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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二福利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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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C20200581_02(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及电路电气检测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2020-09-16 21:17:08.0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200581

计划编号:ZCB20200589

甲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乙方:哈尔滨市华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甲、已双方根据DZC20200581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及电路电气检测维保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20200581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烟感报警器清洗保养及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烟感报警器清洗保养及消防系统维保

A 烟感报警器清洗保养

(一)型号、数量

型号: GST-JTY-G3

厂家: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数量:共728只

(二)服务内容、要求

对第二福利院所有烟感探测器和温感探测器清洗、维修、更换。更换的产品需与原产品同厂家、同型号。

10月上、中旬分两批进行清洗,每次清洗50%,每批清洗时需中标单位提供相同数量同类兼容产品安装替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B 消防系统维保

(一)项目内容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系综合体建筑,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按消防系统维修维护保养规定和计划,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消防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并参加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每月27日消防月检及重大节日和大型检查(含消防演练)保障,平常随叫随到,维保周期1年。维保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种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含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

4、消防通风和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5、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维修保养

6、应急照明系统(含消防配电)的维修保养

7、防火分割系统(卷帘门及防火门)的维修保养

8、指导并协助甲方做好消防设施设备防腐保温工作

(二)项目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编制的维修保养计划、维修保养标准提供服务,维修保养计划、维修标准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维系保养工作,日常性计划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2日内提交维修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须经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月按时维保维修记录并将记录填写在《消防维保记录簿》,提交时间为工作计划完成后3日内。

2、若发生突发事件,乙方承诺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设立24小时急修电话。

3、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派技术人员达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6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规定时间12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乙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4、维保所需器材单件100元以下(不含工时费)的由中标单位出资购置并免费更换;单件100元以上的由第二福利院出资购置,由中标单位免费更换。

1

34000

34000

/

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合计

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A 烟感报警器清洗保养

(一)型号、数量
型号: GST-JTY-G3
厂家: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数量:共728只
(二)服务内容、要求
对第二福利院所有烟感探测器和温感探测器清洗、维修、更换。更换的产品需与原产品同厂家、同型号。
10月上、中旬分两批进行清洗,每次清洗50%,每批清洗时需中标单位提供相同数量同类兼容产品安装替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B 消防系统维保

(一)项目内容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系综合体建筑,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按消防系统维修维护保养规定和计划,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消防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并参加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每月27日消防月检及重大节日和大型检查(含消防演练)保障,平常随叫随到,维保周期1年。维保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种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含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
4、消防通风和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5、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维修保养
6、应急照明系统(含消防配电)的维修保养
7、防火分割系统(卷帘门及防火门)的维修保养
8、指导并协助甲方做好消防设施设备防腐保温工作
(二)项目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编制的维修保养计划、维修保养标准提供服务,维修保养计划、维修标准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维系保养工作,日常性计划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2日内提交维修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须经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月按时维保维修记录并将记录填写在《消防维保记录簿》,提交时间为工作计划完成后3日内。
2、若发生突发事件,乙方承诺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设立24小时急修电话。
3、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派技术人员达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6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规定时间12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乙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4、维保所需器材单件100元以下(不含工时费)的由中标单位出资购置并免费更换;单件100元以上的由第二福利院出资购置,由中标单位免费更换。
(二)服务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1、成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验收合同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乙方:哈尔滨市华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五湖新区生态科技区1号路东侧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221号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法定代表人:王玉岩

授权委托代理人:李晓秋

授权委托代理人:杨树稳

电话:18804593378

电话:13304693119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163711

邮政编码:150000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靖宇支行

签订日期:2020-9-15

账号:3500032109200042113

签订日期:2020-9-15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