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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某部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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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09月16日 14: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包头某部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王雅琴、郭慧、郝奋、常鹏飞、刘翠兰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47223015
采购单位包头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包头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15247223015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3171231215、18547260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王工
附件:
附件1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文件8.26.pdf

一、项目编号:XM-2020-0504-A027(招标文件编号:XM-2020-0504-A027)

二、项目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润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15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5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内蒙古润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副食品类别 多个货物 多个单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食品类别 多个货物 多个单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副食品类别 多个数量 多个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雅琴、郭慧、郝奋、常鹏飞、刘翠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内工建协[2016]17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71608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某部

地址:包头市

联系方式:王工,1524722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13171231215、18547260107

联系方式:张工、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247223015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M-2020-0504-A027 招 标 人:包头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 年 八月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 - 1. 总 则 ................................................................. - 8 - 2. 招标文件 ............................................................... - 9 - 3. 投标文件 .............................................................. - 10 - 4. 投 标 ................................................................ - 13 - 5. 开 标 ................................................................ - 14 - 6. 评 标 ................................................................ - 15 - 7. 合同授予 .............................................................. - 15 - 8. 重新招标 .............................................................. - 16 - 9. 纪律和监督 ............................................................ - 16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19 -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 19 - 二、评标内容 ............................................................. - 20 - 1. 评标方法 .............................................................. - 22 - 2. 评审标准 .............................................................. - 22 - 3. 评标程序 .............................................................. - 22 - 第四章 合同样本 ......................................................... - 24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 30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 一、投标函 ............................................................... - 30 -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30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0 - 四、开标一览表 ........................................................... - 30 - 五、投标保证金 ........................................................... - 30 - 六、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 - 30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 30 - 八、类似项目业绩 ......................................................... - 30 - 九、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 - 30 -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 - 30 - 附件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 30 -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 - 第一章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0-0504-A02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单位专项经费,招标人为包头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遴选确定包头某部副食品的供应商,拟选 3家供应商入围, 要求提供为期 1年的肉类、米面油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 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服务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人不得为非中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 住权。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 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 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 列入黑名单)。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 -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 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8月 26日 09时 00分到 2020年 09月 0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初审资料合格者,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9月 15日 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9月 15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7.1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法人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声明;(格式 自拟)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参加甲方、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17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甲方 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 -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活页装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7.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包头某部内部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某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47223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万达写字楼 B座 24层 联 系 人:张工、王工 联系电话:13171231215、18547260107 电子邮件:ruidexiangmu@163.com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 标 人:包头某部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24722301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万达写字楼 B座 24层 联系人:张工、王工 电 话:13171231215、18547260107 邮 箱:ruidexiangmu@163.com 3 项目名称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报价方式 优惠率报价 6 入围数量 3 7 资金来源 单位专项经费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年度经费 846.66万元 10 招标范围 采购人所属所需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 和调料等副食品提供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 供货期限 服务期限 供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随时供货。