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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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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项目编号:JH20-210000-574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57419
项目名称: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985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
最高限价: 人民币985,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产房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2.隔断帘/滑轨(数量:1) 3.窗帘(数量:1) 4.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1) 5.床旁桌(数量:1) 6.床头柜(数量:1) 7.摇椅(数量:1) 8.鞋柜(数量:1) 9.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1) 10.衣柜(数量:1) 11.电视柜(数量:1)二.手术室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2.窗帘(数量:1) 3.鞋柜(数量:1) 4.衣柜(数量:1)三.病房 1.高级病床(数量:6) 2.窗帘(数量:6) 3.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5) 4.陪护单人沙发床(数量:1) 5.床旁桌(数量:6) 6.床头柜(数量:6) 7.鞋柜(数量:6) 8.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6) 9.衣柜(数量:6) 10.电视柜(数量:6)四.器械室 1.洗手池2人位(数量:2) 2.器械清洗池及晾干一起台面(数量:2) 3.器械柜(数量:1)五.生活区 1.洗手盆+水龙头+下水配件(数量:3) 2.微波炉架(数量:3) 3.折叠桌(数量:3) 4.凳子(数量:3) 5.晾衣架(数量:3)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国产货物不适用); (3)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 2020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23416469咨询。} 2.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0年 9月24日9:00起至2020年9月28日9: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文件的递交过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雨桐
电话: 024-23416469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17

附件: 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pdf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LDRP 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 区产科) 项目编号:JH20-210000-57419/LNMD-202290JT 编制单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采购公告 ...............................................................................................................1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21 第三章 货物需求 ................................................................................................ 67 第四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8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81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 88 1 LDRP 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 科)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LDRP 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大国 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月 28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57419/LNMD-202290JT 项目名称:LDRP 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浑南院区产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 98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985,000.00元 采购需求:一.产房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2.隔断帘/滑轨(数量:1) 3.窗帘(数量:1) 4.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1) 5.床旁桌(数量:1) 6.床头柜(数量:1) 7.摇椅(数量:1) 8.鞋柜(数量:1) 9.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1) 10.衣柜(数量:1) 11.电视柜(数量:1) 二.手术室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2.窗帘(数量:1) 3.鞋柜(数量:1) 4.衣柜(数量:1) 三.病房 1.高级病床(数量:6) 2.窗帘(数量:6) 2 3.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5) 4.陪护单人沙发床(数量:1) 5.床旁桌(数量:6) 6.床头柜(数量:6) 7.鞋柜(数量:6) 8.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6) 9.衣柜(数量:6) 10.电视柜(数量:6) 四.器械室 1.洗手池 2人位(数量:2) 2.器械清洗池及晾干一起台面(数量:2) 3.器械柜(数量:1) 五.生活区 1.洗手盆+水龙头+下水配件(数量:3) 2.微波炉架(数量:3) 3.折叠桌(数量:3) 4.凳子(数量:3) 5.晾衣架(数量:3)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 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 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国产货物不适用); (3)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 货、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3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 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 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 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17 日至 2020年 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9月 2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 9 月 2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4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 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 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 拨打电话 024-23416469咨询。} 2.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 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 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 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 果 。 3.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4日 9: 00 起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9:30 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 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 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文件的递交过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55号 联系方式: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邮箱地址: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雨桐 电 话:024-23416469 5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55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4-83282858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人:宋雨桐 电 话:024-23416469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 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 ?是 ? 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是 ? 否 1.3.7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 ?有,具体产品为 ? 没有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是 ? 否 1.4.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 要求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 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 98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985,000.00元 4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 现场考察、谈判前 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10.3 核心产品 高级病床(病房) 6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3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 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 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 同意后自行处理。 ?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2.1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 19,700.00 元 2、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支票 ?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 号:124902038410803 4、保证金退还方式:退回供应商汇出的账户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3414438 6、其它: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具体办 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15.1 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2份 电子文档 U盘,PDF格式正本,1份 1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注:疫情防控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通知执行,如有 调整另行通知。 7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20.1 谈判会议时间、地 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谈判 现场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中应另页附(格式自拟)★供应商 授权代表就本项目自认的手机电话号码(签字和盖章)。供应 商授权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全部谈判期间,应保 持上述手机畅通,谈判过程中若因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上述手机 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常三次拨打无法或顺畅接通,导致 无法或影响向供应商提出谈判内容及最后报价的,其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上述谈判内容和最后报价可采用电子版形式。 邀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方式:腾讯 会议 会议号:215 518 951 注:疫情防控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通知执行,如有 调整另行通知。 21.2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人。 24.1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 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办法及 评审标准 ?