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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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1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2章 采购需求 ……………………………………………6
第3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23
前附表 ……………………………………………………23
一、总则 …………………………………………………24
二、采购文件 ……………………………………………2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7
四、开标 …………………………………………………32
五、评标 …………………………………………………33
六、定标 …………………………………………………35
七、合同授予 ……………………………………………36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0
第5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6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教育局委托,现就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ZZX202018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配送范围 |
配送材料内容 |
1 |
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 |
4-6家 |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 |
(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禽蛋类、禽肉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共八类食品原材料。蔬菜类、主食类(米、油、面粉)不在此招标范围内。 |
注 |
1、 配送时间: 2020年 10 月9日-2021年8月15日。供货数量以学校实际采购为准。 2、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可以在八类中自主选择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甲方不保证签约学校数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3、 试供期为30天,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学校可以向湖州市教育局书面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湖州市教育局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选择由其他中标供应商分担配送。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4000万元/学年 |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在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应具有专业配送场地、专用储备仓库等配套齐全的功能性用房(如有2所及以上市属学校推荐的原优质供应商,其所在专业配送场地区域可放开该项地域要求;被推荐的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设立专业配送场地)。
4.投标供应商具有专业配送场地、专用储备仓库等配套齐全的功能性用房(须在同一单体建筑物内且相连相通,具有分拣、冷库、肉类分割室、留样室、仓库、检验、装运等功能区块)。配送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且布局合理;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并可供采购人远程调取;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证明函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2.发售地点: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大楼4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现金缴纳。(如需要采购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采购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报名表(提供配送场所具体位置,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附件7);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采购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商务标开标前将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0年 9 月 29 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263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29日09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263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市教育局(http://huedu.huzhou.gov.cn/#)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zjjzgczx.com)
十一、信用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投标答疑时间: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 9月 24 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
2.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告知事项
1.投标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参与开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且只能指派 1 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4.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5.所有需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玉妹 联系电话:0572-2121225
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大楼4楼
采购人:湖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2-2056716
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2-2398593
湖州市教育局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15 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确定2020年10月9日-2021年8月15日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供应商,为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配送所需的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禽蛋类、禽肉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共八类食品提供配送服务,从而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ZZX2020187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配送范围 |
配送材料内容 |
1 |
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 |
4-6家 |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 |
(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禽蛋类、禽肉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共八类食品原材料。蔬菜类、主食类(米、油、面粉)不在此招标范围内。 |
注 |
1、配送时间: 2020年 10 月9日-2021年8月15日。供货数量以学校实际采购为准。 2、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可以在八类中自主选择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甲方不保证签约学校数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3、试供期为30天,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价格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学校可以向湖州市教育局书面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湖州市教育局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选择由其他中标供应商分担配送。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4000万元/学年 |
三、采购项目要求:
▲1.供货期限: 2020年 10 月9日-2021年8月15日。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可以在八类中自主选择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甲方不保证签约学校数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2.试供期:
试供期为30天,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价格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学校可以向湖州市教育局书面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湖州市教育局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选择由其他中标供应商分担配送。
3.场地踏勘