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 供货地点 包头市 11个伙食单位 13 投标人 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供应 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订立合 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二)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人 不得为非中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住权。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 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 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六)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 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甲方宣布 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七)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 -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法 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5 分包 不允许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过期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答疑 要求。 18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 3个日历天内 19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0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21 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报价,综合优惠率上限为包头 市昆区友谊蔬菜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110% ,且单项 价格不得高于包头市昆区友谊蔬菜市场零售价,有效 投标报价为低于或等于综合优惠率上限的投标报价, 高于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综合优惠率 均高于或等于综合优惠率上限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报价。 2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2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对公 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银行转账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00 元)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头 市分公司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6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帐号:4729 0042 3110 201 注: 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2.保证金汇款时须在附言或备注中写明项目名 称(可简写,例如“××项目”),并将汇款凭证复印 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25 资格审查 1.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弄虚 作假、不真实准确的; 2.中标人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 26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一年(2019)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审计报告 27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业绩以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9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 版 2份(形式:U盘 1份,光盘 1份) 30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封(即:正本单独 密封、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一起),不密封的投标文 件无效。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 版文件单独包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2 外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按招标文件的编号填写)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33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万达写字楼 B座 24层 34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7 - 35 投标人递交投标 文件的时间 2020年 09月 15 日下午 14时 00分至 14 时 30分 36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0年 09月 15 日下午 14时 30分 37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9月 15日下午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万达写字楼 B 座 24 层 38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 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39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 术专家 5人。 40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 42 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 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 43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44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约定执行 45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参照内建协[2016]17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 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三家中标人平均分担。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8 - 1. 总 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入围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 被责令停业的;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9 -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和上午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0 -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 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代 理或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类似项目业绩 九、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1 - 附件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投标方所提供的证书、合同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发现提供的证件、资料证明缺 乏真实性,将会拒绝合同授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方式:优惠率报价。 3.2.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投 标函”内容为准。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中大写数字为准,如果投标函中阿拉伯数字或投标报 价汇总表上的阿拉伯数字与投标函中的大写数字不一样时,一律按投标函中大写数字修 正。 3.2.1.2本项目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2.2 投标货币 3.2.3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 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 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带息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2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1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复 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 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即: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单独 密封在一起),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3 - 3.6.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4. 投 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 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封(即: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单独密封 在一起),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 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单独包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4 未按本章第 4.1.1 项、第 4.1.2 项或第 4.1.