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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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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2020年09月16日 17: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普宁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7:29
评审专家名单沈汉场、周秋城、陈建鑫、陈晓纯、辜明正
总中标金额¥970.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3-292115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辜先生 0663-2921158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0663-2864389
附件:
附件1GDQS020FGG0701PN-公开招标(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招标文件编号:GDQS020FGG0701PN)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宁市云落镇后陂村后陂新村668号首层

中标(成交)金额:970.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见招标文件内规定 见招标文件内规定 三年 按采购人需求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汉场、周秋城、陈建鑫、陈晓纯、辜明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81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14:30,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3家。
  • 2.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3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本项目的中标人。

    3.综合评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元)

    商务得分

    (30分)

    技术得分

    (50分)

    价格得分

    (20分)

    综合得分

    (100分)

    推荐排名顺序

    1

    广东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702,000.00

    30.00

    47.60

    17.96

    95.56

    1

    2

    阳江市阳东区艺杰菜场

    ¥8,712,000.00

    17.80

    36.20

    20.00

    74.00

    3

    3

    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00

    21.20

    40.20

    19.36

    80.76

    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联系方式:辜先生 0663-2921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

    联系方式:王先生 0663-2864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先生

    电 话: 0663-2921158

    普宁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 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 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将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在相近时间有多个项目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到达开标会场后按 指示前往相应的会议室,或主动咨询工作人员,以免错误递交投标文件。 四、为维护开标现场纪律,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身份 证原件进入开标会场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 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应由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加盖签章。 六、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 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或出现同一供应商由两名或以上授权代表报名的,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 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提交了报名资料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 中另行提供。 八、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备查”、“核验原件”等情况的,均要求供应商把相应原件带至现场。 九、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 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 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停车位已满或电梯拥挤等原因,建议投标人代表提前 15-30 分钟到达开 标会场,我公司所处位置有多路公共交通线路到达,具体如下: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主要路经的公交车 有 2 路、9路、10 路、11 路和 14 路等,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即可到达本公司。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 目 录 投标邀请...................................................................................................................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18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28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 投标邀请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五、项目内容、最高限价、服务期及合同形式: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期 合同形式 1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 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 务 330 万元/年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用户需 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 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 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 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08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08 月 28 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详细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 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 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 (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 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带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09 月 15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 14:00~14: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十、开标时间: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2020 年 08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08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联系人:辜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211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663-2864389 传真:0663-2864389 邮编:515300 电子邮箱:qszbpn@163.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网(guangdong.chinatax.gov.cn)、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qunsheng.com)上 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 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 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采购项目说明 1.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2. 关于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 价。 1.2.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 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1.5.2. 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禁止事项 1.8.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8.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 1.8.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 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9. 保密事项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 1.9.1.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 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 资料。 1.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 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 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 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11.定义 1.11.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 1.11.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 1.1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1.11.4.“监管部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1.11.5.“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1.11.6.“甲方”系指采购人。 1.11.7.“乙方”系指中标人。 1.11.8.“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11.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10.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11.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1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 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或按本项目要求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 1.1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2.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3.关联企业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8 1.13.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 拒绝。 1.13.2.同一投标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则评审时将同 时被拒绝。 1.14.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5.中小微企业投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1.15.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1.15.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 微企业声明函》。 1.1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1.15.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 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5)开标、评标和定标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9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 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 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 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 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 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2.3.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 用于每个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 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 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0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5.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 产品、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 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 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 3.1.6.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 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7.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8.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 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 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五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 文件;④商务文件;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 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3.2.3. 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1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由正本 复印而成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封面须加公章。若副本非正本复印而成,须每页加盖公章。所有 投标文件应用 A4 规格纸打印(图纸可按其他规格),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 1 份,电子文件要求 U 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 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 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 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1.2.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 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3.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 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 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1.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并被 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2 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 1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 4.3.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 款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揭阳分行 账号:489016100018800024545(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663-2864389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保证金。 4.3.3.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4.3.4.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唱标信封” 里。 4.3.5.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6.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 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3.7.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3.8.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 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5.1. 开标 5.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 确定的地点。 5.1.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 授权书参加。经核实非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派出其授权代表 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完全同意开标内容及对开标会过程无异议。 5.1.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 表共同推选的代表(如未有推选代表时,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 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3 整的投标文件。 5.1.4.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5.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 封退回。 5.1.6.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5.1.7.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 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5.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 评标和定标》) 5.3. 