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1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31.2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数量 3名 34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方式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8.1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 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8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3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 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考《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 42.3 质疑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经理 联系电话:024-23416469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号泊岸华庭四楼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 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 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9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 应商须知表 1.1条。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 1.2条。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 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表 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 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 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 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若供应商须知表 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 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 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 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7若供应商须知表 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 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 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 认定为无效响应。 ★1.4如供应商须知表 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 10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 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 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 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 定为无效响应。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 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 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 2.2条。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 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 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供应商须知表 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6.1供应商须知表 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 6.1 11 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 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 规的保护。 三 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构成 8.1 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采购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 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 为无效响应。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 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范围 12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0.2 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 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 10.3条中 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 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 格式。 11.2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 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11.3条。 ★12.响应报价 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 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 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2 报价(单价及总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 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 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谈判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 13.1条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谈判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 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 37条的规定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9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 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3.5.1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 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 13.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 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 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响应有效期 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 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 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 期的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 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 ★16.2 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 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 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 表 18.1条中规定的地点。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 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 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 何修改; 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继续进行谈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15 六 谈判及评审 ★20.谈判会议 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 20.1 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 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20.3 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谈判小组 21.1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 评审工作。 21.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 谈判小组应该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21.2条。 ★22.资格审查 22.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 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的期间内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 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23.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 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 16 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 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4.样品及演示 24.1 供应商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24.1 条中 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4.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用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 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 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 11.3条。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 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1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 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6.谈判 26.1 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 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17 26.3 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6.4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最后报价 27.1 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家,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 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 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 的保证金. ★28.响应无效 28.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 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 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 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 (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9.比较与评价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 29.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 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9.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3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 采购办法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4 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 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30.