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2020-60114
二、合同名称: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JJY-ZFCG-20200805
四、项目名称: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山市新塘边小学
地 址:江山市新塘边镇过溪1-1号
联系方式:0570-4715887
供应商(乙方):江山双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凝秀中路 5 幢
联系方式:158570026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1708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708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报告、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合同.zip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7878927"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47878928"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47878929" 一、 谈判须知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447878930" 二、 谈判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47878931" 三、 谈判文件说明 5
HYPERLINK \l "_Toc447878932"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5
‥‥‥‥‥‥‥‥‥‥‥‥‥‥‥‥ 9
十一、成交通知 ‥‥‥‥‥‥‥‥‥‥‥‥‥‥‥‥‥‥‥‥‥‥‥‥‥‥‥‥‥ 10
十二、授予合同‥‥‥‥‥‥‥‥‥‥‥‥‥‥‥‥‥‥‥‥‥‥‥‥‥‥‥‥‥‥10
HYPERLINK \l "_Toc447878939" 第三章 采购需求、服务数量及参数 18
HYPERLINK \l "_Toc447878940" 第四章 谈判程序 19
HYPERLINK \l "_Toc447878944" 二、 资信文件 24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8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新塘边小学委托, 现就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ZJJY-ZFCG-20200805
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元) |
1 |
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1 |
批 |
201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01000 |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不是正式供应商不能报名),可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
3.采购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免费下载。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七、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装有电子备份加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52797182@qq.com),逾期传输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视为无效。
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52797182@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9:00-10:0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52797182@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八、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评标室。
十、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
十一、谈判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评标室。
十二、谈判保证金: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投标保证金(元):0元
十三、谈判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周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0-4661101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2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新塘边小学
联系人:周伟波
联系电话:13757005390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新塘边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传真:0570-4033811
地址:江山市财政局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采购人 |
江山市新塘边小学 |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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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价 |
20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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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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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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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 |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投标保证金(元):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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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加密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52797182@qq.com),逾期传输将被拒收,数量为1份。 (3)投标文件均由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组成。 |
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9 |
谈判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评标室 |
10 |
谈判时间 |
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11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13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52797182@qq.com),逾期传输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退还。 |
12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
13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 |
14 |
联合体谈判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
15 |
联系人 |
蔡先生 |
16 |
联系电话(传真) |
0570-4661101 |
17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8 |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
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qzggzy.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19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谈判须知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谈判响应、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新塘边小学。
“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组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5.谈判委托
供应商代表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上传。
6.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
8.4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谈判文件说明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公告;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草案;
谈判办法及谈判程序;
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采购人会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3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响应无效)处理。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0.4.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制作的备份文件。
10.4.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资信技术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谈判响应函;
▲供应商资格声明;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范例详见第五章);
▲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出具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个体工商户除外);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纳税信用等级最新一期的纳税信用等级C级或C级以上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第三方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以社保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网上下载即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需提交至开标现场核查。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不用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商务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谈判一览表;
▲谈判服务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4.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
14.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谈判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如与采购产品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或对产品配置有好的建议,应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认为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报价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要求填写。
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及其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谈判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逾期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传输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供应商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和递交。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谈判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无效: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有效授权的;
谈判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报价超出谈判预算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串通投标的情形
串通投标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谈判响应、评审报告、保密
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谈判响应
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期间,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计算错误修正: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谈判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保密
谈判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除答复询问及质疑外,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供应商对谈判、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成交通知
成交通知: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间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并经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财政局备案后生效(报财政局备案前,合同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响应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响应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其谈判保证金不予返还,没收上缴国库,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同时,在监管部门查处结论中确认成交供应商无法履约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人。
签约后即为谈判结束。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http://www.qzggzy.com/zwgk/004003/004003003/20180209/e5393fa3-0afe-40b9-9b38-ba76c4c906be.html。
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其他
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约 1100 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100 人,每餐提供 粥、面条、粉干、蛋炒饭、配菜 等不少于 3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时 40 分左右(冬令时 6 时 50 分左右);中餐用餐人数约 1100 人,至少 2 菜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时 30 分左右(冬令时 11 时 20 分左右),晚餐用餐人数约 100 人,至少 2 菜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时 0 分左右(冬令时 16 时 50 分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5 人,其中主厨 2 人,洗切工 3 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服务网点
投标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并在服务网点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
(二)员工要求
1.为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对本校原有食堂员工的录取率不少于 85 %。
