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员工体检医疗服务(参加体检人数441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
2、资金来源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六安北中心2020年员工体检费用已被列入2020年员工福利计划。
3、项目批复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2020年员工体检已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批准实施。
4、体检项目人数
总人数441人,其中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男性42人,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女性12人,45周岁以下男性162人,45周岁以下女性,已婚171人,未婚54人。此人数只作为响应参考基数,最终结算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为准。
5、本次体检最高限价为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396900.00)元整。
二、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必须为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综合性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或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3、拒绝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4、主检医师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不少于2人。
5、响应人能提供专业的体检车,用于上门服务(体检车不要求具有所有权);
6、体检中心设立在合肥、六安市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开业时间不低于两年(截止至2020年9月1日)。
7、响应人近两年(自2018年9月1日起至询比采购截止日)具有2个单项合同人数不少于300人的体检服务业绩。
8、响应人需提供免费车辆接送和营养早餐。
9、响应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人应如实承诺):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2)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在符合资格、质量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依据响应(修正后的价格)从低至高的原则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
2、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响应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如低于三家则该项目流标。
四、支付方式
本次体检结束,确定所有人员收到体检报告后十五日内,体检费一次性付清。
五、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响应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直接参加响应。
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询比采购文件作为本项目公告附件,由潜在响应单位自行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竞标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响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396900.00)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参检人数和体检项目为准。响应人的响应价格不得超过设定的控制价最高限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响应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询比采购人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响应单位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六安市北二十铺合六叶高速公路六安北收费站入口处)。
5、询比采购人定于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六安市北二十铺合六叶高速公路六安北收费站入口处) 二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64-2415888 13705646493
六安北中心2020年职工体检项目采购文件.docx
安徽交控集团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4日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职工体检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1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2章 响应人须知
第3章 评审办法
第4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项目清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员工体检医疗服务(参加体检人数441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
2、资金来源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六安北中心2020年员工体检费用已被列入2020年员工福利计划。
3、项目批复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2020年员工体检已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批准实施。
4、体检项目人数
总人数441人,其中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男性42人,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女性12人,45周岁以下男性162人,45周岁以下女性,已婚171人,未婚54人。此人数只作为响应参考基数,最终结算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为准。
5、本次体检最高限价为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396900.00)元整。
二、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必须为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综合性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或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3、拒绝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4、主检医师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不少于2人。
5、响应人能提供专业的体检车,用于上门服务(体检车不要求具有所有权);
6、体检中心设立在合肥、六安市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开业时间不低于两年(截止至2020年9月1日)。
7、响应人近两年(自2018年9月1日起至询比采购截止日)具有2个单项合同人数不少于300人的体检服务业绩。
8、响应人需提供免费车辆接送和营养早餐。
9、响应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人应如实承诺):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2)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在符合资格、质量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依据响应(修正后的价格)从低至高的原则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
2、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响应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如不足三家则重新进行询比采购。
四、支付方式
本次体检结束,确定所有人员收到体检报告后十五日内,体检费一次性付清。
五、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响应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直接参加响应。
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询比采购文件作为本项目公告附件,由潜在响应单位自行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竞标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响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396900.00)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参检人数和体检项目为准。响应人的响应价格不得超过设定的控制价最高限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响应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询比采购人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响应单位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六安市北二十铺合六叶高速公路六安北收费站入口处)。
5、询比采购人定于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六安市北二十铺合六叶高速公路六安北收费站入口处) 二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64-2415888 13705646493
安徽交控集团
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 9月 11 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见询比采购公告 |
2 |
询比采购人 |
见询比采购公告 |
3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六安市 |
4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
5 |
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 |
见询比采购公告 |
6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自报名截止日期前2日以书面方式递交至安徽交控集团六安北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 |
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9 |
标书要求 |
必须采用胶装,活页卡扣式装订将不予接受。装于袋内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10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响应人须知
1、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比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响应没有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任何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按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询比采购人,询比采购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将以答疑或澄清的方式在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响应人自行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响应人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响应人一旦中标,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响应人不得在未征得询比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比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响应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比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5、响应文件的响应表上应清楚地标明响应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单价和总价。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响应,多方案、多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6、如响应人的响应和数量表达上存在歧义或有计算上的错误时,将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进行修正,响应人必须接受。