终止本次谈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1.1除第 35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 第 33条规定情形除外。 31.2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 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2.保密原则 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2.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9 33.特殊情形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 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 20.1 条、22.1条、23.1条、27.1条、30条第(3)项、31.1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 以为 2家。 七 确定成交 3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 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 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4条。 ★35.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 承担任何责任。 36.成交通知书 3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 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7.签订合同 3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 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3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 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7.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8.履约保证金 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38.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0 38.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 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39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0.廉洁自律规定 40.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 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4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41.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42.质疑与接收 4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 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表 42.3条。 43.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1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响应文件的封皮 2 3 响应文件的目录 3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 提供) 4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 须提供) 5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 6 7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 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8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8 11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9 12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 1.3.4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13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 1.4.8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14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 查询) 15 关于是否“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声明书(声明人应含投 格式自 22 序号 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 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拟 16 关于是否存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的声明书(声明人应含投 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格式自 拟 17 营业执照副本应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公示的上一年度真实、及时的“企业公示信息(年度报告)”的打印 件。投标人(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同意招标人(采购人)可查询“企业公 示信息”中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响应函 10 2 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报价一览表 11 4 分项报价表 12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13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14 7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15 8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9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 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 等(如适用)。 1.投标人(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招标(采购)文件中格式 13《技术规格偏 离表》或《服务需求响应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依据投标人(供应商) 附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按招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的相 关资料或证明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投标人(供应商)未能完整(仅限于 加★项)、正确(仅限于加★项)、如实的填写列明《技术规格偏离表》 或《服务需求响应表》中列明的内容,即被视为《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服 务需求响应表》填写不完整、不实或虚假,作投标(响应)无效处理。 2. 投标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同时附有投标人(供 应商)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时,评审时以制造商的相关内容为准。 3. 如果投标人(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 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适 用、国产货物不适用)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 23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2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 16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5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18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9 7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8 投标人(供应商)若递交降价声明书的不得仅列明降价后的总价,在列明 降价后的总价的同时应列明所降的相关单价的金额,并且降价声明书中所 降的单价的科目不得涉及招标人(采购人)给定的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不 得变更的价格的科目,否则,投标人(供应商)的降价声明书无效。 格式自 拟 9 投标人(供应商)授权代表就本项目自认的手机电话号码(签字和盖章)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单独密封一份随同投标(响应)文 件同时递交。未能提交手机电话号码的投标人(供应商)或提交了手机电 话号码的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其手机电话号码邀请其投标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与在线观看相关 活动的网络直播时,未予响应的则视为放弃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 的权利。 格式自 拟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 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 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24 格式 1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25 格式 2 响应文件的封皮 响 应 文 件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正本/副本 26 格式 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 有材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7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28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29 格式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格式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格式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 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格式 9 联合体协议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 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会议,履行成交 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 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3 格式 10 响应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 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响应。 (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 期: 34 格式 11 报价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 响应总价 谈判保证金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小写: 大写: 最后报价 现场填报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5 格式 12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原产地 制造商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价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6 格式 13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1-1 产品名称:一体化产床(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基本要求: 用于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后使 用的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具备电 动整体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 体升降;具备手动床体倾斜功 能。 2 床体参数 2.1 总长度(最大) 2280mm-2340mm 2.2 最大宽度(护栏收 起):900mm-920mm; 最大宽度(护栏立起): 980mm-1000mm。 