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否决投标的规定 4.4.1 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不得进入评标; 4.4.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密封、装订、标记的;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4 - 4.4.1.2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的; 4.4.1.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基本内容(指开标一览表)不全或字迹模 糊辨认不清的; 4.4.1.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 4.4.1.5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以上(含二个)报价,并未 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4.1.6 投标人递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标明哪一个有效的; 4.4.1.7 拟派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证件不齐全的; 4.4.1.8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4.1.9 投标人逾期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4.4.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开 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否则将予以拒 绝投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 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5 - (6) 开标结束。 6. 评 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 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7.2 中标通知 在前附表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6 -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有权确定排序其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6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7 -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中标公示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一、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包头某部内部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二、投标人如对中标公示内容,产生异议,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以 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 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8 -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厉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有权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会同 其他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后由受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六、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1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相符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 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查验原件) 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 执照副本(查验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查验原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 企业的书面声明、法人 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声明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法人无境 外永久居住权声明(查验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甲方、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2017年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 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 被政府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查 验原件)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 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查验原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查验原件) 网站截图 (查验原件)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0 - 企业 社会 信誉 及业 绩 财务状况 近 3年(2017年、2018年、2019 年)年度企业财 务审计报告 (查验原件) 类似项目业绩 近三年(2017年 1月 1日至今)企业承担过类似的 副食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查验原件)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 二、评标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35分 服务方案:45分 商务部分: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1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投标 报价 (35 分)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标准分值×权 重比 (1)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报价,综合优惠率上限为包 头市昆区友谊蔬菜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 110% ,且单项 价格不得高于包头市昆区友谊蔬菜市场零售价,有效投 标报价为低于或等于综合优惠率上限的投标报价,高于 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评审。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均以“%”为单位。 (3)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 入。 服务 方案 (45 分) 仓储能力 (0-6) 公司拥有冷库及仓库。且仓库面积≥4000㎡的得 6分, 4000㎡>仓库面积≥1500㎡的得 4分,仓库面积<1500 ㎡不得分。投标文件附提供冷库内外部照片。 (开标时,具有租赁合作的仓库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 公司自有仓库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不提供上述材料的的不得分。) 运输能力 (0-6) 车辆运输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车辆干净卫生。 运输车队证照手续齐全,各类货车、冷链车数量达到 3 辆(含)以上得 6 分;数量不足 3 辆的,得 3 分;没有 车辆的不得分。(开标时携带行驶证原件,租赁车辆的 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 服务保障能力 (0-12) 综合评价服务保障方案,从公司文化、实力、经营理念、 保障对象及能力等情况针对此项目提出基本方案。 根据方案情况评审总体评价 0-6分。 针对恶劣天气、临时性补货等不可预知或其他突发情形, 以及退货补救的处理,具有完善详细的处理方案和处置 措施,最大程度减低对招标人的影响。优:5-6分,良: 3-4分,一般:0-2分 质量保证 (0-8) 视投标人配送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优劣情况进行 横向比较,优得 6-8分,良得 3-5,一般得 0-2分。 售后保障 (0-8) 售后服务情况说明及对货物的验收方法及标准、售后服 务机构人员配备、质保期内外的服务,视情况得 0-8分。 应急预案 (0-5) 应急管理预案(包括投诉处理预案、紧急突发特殊情况 处理预案,视情况得 0-5分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2 - 2.2.3 (3) 商务部分 (20分) 检验报告 (0-7)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肉类、蔬菜类、鸡蛋类、米类、面类、 油类等检疫合格证明,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多得 7分(需 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财务审计报告 (0-3) 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提供三年的得 3 分;不齐全的不得分。(需 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 (0-1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类似的副 食品供货业绩,以及合同对应的供货发票才可得分,有 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缺项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发票复印 件,开标时需提供相应原件核验,没有原件不得分) 1. 评标方法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质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 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依据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评标办法在公平、公正、 科学合理的原则下,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评定。按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打分。