7、响应人应准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份数”规定份数的响应书。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地址、联系人号码,密封袋封口上必须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印鉴)。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均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响应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在制作响应书时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活页卡扣式装订的响应书询比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8、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废标:
(1)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印章;
(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响应文件附有询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标书中伪造或夸大资质、业绩;
(5)不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如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不足三家或询比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可以否决该次的询比采购,经六安北中心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将宣布本次询比采购无效,并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询比采购程序及最终响应
(一)询比采购程序
1、询比采购人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询比采购。询比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响应人可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询比采购,参加询比采购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
评审小组由询比采购项目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财务及其他相应业务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三)询比采购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询比采购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字迹清晰可辨;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齐全;
3、响应单位营业执照有效;
4、响应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设定的控制价上限。
5、响应单位响应文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
6、已标价的项目清单汇总表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7、响应文件不应附有询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五)响应响应修正原则
响应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后的价格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出现修正,以修正后的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在询比采购人给定的项目清单中漏报了某个项目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响应范围,则漏报的项目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响应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项目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6、在询比采购人给定的项目清单中多报了某个项目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响应范围,则从响应响应中扣除多报的项目子目响应或项目子目响应中增加了响应范围的部分响应。
7、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响应人修改了该子目的项目数量,则其合价按询比采购人给定的体检项目乘以响应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8、修正后的最终响应价格若超过最高响应限价,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9、修正后的最终响应作为评标价的计算,同时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
10、如出现修正,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六)询比采购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响应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响应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询比采购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在询比采购期间,询比采购人将有专门工作人员与响应人进行联络。
4、询比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得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询比采购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二、评审结果
(七)评审结果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在符合资格、质量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依据响应(修正后的价格)从低至高的原则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
三、成交及合同签订
(八)成交人
1、根据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格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侯选人。若出现响应价格相同单位,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业绩情况、资质情况、诚信情况等综合研究结果,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
2、原则上询比采购人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九)成交通知书
1、询比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2、成交人应及时到询比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十)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询比采购人签订合同,询比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询比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询比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询比采购文件中,供响应人参考,响应时不需填写)
六安北中心体检项目服务协议
体检单位(简称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服务单位(简称乙方):
为做好健康体检服务工作,依照自愿、平等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方选择乙方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双方订立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体检内容
1、甲方为员工安排的指定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清单》
2、体检周期:
开检日期: 年 月 日至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1、 体检地点:
4、甲方参检员工体检分 批次进行,具体体检时间由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安排,确定后与乙方商定。
5、如因政府发布特别通告或遇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照预约日期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乙方将与甲方协商后另行安排体检日期。
6、甲方指定专人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安排健康体检服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及时提供本合同附件材料、在甲方参检员工体检过程中确认加项、接收乙方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等事项)。
甲方联系人为: (部门)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税务登记证号: (另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费用结算
1、本合同签订时,本次体检总人数约为: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体检周期结束后,结算实际体检费用(包含:1、甲方实际参检员工所发生的对应体检费用;2、经确认由甲方承担的加项费用)由双方于体检周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甲方应于乙方送达全额发票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2、如甲方参检员工在体检过程中增加项目,需甲方承担相应费用的,应由甲方联系人进行确认。未由甲方联系人进行确认的,加项费用由个人承担。
3、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名 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至少于开检日期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将《体检人员明细表》提交至乙方,向乙方提供参检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联系方式、是否处于孕期或准孕期等信息。甲方确保此次参检员工与所提供人员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因身份不符或甲方参检员工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和健康状况导致体检结果错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迟延提供参检员工名单,致使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排检事宜,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至少应在开检日期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项目、体检须知通知每位体检员工。
3、员工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健康管理报告》等体检资料由本人开启。如甲方由联系人接收《健康管理报告》等体检资料,甲方及联系人应对此承担保密责任;甲方或联系人因故意或过失获取、泄露《健康管理报告》中甲方员工个人健康信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在组织员工参检健康体检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甲方不能组织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以下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⑴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⑵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⑶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⑷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⑸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5、甲方安排高龄人员(六十岁以上)或行动不能完全自理人员体检的,甲方应派人到现场进行照料并协助该等人员参加体检,以充分保障该等人员在体检场所或体检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6、甲方应积极组织本方人员在约定的体检周期内完成体检。对未能在体检周期体检的,甲方可以选择转换成体检卡,并支付体检卡费用;体检卡过期失效。甲方参检员工未按预约时间准时报到体检,所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的参检员工如在体检当日未完成个别体检项目的,需在体检当日后 20日 内完成补检,补检时可不再预约。如果甲方参检员工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补检,以及因个人原因只参检部分体检项目的,均视为甲方自愿放弃,乙方不另行退补相关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