2.3 产床升降范围(包括床垫): 最低位置≤609mm,最高位≥ 984mm 2.4 倾斜角度:头部床段倾斜角 度(最大)≥63°;臀部床段倾 斜角度(最大)≥15°;头低脚 高倾斜角度(最大)≥8° 2.5 产床负重能力(安全工作负 载)≥226kg 2.5.1 负载患者最大体重≥ 213kg ★2.5.2 脚部床段负重能力≥ 180kg 3 护栏 3.1 位于头部床体两侧 3.2 护栏一键式释放操作,有阻 尼下降功能 3.3 护栏放下后可完全收于床 板之下,不会由床板侧面突出 37 4 脚部床段 4.1 脚部床段具有向上提离拆 卸功能, ★4.2 脚部床段具有电动升 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4.3 脚部床段拆卸后具有内置 式支架,可立于地面 ★4.3 脚部床段内置储液盆 5 床垫: 5.1 主体床垫具有 V型切口(与 床板所匹配) ★5.2 脚部床段床垫可折叠 5.3 床垫正反两面均采用防水 透气面料 5.4 床垫采用双层面料 5.5 床垫接缝处采用热熔连接 技术,无孔、防止渗液 ★5.6 床垫具有具有阻燃设 计,并符合 16 CFR 1632或者 BS7177等国际认可的床垫防火 规范 5.7 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提高 舒适性 5.8 无剪切力衬垫 5.9 主体床垫具备有效限位装 置以保护产妇安全:双向限位纽 扣、限位床罩等。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可 以有效限制床垫前后移动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在 床垫前后移动两个方向不可拆 除。 6 操作功能 6.1 电动操作部分: 6.1.1 非线控操作,双侧护栏 内置式操作按钮, ★6.1.2 双侧护栏外侧内置操 作按钮为医护用。可控制:整体 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6.1.3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 作按钮为产妇用。可控制:背部 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6.1.4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 作按钮有背光灯,产妇在夜间或 光线暗的情况下,容易识别功能 操作按钮 6.1.5 自动臀部床板倾斜功 能:背部抬升时,臀部床板自动 倾斜 0~15°。 38 6.1.6 具有锁定功能,锁定电 动升降机构。 6.2 手动操作部分: 6.2.1 双侧即时手动 CPR释 放拉杆。 6.2.2 手动 CPR释放具备阻 尼功能,床背板可以缓释放平。 ★6.2.3 双侧即时倾斜体位手 柄,并具备气弹簧复位功能。 7 脚蹬 7.1 脚蹬与床面一体设计,无须 额外插拔。 7.2 脚蹬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 降行程≥230mm ★7.3 脚蹬可手动操作向外 侧和向上转动 0--85° 7.4 脚蹬在活动范围内,可以在 任何位置固定 7.5 在不拆除脚部床段的情况 下,脚蹬仍可使用 8 小腿托 8.1 小腿托与脚蹬一体设计,无 须额外插拔 ★8.2 小腿托配于脚蹬下方, 可翻转到脚蹬上方 ★8.3 腿托具有电动升降功 能,升降行程≥230mm 8.4 小腿托为聚酯材料整体压 制成型,无死角,易清洁 8.5 小腿托角度可自由调节,固 定把手一步锁定位置 9 分娩把手 9.1 经人体工程学设计,分娩把 手可以很舒适地适应各种体形 的产妇 ★9.2 分娩把手上裹有一层 无孔防渗泡沫,柔软产妇抓握舒 适且易于清洁 9.3 分娩抓手两只,可单手一步 启用 9.4 分娩把手锁定开关为弹簧 一步自动式,非限位螺丝结构 9.5 分娩把手为内置式,可以完 全收藏于床面下方 9.6 分娩把手收藏状态下,具备 弹簧限位机构 ★10直流静音电机,具有同时驱 39 动功能, 11 四个德国 TENTE脚轮,直径 ≥150mm,具有中控刹车和导向 功能 12 单步拆卸床头板,具有转运 把手 13 附件部分 13.1分娩杆 13.2配备原厂备用电池 13.3LED夜灯 ★13.4 内置式储液盆,无需额 外拆装,易于快速改变产床功能 13.5插拔式可伸缩输液架 13.6可拆卸式电源线 ★14产品使用期限≥8年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2 产品名称:隔断帘/滑轨(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材质:涤纶高精密面料 2尺寸:宽 6.6高 2.7*1套 3总用料米数:10米 4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 100% 涤纶材质,面料强韧度高,弹性 好,耐热性和绝热性高,采用高 精密织造工艺,增强了面料的遮 光性与私密性,面料上面的镂空 网格设计又增加了面料的透气 性,耐洗耐用,环保质量指标符 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 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 准。 40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3 产品名称:窗帘(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 尺寸:1宽(1+2.34+1)高 2.8 3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 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 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遮光可 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 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 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4 产品名称:陪护双人沙发床(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41 1.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 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 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 承重安全性 2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3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尺寸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 ≥2180mm 4.2 宽度≥1400mm 4.3 高度≥950mm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5 产品名称:床旁桌(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42 包号/序号:001-1-6 产品名称:床头柜(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主要材料 1.1 纯实木 1.2 柜体:实木材质 2尺寸:宽=540mm,厚 =367mm, 高=515mm 3具有摆放物品 展示功能 和收 纳区域 4拿取物品方便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7 产品名称:摇椅(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1 钢结构轴承支撑 1.2 实木材质 2尺寸:宽≥720mm,深≥720mm, 高≥1100mm 3具高靠背及双扶手。圆弧形高 靠背设计,6根扁担型靠背支撑 柱,采用最安全稳定的扇形分布 设计。 4摇摆时底座不动 5适用于产妇产前活动及分娩后 43 休息 6整体稳定性好,底座稳固安全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8 产品名称:鞋柜(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尺寸:宽=1200mm,深=350mm, 高=1100mm 3具有收纳鞋 4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9 产品名称:陪护单人折叠椅(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44 一、主要材料 1材质:喷塑钢管 、牛津布 2尺寸:长:173cm 宽:75cm 高:30cm 3承重:280斤左右 4产品特性:0噪音,不会影响 产妇休息,折叠方便,节省室内 大面积空间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10 产品名称:衣柜(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尺寸:宽≥1800mm,深≥600mm, 高≥2460mm 3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纳 区功能 4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1-11 产品名称:电视柜(产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45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尺寸:宽=2000mm,深=350mm, 高=300-600mm 3电视柜 4开门时没有噪音,有高低不同 的设计,方便奶瓶、水瓶等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2-1 产品名称:一体化产床(手术室)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基本要求: 用于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后使 用的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具备电 动整体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 体升降;具备手动床体倾斜功 能。 2 床体参数 2.1 总长度(最大) 2280mm-2340mm 2.2 最大宽度(护栏收 起):900mm-920mm; 最大宽度(护栏立起): 980mm-1000mm。 2.3 产床升降范围(包括床垫): 最低位置≤609mm,最高位≥ 46 984mm 2.4 倾斜角度:头部床段倾斜角 度(最大)≥63°;臀部床段倾 斜角度(最大)≥15°;头低脚 高倾斜角度(最大)≥8° 2.5 产床负重能力(安全工作负 载)≥226kg 2.5.1 负载患者最大体重≥ 213kg ★2.5.2 脚部床段负重能力≥ 180kg 3 护栏 3.1 位于头部床体两侧 3.2 护栏一键式释放操作,有阻 尼下降功能 3.3 护栏放下后可完全收于床 板之下,不会由床板侧面突出 4 脚部床段 4.1 脚部床段具有向上提离拆 卸功能, ★4.2 脚部床段具有电动升 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4.3 脚部床段拆卸后具有内置 式支架,可立于地面 ★4.3 脚部床段内置储液盆 5 床垫: 5.1 主体床垫具有 V型切口(与 床板所匹配) ★5.2 脚部床段床垫可折叠 5.3 床垫正反两面均采用防水 透气面料 5.4 床垫采用双层面料 5.5 床垫接缝处采用热熔连接 技术,无孔、防止渗液 ★5.6 床垫具有具有阻燃设 计,并符合 16 CFR 1632或者 BS7177等国际认可的床垫防火 规范 5.7 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提高 舒适性 5.8 无剪切力衬垫 5.9 主体床垫具备有效限位装 置以保护产妇安全:双向限位纽 扣、限位床罩等。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可 以有效限制床垫前后移动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在 床垫前后移动两个方向不可拆 除。 47 6 操作功能 6.1 电动操作部分: 6.1.1 非线控操作,双侧护栏 内置式操作按钮, ★6.1.2 双侧护栏外侧内置操 作按钮为医护用。可控制:整体 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6.1.3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 作按钮为产妇用。可控制:背部 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6.1.4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 作按钮有背光灯,产妇在夜间或 光线暗的情况下,容易识别功能 操作按钮 6.1.5 自动臀部床板倾斜功 能:背部抬升时,臀部床板自动 倾斜 0~15°。 6.1.6 具有锁定功能,锁定电 动升降机构。 6.2 手动操作部分: 6.2.1 双侧即时手动 CPR释 放拉杆。 6.2.2 手动 CPR释放具备阻 尼功能,床背板可以缓释放平。 ★6.2.3 双侧即时倾斜体位手 柄,并具备气弹簧复位功能。 7 脚蹬 7.1 脚蹬与床面一体设计,无须 额外插拔。 7.2 脚蹬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 降行程≥230mm ★7.3 脚蹬可手动操作向外 侧和向上转动 0--85° 7.4 脚蹬在活动范围内,可以在 任何位置固定 7.5 在不拆除脚部床段的情况 下,脚蹬仍可使用 8 小腿托 8.1 小腿托与脚蹬一体设计,无 须额外插拔 ★8.2 小腿托配于脚蹬下方, 可翻转到脚蹬上方 ★8.3 腿托具有电动升降功 能,升降行程≥230mm 8.4 小腿托为聚酯材料整体压 制成型,无死角,易清洁 8.5 小腿托角度可自由调节,固 定把手一步锁定位置 48 9 分娩把手 9.1 经人体工程学设计,分娩把 手可以很舒适地适应各种体形 的产妇 ★9.2 分娩把手上裹有一层 无孔防渗泡沫,柔软产妇抓握舒 适且易于清洁 9.3 分娩抓手两只,可单手一步 启用 9.4 分娩把手锁定开关为弹簧 一步自动式,非限位螺丝结构 9.5 分娩把手为内置式,可以完 全收藏于床面下方 9.6 分娩把手收藏状态下,具备 弹簧限位机构 ★10 直流静音电机,具有同 时驱动功能, 11 四个德国 TENTE脚轮,直径 ≥150mm,具有中控刹车和导向 功能 12 单步拆卸床头板,具有转运 把手 13 附件部分 13.1 分娩杆 13.2 配备原厂备用电池 13.3 LED夜灯 ★13.4 内置式储液盆,无需额 外拆装,易于快速改变产床功能 13.5 插拔式可伸缩输液架 13.6 可拆卸式电源线 ★14 产品使用期限≥8年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2-2 产品名称:窗帘(手术室)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49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尺寸:2宽(1.45+2.34+0.9) 高 2.8 3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 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 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遮光可 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 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 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2-3 产品名称:鞋柜(手术室)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1200mm,深 =350mm,高=1100mm 3 具有收纳鞋/靴的作用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50 包号/序号:001-2-4 产品名称:衣柜(手术室)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1800mm,深≥ 600mm,高≥2460mm 3 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 纳区功能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1 产品名称:高级病床(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规格:2120*1100*500-750(含 护栏) 功能:背部可升降角度:0-75° ±5°。