2.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8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有学校食堂主厨工作经历。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3.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5.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2 菜 1 面点,中晚餐至少 2 菜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乙方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 50 )元付给乙方作为额外劳务费。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 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7. 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200元/人,由承包供应商支付。
注:第一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人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人。
谈判程序
一、评审小组组成
1.每标项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系统”里随机抽取的专家2名(或者由“政采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3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购单位代表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二以上的比例推荐,由采购监管人员在开标前半个工作日随机抽取,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谈判原则
1.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开启后,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响应文件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则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2.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参数、履约期限、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评审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有谈判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审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评审小组成员之外。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5.谈判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 谈判程序
1.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 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
3.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视为投标无效。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工作人员将暂停开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5.开标会结束。
合同草案
江山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货物内容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单位):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技术资料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2.5%(最多),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质保期和质保金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质保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合同支付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详细服务价格清单见合同附件。合同价格包括项目整体采购所需的运输、培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付本期总款100%,乙方需提供相关手续。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调试和验收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免费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免差旅费、培训费等),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江山市财政局和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鉴证日期: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仅供参考)
一、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 资信文件
1.谈判响应函
致: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谈判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提交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各 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谈判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日起 ______个日。
5.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3.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上一年12月30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 年
20 年
3、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供应商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5.资产负债表 |
|||||||||||||||||
编制单位: 所属期: 年 月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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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
行次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行次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流动负债: |
|
|
|
||||||||||
货币资金 |
1 |
|
|
短期借款 |
31 |
|
|
||||||||||
短期投资 |
2 |
|
|
应付票据 |
32 |
|
|
||||||||||
应收票据 |
3 |
|
|
应付帐款 |
33 |
|
|
||||||||||
应收帐款 |
4 |
|
|
预收帐款 |
34 |
|
|
||||||||||
预付帐款 |
5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 |
|
|
||||||||||
应收股息 |
6 |
|
|
应交税费 |
36 |
|
|
||||||||||
应收利息 |
7 |
|
|
应付利息 |
37 |
|
|
||||||||||
其他应收款 |
8 |
|
|
应付利润 |
38 |
|
|
||||||||||
存货 |
9 |
|
|
其他应付款 |
39 |
|
|
||||||||||
其中:原材料 |
1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 |
|
|
||||||||||
在产品 |
1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 |
||||||||||||
库存商品 |
12 |
|
|
非流动负债: |
|||||||||||||
周转材料 |
13 |
|
|
长期借款 |
4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 |
|
|
长期应付款 |
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 |
递延收益 |
44 |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5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 |
||||||||||||||
长期债权投资 |
17 |
负债合计 |
47 |
||||||||||||||
固定资产原价 |
18 |
|
|
||||||||||||||
减:累计折旧 |
19 |
|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20 |
|
|
||||||||||||||
在建工程 |
21 |
|
|
||||||||||||||
工程物资 |
22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23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无形资产 |
25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8 |
||||||||||||||
开发支出 |
26 |
资本公积 |
49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 |
盈余公积 |
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 |
未分配利润 |
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 |
||||||||||||||
资产合计 |
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 |
||||||||||||||
企业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制表人: |
|||||||||||||||
6.利 润 表 |
|||||||||||||||||
编制单位: 所属期: 年 月 单位:元 |
|||||||||||||||||
项 目 |
行次 |
本年累计金额 |
本月金额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1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2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3 |
||||||||||||||||
其中:消费税 |
4 |
||||||||||||||||
营业税 |
5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6 |
||||||||||||||||
资源税 |
7 |
||||||||||||||||
土地增值税 |
8 |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
9 |
||||||||||||||||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排污费 |
10 |
||||||||||||||||
销售费用 |
11 |
||||||||||||||||
其中:商品维修费 |
12 |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13 |
||||||||||||||||
管理费用 |
14 |
||||||||||||||||
其中:开办费 |
15 |
||||||||||||||||
业务招待费 |
16 |
||||||||||||||||
研究费用 |
17 |
||||||||||||||||
财务费用 |
18 |
||||||||||||||||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填列) |
19 |
||||||||||||||||
加:投资收益 |
2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 |
||||||||||||||||
其中:政府补助 |
2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 |
||||||||||||||||
其中:坏账损失 |
25 |
||||||||||||||||
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
26 |
||||||||||||||||
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27 |
||||||||||||||||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
28 |
||||||||||||||||
税收滞纳金 |
2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 |
||||||||||||||||
企业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
制表人: |
||||||||||||||||
7. 现 金 流 量 表 |
|
||||||||||||||||
编制单位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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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金 额 |
补 充 资 料 |
行次 |
金 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 |
净利润 |
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 |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58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 |
固定资产折旧 |
59 |
||||||||||||||
现金流入小计 |
9 |
- |
无形资产摊销 |
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
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 |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
65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66 |
||||||||||||||
现金流出小计 |
20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 |
- |
财务费用 |
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损失(减:收益) |
69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2 |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7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3 |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
7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72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73 |
|||||||||||||
现金流入小计 |
29 |
- |
其他 |
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 |
-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31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 |
- |
|||||||||||||||
现金流出小计 |
36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 |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债务转为资本 |
76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38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77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4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78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 |
||||||||||||||||
现金流入小计 |
44 |
-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46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 |
||||||||||||||
现金流出小计 |
53 |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 |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8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55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 |
- |
||||||||||||
企业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制表人: |
8.纳税(费)证明
兹证明我分局(所)所辖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缴纳税(费)款情况如下:
纳税期限(税款实际入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税(费)种 |
实缴金额 |
税收小计 |
|
非税小计 |
|
合 计 |
特此证明。
税务分局(签章)
年 月 日
9.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自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四、商务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江山市新塘边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