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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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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JZZ-Y-2020F08113

二、项目名称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公园东路1号2号楼一层

成交金额:174.55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食堂劳务派遣合作服务项目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绍霞、赵敏华、徐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收取。评委费预计15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评委费按实收取。合计22464.48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 址: 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1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5-844227601/025-844227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潘永玲、耿耘 025-52896520-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25-844227601/025-844227602




2020年9月15日



附件: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项目编号:NJZZ-Y-2020F08113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委托,对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 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 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ZZ-Y-2020F08113 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最高限价:1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在线打印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 2 -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 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 3楼 0311; 7.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是否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自行勘察。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 。 1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10-14:30(14:30 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 何文件,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 121 号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25-844227601/025-844227602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编制:张奕珺、耿耘 025-52896520-8001 邮箱:zyjxf0215@wisdomzz.com 办公室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 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 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 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 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 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 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 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 - 4 - 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 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 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 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 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 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 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 5 -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 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合格的, 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 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3)★服务承诺;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 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 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 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 6 -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 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 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 定地点。 8.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 书现场提交。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四、磋商 9、联合体 9.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9.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 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 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 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 7 - 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 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 8 -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 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 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 要的其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 足需求等。 11.9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 - 9 - 处理。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候选成交供 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详见文件第三章。 12.3 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 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 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 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 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 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 10 - 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 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 17.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 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 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 项。 - 11 - 17.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 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 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0、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20.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 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 - 12 - 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0.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核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信用数据,签署 “核对无误”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六、投标有效期 21.1 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2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 许修改其投标书。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22.1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费按《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收费基 准费率计算。不足 3500 元的,按 3500 元收取。评委费预计 1500 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 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理费汇款单位: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费汇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挹江门支行; 代理费汇款帐号:10366000000495882 八、其他约定 23.1 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满三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只有两家的,经评标 委员会和采购人认定,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两家提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将继续进行。 13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 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 值 价格 20 分 1.1 价格 根据配置的各岗位的人员工资及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支出合计 报价。 明显低价(低于平均价 20%)不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计算得分保留 小数点后 2位)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 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 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技术 60 分 2.1 项目管理体 系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包 括但不限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投诉处 理方案等。 1、方案体系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9分; 2、方案体系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6分; 3、方案体系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4、方案体系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9 2.2.1 供餐菜品搭 配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 配方案、成本核算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菜品搭配、种类、营养(本项最高 5分) 1、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5 分; 2、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 衡科学的得 3分; 3、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5 14 2.2.2 菜品比例、成 本核算方案 等 菜品比例、成本、毛利润控制(本项最高 5分) 1、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适,规格档次定 位合理,餐饮成本核算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接成本、间接 成本、利润)控制得当得 5分; 2、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一般合适,规格档 次定位一般合理,餐饮成本核算一般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 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一般得当得 3分; 3、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不太合适,规格档 次定位不台合理,餐饮成本核算不太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 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不得当得 1分;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2.3.1 人员资质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学校餐饮服务经历,提 供简历。掌握食堂成本核算、内部管理等业务技能的,得 2分。 2、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员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并 获得相应证书,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得 2分; 3、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得 2分; 4、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有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的得 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 2.3.2 团队配置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 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 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等。 1、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 服务人员岗位齐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验的得 9分; 2、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 岗位配置较为齐全的得 6分; 3、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够合理 的得 3分。 4、人员配置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合理的 不得分。 9 2.4 劳动保障措 施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于派驻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障措施进行综 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情况, 1、保障措施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6分; 2、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3分; 3、保障措施缺少、无健全体系的得 0分。 6 2.5 应急预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科学、 合理、可操作的得 9分; 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6分; 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 3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9 15 2.6 服务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 1、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9分; 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6分; 3、方案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4、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9 服务业绩 10 分 3.1 业绩 投标供应商自2017年 1月 1日以来,有实施托管的政府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的每日就餐的类似服务项目管理经验的情况进 行打分,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高 10 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 公章,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10 信誉 10 分 4.1 企业认证 投标供应商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或旧版 OHSAS18001)、OHS18001 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点 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满分 5分 5 4.2 信用等级 三星级的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的加 3 分;被评 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分 5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 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16 4.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4.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5.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17 第四章 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 2020-2021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合作服务项目,学校设有学 生餐厅 2 个,学习日每天就餐人次约 2400 人次。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教职工、学生提供 供餐服务,学生供餐模式为盒饭、窗口自选(自助餐去掉)。其中学生早餐约 350 人次, 二楼教师自助餐厅早餐约 80 人次;学生中餐约 1000 人次,二楼教师自助餐厅午餐约 150 人次;学生晚餐约 1000 人次;寒假期间供餐 15 天约 2000 人次/天,暑假期间两个年级供 餐 40 天用餐约 2000 人次/天。如增加或减少人员,以实际数为准增加或核减费用。 (二)供餐时间 早餐:周一至周六早上 06:00-08:30;午餐:周一至周六中午 11:20-12:50;晚餐:周 一至周六下午 17:00-18:30。 二、菜品类别及要求 (一)早餐要求:油条、包子、烧饼、烧麦、各类饼等面点以及面条、馄饨、鸡蛋等。 (二)学生午、晚餐要求:1 大荤+1 小荤+2 素菜+汤+酸奶或水果+粗粮 (三)教师午餐要求:除中式餐点之外,也要有特色套餐、面点、小炒等,以备学校 交流工作时接待;晚餐与学生要求一致。 三、人员要求 岗位设置 需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主管 1人 每日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考 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 作,食堂卫生管理,食品 安全管理,协助甲方做基 础台账,开具食堂伙食菜 单,做食堂成本预算及结 算,合理安排及配合食堂 开餐一切工作。 三餐备餐期间,主管、副 主管至少有一人在岗(就 餐高峰期主管到现场协 调)。 副主管 1人 18 白案 1人 负责早点面点、能熟练制 作各种面食(包子、水饺、 馄饨、烙饼、馒头、花卷), 服从分配 红案厨师 3人 负责每日开餐的菜品色香 味符合甲方要求,保证准 时准点开餐。 组长 2人 安排本组工作并承担责任 操作工 16 人 负责菜品摘洗,食堂前厅 后厨卫生打扫,餐盘清洗, 垃圾归类。 合计 24 人 ★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效 投标处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 定; (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从 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 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 安排,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 学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 生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餐具应严格洗、消、冲、 19 保洁,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统一采购登记后分发使用, 所需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 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疫情期间应做好佩戴口罩以及其他必要消毒和消洗 安全服务工作。 (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学校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遵守就餐供应时间, 开餐时间由学校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如有变动学校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如 学校事先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反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 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用餐期间及时清理桌面、地面,确 保就餐环境。在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座椅的整理、清洁。 (七)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 的使用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八)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 种数量清单,报采购人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原料,供应商组织生产。供应商必 须在保证供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成本控制标准的实现。 (九)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 本、提高供餐质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 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处以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 律责任。 (十)供应商服务人员制作的早餐、午餐、晚餐,应做到干净卫生、品种多样、品质 优良、美味可口、供应及时、热情周到。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 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十一)供应商对采购人在就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等就餐服务上提出的临时性要求应予 充分保障。 (十二)采购人有临时活动或接待时,将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确定餐饮人数、用餐 标准等。 (十三)供应商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和厨具的日常管理。 (十四)供应商须指定一人(主管或副主管,以主管为主)为现场工作项目负责人, 20 在采购人食堂上班,作息时间服从采购人安排,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 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 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项目负 责人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十五)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供约,规范操作流程,制止不良行为, 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尤其对所有使用的设备、用具、用品和水电气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 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修,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十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食堂厨房主要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现场实际清点确定), 其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支配使用,如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则由成交 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由采购人负责购置。 2、采购人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赴采购人食堂现场探勘现有 设备,检查核对并测试设备,如有损坏书面通知采购人维修或购置。设备经维修或添置完 毕,双方须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需爱护采购人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 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损的餐厨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 持良好和正常工作,负责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 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 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在托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 无损移交,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3、供应商须对厨房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检查,并应按照操作说明正常使用厨房设 备,禁止违规操作,避免人为损坏,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4、供应商须在满足现场正常供餐的基础上尽量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十七)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 违规、违纪行为。 (十八)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 度。如因供应商的员工在采购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 产损失(包括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采购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商须履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 21 保就餐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托管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 (二)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 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法,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 时办理各项证件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办理录用备案,并将所有人员合同送学校备案,如中途有特殊情况人员变更,也需 将变更人员合同送学校备案。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 社会保险。 (四)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 服务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 后果的。 六、服务考核与奖惩 1、采购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饭菜 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2、供应商每周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周排班表,如临时请假,需调派工作人员代班。采购 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校方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对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 累计三次工作时间不在岗的记录,当月劳务费扣 5%。 3、满意度考核 采购人及家委会每个月对供餐情况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 查考核,如满意度不达标,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如连续两个月或服务期内累计 3 次 满意度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撤换供应商。 22 测评项目 满意 不满意 服务态度 餐食口味 餐食搭配 餐食卫生 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 投诉处理 执行力 4、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 质 量 30 分 打 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 报(经核实后)扣2分 20 菜 谱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发现一次扣 2 分 10 服 务 质 量 10分 仪 容 仪 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 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扣 1 分 5 服 务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第一条发现一次扣 1 分,第二条发现一次扣 2 分 5 卫 生 标 准 50分 制 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 是 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存在交叉污染的或 无明显区分标志扣 2 分;生熟食品未分开, 食品存放无分类扣 3 分; 12 23 厨 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 干 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 盘 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 整 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有一项不清洁扣 1 分; 无消毒扣 2 分;不按食品 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扣2 分; 22 餐 厅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发现一次扣 2 分; 6 库 房 1、地面保持清洁; 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 新 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 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发现一次扣 1 分; 6 食 堂 管 理 10 分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 及原料仓库。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 进入食堂一次减 1 分 2 满意率分满意,较为满意,一般,差,四个等级 每一个等级得 2 分,差 不得分 8 (1)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5 分(含)以下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 结算; (2)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5-1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 务费的 95%结算; (3)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0-15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90%结算; (4)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85%结算; (5)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 服务费的 80%结算;并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 整改到位的或达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4 (6)采购人将对管理范围内的供应商日常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各类违章以文字记录 确认。每月汇总 1次,不合格或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罚款。由采购 人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餐食、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餐具、餐具送第三 方权威机构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餐食、餐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每次扣除履约保 证金 10%,连续 2 次或服务期内 3 次检查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 商违约责任:如上述不合格餐食、餐具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 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6、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校方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 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教育主管 机关的管理。 7、凡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及南京市公安局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 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合同。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因招标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过 渡期期间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过渡期间为采购人服务的供应商。 八、服务费支付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总额的 5%履约 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须通过学校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月支付服务费用。(寒 假一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暑假两个月,工资按 50%发放,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内因甲方 要求上班产生的费用、超出本文件服务要求产生的加班费用不在月合同款内,另行计算)。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 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备注:本章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26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 照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 中有明确规定。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 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 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7 2.履行合同地点: 。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 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 ,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 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 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返还条件挂钩。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如有) 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磋商文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 28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 止或终止合同。 2.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 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2.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30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1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 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 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 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 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 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2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 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报价(元)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报价(元) 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 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10:X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 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3、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33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4 附件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 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