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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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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0-D-305)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0-D-305)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B-2020-D-30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中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胜利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11号 147.41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顺,巴玺昌,尚用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879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山深线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小王庄示范镇西侧约50米)
联系方式:022-6312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6627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石柱
电 话:022-66276789转8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

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ZB-2020-D-305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9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4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4

二、项目内容 4

三、项目预算 4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五、 实质性要求 5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6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6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6

十三、公告期限 7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8

一、商务要求 8

、技术要求 9

三、磋商步骤 10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1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4

项目需求书 18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

一、总则 21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1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22

四、询问与质疑 24

五、其他说明事项 25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28

合同特殊条款 30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1

响应书 34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以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五、实质性要求为准)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38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39

政府 采购 政策情况表 4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4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6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47

报价书 48

报价一览表 49

分项报价一览表 5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0-D-305

二、项目内容

食堂运营服务 3年

三、项目预算

160.9158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实质性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 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提供2020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0904日至0911,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报名的时候须注明所投包号)。(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无(如有需要自行踏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9169:15-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 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0091609:30

3. 磋商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石柱

2.联系方式:022-6627678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山深线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小王庄示范镇西侧约50米)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尚用曼 022-6312910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石柱 022-66276789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账号:106901201080908348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00904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山深线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小王庄示范镇西侧约50米)(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保证金30000元,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应当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收款人银行的磋商保证金到帐确认手续。磋商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帐号:106901201080908348

咨询电话:022-66276789(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注册地汇出,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在磋商前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地址: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内),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参加投标。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 磋商结束后,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磋商项目的投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该项目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及违约磋商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 退付磋商保证金均采用非现金方式。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

(四)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磋商步骤

(一)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的或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重大偏离的做无效标处理。

(三)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小组意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意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小组意见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客观分(18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曾实施的类似的服务案例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服务的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个业绩3分,最多12

12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

6分

第三部分主观分(72分)

分值

1

配餐方案

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食堂菜谱及搭配方案。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很强,操作可行性强:12

方案考虑较周全,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8

方案考虑一般,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一般,操作可行性一般:4

无描述:0分。

12分

2

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食堂经理及各岗位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合理:12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食堂经理及各岗位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合理:8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食堂经理及各岗位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合理:4

无描述:0分。

12分

3

食堂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12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基本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存在可行性4分;

无描述:0分。

12分

4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

各项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12分;

各项应急预案基本实用、经济、基本可行:8分;

各项应急基本可行:4分;

无描述:0分。

12分

5

食堂保洁维护方案

保洁维护方案详细、合理:12分;

保洁维护方案基本详细、合理:8分;

保洁维护方案合理:4分;

无描述:0分。

12分

6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评价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具有食品保存、食品留样及公共餐饮器清洗、消毒和存放等实操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价

分析具体、清晰,方案优:12

分析一般,方案可行:8

分析存在可行性:4

无描述:0分。

12分

合计

100

备注: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通知、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予以公告。若有澄清或修改事宜,请投标人下载后将“回执”加盖公章,发送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确认。邮箱号:zhongcaizhaobiao@163.com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和电子版一份,投标人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详见第三部分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响应文件总目录

3.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4. 响应书

5.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8. 业绩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11.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注:投标人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报价书

3. 报价一览表

4. 报价分项一览表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签到

磋商时投标人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开标地点签到,未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签到后,投标人将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密封良好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工作人员(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须正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磋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步骤完成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四)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4.投标人所投设备为非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磋商文件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除外)。

(五)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六)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1. 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 其它经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应当上报的情况。

(七)投标人相关注意事项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 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成交单位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未成交单位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

(八)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成交单位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及费率

设备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项目需求书

(1) 基本要求

工作地点、时间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

服务期:3年;

工作范围

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的整体服务,具体如下:

1.负责食堂原材料的计划、验货、保管、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2.负责就餐区整体的保洁服务;

3.保证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保障任务。

4.水、电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就餐人数

1.职工就餐规模:日均120人,多则150人;

2.有接待时,能同时接待10桌,100人规模就餐

3.有大型活动时,可保障200人就餐;

能同时具有以上3项最大规模量保证能力。

其他要求

1.餐饮公司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2.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

4.食品原材料、保洁工具、餐具、厨杂、低值易耗及清洁消毒用品由采购人负责,依据情况可由投标人代为购置。

5.投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6.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8.管理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员工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人根据食堂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9.投标人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

10.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及证件办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

11.使用的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投标人定期操作。

12.采购人负责对相应区域进行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采购人负责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并负责相关费用。

14.投标人负责相应区域环境卫生及餐具的清洁工作。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至少5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面点师1人,配菜及劳务人员2人

食堂全体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

以上岗位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

其他要求:

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有关物品的管理赔偿

碗盘碟柜等有关物品,交由承包商管理,损坏照数(价)赔偿。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2.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

4.投标人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

5.投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6.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7.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9.中标人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解释权

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磋商费用

1. 磋商服务费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3.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光盘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正本一同密封,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 : 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投标人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资料的;

7.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该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8.未按规定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0.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