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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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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GDQS020FGG0705PN-公开招标最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招标文件编号:GDQS020FGG0705PN)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大德路东才德楼

中标(成交)金额:99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里宅社区大德路东才德楼

中标(成交)金额:33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海锡、陈武锋、钟小寅、方玉贵、姚剑锐、张楚鹏、辜明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1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14:30,子包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3家,子包二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3家。
  • 子包一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3家,子包二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3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本项目的中标人。
  • 综合评分汇总表
  • 子包一 子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元)

    商务得分

    (40分)

    技术得分

    (50分)

    价格得分

    (10分)

    综合得分

    (100分)

    推荐排名顺序

    1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8,517,000.00

    18.00

    33.86

    10.00

    61.86

    3

    2

    揭阳市中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00

    23.00

    40.85

    9.46

    73.31

    2

    3

    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00,000.00

    40.00

    45.15

    8.60

    93.75

    1

    子包二 子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元)

    商务得分

    (40分)

    技术得分

    (50分)

    价格得分

    (10分)

    综合得分

    (100分)

    推荐排名顺序

    1

    华伟(广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90,000.00

    40.00

    46.71

    9.24

    95.95

    1

    2

    揭阳市中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32,000.00

    19.00

    38.42

    10.00

    67.42

    2

    3

    广东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6,000.00

    16.00

    35.28

    9.47

    60.75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联系方式:辜先生 0663-2921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