3.1开标结束3天内,由湖州市教育局牵头,从各校分管校长、学校膳管会成员、学校纪检人员、食堂经营者中抽取相应人员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体现的投标场地,设备,车辆、人员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若现场踏勘情况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情况不符合或不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4.交货方式:
4.1 配送方案
4.1.1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名称分别为:浙江省湖州中学、湖州市第一中学、湖州市第二中学、湖州市第五中学教育集团余家漾校区、湖州市第五中学教育集团仁皇山校区、湖州市第五中学教育集团凤凰校区、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凤凰校区,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莲花庄校区、吴兴高级中学、湖州市菱湖中学、湖州市双林中学、湖州市练市中学、湖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学校、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市南浔中学、湖州市教育康复学校、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湖州交通学校、湖州体育运动学校。其中有5个学校分布在埭溪镇、菱湖镇、双林镇、练市镇、南浔镇。
4.1.2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就餐对象为:学校师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10月学生在册学籍数31308人,教职工数2974人。(配送时间按各个学校具体要求配送;用餐人数为估算值,具体以订单中实际的量为准。)本次招标原则上确定4家或6家定点配送供应商。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可以在八类中自主选择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甲方不保证签约学校数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4.1.3由湖州市教育局牵头,各校建立含分管校长、学校膳管会成员、学校纪检人员、食堂经营者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每月对配送供应商进行考核,各校必须将每月考核结果报与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指定的微信群内公布考核结果。若该月供应商当月考核得分平均分为不合格(该供应商在一个月内所有配送学校的月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湖州市教育局将约谈该供应商并勒令即时整改,约谈和整改要求记录在案;如次月该供应商配送考核得分平均分仍为不合格,湖州市教育局决定是否取消其配送资格,如取消配送资格将要求学校立即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同;相关学校的配送由校方会同食堂经营者一起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配送。
4.2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有各校分管校长、学校膳管会成员、食堂经营者、供应商共同加入的微信群,各校食堂每次商定的原材料配送清单及价格即时在群内公布。
5.供货产品分类、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产品 |
1 |
畜肉类 |
猪肉类 |
鲜猪肉、大排、小排、猪肝、猪腰、猪血等 |
牛肉类 |
牛后腿、牛排、牛柳、百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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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类 |
羊肉、羊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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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肉类 |
兔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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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禽肉类 |
鸡肉类 |
本鸡、三黄鸡、乌骨鸡等 |
鸭肉类 |
老白鸭、白鸭、麻鸭、鸭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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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禽类 |
鹅、鹌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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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禽蛋类 |
禽蛋类 |
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
4 |
冻品类 |
禽肉冻品 |
鸡副、鸭副等 |
畜肉冻品 |
牛肉丝、贡丸、香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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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冻品 |
鸦片鱼、黄鱼、带鱼、青占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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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产类 |
河鲜类 |
花鲢、白鲢、草鱼、黑鱼等 |
海鲜类 |
带鱼、目鱼、梭子蟹、八爪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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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类 |
明虾、河虾、沼虾、白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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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味品类 |
调味品 |
酱油、盐、味精、糖、醋等 |
7 |
豆制品类 |
豆制品 |
豆腐、香干、千张、油泡等 |
8 |
干货类 |
干货类 |
笋干、香菇、木耳、坚果、粉丝等 |
5.1畜肉类
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肉质有弹性、表皮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沾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并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冷鲜肉应当使用具有保鲜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为保障产品质量,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当天屠宰的畜肉类产品。
5.2水产类
必须是鲜活、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无异味,运送途中要有水及充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5.3冻品类
生产厂家必须为冷冻品生产企业。冷冻食品无变质、无异味,包装无破损、无胀气,袋内无杂物。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时应当使用具有保鲜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5.4禽蛋类
必须是新鲜、清洁、无异味、无变质、完整均匀、外壳色泽鲜明。用光照,能透光、呈微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5.5 禽肉类
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表皮光滑有光泽、无破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无血水、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并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鸡鸭等禽类必须去内脏,脱毛应符合规定。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冷鲜肉应当使用具有保鲜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为保障产品质量,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当天屠宰的禽肉类产品。
5.6调味品类
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无污染、无泄漏,无胀袋、胖听、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湖州大型超市常见品牌产品为主,且质优、无酸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5.7豆制品类
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5.8干货类
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不含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6.质保期:
6.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6.2为保障产品质量,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剩余保质期为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7.服务要求:
7.1食堂经营者一般情况提前三天下单,特殊情况当天如有补货的情况,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经营者要求进行送货。