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3 -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 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委按照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评标办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 审。 3.2.2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由评委投票决定。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排序,将中标候选人 推荐给招标人,最终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4 -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 需求方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负责人(签字) 供应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账号 开户银行 邮编 法定代表人托代理 人(签字) 为了保证甲方的生活供应,双方本着一切为官兵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 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项目 包括肉类、米面油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 相关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前 一个月,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视情续签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5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监督和检查供应配送各类副食品数质量和卫生的权利;如发现乙方供应质量不合 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有责令乙方退货的权利并视情况对乙方处以 1000 元以上 3000元 以下罚金,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2.有监督配送食品价格的权利;在监督配送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各类食品价格不合理, 有责令其立即调整的权利,如乙方不能调整,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3.有检查和监督乙方供货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和保密规定的权利。 4.有监督和审核乙方进入营区的供货人员身份的权利。 5.有监督和检查乙方是否按时准点供货的权利。 6.乙方不得收购甲方所属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米、面、粮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 乙方所购物品,并处以 2000元罚款。 7.乙方及所属职工不得打听和传播甲方秘密和动向情况,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劝解乙 方辞退当事人或单方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有组织市场调查的权利; 9.甲方有监督市场考察价格的权利,如发现市场考察组调查的同品牌、同种类副食品 价格较高时,甲方可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市场调查,并对当周的供应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10.未经甲方许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供副食品与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不符,甲方 有权拒收或与乙方临时协商处理。 义务: 1.有向乙方提供符合副食品存放条件和要求的食品储存场所的义务。储存场所要按照 要求分类设置,保持场所内清洁卫生,不对食品造成污染。 2.为乙方办理车辆和人员进出营区通行证,并告知乙方营区管理规定以及禁止进出的 区域。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入营区内配送工作,指定联络人负责与乙方接洽,并提供 必要的便利,以提高配送效率。 4.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足的准备时间,将下一批次的副食品需求清单书面提交给乙方 业务代表。甲方在需求清单中要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要素。 5.甲方验收人员对副食品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6 - 权利: 1.有自行确定供货人员的权利,供货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 应及时报甲方业务部门审批备案。 2.在保证供应食品质量的前提下,在投标承诺的范围内,有自行选择货源的权利。 义务: 1.有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食品的义务。乙方在配送期间要严格把关食品质量,甲方在 检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货。配送后的食品,因甲方在储藏、加工等环 节,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与乙方无关;在国家规定的食品保质期内,经相关 卫生部门检查核实排除甲方因素,属于食品来源范畴的质量安全问题,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并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有按时准点供货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将所需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无发生特殊情况需延迟送货时,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双方协商处理。 3.有向甲方提供所属配送人员身份及其他各类证明资料的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两 周之内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并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甲方营区各项管理规定。 4.乙方所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在保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承诺的货源 渠道组织供应配送。 5.所属人员和车辆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和管理规定的义务,配送人员着装整洁统一, 配送车辆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装货车厢定时消毒,所属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甲方营房宿 舍。 6.有严格保守甲方军事秘密的义务。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将供应甲方的各类副食 品数量等情况泄露给他人;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将不对的编制体制情况泄露给他人; 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将甲方的安全和管理规定泄露给他人。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 法律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有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在配送过程中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任 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配送质量、价格 1.乙方为甲方所供物资的实际品种、数量要依据食堂提供的预约需求清单为准,不得 擅自更改数量、品种,不得直接接受非指定负责人提出的修改计划。如乙方直接接受非指 定负责人提出的修改计划,甲方将不对计划以外的副食品结算。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7 - 2.乙方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确保安全卫生。肉类、水产、 禽蛋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调料等必须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标志;果蔬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 求。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必须做到来源可溯。 3.乙方供应的副食品价格必须严格执行中标价格,以包头市昆区友谊蔬菜市场的市场 价格平均值为基准价,按照该基准价的 %,作为本周的供应价。市场考察组成员由甲 方随机抽调的人员和乙方一名代表组成,进行市场调查。 六、配送时间、地点、方式 1.配送时间:配送当天上午 9:00前配送到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确需多次供货的,乙方 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所需副食品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某部机关 3.配送方式:采购人指定 1名联络人,中标人每天配送(具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双方协商确定)。由 采购人根据下个周期批次实际需求,于配送前一天下午 19:00前,将下个批次副食品需求清单书面通知 中标人。中标人按照需求清单及相关要求,将所需产品按要求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 需附经公司盖章的副食品送货清单。指定联络人组织验收人员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照需求清单组 织产品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 存一份,用于每月初清算上月配送费用。 七、配送要求 1.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食堂需求计划及时将所需副食品品种、数量报知乙方。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副食品品种、数量进行打包装箱或装袋(包装箱重量不得计入所 配送副食品重量),按甲方提供的时间和地点配送到位,并且按规定价格和重量开好相关 票据。如出现由于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相关票据价格和重量错误,必须在 24小时内改 正并配送到位。如超过 24小时故意不配送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 200元,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配送到甲方的副食品数、质量情况必须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并在乙方提 供的送货清单上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4.