评标 5.3.1. 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为中标备选人(如有),由采购人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3.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 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 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 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 购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 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5.3.4.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5.3.5. 相关注意事项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4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 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 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 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5.4. 定标 5.4.1.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4.2.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4.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 标无效处理。 5.4.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5.5. 签约 5.5.1. 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要 求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下列方式执行。 (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 以下部分 1.5% 100-500 部分 0.8% 500-1000 部分 0.45% 1000-5000 部分 0.25% 5000-10000 部分 0.1% 10000-100000 部分 0.05% 1000000 以上部分 0.01%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 600 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5 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 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 万~500 万部分的中标费)+(500 万~ 600 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 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 万元+3.2 万元+0.45 万元=5.15 万元 (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7. 询问、质疑与投诉 7.1 供应商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代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 事项作出答复。 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4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以右手食指手指手印作为确认;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 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 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6 询问及质疑函应按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及签署,并递交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没有签署的质疑函将 不予受理。具体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询问函)与(质疑函)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 一栏。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6 附件:(询问函) 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询问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 购活动。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我司有如下疑问: 1. ; 2. ; 询问供应商: (签章)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7 附件:(质疑函)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所有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8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服务期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 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 务 330 万元/ 年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服 务内容及要求。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实质性逐条应答。所有应答原则上不得照抄、硬套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指标 和参数。非量化指标可以直接进行应答,量化指标必须应答具体数值。 (二)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中。 (三)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 应及时提请采购方补充和澄清,否则按业主的实际要求和理解执行。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材安全、 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和流沙税务分局食堂 食材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配送地点: 1、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食堂 2、普宁市流沙福盛南路西侧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 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 3、普宁市流沙福盛南路东侧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流沙税务分局食堂 招募 1家食材原料配送公司。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 二、配送试点和试用期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1 家配送资格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每年采购预算为 330 万元, 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具体费用按实际配送数量和双方确认的供货价格计算,采购人不承诺在入 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 3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3个月。试用期内, 入围单位对上述办公点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 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 解除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及造成损失的一并追究其法律 责任。试用期满,经采购方指定的标准综合考核通过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服务期限为 三年。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19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鲜肉(猪肉类、羊肉类、牛肉类)、大米、食用调和 油、面、奶及奶制品、其它肉类、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 三、总体要求 1、投标人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 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SC 标志。食品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 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 应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 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 告。 5、投标人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6、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材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1- 投标下浮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8、采购人提前一周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提供下一星期的需求量预估,提前一天以邮 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9.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且响应时间为车程 30-60 分钟内,提供具体地址 (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 配送中心)。 10、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6:30 前(或与采购人特别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 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 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1、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材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2、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标准,保证 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 日屠宰),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 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 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 人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安全检验报告和货物 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0 1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 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5、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材,用冷 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6、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 通知后 6 个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7、中标人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 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 1-3 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 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食材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供 应的产品(食用油、大米、面粉、饮料、糖果、小食品、奶制品、罐头、水果)应确保质量,承诺同 意按采购人制订的综合考核验收标准考核中标人是否根本性违约。 18、中标人应确保食材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 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及个人生活用品。 19、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 小时内送 到。 20、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21、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 货款由中 标人支付。 2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 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 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4、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5、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 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 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6、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 换货;中 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 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 方面可解除合同。 27、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 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无条 件收回所供应的食材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 1 小时内 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合同即行解除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1 28、中标人被有效投诉 3 次或造成卫生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提出解 除合同。 29、为能准确核实食材配送距离和一旦中标后做好服务工作,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到 采购人配送点实地考察。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人确定考察时间,并取得采购人签章确认。 现场考察: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联系人:辜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21158 四、具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 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 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 显。 ②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 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 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 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 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去皮五花肉 1×10kg 鲜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 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质透明。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2 2 去皮上肉 1×10kg 鲜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 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1×10kg 鲜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 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 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4 肉碎 肉品需到现场验收后,到场制作成肉碎。 (三)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米、油:要提供 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 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 产品成份、厂家 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 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 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 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 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 故处理费等,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 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 质、酸败、 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 腐烂现象,无寄生虫 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 量、生产 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3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 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确保不受 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 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 灌溉水 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农药的采 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须符合行业规定, 并且采收前供应商 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 完整, 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 海味浓郁、易存 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 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 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 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 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 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 干爽,敲 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 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肉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 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 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 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 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 菇底褶, 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4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 啡色,基 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 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壮、光滑的品质好。 