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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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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机关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剑河县机关职工食堂服务
  • 项目编号:: GZKJDZC2020-99号
  • 采购预算:: 992,400元
  • 最高限价:: 992,4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0-09-17至2020-09-18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剑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项目联系人:王思兰
  • 联系电话:13985270766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燕
  • 联系方式:13385159531
  • 五、附件

  • 服务需求公示_20200916104802.pdf
剑河县机关职工食堂服务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 剑河县机关职工食堂服务 2、项目编号: GZKJDZC2020-99 号 3、公示期限: (不少于 2个工作日)2020-09-17—2020-09- 18 4、采购预算: 992400.00 元 5、最高限价: 992400.00 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剑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7、采购单位名称: 剑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思兰 联系电话: 13985270766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张燕 联系电话: 13385159531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 分办法): 剑河县机关职工食堂服务 需求公示附件表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 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机关职工持卡就餐人数约:160人 。 (二)就餐标准 1.自助餐 早餐:早餐供应粉面、鸡蛋、豆浆等。 中餐:中餐应供应1个荤菜、2个半荤半素、1个素菜、1汤。 (三)就餐时间(根据剑河县行政上班作息时间以22个工作日为准)。 早餐07:30-08:30 中餐12:00-13:00 (四)经营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的经营管理 (1)人员配备: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厨师、服务员、保洁员。所 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着装上岗,每人每个季度体检一次,费用由 中标单位自理。 (2)保证质量:中标单位不得使用“三无”原材料及产品,不 得使用一次性碗筷等餐具,必须保证食品质量,提供安全、营养、放 心的早、中服务,经得起干部职工的满意度测评。 2.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的管理 (1)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人员配备、清洗消毒、卫生保 洁、成品留样、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原材料保管、 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经营时间的检查,达不到采购人管理要求的,记 录在案,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同时,绝不能发生安全责任 事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 单位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如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依法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中标单位合同期满终止或中途退场,按采购人提交的设施 设备清单移交,如有人为损坏,按折旧价赔偿(采购人从安全质量保 证金中扣除,如安全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单 位补足)。 (3)中标单位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 用食堂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4)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内外包保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场所整 洁,保障人员福利和生产安全。从业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和其他工作 纪律,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干部职工发生争吵和冲 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中标单位接受市场监管局的管理 (1)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 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局的管理。 (2)中标单位对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在规定期限 内整改达标,若连续两次整改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经营合 同。 (五)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 (六)其他要求 中标公示发出后,投标人需提前做好进场服务准备,在领取中标通知 书后的第三日,中标人需进场开展服务工作 三、评分办法 1、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