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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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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稿时间 :2020-09-17 15:2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SZBCG2020—107

二、合同名称: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jg202007002001

四、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潜山市教育局

地 址:潜山市

联系方式:0556-8937869

供应商(乙方):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联系方式:138661108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一级晚灿米(稻花香)682000公斤;食用调和油 香谷坊90000升

主要标的单价:一级晚灿米(稻花香)4.7元;食用调和油 香谷坊11.8元

合同金额:42674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地点:潜山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年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框架协议.docx
附件: 框架协议.pdf
2020-2021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框架性协议 甲方:潜山市教育局 乙方: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1 2020-2021 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 采购项目框架性协议 甲方:潜山市教育局 乙方: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潜山市教育局 “2020-2021年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框架性协议。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品 牌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大米 岱山湖 一级晚灿米 (稻花香) 公斤 4.7 食用调和油 香谷坊 非转基因食用植 物调和油 升 11.8 注:表中须明确合同货物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小写:¥4267400.00 元;该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检测、包 装、保险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 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生产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 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要求,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 识产权。 2.乙方应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清晰和准确,并满足规定的货物食用的要求。 3.每个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配送过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包换、包退,但费用由 2 甲方负担。 6.因产品质量对学生造成损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期和供货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约 195 个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应根据各试点 学校需要及时供应,原则上每 10 个工作日供货一次(节假日不供货,含星期六、星期天不配 送;时间为 14天一个供货周期)。 2.交货地点:每次分送至《潜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一览表》中 各试点学校。 五、验收 1.在服务期内乙方按约定的供货周期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时须按照质量标 准,对所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查验,并随货提供所供货物样品(15-25kg/袋一级或以上 籼米 1袋、5L/瓶食用调和油 1瓶)、检测报告、合格证交由潜山市教育局营养办备检。该样 品待该批次所有货物在各试点学校全部使用完后,由乙方自行领回。 2.验收由相关部门及各试点学校进行,乙方配合。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项目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 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 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 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产品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如货物经乙方 2 次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由供应商和供应学校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含寄宿制学校非营养餐使用量)。 2.付款方式:按月进行支付,即次月支付上一个月所供货物价款的 97%;余款作为质量 保证金,待服务期(10 个月)满后 30 日内无任何违约行为一次付清。 七、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 3 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乙方向甲方直接承担责任。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八、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该产品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甲方在产品使用中遇到问题,乙方要调查事故原因并免费更换直至满足最 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3.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货物的保存知识。 4.凡在质保期内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给予退换产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每批产品送达学校后,各试点学校在每批产品中留存一份待检。 7.乙方保证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样品及有关说明,配合采购单位指定 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8.认真做好销售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切实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9.乙方保证产品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字认可。 10.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 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食品 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如采购单位对乙方产品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12.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产品,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乙方须主动采取补救措 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13.每学期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协调处理,若造成 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校方确认后,乙方 应偿付该货物款 100 %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校方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 100 %的违约金。 4.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 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 形除外。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监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 4 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 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一、 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特别约定: 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426740.0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陆仟 柒佰肆拾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履行一个学期后 30日内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 50%,余款待服务期满后 30日内一次性返还。 2.上级主管部门改变供应方式,造成本合同供应量变化,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计划 的调整。 3.根据各项目试点学校实际情况,菜籽油、面粉均由乙方统一配送,并同时提供生产厂 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并甲方备案。菜籽油、面粉采购价 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平均水平。 4.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由潜山市教育局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试点学校总务主任代 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市场询价, 某货物单价价格浮动超过 20%时,将按实调整合同价款。市场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由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的组织供餐学校对供货商进行考核(具体考 核办法详见附件),考核得分 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至 90分(不含)的为良好;70 分至 80 分(不含)的为合格;70 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平均值达 90 分或 以上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续签供货合同一年(两个连续学期)。 6.乙方所供货物在保质期内,产品出厂日期至产品送至供货点必须在 19 天以内,否则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偿付该货款 100%的违约金。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四、其他 1.潜山市市监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5〕 64号)的规定依法处理。 5 2.本框架性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3.乙方应与各校方签订《合同书》(统一格式)。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与某校方发生 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是:先由本协议甲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潜山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除法院裁判或经协商一致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一、合同货物 注:表中须明确合同货物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 二、合同总价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7T14:51:01+0800 1页(281,527) 合肥市新禾米业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9:45:14+0800 1页(113,542) 潜山市教育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09-16T08:32:27+0800 1页(20,692)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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