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 粒小、碎 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 光亮洁净、 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 有微红点、体小而宽、 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 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 次品。 (13)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 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14)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 反之则劣。 (15)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 肉薄、体 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商务要求) 一、产品配送 1、食材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 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 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 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5 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 染。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 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采购人主管人员加盖“收货验讫单”、 相关负责人员签 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 问题。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三、食材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材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 腐烂现象, 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材 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材检查如下: ①采购的食材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 经营证 明文件齐备,明确食材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 酸败、霉变、 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 限的食材。 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 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 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四、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 外观质量 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材的质量要求, 按索证→过磅→入 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不超过 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材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 人员。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 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 并存档。对于食材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 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 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 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6 4、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材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 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 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 失)。 五、定价方式 本次项目报价/计价方式为折扣率。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 90%”,则投标人肉类货物、 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90%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 15 日或 18 日(节假日相应后 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 格均以定价当日揭阳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若揭阳市菜篮子报价中 心没有公布产品价格信息,则可以参考周边城市菜篮子报价中心价格和所在周边(5 公里范围内)肉菜 市场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售价,通过协商确认价格。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 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货款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 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总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应付供 货款中直接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 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 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保险、不合格货物的退换、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税金费用。 六、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 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增值税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 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七、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部门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 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 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7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 供的商品因卫生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胃、肠道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 一切损失。 ②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 由中标 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 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 八、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 3 年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责令限期退出或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服务。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达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 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或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服务。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材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 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或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服务,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 责任和经济赔偿。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8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采购人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普宁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中标人与采购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 采购人需求进行修订。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29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 3年,双方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履约保证 金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 五、付款方式 1、⑴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 计,并核实无误。 ⑵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增值税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 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0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时,卖方同时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甲方制订的综合考核验收标准②按广东省有 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④符 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并且乙方须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②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4 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甲方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不得无合法或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和单方无故逾期付款。到期无故拒付服务款项达 10 个工作日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额的 3%的违约金。 ④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除可解除本合同外,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⑦在履行本合同间,若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总金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则向乙方追偿。 ⑧合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非约定 情形外,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 ⑨发生单方违约,且经协调未果,任一方可在普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 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1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①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方制订的考核验收标准文件均为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③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①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一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 分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登记备案 (盖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2 附件: 廉政合同 采购人(全称): (甲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举报电话: 承包人(全称): (乙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举报电话: 为搞好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采购过程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作为 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自觉履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 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与对方工作人员串通,损害单位的利 益。 (六) 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倾向,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七) 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相关的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 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收受乙方馈赠的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及及贵重物品);有责任教育自己的亲属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上述礼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3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 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其个人及其亲属支付应由个人 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 乙方工作人员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安排、提供第四条(一)至(四)条款内容所指的, 甲方工作人员应提醒对方纠正,对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 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 物品);也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赠送上述礼品; (二)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 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 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 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 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安排和提供第五条(一)至(四)条款所指内容的, 乙方应予提醒对方纠正,对方拒绝纠正的,乙方应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经监督部门认定违约事实,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情节 严重的,甲方建议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不得进入行业市场的处罚;并在三年内 不与乙方订立任何投资项目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二) 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经监督部门认定违约事实,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甲 方监督部门提请有关部门按人员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执行。 另外,甲方指定由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监督部门,乙方指定由公司办公室作为 乙方执行本合同的监督部门。 由甲方的监督部门约请乙方的监督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违反本合同规定行 为的举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4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争议,通过双方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采购合同双方签署的有效期相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5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共计 五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 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6.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7.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9.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总分 权重 50% 30% 20% 100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 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 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6 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4.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符 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5.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 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 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8.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 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 资料。 (三)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四)技术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技术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 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五)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7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 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 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 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 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 价×C1; 6.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 2); 6.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6.