腿部可升降角度:0-45° ±5° 调节床面整体升降 500-750mm± 5mm, 材质说明: A、 床框用材:床框采用 30× 60×1.5㎜矩型碳素钢管焊接; B、 床面板采用优质冷轧钢板 一体冲压成型,整床面板凹型透 气孔 80个,具有防滑功能。床 背板采用双支撑式底梁,更坚固 耐用。缓解患者身体透气,具有 防腐功能,床板厚度≥1.2mm。 51 C、 床体可载重≥220kg;高低 动态载重≥120kg. 床总重 量:90kg. D、 背部可升降角度:0-75°± 5°。腿部可升降角度:0-45° ±5° 调节床面整体升降 500-800mm± 5°,,配有两段 ABS软连接结 构,符合人体曲线结构. E、弧线形欧式款设计 ABS床头 床尾板,床头板宽 930mm,高 585mm,床尾板 930mm,高 525mm,床头板比床 尾板高 60mmm,中间带颜色装饰 胶板,有暗藏 ABS耳形自动锁定 装置,稳定可靠,拆卸方便,可 兼作 CPR功能,尾板外侧有病人 信息卡插槽; PP一体型护栏,四段式配带进 口气压棒, F、脚轮采用进口中控脚轮;φ 125mm,选用进口φ25*1.2mm 不 锈钢管做刹车装置。 G、4个输液架插孔,两边带有 4 个引流挂钩, H、浙江捷昌电机直流电机:无 噪声音,便于维护,ENI 性能保 障,UPS后备电源,,耐磨、抗压、 增强寿命和安全性能。 I、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重涂层 处理技术: 除经过去油、除锈、 磷化等工艺外,经电泳底漆处 理,抗菌静电粉末喷涂电焗处 理,表面光洁亮丽,不生锈; J、床体颜色浅黄灰、乳白色。 备注:床体深覆国际标准环保抗 菌粉体涂装,通过国家检测中心 检测硬、刮、磨、AAA 标准,达 到防霉、防锈、抗菌、防蛀、抗 酸等效果。 标准配置: ABS床头尾板 1付、豪华四折隐 藏式 PP护栏 1付、ABS餐板一 个、不锈钢输液架 1支、ABS病 历卡 1个、床垫一张、置物架 1 个、钢喷塑引流钩 4个、中控刹 车豪华型脚轮 4个、软连接。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52 包号/序号:001-3-2 产品名称:窗帘(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尺寸:1宽(1+2.34+1)高 2.8*3 套 2宽(1.45+2.34+0.9) 高 2.8*1套 3宽(1+2.35)高 2.8*2 套 3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 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 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遮光可 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 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 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3 产品名称:陪护双人沙发床(病房) 数量:5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 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 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 承重安全性 2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53 3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尺寸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 ≥2180mm 4.2 宽度≥1400mm 4.3 高度≥950mm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4 产品名称:陪护单人沙发床(病房)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 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 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 承重安全性 2 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3 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 尺寸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 ≥2180mm 4.2 宽度≥900mm 4.3 高度≥950mm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5 产品名称:床旁桌(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54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6 产品名称:床头柜(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纯实木 1.2 柜体:实木材质 2 尺寸:宽=540mm,厚 =367mm,高=515mm 3 具有摆放物品 展示功能 和收纳区域 4 拿取物品方便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7 产品名称:鞋柜(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55 2 尺寸:宽=1200mm,深 =350mm,高=1100mm 3 具有收纳鞋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8 产品名称:陪护单人折叠椅(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主要材料 1材质:喷塑钢管 、牛津布 2尺寸:长:173cm 宽:75cm 高:30cm 3承重:280斤左右 4产品特性:0噪音,不会影响 产妇休息,折叠方便,节省室内 大面积空间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9 产品名称:衣柜(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1800mm,深≥ 600mm,高≥2460mm 3 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 纳区功能 56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3-10 产品名称:电视柜(病房) 数量:6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2000mm,深 =350mm,高=300-600mm 3 电视柜 4 开门时没有噪音,有高低不 同的设计,方便奶瓶、水瓶等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4-1 产品名称:洗手池 2人位(器械室) 数量:2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尺寸:120*180cm (2)、材质 :SUS304 不锈钢, 厚度:1.0 (3)、机械脚踏控制,水龙头 两套 (4)、镜、灯两套 (5)、红外感应自动皂液器一 套及进下水配件 57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4-2 产品名称:器械清洗池及晾干一起台面(器械室) 数量:2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尺寸:180cm*60cm,台 面高度 80cm (2)、材质 :SUS304 不锈钢, 厚度:1.0 (3)、水龙头两套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4-3 产品名称:器械柜(器械室)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尺寸:450cm*900cm*175cm (2)、材质 :SUS304 不锈钢, 厚度:0.8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5-1 产品名称:洗手盆+水龙头+下水配件(生活区) 数量:3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58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广东单色石英石台面 2 尺寸:宽=800mm,深=600mm, 高=850mm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5-2 产品名称:微波炉架(生活区) 数量:3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5-3 产品名称:折叠桌(生活区) 数量:3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59 包号/序号:001-5-4 产品名称:凳子(生活区) 数量:3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序号:001-5-5 产品名称:晾衣架(生活区) 数量:3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无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供应商人认为需说明及 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 5项。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 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0 格式 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 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 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到货。 ★2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 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 由买方支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九十 (90%),一年后支付余下百分之十 (10%)。(若中标人为中小型企业时, 质保金为 10%,其具体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28 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执 行)。 ★4 验收标准:按省里验收标准进行 验收程序:三方共同验收 验收报告:按采购方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三)年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 作时,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 提供配件:( 三)年 免费保修期:产床免费质保期 3 年, 其它用品免费质保期 5年 ★7 热线支持:具备 800或 400技术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24 ) 小时内到达 ★8 售后服务网络:要求有专业的售后服 务部及专业工程师,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9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 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卖方应提供固定 的技术优良的维修技术人员,维修保 修期内维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服务, 免费更换配件,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 费用。保修期满后,保证终身维修, 备品备件按投标人成本价充足供应, 维修技术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 ★10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货物 验收后运行免费保修期内所需的备品 备件、易损件,供应商需列出名称和 61 数量,其价格包括在报价内。供应商 在中国境内设有备品备件库,存放所 有必需的备品备件,并保证使用期限 内备品备件供应。 ★11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卖方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 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保证使用人员 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现场培训 操作、维护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提供操作手册。 ★12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软件终身 免费升级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 求而供应商认为需 说明及补充的内容 在此填列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 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2 格式 15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3 格式 16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 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 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 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 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 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 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 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日期: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供应商提供其制造的货物 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64 格式 1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注: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不须填写此表格) 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65 格式 18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序号 品 名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3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66 格式 1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3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 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67 第三章 货物需求 LDRP 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 (1 套,浑南院区产科) 一.