    联系方式:王先生 0663-2864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先生

    电 话: 0663-2921158

    普宁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 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 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将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在相近时间有多个项目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到达开标会场后按 指示前往相应的会议室,或主动咨询工作人员,以免错误递交投标文件。 四、为维护开标现场纪律,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身份 证原件进入开标会场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 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应由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加盖签章。 六、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 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或出现同一供应商由两名或以上授权代表报名的,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 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提交了报名资料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 中另行提供。 八、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备查”、“核验原件”等情况的,均要求供应商把相应原件带至现场。 九、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 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 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停车位已满或电梯拥挤等原因,建议投标人代表提前 15-30 分钟到达开 标会场,我公司所处位置有多路公共交通线路到达,具体如下: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主要路经的公交车 有 2 路、9路、10 路、11 路和 14 路等,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即可到达本公司。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目 录 投标邀请...................................................................................................................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21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45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5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4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投标邀请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五、项目内容、最高限价、服务期及合同形式: 子包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元/年) 服务期 合同形式 一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 管理服务 3340000.00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 购人需求 二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 服务 1160000.00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 购人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子包进行采购,同一投标人可对两个子包进行投标。报名及投标时须分开递交投 标文件,不同子包可以由同一投标人中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 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 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 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子包二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报名和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详细地址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 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 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 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 (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12)子包二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料不全或无带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14: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1 4:00~14: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十、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2020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联系人:辜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211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18 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一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663-2864389 传真:0663-2864389 邮编:515300 电子邮箱:qszbpn@163.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网(guangdong.chinatax.gov.cn)、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qunsheng.com)上 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 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 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采购项目说明 1.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2. 关于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 价。 1.2.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 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1.5.2. 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禁止事项 1.8.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8.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 1.8.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 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9. 保密事项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1.9.1.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 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 资料。 1.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 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 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 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提 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11.定义 1.11.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 1.11.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 1.1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1.11.4.“监管部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1.11.5.“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1.11.6.“甲方”系指采购人。 1.11.7.“乙方”系指中标人。 1.11.8.“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11.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10.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11.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1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 。 1.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 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或按本项目要求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 1.1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2.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3.关联企业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1.13.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 拒绝。 1.13.2.同一投标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则评审时将同 时被拒绝。 1.14.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5.中小微企业投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1.15.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1.15.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 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 企业声明函》。 1.1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1.15.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 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 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 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 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 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 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2.3.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 用于每个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 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 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3.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5.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 产品、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 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 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 3.1.6.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 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7.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8.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 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 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五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文 件;④商务文件;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 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3.2.3. 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由正本复 印而成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封面须加公章。若副本非正本复印而成,须每页加盖公章。所有投 标文件应用 A4 规格纸打印(图纸可按其他规格),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电子文档各 1份,电子文件要求 U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 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 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 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1.2.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 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3.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 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 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子包号: 子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1.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并被 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 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分别为:子包一 100000.00 元(人民币);子包二 40000.00 元(人民币) 4.3.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 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揭阳分行 账号:489016100018800024545(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663-2864389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子包一或二)”保证金。 4.3.3.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4.3.4.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唱标信封” 里。 4.3.5.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6.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 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3.7.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3.8.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 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 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5.1. 开标 5.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 确定的地点。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5.1.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 权书参加。经核实非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派出其授权代表参加 开标会的,视为完全同意开标内容及对开标会过程无异议。 5.1.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 表共同推选的代表(如未有推选代表时,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 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 整的投标文件。 5.1.4.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5.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 封退回。 5.1.6.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5.1.7.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 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5.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 评标和定标》) 5.3. 评标 5.3.1. 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 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为中标备选人(如有),由采购人按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3.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 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 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 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 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 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5.3.4.