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6.6)“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 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的货物 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6.7)★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依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商若所投商品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则须提供国家确定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必须包含认证机构和 获证产品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8 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 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6.8)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外)、环境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6.9)符合上述条款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权重 (六)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 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 名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三、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注:1、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不足三家投标继续进行采购程序的情况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 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39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0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非联合体投标人。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论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1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投标报价唯一,不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 价或投标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的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 未发现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的(见注 1) 结论 注 1: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2 附表三 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商务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2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3 分, 扣完为止。 8 2 经营业绩 投标人近二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 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不能提供的不计入评审)。2个或以上此项得满分。 4 3 投标人的 售后服务 便捷性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设有专门的配送场地。 对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 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和国家税务 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流沙税务分局食堂的相应配送时间: 1、配送场地就近,配送时间 10 分钟(含)以内到达,得 10-8 分; 2、配送场地 2 公里内,配送时间 30 分钟(含)以内到达,得 7-5 分; 3、配送场地在市区内,配送时间 60 分钟(含)以内到达,得 4-2 分; 4、配送场地在市区外,配送时间大于 60 分钟,得 1-0 分。 注:需同时提交相关承诺(可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配送场所所在地证明材料和网络地图查询显示的驾车时间、距 离截图),承诺与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 10 4 货源保障 能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场地总和 400 亩(含)以上, 得 8 分;200 亩(含)-400 亩(不含),得 5 分;200 亩(不含)以下, 得 3 分。 注:提供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合同的签订期应大于本项目的供货期限),证明材料未体现亩为单 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计分,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8 合计 30 备注:投标时请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将所有与评标打分的原件随身携带,原件不需要装订在投 标文件中,在评标过程中需要时将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交原件。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3 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技术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2 分, 扣完为止。 20 2 拟投入人 员配置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 3 人以上,每多一人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 3 服务实施 方案 横向对比投标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方案、计划时间、 人员安排、质量保证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3-16 分;良得 9-12 分; 中得 5-8 分;一般得 1-4 分,没有编制的不得分。 16 4 售后服务 方案 横向对比投标人为本项目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程度及可行性,进 行综合评分: 进行综合评价:优得 8-6 分;良得 5-3 分;中得 2-1 分;差不得分。 8 合 计 50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普宁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投标人:(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5 目录表 序号 内 容 是否 提交 页 码 范围 备 注 一 投标报价文件 1.1 投标函(格式 1) 1.2 开标一览表(格式 2) 1.3 报价明细表(格式 3) 二 资格性审查文件 2.1 承诺函 2.2 资格声明函(格式 4) 2.3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经年检合格) 2.4 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5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6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7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 符合性审查文件 3.1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 5)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 6) 3.3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7) 四 商务文件目录表 4.1 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 8) 4.2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格式 9) 4.3 投标人简介(格式自定) 4.4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10) 4.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1) 4.6 拟投入设备及场地情况表(格式自定) 4.7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 12) 4.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 服务方案文件目录表 5.1 技术评审索引表(格式 13) 5.2 技术服务方案(自定义格式) 5.3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 14) 5.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请按照上述顺序编好页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6 格式 1 投标函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根据你方第 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职务 及名称)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 1 份),副本 4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号的投标。 2. 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名称),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 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 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 的权利。 5. 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 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7.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7 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价 元/年 服务期 投标总价(元) 备注 三年 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 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总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 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 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投标价为固定不变价; 4.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 本表将有可能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请投标人仔细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价 抽样量 总价 备注 1 2 3 … 合计 注: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服务总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 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3.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8 承诺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 业)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 号)的规定,本公 司(企业)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 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 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9 格式 4 资格声明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 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 下: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 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我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 的,或我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我方投标或中 标资格;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 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5. 我方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 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 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收 款 人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含汇 入地点) 联系人 帐 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函应封装进“唱标信封”内。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0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 人职务)。 本证明书于 年 月 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加盖公章)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 ) 的报名、报价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 被授权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报价,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加盖公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2 格式 7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带“★”号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投标文件格式带“★”内容 2 3 … 说明: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号的内容或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逐条响应, 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标明“★”号的内容或条款可提供空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并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8 商务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对应页码 1 2 … 格式 9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为 响 应 你 方 组 织 的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的 招 标 【 招 标 编 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 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 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3 格式 10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签约及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 则提供。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11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个人荣誉 … … 注:可自行增加上表行数。投标人如有的,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文件如 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12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差异说明 1 …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所列内容逐条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 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 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4 格式 13 技术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 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对应页码 1 2 … 格式 1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内容及 要求及商务要求填写。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表格相应列中标注“○”,并在偏离说明填写“无 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表格相应列中标注“×”,并在偏离说明简述偏离内容,以便查对 和评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原条目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一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部分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1P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5 (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邀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总体说明 1.1.采购项目说明 1.2.关于投标报价 1.3.适用范围 1.4.评审方式 1.5.合格的投标人 1.6.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禁止事项 1.9.保密事项 1.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 1.11.定义 1.1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13.关联企业 1.14.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1.15.中小微企业投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五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文件;④商务文件;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投标总则 4.1.投标 4.2.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 4.3.投标保证金 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5.1.开标 5.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5.3.评标 5.4.定标 5.5.签约 6.招标服务费 7.询问、质疑与投诉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总体要求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二、评标程序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三、项目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注:1、经政府采购监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三 格式1 投标函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格式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 承诺函 格式4 资格声明函 格式5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格式6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格式7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格式8 商务评审索引表 格式9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格式10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格式11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格式12 合同条款响应表 格式13 技术评审索引表 格式1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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