产房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序号 技术参数要求 1 基本要求: 用于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后使用的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具备电动整体升降、背部升降、 脚部床体升降;具备手动床体倾斜功能。 2 床体参数 2.1 总长度(最大)2280mm-2340mm 2.2 最大宽度(护栏收起):900mm-920mm; 最大宽度(护栏立起):980mm-1000mm。 2.3 产床升降范围(包括床垫):最低位置≤609mm,最高位≥984mm 2.4 倾斜角度:头部床段倾斜角度(最大)≥63°;臀部床段倾斜角度(最大)≥15°;头 低脚高倾斜角度(最大)≥8° 2.5 产床负重能力(安全工作负载)≥226kg 2.5.1 负载患者最大体重≥213kg ★ 2.5.2 脚部床段负重能力≥180kg 3 护栏 3.1 位于头部床体两侧 3.2 护栏一键式释放操作,有阻尼下降功能 3.3 护栏放下后可完全收于床板之下,不会由床板侧面突出 4 脚部床段 4.1 脚部床段具有向上提离拆卸功能, ★4.2 脚部床段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4.3 脚部床段拆卸后具有内置式支架,可立于地面 ★4.3 脚部床段内置储液盆 5 床垫: 5.1 主体床垫具有 V型切口(与床板所匹配) ★5.2 脚部床段床垫可折叠 5.3 床垫正反两面均采用防水透气面料 68 5.4 床垫采用双层面料 5.5 床垫接缝处采用热熔连接技术,无孔、防止渗液 ★5.6 床垫具有具有阻燃设计,并符合 16 CFR 1632或者 BS7177等国际认可的床垫防火规范 5.7 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提高舒适性 5.8 无剪切力衬垫 5.9 主体床垫具备有效限位装置以保护产妇安全:双向限位纽扣、限位床罩等。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可以有效限制床垫前后移动 ★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在床垫前后移动两个方向不可拆除。 6 操作功能 6.1 电动操作部分: 6.1.1 非线控操作,双侧护栏内置式操作按钮, ★ 6.1.2 双侧护栏外侧内置操作按钮为医护用。可控制:整体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 6.1.3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作按钮为产妇用。可控制: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 6.1.4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作按钮有背光灯,产妇在夜间或光线暗的情况下,容易识别功能操 作按钮 6.1.5 自动臀部床板倾斜功能:背部抬升时,臀部床板自动倾斜 0~15°。 6.1.6 具有锁定功能,锁定电动升降机构。 6.2 手动操作部分: 6.2.1 双侧即时手动 CPR释放拉杆。 6.2.2 手动 CPR释放具备阻尼功能,床背板可以缓释放平。 ★ 6.2.3 双侧即时倾斜体位手柄,并具备气弹簧复位功能。 7 脚蹬 7.1 脚蹬与床面一体设计,无须额外插拔。 7.2 脚蹬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7.3 脚蹬可手动操作向外侧和向上转动 0--85° 7.4 脚蹬在活动范围内,可以在任何位置固定 7.5 在不拆除脚部床段的情况下,脚蹬仍可使用 8 小腿托 8.1 小腿托与脚蹬一体设计,无须额外插拔 ★8.2 小腿托配于脚蹬下方,可翻转到脚蹬上方 ★8.3 腿托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8.4 小腿托为聚酯材料整体压制成型,无死角,易清洁 8.5 小腿托角度可自由调节,固定把手一步锁定位置 9 分娩把手 69 2.隔断帘/滑轨(数量:1) 1 主要材料 1 材质:涤纶高精密面料 2 尺寸:宽 6.6高 2.7*1套 3 总用料米数:10米 4 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 100%涤纶材质,面料强韧度高,弹性好,耐热性和绝热性高, 采用高精密织造工艺,增强了面料的遮光性与私密性,面料上面的镂空网格设计又增加 了面料的透气性,耐洗耐用,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 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3.窗帘(数量:1) 1 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 尺寸:1宽(1+2.34+1)高 2.8 3 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 遮光可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 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4.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9.1 经人体工程学设计,分娩把手可以很舒适地适应各种体形的产妇 ★9.2 分娩把手上裹有一层无孔防渗泡沫,柔软产妇抓握舒适且易于清洁 9.3 分娩抓手两只,可单手一步启用 9.4 分娩把手锁定开关为弹簧一步自动式,非限位螺丝结构 9.5 分娩把手为内置式,可以完全收藏于床面下方 9.6 分娩把手收藏状态下,具备弹簧限位机构 ★10 直流静音电机,具有同时驱动功能, 11 四个德国 TENTE脚轮,直径≥150mm,具有中控刹车和导向功能 12 单步拆卸床头板,具有转运把手 13 附件部分 13.1 分娩杆 13.2 配备原厂备用电池 13.3 LED夜灯 ★ 13.4 内置式储液盆,无需额外拆装,易于快速改变产床功能 13.5 插拔式可伸缩输液架 13.6 可拆卸式电源线 ★14 产品使用期限≥8年 70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承重安全性 2 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3 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 尺寸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2180mm 4.2 宽度≥1400mm 4.3 高度≥950mm 5.床旁桌(数量:1) 6.床头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纯实木 1.2 柜体:实木材质 2 尺寸:宽=540mm,厚 =367mm,高=515mm 3 具有摆放物品 展示功能 和收纳区域 4 拿取物品方便 7.摇椅(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钢结构轴承支撑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720mm,深≥720mm,高≥1100mm 3 具高靠背及双扶手。圆弧形高靠背设计,6根扁担型靠背支撑柱,采用最安全稳定的扇 形分布设计。 4 摇摆时底座不动 5 适用于产妇产前活动及分娩后休息 6 整体稳定性好,底座稳固安全 8.鞋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1200mm,深=350mm,高=1100mm 3 具有收纳鞋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9.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1) 1 主要材料 1 材质:喷塑钢管 、牛津布 2 尺寸:长:173cm 宽:75cm 高:30cm 3 承重:280斤左右 71 4 产品特性:0 噪音,不会影响产妇休息,折叠方便,节省室内大面积空间 10.衣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1800mm,深≥600mm,高≥2460mm 3 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纳区功能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11.电视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2000mm,深=350mm,高=300-600mm 3 电视柜 4 开门时没有噪音,有高低不同的设计,方便奶瓶、水瓶等 二.手术室 1.一体化产床(数量:1) 序号 技术参数要求 1 基本要求: 用于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后使用的多功能一体化产床。具备电动整体升降、背部升降、 脚部床体升降;具备手动床体倾斜功能。 2 床体参数 2.1 总长度(最大)2280mm-2340mm 2.2 最大宽度(护栏收起):900mm-920mm; 最大宽度(护栏立起):980mm-1000mm。 2.3 产床升降范围(包括床垫):最低位置≤609mm,最高位≥984mm 2.4 倾斜角度:头部床段倾斜角度(最大)≥63°;臀部床段倾斜角度(最大)≥15°;头 低脚高倾斜角度(最大)≥8° 2.5 产床负重能力(安全工作负载)≥226kg 2.5.1 负载患者最大体重≥213kg ★ 2.5.2 脚部床段负重能力≥180kg 3 护栏 3.1 位于头部床体两侧 3.2 护栏一键式释放操作,有阻尼下降功能 3.3 护栏放下后可完全收于床板之下,不会由床板侧面突出 72 4 脚部床段 4.1 脚部床段具有向上提离拆卸功能, ★4.2 脚部床段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4.3 脚部床段拆卸后具有内置式支架,可立于地面 ★4.3 脚部床段内置储液盆 5 床垫: 5.1 主体床垫具有 V型切口(与床板所匹配) ★5.2 脚部床段床垫可折叠 5.3 床垫正反两面均采用防水透气面料 5.4 床垫采用双层面料 5.5 床垫接缝处采用热熔连接技术,无孔、防止渗液 ★5.6 床垫具有具有阻燃设计,并符合 16 CFR 1632或者 BS7177等国际认可的床垫防火规范 5.7 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提高舒适性 5.8 无剪切力衬垫 5.9 主体床垫具备有效限位装置以保护产妇安全:双向限位纽扣、限位床罩等。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可以有效限制床垫前后移动 ★ 5.9.1 双向限位纽扣要求在床垫前后移动两个方向不可拆除。 6 操作功能 6.1 电动操作部分: 6.1.1 非线控操作,双侧护栏内置式操作按钮, ★ 6.1.2 双侧护栏外侧内置操作按钮为医护用。可控制:整体升降、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 6.1.3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作按钮为产妇用。可控制:背部升降、脚部床体升降 ★ 6.1.4 双侧护栏内侧内置操作按钮有背光灯,产妇在夜间或光线暗的情况下,容易识别功能操 作按钮 6.1.5 自动臀部床板倾斜功能:背部抬升时,臀部床板自动倾斜 0~15°。 6.1.6 具有锁定功能,锁定电动升降机构。 6.2 手动操作部分: 6.2.1 双侧即时手动 CPR释放拉杆。 6.2.2 手动 CPR释放具备阻尼功能,床背板可以缓释放平。 ★ 6.2.3 双侧即时倾斜体位手柄,并具备气弹簧复位功能。 7 脚蹬 7.1 脚蹬与床面一体设计,无须额外插拔。 7.2 脚蹬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7.3 脚蹬可手动操作向外侧和向上转动 0--85° 7.4 脚蹬在活动范围内,可以在任何位置固定 73 2.窗帘(数量:1) 1 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 尺寸:2宽(1.45+2.34+0.9)高 2.8 3 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 遮光可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 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3.鞋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1200mm,深=350mm,高=1100mm 7.5 在不拆除脚部床段的情况下,脚蹬仍可使用 8 小腿托 8.1 小腿托与脚蹬一体设计,无须额外插拔 ★8.2 小腿托配于脚蹬下方,可翻转到脚蹬上方 ★8.3 腿托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升降行程≥230mm 8.4 小腿托为聚酯材料整体压制成型,无死角,易清洁 8.5 小腿托角度可自由调节,固定把手一步锁定位置 9 分娩把手 9.1 经人体工程学设计,分娩把手可以很舒适地适应各种体形的产妇 ★9.2 分娩把手上裹有一层无孔防渗泡沫,柔软产妇抓握舒适且易于清洁 9.3 分娩抓手两只,可单手一步启用 9.4 分娩把手锁定开关为弹簧一步自动式,非限位螺丝结构 9.5 分娩把手为内置式,可以完全收藏于床面下方 9.6 分娩把手收藏状态下,具备弹簧限位机构 ★10 直流静音电机,具有同时驱动功能, 11 四个德国 TENTE脚轮,直径≥150mm,具有中控刹车和导向功能 12 单步拆卸床头板,具有转运把手 13 附件部分 13.1 分娩杆 13.2 配备原厂备用电池 13.3 LED夜灯 ★ 13.4 内置式储液盆,无需额外拆装,易于快速改变产床功能 13.5 插拔式可伸缩输液架 13.6 可拆卸式电源线 ★14 产品使用期限≥8年 74 3 具有收纳鞋/靴的作用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4.衣柜(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1800mm,深≥600mm,高≥2460mm 3 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纳区功能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三.病房 1.高级病床(数量:6) 规格:2120*1100*500-750(含护栏) 功能:背部可升降角度:0-75°±5°。腿部可升降角度:0-45°±5° 调节床面整体升降 500-750mm±5mm, 材质说明: A、 床框用材:床框采用 30×60×1.5㎜矩型碳素钢管焊接; B、 床面板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一体冲压成型,整床面板凹型透气孔 80 个,具有防滑功 能。床背板采用双支撑式底梁,更坚固耐用。缓解患者身体透气,具有防腐功能, 床板厚度≥1.2mm。 C、 床体可载重≥220kg;高低动态载重≥120kg. 床总重量:90kg. D、 背部可升降角度:0-75°±5°。腿部可升降角度:0-45°±5° 调节床面整体升降 500-800mm±5°,,配有两段 ABS软连接结构,符合人体曲线结构. E、弧线形欧式款设计 ABS床头床尾板,床头板宽 930mm,高 585mm,床尾板 930mm,高 525mm,床头板比床尾板高 60mmm,中间带颜色装饰胶板,有暗藏 ABS耳形自动锁 定装置,稳定可靠,拆卸方便,可兼作 CPR功能,尾板外侧有病人信息卡插槽; PP一体型护栏,四段式配带进口气压棒, F、脚轮采用进口中控脚轮;φ125mm,选用进口φ25*1.2mm不锈钢管做刹车装置。 