乙方配送的副食品确因市场短缺、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不能不能按时、按质、按量 供应的,应在送货前至少三小时通知甲方,食堂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因价格原因故意不配送的,每 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元,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8 - 5.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约需求清单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八、经费结算、票据出具的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经费结算方法 每月月初,甲乙双方根据留存的送货清单进行对账。经对账核实无误后,乙方向甲方 出具当月发票。甲方以银行账户转账的形式结算乙方的货款(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 况,甲方不能按时结款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票据出具的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机打正规发票,且提供发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时出具资质中 的汇款账号相一致。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大写) (小写: ¥ 元)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无任何违约,甲方在 个 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到中标人的账户中。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各类食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第五章罚则进行处罚。 2.乙方提供的副食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如因食用乙方供应 的质量不合格的副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 3.乙方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没有协商,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乙 方违约,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协议且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预约需求清单或采购计划,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 承担。 5.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如被甲方发现有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情况,甲方有权拒付当批 货款,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元,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 单方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账户相对应,如不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当月未 结算货款作为处罚,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附件内容。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29 - 十、协议生效 (一)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各项条款,执行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 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一、合同附件 (一)投标文件及乙方承诺均为本合同附件。 (二)其他附件: 1.《某部副食品验收管理办法》 2.《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 3.《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0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遴选确定甲方副食品的供应商,拟选 3家供应商入围,要求提供为期 1年的肉类、 米面油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产品种类 ★质量标准要求 ★退货依据 国家标准 肉 类 猪肉 1.色泽鲜艳,无注水,表面有一层微干 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 色或淡红色; 2.触摸有弹性,不粘手,指压不留陷窝; 3.外表干净,皮毛清理干净,无异味, 根据需要进行了改刀和加工; 4.含水量检测值低于 77%。 1.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病死或死因不明 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2.不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鲜 (冻)畜、禽 产品》 牛羊肉 1.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 呈乳白色或黄色; 2.外表微干有风干膜,不粘手; 3.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 4.牛肉、羊肉含水量检测值分别低于 77%、78%。 1.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病死或死因不明 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2.不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禽肉 1.杜绝注水禽类; 2.体表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角膜有弹 性,不粘手,指压不留陷窝; 3.具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无其他异 味; 4.腔内无杂物。 1.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病死或死因不明 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2.不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水 产 类 鱼类 1.鱼眼突出,角膜清晰透明; 2.体表面色泽鲜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 鳞片紧粘皮上不易剥落,有透明粘液; 3.鳃鲜红,鳃丝鲜红或紫红,鳃盖禁闭 易揭开,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 离; 4.淡水鱼实行活鱼供应,具有鲜鱼固有 的鲜明色泽,粘度透明; 5.具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1.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 2.不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水 产制品生产 卫生规范》 果 蔬 类 叶菜 (白菜、 菠菜、空 心菜、筒 篙、芹菜 等) 1.外形正常,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 常; 2.叶梗光滑幼嫩,茎基部削平,无枯黄 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 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3.无抽苔(菜心除外),无异味,结球 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 不带叶鼓,无畸形花; 4.无明显浸水现象; 5.农药残留不超标。 鲜度嫩度明显不佳, 含黄叶、须根、泥土, 虫害严重,萎捏严重, 浸水后仍不可恢复, 农药残留超标。 国家或行业 相关标准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1 - 产品种类 ★质量标准要求 ★退货依据 国家标准 果 蔬 类 果蔬类 (番茄、 黄瓜、茄 子、辣椒 等) 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 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 无虫害,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 味,不带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农药残 留不超标。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部分产品浸水后 仍不可恢复,与招标 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 负偏差,农药残留超 标。 国家或行业 相关标准 根茎类 (萝卜、 土豆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表皮细致光 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 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 根。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 符,部分产品浸水后 仍不可恢复,与招标 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 负偏差。 葱蒜类 (葱、蒜、 韭菜、洋 葱等) 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 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 (藕、菱 白等) 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 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 瘪,菱白不黑心。 芽苗类 (豆芽、 香椿苗 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 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 产品新鲜,有水果应有的颜色;发育充 分,无刀伤,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 无臭味;农药残留不超标;成箱包装的 品相大小保持一致。 产品腐烂变质,表皮 变皱却水分,发育不 充分,未完全成熟, 品相大小差距比较 大,农药残留超标。 蛋 奶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 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 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 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 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 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蛋壳破损严重,有霉 斑,散发霉臭味,与 质量标准要求较多不 符。 