7.2从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采购人及食堂经营者针对部分原材料种类会有品牌要求,供应商最终以采购人及食堂经营者的要求为准。
7.3投标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
7.4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7.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等。
7.6能自觉遵守湖州市教育局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无条件接受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等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监督,师生监督。
7.7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7.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7.7.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7.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7.7.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7.7.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7.7.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7.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7.8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注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7.7.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7.8其他服务内容包括:
7.8.1服务的应急措施及其他特殊服务。
7.8.2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等。
7.8.3无条件响应采购单位提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
7.8.4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商品必须在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当地市场有销售的。
7.9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管业务员,提供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公司名称、法人、股东及经营场地、项目负责人等,否则视为违规,扣罚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
7.10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中标供应商对承接的定点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帐或帐户核算。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细的进销存帐,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7.11中标供应商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7.12一旦中标,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固定人员和车辆负责供货。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送货人员的法定身份证件和送货车辆的合法行驶证件。
7.13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供应商应负经济和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7.14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15中标后须按要求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以年度营业额不低于800万元为标准)。
7.16中标供应商必须有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配送场地、各功能室、储藏室等安装有监控,配备有运输车辆车载监控定位系统。
四、中标供应商和使用单位(学校)工作职责
1.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不符合公开招标质量约定要求的,学校一经查实,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退换;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保证不出任何安全问题,否则中标供应商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配送资格,并把该企业不良行为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2.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服务差,送货、退换货不及时的,一经查实,并勒令其整改,整改不及时到位或恶意串通扰乱配送秩序的,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扣完取消其配送资格。
3.价格约定中最终确定的结算价包含货品及运输、装卸、服务、税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在配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中标供应商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每次配送,必须从配送场地完成所有货物的配装,一个食堂一日物品应一次配送完毕,并向学校食堂提供《配送单》(《配送单》上注明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供货者名称、数量、参考单价等情况)。配送企业要做到分类仓储保鲜、使用分类配送框包装运输,48小时留样备查,留样量≧250克。
5.中标供应商在校内运输物品,应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确保师生安全。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6.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经查实发现有受贿、行贿现象,取消配送资格,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提交贰拾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因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9.如遇使用学校食堂不配合配送工作、不讲原则克扣斤两、恶意刁难等不当行为时,中标供应商有权向湖州市教育局投诉,一经查实,报湖州市教育局视情况对学校食堂经营者做出处理。
10.学校须遵守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合同规定,不得向非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落实人员负责,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验货、出入库和索证索票制度,建好相关台账。
11.学校须建立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食品价格,控制成本利润。在接收中标供应商货物时,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在中标供应商的《配送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
12.食堂经营者须建好库存日记账。制定每周进货计划,明确送货时间、物品品种及数量,与中标供应商自行对接。
13.加强食堂员工管理,做好下单、验收、索票存档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汇报。
▲五、商务要求表
货款支付 |
每月凭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中标供应商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
履约保证金 |
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凭相关凭证到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开取收据。 2.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质量索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信要求
资格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在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应具有专业配送场地、专用储备仓库等配套齐全的功能性用房(如有2所及以上市属学校推荐的原优质供应商,其所在专业配送场地区域可放开该项地域要求;被推荐的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南浔区设立专业配送场地)。 4.投标供应商具有专业配送场地、专用储备仓库等配套齐全的功能性用房(须在同一单体建筑物内且相连相通,具有分拣、冷库、肉类分割室、留样室、仓库、检验、装运等功能区块)。配送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且布局合理;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并可供采购人远程调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6.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证明函为准)。 |
电子网络化管理要求 |
食堂经营者与中标供应商自行进行采购、数据统计、对账等配送相关工作;配送企业的视频监控数据和农残检测结果保存备查(承诺中标后配备车载监控定位系统,室内监控和车载系统监控视频和信息存储时间至少30天)。如湖州市教育局实行网络平台化管理,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入湖州市教育局管理平台(费用自理)。 |
管理制度 |
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原料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财务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
保险 |