G、4个输液架插孔,两边带有 4个引流挂钩, H、浙江捷昌电机直流电机:无噪声音,便于维护,ENI性能保障,UPS后备电源,,耐磨、抗压、 增强寿命和安全性能。 I、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重涂层处理技术: 除经过去油、除锈、磷化等工艺外,经电泳底漆 75 处理,抗菌静电粉末喷涂电焗处理,表面光洁亮丽,不生锈; J、床体颜色浅黄灰、乳白色。 备注:床体深覆国际标准环保抗菌粉体涂装,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检测硬、刮、磨、AAA标准, 达到防霉、防锈、抗菌、防蛀、抗酸等效果。 标准配置: ABS床头尾板 1付、豪华四折隐藏式 PP护栏 1付、ABS餐板一个、不锈钢输液架 1支、ABS 病历卡 1个、床垫一张、置物架 1个、钢喷塑引流钩 4个、中控刹车豪华型脚轮 4个、软连 接。 2.窗帘(数量:6) 1 材质:天蚕丝遮光面料 2 尺寸:1宽(1+2.34+1)高 2.8*3套 2宽(1.45+2.34+0.9)高 2.8*1套 3宽(1+2.35)高 2.8*2套 3 产品特性:此款面料属于天蚕丝全遮光材质,面料柔软舒适,垂感好,色彩柔和,单层 遮光可达 95%以上,色牢度国标 4级,环保质量指标符合 GB/T18401-2003《国家纺织品 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3.陪护双人沙发床(数量:5) 1 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承重安全性 2 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3 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 尺寸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2180mm 4.2 宽度≥1400mm 4.3 高度≥950mm 4.陪护单人沙发床(数量:1) 1 主要材料 1.1 面料:防水,易清洁;内衬高密度海绵,颜色可选 1.2 结构:钢材 1.3 扶手等:实木 1.4 主体钢架结构采用厚度不少于 1.5mm厚的无缝方管,保证承重安全性 2 具有坐、卧两种模式 3 靠背可翻转形成卧位头部 4 尺寸 76 4.1 长度:坐姿≥950mm 卧姿≥2180mm 4.2 宽度≥900mm 4.3 高度≥950mm 5.床旁桌(数量:6) 6.床头柜(数量:6) 1 主要材料 1.1 纯实木 1.2 柜体:实木材质 2 尺寸:宽=540mm,厚 =367mm,高=515mm 3 具有摆放物品 展示功能 和收纳区域 4 拿取物品方便 7.鞋柜(数量:6)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1200mm,深=350mm,高=1100mm 3 具有收纳鞋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8.陪护单人折叠椅(数量:6) 1 主要材料 1 材质:喷塑钢管 、牛津布 2 尺寸:长:173cm 宽:75cm 高:30cm 3 承重:280斤左右 4 产品特性:0 噪音,不会影响产妇休息,折叠方便,节省室内大面积空间 9.衣柜(数量:6)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材质 2 尺寸:宽≥1800mm,深≥600mm,高≥2460mm 3 具有叠放衣物,挂衣区,收纳区功能 4 开门时没有噪音 10.电视柜(数量:6)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实木颗粒板材质 2 尺寸:宽=2000mm,深=350mm,高=300-600mm 77 3 电视柜 4 开门时没有噪音,有高低不同的设计,方便奶瓶、水瓶等 四.器械室 1.洗手池 2人位(数量:2) (1)、尺寸:120*180cm (2)、材质 :SUS304不锈钢,厚度:1.0 (3)、机械脚踏控制,水龙头两套 (4)、镜、灯两套 (5)、红外感应自动皂液器一套及进下水配件 2.器械清洗池及晾干一起台面(数量:2) (1)、尺寸:180cm*60cm,台面高度 80cm (2)、材质 :SUS304不锈钢,厚度:1.0 (3)、水龙头两套 3.器械柜(数量:1) (1)、尺寸:450cm*900cm*175cm (2)、材质 :SUS304不锈钢,厚度:0.8 五.生活区 1.洗手盆+水龙头+下水配件(数量:3) 1 主要材料 1.1 爱丽思 F4星实木颗粒板 1.2 广东单色石英石台面 2 尺寸:宽=800mm,深=600mm,高=850mm 2.微波炉架(数量:3) 3.折叠桌(数量:3) 4.凳子(数量:3) 5.晾衣架(数量:3)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 5项。 注:采购文件中若引用某一品牌或生产商的,仅用于供供应商“参照或相当于”使用。 78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产品名称:LDRP一体化产床及配套用品(1套,产科)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交货时间: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医院提 出需求后,送达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 2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 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 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由买方 支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九十(90%),一年 后支付余下百分之十(10%)。 4 免费保修期:三年 5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 时,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6 要求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部及专业工程师,2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7 卖方应提供固定的技术优良的维修技术人 员,维修保修期内维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 服务,免费更换配件,采购单位不承担任 何费用。保修期满后,保证终身维修,备 品备件按投标人成本价充足供应,维修技 术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 8 卖方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直至 能完全独立操作,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 设备的各种功能。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操作手 册。 9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10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 回投标处理。 11 备品备件要求:货物验收后运行免费保修 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供应商需 列出名称和数量,其价格包括在报价内。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设有备品备件库,存放 所有必需的备品备件,并保证使用期限内 备品备件供应。 79 12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 则投标无效 13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 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 担任何责任。 14 投标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采 购单位将拒绝付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采购单位由此造 成的所有损失。 15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所 有设备/软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 净化部分等。 80 第四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 1、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 2、服务要求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 3、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草案条款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81 第五章 评审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 谈判及评审”、“七 确定成交”及本 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 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 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 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 3、样品及演示 3.1供应商须知表 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24.1条 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同一品牌产品 4.1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 30 条 第(3)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 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 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 4.3条规定处理。 5、谈判 82 详见供应商须知 26条。 6、最后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 27条。 7、比较及评价 7.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2在谈判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 25条内容执行。 7.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 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 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 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 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 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 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 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 83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 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 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 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 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评审时,清单中所报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 例为清单中产品最后报价的 3 %。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 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 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8%)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响应无效 详见供应商须知 28条。 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 31条,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 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谈判小组投票处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 84 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 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34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85 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7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1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2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 商须知表 1.3.4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3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 按供应商须知表 1.4.8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4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 查询) 无供应商须知 22.2.1 所述的不良 记录 15 关于是否“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 失信行为”的声明书(声明人应含投 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格式自拟 16 关于是否存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严重失信”的声明书(声明人应含投 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格式自拟 17 营业执照副本应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公示的上一年度真实、及时的“企 86 业公示信息(年度报告)”的打印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同意招 