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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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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壁挂炉、燃气灶具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壁挂炉、燃气灶具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壁挂炉、燃气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壁挂炉、燃气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燃气壁挂炉(70~110m2,功率20KW)和双眼燃气灶(左眼≧4.2KW,右眼≧4.2KW)的供货及售后维护等。(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台数为准)
??2.2招标范围:燃气壁挂炉(70~110m2,功率20KW)和双眼燃气灶(左眼≧4.2KW,右眼≧4.2KW)的供货及售后维护等。(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台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CCC产品认证证书;4、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5、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信誉要求: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6 09:00至2020-09-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0-14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博通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胜利西路 地址: 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邮编:

062150

邮编: 062150
联系人:

杜晓涵

联系人: 褚文娟
电话:

13785751500

电话: 0317-80981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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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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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gzong9865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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