件时
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6、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各参与单位须于 2020年 9月 11日 13:30时前递
交磋商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8、磋商时间:2020年 9月 11日 13:30时
9、磋商地点:钦江路 88号东楼 626室(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5678172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娴钰
联系电话:63820186*8112
电子邮箱:totosaltfish@126.com
3
第一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磋商。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
购。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慰问品原则上符合中国传
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杂粮、大米、食用油等。)
采购数量:370份(该数字仅作本次报价参考,最终按实结算)。
(3)交货时间:于 2020年 10月 15日之前完成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总价不高于 400元/份(含税及运费)。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4、竞争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性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性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
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
一律不予退还。
5、承包方式
投标报价为货物运抵现场并摆放至指定位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按单
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二、磋商文件的组成
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
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
实质性地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于收到磋商文件后 1日内以电子
4
邮件形式(电子邮箱:totosaltfish@126.com)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
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报价表及报价明细;
(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
(6)投标人情况简介;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证明文件;
(8)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
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10)类似项目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11) 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2、 技术部分
(1)交货周期保障措施及生产设备、人员配备;
(2)质量控制措施;
(3)质保措施
(4)与投标产品有关的情况;
(5)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如投标人经营业绩等)
供应商必须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
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四、报价要求
5
4.1 本次招标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均有第二次报价的机会),初次报价不
予公开。
4.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4.3 供应商在磋商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
4.4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的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
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5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4.6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服务工作投标的
总价。
4.7 投标人应报完成全部用户需求书内容含税人民币价格。投标人必须按
“货物需求”规定的报价方案报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投标人应按用户需
求书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
4.8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
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六、磋商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招标人及有关方
面的专家等三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
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还将恪守以下原则:
a、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
6
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磋商响应文
件本身,而不依据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b、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
进行评审。
c、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
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d、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
下进行。
e、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
项指标的优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实质性响应审查
响应文件中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则该磋商
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3、磋商与澄清
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阅,拟定磋商大纲,然后与有效的
供应商逐一磋商。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提出问题,供应商首先做出口头解答,然
后形成书面文字,经授权代表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磋商小组。
全部磋商结束后,给予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机会,作为最终报价。磋商文件
的评审中磋商报价的评审以第二次报价为准。
磋商结束后,当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仍然可以对供应商磋商文件或磋商承
诺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供应商应对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
该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充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综合评审
最终报价结束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 100分;其中:报价得分:
40分,技术得分 60分。
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均为后
备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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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如下:
项 目 评审标准 分值
报价
(30)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超出控制价上限的按废标处理。商务分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小型、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
报价合理
分(10分)
本项目要求单份总价不高于 400 元,报价合理性按低于 400 元/份的金额综
合打分,低于超过 10%的,本项不得分 10
技 术 分
(60分)
企业履约能力 5
能满足交货期的保障措施及生产设备、人员配备 5
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相关检验检测证明及质量控制措施 5
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 5
企业荣誉及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5
售后服务响应程度、服务措施的承诺 5
样品分 30
合 计 100
七、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
A.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 5000元收取。
B. 磋商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磋商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交纳:在签约前按上述规定,向代理单位直接
交纳代理服务费。需用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款。
3、成交供应商交付代理服务费后,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授予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磋商
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
性文件(包括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8
第二章 投标报价表式
9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
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0
一、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文件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响应文
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总价为(大
写)人民币: 元/份(? );
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方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方已经充分行使了对招标要求提出质疑和澄清的权利,因此我方承诺不再
对招标要求提出质疑。
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受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投标人代表姓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
签署上述项目的报价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
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合同磋商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内容
投标总价
(单位:人民币)
大写及小写
供货周期(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个公历日
注:
1、投标人承诺报价已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公章)
职务: .
日期:.
13
二次报价函
投标人名称:
内容
投标总价
(单位:人民币)
大写及小写
供货周期(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个公历日
注:
1、投标人承诺报价已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2、此表为第二次报价表,投标单位需签字盖章后在谈判当日携带至现场填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公章)
职务: .
日期:.
14
四、货物一览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品牌 投标报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年 月 日
15
五、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
性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
项(响应内
容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所
对应投标文
件页码
备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
本项目的授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三种其中一种:
(1) 最近二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变动及其附注;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投
标截止日为期三个月内开具的),并同时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
(2)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并
附:
A、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
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B、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
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提供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入库的网上截图
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
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3)、投
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在投标
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天。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
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
16
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
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
于成本报价。
交付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付款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
合同转让与分包 合同不得转让。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中标有“★”
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
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
秩序的行为。
1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31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
七、投 标 承 诺 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招标编
号: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
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19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
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
A、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
录。
20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1
十、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我公司参加贵校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
截图(加盖公章)。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国庆、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采购数量:370份(该数字仅作本次报价参考,最终按实结算)。
采购价格:总价不高于 400元/份(含税及运费)。
供应时间:2020年 10月 15日之前。
送货地点:上海市营口路 101号内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
一次性采购。
三、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对工会提出的合理要求须尽
可能满足。
2、如在产品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产品变质、包装破损等情况,调换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产品调换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使用慰问品而产生的消费者纠纷事件,应由
供应商全权负责处理。如出现因食用相关产品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处理。因相关责任事故而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名誉、安全责任等),采购人将依法追究
供应商相关责任。相关兑换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于采购人区域拥
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固定服务团队,固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
后服务支持。
四、说明
供应商需提供 1份样品。
五:货物清单及要求
1、慰问品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请勿提供月饼)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
些生活用品。(如杂粮、大米、食用油、日用品等)
2、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须提供相应产品的有效期限内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
3、响应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实物,作为评审中的参考依据,
对于样品中部分需要当场品尝后打分的不予退还,评审结束后,剩余部分悉数退还供应商。
23
4、食品生产日期、质保期要求:提供的慰问品标注生产日期到质保期结束之间不得少
于 6个月。
六:支付方式
货到付款。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完所有慰问品并完成相关配套服务后,并通过采购人
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结算该次采购费用。
24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
地址:
邮政编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卖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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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
合同: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
价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
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交货地点:
2. 2交货时间:
2. 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
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
特定标准确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
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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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
秘密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
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
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
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 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
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
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款
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
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 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
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
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
期次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7.2.2付款条件:
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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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
9.4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
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
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
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
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
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条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
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
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
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
后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
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
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
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
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
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
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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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
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
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
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
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
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
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
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
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
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
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退还卖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
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
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
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
序进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
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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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
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
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
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
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
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
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
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
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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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V2.2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
(3)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
2、投标保证金咨询
(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 88号东楼 626室前台处
(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30 时~11:30 时和
13:30时~16:30时)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6*8003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 2020-0335-pu
(2)本投标保证金:0.2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
编号”;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
虚假、无效的票函。
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
函的格式应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
应在开标时携带,否则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
式(详见附件)。
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的 3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 3条的指定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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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
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
某单位采用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
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
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处理。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
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
费(如有)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
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
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
章)的合同扫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
(2)未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
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
(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
金利息。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
息。
6、其他
(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
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
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
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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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
(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
授权人”)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
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
提出任何异议。
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始终有效。
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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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
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
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
__[银行名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
称“招标代理”)支付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均承担此责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
(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30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
代理的数额,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
需要招标代理证实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
通知,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银行授权代表: (签字盖公章 )
日期: _____年 ___月 __日
证人: (签字盖公章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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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五、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