标人(采购人)可查询“企业公示信 息”中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否则其投 标(响应)将被否决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87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1 响应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报价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分项报价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7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无供应商须知 1.5所述情形 8 《品目清单》、《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 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10 响应报价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供应商须知 28.2条所述情 形 11 样品或演示(如适用) 符合供应商须知表 11.3条及 24.1条所述的全部要求 结论 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 表中) 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 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8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9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 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 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 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 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 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 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 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 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 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 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 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 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90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 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 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 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 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 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 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 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 3.2 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 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 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 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 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 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 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 91 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 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 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 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 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 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 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 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 文件为准。 10.2 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 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 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 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 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 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 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92 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 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 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 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 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 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 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 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 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 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2.2.3 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 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 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 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2.5 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 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2.2.7 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 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 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2.2.8 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 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 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2.2.9 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 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 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 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 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 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93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 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 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 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 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 后持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 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 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 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 10 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 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 承担赔偿责任: 13.1.1 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 13.1.2 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 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3.1.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3.1.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 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 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5 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 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 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 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 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3.3.1 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 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 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 同总金额的 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 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 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 94 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 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 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 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15.2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 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 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 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6.1.1 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 全部货物和服务; 16.1.2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 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95 19.2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 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0.1采购文件; 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20.5成交通知书;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96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 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 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 97 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 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 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 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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