中标后须按要求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以年度营业额不低于800万元为标准)。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时提供投保凭证。 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注 |
上述内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书面承诺。如若与承诺不符,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配送资格。 |
▲七、定价方法
1、中标供应商于每月5日前和20日前分两次将所售商品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当地市场信息价)发到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并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到指定的微信群内。
2、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依照各中标供应商发布的报价,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进行议价最终确定配送供应商及配送结算价格;各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在实施配送的八类原材料中自主原则选择一至两家中标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试供期为30天,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价格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学校可以向湖州市教育局书面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湖州市教育局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选择由其他中标供应商分担配送。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各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各校食堂经营者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每月两次(每月10日前和25日前)进行原材料采购定价,每一次的定价做为前半个月的采购结算价(该次定价周期内原材料不论市场涨跌,均按所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一月一结。
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价格定价原则。
附件1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价格定价原则
第一条 中标供应商于每月5日前和20日前分两次将所售商品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当地市场信息价)发到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并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到指定的微信群内。
第二条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依照各中标供应商发布的报价,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进行议价最终确定配送供应商及配送结算价格;各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自配送开始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在实施配送的八类原材料中自主原则选择一至两家中标供应商,但总供应商数不能超过两家。试供期为30天,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价格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学校可以向湖州市教育局书面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湖州市教育局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选择由其他中标供应商分担配送。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各校食堂经营者(含校方管理人员)可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不限供应商数量)。各校食堂经营者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每月两次(每月10日前和25日前)进行原材料采购定价,每一次的定价做为前半个月的采购结算价(该次定价周期内原材料不论市场涨跌,均按所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一月一结。
第三条 各校食堂经营者必须将每次定价的结果报与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指定的微信群内公布各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同品牌同规格的定价表;并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从汇总的学校食堂采购定价表中计算出同品牌同规格的采购平均价作为参考价。当湖州市教育局启用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后,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格最高不得超过相同时间段平台中公布的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平均价为基准的上浮限幅。
各类别的上浮限幅如下:
类别 |
畜肉类 |
水产类 |
冻品类 |
禽蛋类 |
禽肉类 |
调味品类 |
豆制品类 |
干货类 |
上浮 限幅 |
5% |
5% |
3% |
3% |
5% |
3% |
3% |
5% |
第四条 湖州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供应商与学校食堂定价工作,对价格偏离较大的食品原材料按计算所得的参考价(平台中的平均价)进行议价,使各校食堂定价更加合理规范。
第五条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湖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八类原材料分类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产品 |
1 |
畜肉类 |
猪肉类 |
鲜猪肉、大排、小排、猪肝、猪腰、猪血等 |
牛肉类 |
牛后腿、牛排、牛柳、百叶等 |
||
羊肉类 |
羊肉、羊排等 |
||
其他肉类 |
兔肉等 |
||
2 |
禽肉类 |
鸡肉类 |
本鸡、三黄鸡、乌骨鸡等 |
鸭肉类 |
老白鸭、白鸭、麻鸭、鸭血等 |
||
其他禽类 |
鹅、鹌鹑等 |
||
3 |
禽蛋类 |
禽蛋类 |
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
4 |
冻品类 |
禽肉冻品 |
鸡副、鸭副等 |
畜肉冻品 |
牛肉丝、贡丸、香肠等 |
||
水产冻品 |
鸦片鱼、黄鱼、带鱼、青占鱼等 |
||
5 |
水产类 |
河鲜类 |
花鲢、白鲢、草鱼、黑鱼等 |
海鲜类 |
带鱼、目鱼、梭子蟹、八爪鱼等 |
||
虾类 |
明虾、河虾、沼虾、白虾等 |
||
6 |
调味品类 |
调味品 |
酱油、盐、味精、糖、醋等 |
7 |
豆制品类 |
豆制品 |
豆腐、香干、千张、油泡等 |
8 |
干货类 |
干货类 |
笋干、香菇、木耳、坚果、粉丝等 |
附件2
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考核办法
为提高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服务质量,强化对统一配送企业的监管,在市教育局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校成立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考核小组(各校分管校长、学校膳管会成员、学校纪检人员、食堂经营者等组成),参照制定的考核办法认真执行。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1.配送企业配送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检疫、检测报告,按时、按规提供票据。
2.配送车辆须为本公司的配送车辆,车辆醒目处印有单位名称、标识。配送车辆须每日清洗、消毒。配送产品包装、篮筐等须卫生整洁。
3.配送人员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配送人员服务态度良好、着装整洁。配送过程安全驾驶,进入校园后听从保安指挥,缓慢通行,避让学生。
4.按约定配送时间段准时送达学校,验收通过后方可离校。
5.配送数量符合学校订购数,供应商不得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6.产品质量须按订单品牌、质量要求供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结算价格合理。
7.湖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检查结果及接受学生家长、社会人士投诉。
二、考核评分办法
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各校的评价分及湖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情况综合评分;学校(含食堂经营者)评价分平均分占70%,学校投诉占10%,湖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情况占20%,确定供应商的每月配送考核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制。相关部门对供应单位的检查(20分),检查中发现一个问题扣5分,扣完为止;学校投诉(10分),学校投诉一次且属实扣1分,扣完为止(见表二)。
学校(含食堂经营者)评价分六个方面:票证齐全10分、配送设施10分、配送人员10分、配送时间10分、配送数量10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50分,满分为100分制(见表一)。
每月配送考核综合得分分为三种:90分及以上为优,80-89分为合格,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应用
各校食堂原材料配送考核小组必须将每月考核结果报与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网络上予以公布。若该供应商的当月配送考核得分平均分为不合格(该供应商在一个月内所有配送学校的月考核平均分),湖州市教育局将约谈该供应商并勒令即时整改,约谈和整改要求记录在案;如次月该供应商配送考核得分平均分仍为不合格,湖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