国家或行业 相关标准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 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 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 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 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 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 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 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 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 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 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2 - 产品种类 ★质量标准要求 ★退货依据 国家标准 牛奶 品牌袋装奶,距出厂日期 5 天以内且按 照厂家要求保存条件储存未超出保质 期,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 豆 制 品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 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 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 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 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与质量标准要求较多 不符 国家或行业 相关标准 调 料 调料 1.无霉变和虫蛀鼠咬现象; 2.无臭味,货品新鲜,色泽正常; 3.无“三无”产品,货品在保质期以内, 外包装清洁卫生、无破损,包装上的商 品名称、厂址、规格、生产日期、质保 期等信息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 次号清楚等; 4.经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 1.不符合质量标准要 求,无“QS”食品安 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 名、生产日期、质保 期及中文标识、原料 说明的定型包装食 品; 3.超过质保期或不符 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 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 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洁,混有异味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含有毒或有害物 质污染,可能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食品。 国家或行业 相关标准 三、商务要求 ★(一)配送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配送时间:每天上午 09:00前配送到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确需多次供货的,乙方应按 照甲方要求及时将所需副食品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配送方式:采购人指定 1名联络人,中标人每天配送(具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双方协商确定)。由 采购人根据下个周期批次实际需求,于配送前一天下午 19:00前,将下个批次副食品需求清单书面通知 中标人。中标人按照需求清单及相关要求,将所需产品按要求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 需附经公司盖章的副食品送货清单。指定联络人组织验收人员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照需求清单组 织产品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 存一份,用于每月初清算上月配送费用。 4.要求:(1)若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食堂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 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3 - (2)肉类、水产、禽蛋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调料等必须具有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标志。 (3)果蔬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中标人对提供的所有副食品必须在供货清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5)中标人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必须做到来源可溯。 ★(二)售后服务 1.送货上门:投标人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产品验收: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包头某部副食品验收管理办法》(见附 1)组织产品验收。 3.供应商管理: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包头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见附 2),积 极服从、配合招标人日常管理。 4.处罚管理:投标人承诺严格执行《包头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见附 3)。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4 - 附 1: 包头某部副食品验收管理办法 一、验收工作组织 (一)验收人员 副食品验收工作由中标人代表会同采购人代表共同完成。 (二)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 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 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 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清点品种数量 验收人员对需求清单和供应商提交的送货清单进行对比,无差错后,按照送货清单进 行副食品验收。 3.副食品现场验收 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核对(品种核对)→索证→抽查 (检测)→数量、重量验收(过磅)→入库→签字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应提供票证原 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经验收人查验原件后,提供复印件交 由验收人归档留存。(各类品种票证要求参照本办法第四项“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退 货条件的,按照退货依据进行退货。 5.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由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 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的,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7.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 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 证明的货物退货;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5 - (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 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 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8.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作退货处理。 9.货物重量验收: (1)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标注净含量的 1%。) (2)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10.验收记录分别建立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物资验收登记本, 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供应商送货人 签名确认。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质量标准要求的副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由食堂管理人 员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办理。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部门 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对数量不足或符合退货条件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甲方 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三、供应商供应情况记录 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供应商配送服务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配送服务情况及相关意 见建议。 四、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肉制品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 证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 证明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蔬 菜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中标人提供 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 告 干货调料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6 - 附 2: 包头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配送服务。 二、供应商不准与甲方人员发生不正当交易,不得做危害甲方形象或损害甲方利益 的事。 三、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好所供产品的质量关,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官方出具的检疫证 明并通过甲方验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供货时必须做到不缺斤短两,不以假 乱真,如数量、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 四、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供应配送。 五、供应商必须加强配送使用的车辆和器具、包装的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服务人员 必须全部定期进行体检,日常服务时要衣着整洁、注意服务形象,保持个人卫生。 六、供应商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出甲方营门必须按规定出示甲方办理的进出通行证, 且通行证与车辆、人员必须相一致,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七、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要求,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在提供配送服务 期间从事与配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准与甲方人员乱拉关系,为甲方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八、定期组织召开配送服务协调会,对副食品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并 对前一阶段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数质量情况、服务满意度、卫生管理和日常组织管理等 情况进行讲评。 九、供应商违反以上规定,一经核实,按《包头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处罚管 理规定》进行处理;违反两次以上者,除进行处罚外,不得参与下次副食品配送服务投 标。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某部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在甲方营区活动,不得在甲 方禁止的区域内活动,严禁在甲方营区拍照、录像、录音等,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 责任。 十一、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旦发生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将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7 - 附 3: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副食品供应配送的,属于供 应商主观因素的,一次警告,两次罚款 2000 元,三次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 二、供应商私自为甲方人员办理与配送服务无关的事项且通过开具副食品配送票 据抵账的,一经发现,扣除供应商 50%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 三、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缺斤短两超出 3%的,需求部门及时提出,供应商应立即 补足,不准拖欠。拖欠不补或经常出现缺斤短两的,第一次罚款 2000 元,第二次即取 消配送资格,并扣除 50%履约保证金。 四、由于供应商原因,某一品种供应量不足或遗漏品种致使伙食单位不能按计划 就餐的,一次一个品种罚款 2000元。 五、供应商不服从甲方管理,无故不参加定期组织召开的配送服务协调会的,缺 席一次罚款 2000元。 六、供应商采取冷冻、外包装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故意掺杂低于所订购食品标 准的,除扣除相应所得外,一次罚款 2000元。 七、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如有遇验收人员对所供食品品质、数量有争议的,应本 着先保障供应,后到甲方核查澄清的程序解决,不得蛮横处理,违反本条一次罚款 500 元。 八、供应商不得从甲方拿取物资以作己用,或串通甲方人员以配送副食品做其他 交易,一经发现,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九、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自己的运输工具,未经甲方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将运输 工具借给甲方人员使用,不得将甲方人员带出营区办理其他事项,违反本条一次罚款 2000元。 十、对供应商的各种罚款在财务结算配送费用时一并扣除,罚款和扣除的履约保 证金上交财务,罚款所得用于奖励举报监督人。 十一、供应商如不能及时供应配送甲方所缺物资,将由食堂启动应急采购资金, 到就近市场进行采购,采购资金由供应商根据票据无条件给以全额结算。 十二、供应商的处罚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39 - 目 录 (1)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开标一览表 (5) 投标保证金 (6) 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7) 资格审查资料 (8) 类似项目业绩 (9) 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0 -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 的优惠率报价,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 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3)我方承诺在中标后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1 -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2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单位):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 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3 -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约定内容 1 服务期限 年 1 年 2 投标报价 1、综合优惠率(最终结算价 格)= 所报比例 × 包头市昆 区友谊蔬菜市场的平均价格 2、综合优惠率数值需 ≤110% % 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报价, 综合优惠率上限为包头市昆区友谊 蔬菜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 110% , 且单项价格不得高于包头市昆区友 谊蔬菜市场零售价,有效投标报价 为低于或等于综合优惠率上限的投 标报价,高于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如果所有投标人综合优惠率均高于 或等于综合优惠率上限的,招标人 将重新招标。 3 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承 诺 4 质量目标承诺 全部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合格,满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 5 供货数量承诺 不缺斤少两,按计划足额供应 说明:各投标人请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副食品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市场价格情况慎重填 报,招标人将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对不合格的副食品将不予接收,要求当日必须换货, 并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4 - 五、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退款信息(注:必须与汇款账户一致):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项目名称: 退 元 注:竞标单位必须保证以上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影响磋商保证金退还或接收, 我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影响。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5 - 六、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6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址: 传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 方面进 行阐述。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附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7 - (二)财务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8 - (三)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致:(招标单位) 我司 (投标人名称) 的注册地址为 ,企业 类型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 我司对有关事项作声明如下: 企业股东均为国内股东,我司为非外资 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49 - 法人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声明 (格式自拟)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0 - (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名称为 (项目名称) 的项 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甲方宣布 取消投标资格。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1 -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投标活动,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2 - (六)网站截图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3 - 八、类似项目业绩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签约及完成 时间 注:后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发票的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4 - 九、 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5 -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 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 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甲方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 甲方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头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56 - 附件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中如果获中标,我们 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纳,愿凭贵方开出违约通知, 按上述承诺金额在投标保证金扣除。 承诺方法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