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5.3.5. 相关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 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 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予评标无关的人员。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5.4. 定标 5.4.1.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4.2.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4.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 标无效处理。 5.4.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5.5. 签约 5.5.1. 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要 求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下列方式执 行。(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 以下部分 1.5%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100-500 部分 0.8% 500-1000 部分 0.45% 1000-5000 部分 0.25% 5000-10000 部分 0.1% 10000-100000 部分 0.05% 1000000 以上部分 0.01%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 600 万,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 万以下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 万~500 万部分的招标 代理服务费)+(500 万~600 万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 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 万元+3.2 万元+0.45 万元=5.15 万元 (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7. 询问、质疑与投诉 7.1 供应商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代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 项做出答复。 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4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以右手食指手指手印作为确认;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 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做出解释说明。对捏 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6 询问及质疑函应按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及签署,并递交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没有签署的质疑函将 不予受理。具体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询问函)与(质疑函)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 一栏。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附件:(询问函) 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询问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 购活动。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我司有如下疑问: 1. ; 2. ; 询问供应商: (签章)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附件:(质疑函)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所有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子包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元/年) 服务期 合同形式 一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 管理服务 3340000.00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 购人需求 二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 服务 1160000.00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 购人需求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实质性逐条应答。所有应答原则上不得照抄、硬套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指标 和参数。非量化指标可以直接进行应答,量化指标必须应答具体数值。 (二)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中。 (三)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 应及时提请采购方补充和澄清,否则按业主的实际要求和理解执行。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子包 1: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供应商 无条件退出(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 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投 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及全系统闲置房产土地需向社会购买物 业管理服务,需购买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域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等 12 个办 公区的物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闲置房产土地的保安服务。 1、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详细情况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流沙广达东区,楼高 11 层,建筑面积约 7100m 2 ,办公人员约 100 人,楼内设大堂、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设有 男女洗手间。办公区设电梯 1台、楼下及楼顶各有生活水池 1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流沙西建设路, 主楼高 9 层,东附楼高 3 层半,权属面积约 9800m2,办公人员约 75 人,设办税服务大厅、办公室、值 班室、会议室、电教室、食堂、厨房、车库等区域。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办公区设电梯 1台、车 库下有生活水池 1 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3)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流沙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赵华路西侧,楼高 8 层,建筑面积约 5600m 2 ,办公人员约 45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职工宿舍、食堂、厨房、车 库等区域。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办公区设电梯 1 台、楼顶有生活水池 1 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大南山税务分局办公区 2 个,分别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坪头岭(流 石路东侧)、普宁市流沙镇流石路东南面,楼高分别是 3层、7 层,建筑面积分别约 900m 2 、1300m 2 , 办公人员约 60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现物业 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5)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池尾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广汕公路多年山路口, 楼高 8层,建筑面积约 4400m2,办公人员约 45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 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办公区设电梯 1台,楼顶有生活水池 1 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6)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占陇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占陇镇占杨村,楼高 5 层,建 筑面积约 1300m 2 ,办公人员约 40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设有男 女洗手间,楼顶有生活水池 1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7)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南径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南径镇圩脚村,楼高 2 层,建 筑面积约 900m 2 ,办公人员约 10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设有男 女洗手间,楼顶有生活水池 1个。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8)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洪阳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洪阳镇政府北侧,楼高 3 层, 建筑面积约 1600m 2 ,办公人员约 30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设有 男女洗手间。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9)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大坝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池揭公路西侧, 楼高 4层,建筑面积约 930m 2 ,办公人员约 15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 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10)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里湖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里湖镇新埔村新寨前茶叶市场 南,楼高 4层,建筑面积约 1500m 2 ,办公人员约 30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 域。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11)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梅林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广场南侧,楼高 5 层,建筑面积约 1300m 2 ,办公人员约 12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各层均 设有男女洗手间。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1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高埔税务分局办公区,位于普宁市高埔镇高埔圩高坪公路西侧, 楼高 4层,建筑面积约 600m2,办公人员约 18 人,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厨房等区域。 各层均设有男女洗手间。现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到期。 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闲置房产土地详细情况如下: 闲置房产 21 处,地址分别为: (1)普宁市大坪镇大川路西侧 (2)普宁市船埔镇船利公路新桥头东侧 (3)普宁县里湖镇中路东侧 (4)普宁市流沙玉环里 (5)普宁市流沙镇西园 63 幢 101 号 1-2 层、102 号首层及二层 (6)普宁市云落镇政府西侧税务所办公楼 (7)普宁市里湖镇老爷地 (8)普宁市洪阳镇和南路 17 号 (9)普宁市高埔镇高埔大道 19 号 (10)普宁市普侨区中心工业区地段 (11)普宁市普侨区汽培中心东侧 (12)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池尾老邮电所北面 (13)普宁市梅林镇梅云公路北侧沿河东路西侧第一排南起第三栋 (14)普宁市梅塘镇梅塘圩 (15)普宁市云落镇里云公里东侧第二栋 (16)普宁市燎原镇泥沟乡道北侧燎原工商所东侧 1-4 层 (17)普宁市军埠镇浮洋村 (18)普宁市占陇镇占杨村广汕公路南侧 (19)普宁市大坪镇居委坪地路 15 号 (20)普宁市流沙南平里 168 幢 1-2 层东畔 3-8 层 (21)普宁市流沙南平里 169 幢 1-2 层 闲置土地 3处,地址分别为: 1、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内、英歌山大道北侧 2、普宁市南径镇(普宁农信社边) 3、普宁市下架山镇加工区新南湖村山尾 (二)物业服务事项 1、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事项为: (1)负责各部门固定办公场所外的其他室内外公共区域(含大院内地埕)、办公楼外围、停车场及大 楼周边环境(按照门前三包要求)等卫生清洁工作。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2)负责办公区安全保卫、大楼消防、车辆停放引导(含室内、室外)工作。 (3)负责办公区域室内外绿化养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区会务、大堂引导及接待的服务工作。 (5)负责餐厅餐具清洁消毒、食材清洗分拣及传菜服务餐厅洗菜间、餐厅厕所卫生清洁工作。 (6)负责食堂餐余垃圾及办公垃圾清理。 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闲置房产土地物业服务事项为: (1)建立闲置房产土地影像档案资料,负责闲置房产的保安和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闲置土地的巡查工作,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三)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拟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其中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中标人未能达到招标及响应程度时,采购人有权随 时终止合同,所涉及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服务在一个年 度内出现连续两次被采购人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服务(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可单方解除外,如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 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否则需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违反 合同约定的,采购人不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补偿金。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总共 1002 万元(36 个月),物业服务费用按中标人实际投入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但以中标金额为上限; ★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人员离职的,需在 10 日内进行补缺,否则采购人将按缺员人数扣减相 应服务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人员工资标准上浮等因素,服务期内不得更改。 二、人员配置: (一) ★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协调权以及特殊情况下 的调配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投标时提供 承诺,格式自拟)。 采购人将提供给中标人一定的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友好协商确定,此类场 所不计租金与水电、管理费。 (二) 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并保持人员稳定,中标 人需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正规培训,与所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金费。 中标人需聘请(或指定)一位主管(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承包区域服务协调工作,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三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的经验。 (三) 具体人员配置如下表 普宁市税务局物业人员(服务项目)配置表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序号 项目明细 服务区域 总人数 资格要求 1 项目主管 所有服务区域 1 要求:年龄 30 周岁一 45 周岁,身高 150CM—175CM, 身体健康,视力正常,具 备三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的 经验。 2 保安员 国家税务总局普 宁市税务局机 关、各税务分局 办公区,闲置资 产。 51 要求:性别:男,年龄 20 周岁一48周岁,身高160CM —180CM,身体健康,无犯 罪记录,视力正常。 3 服务员 国家税务总局普 宁市税务局机关 办公区。 3 要求:负责会务、引导、 接待的服务员要求年龄 18 周岁一35周岁,身高155CM —175CM,视力正常。 4 保洁员 国家税务总局普 宁市税务局机 关、各税务分局 办公区。 19 要求:年龄 25 周岁一 50 周岁,身体健康,视力正 常。 5 花木养护员 国家税务总局普 宁市税务局机 关、各税务分局 办公区。 2 要求:要求有花木养护经 验,身体健康,视力正常。 6 垃圾清运 国家税务总局普 宁市税务局机 关、各税务分局 办公区。 要求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处理垃圾。 7 合计 76 三、派驻人员要求: (一)保安员 保安要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勤巡视、严值守,严防外盗、 内盗、火警、火灾事件发生,对人身安全有危险处应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各办公区露天停车场车辆进行秩序停放及日常安全进行管理。 1、安全防范管理 (1)安全和保密工作是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的重心,因此需要物业公司要有全面的安全保障与保密 能力。 (2)保证全天 24 小时监控、巡查委托物业范围内设施,确保办公区治安安全。 (3)对委托物业范围内出现在被抢或生命财产安全受威胁事件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到达现场, 组织人员布控堵截,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4)对管理区域加强巡查,有可疑人员活动,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5)上班前要按规定着穿制服,制服要笔挺整洁。 (6)工号章佩戴在左胸前;帽子要戴端正,一律穿黑色皮鞋和袜子,皮鞋要保持光亮。 (7)巡逻行走时要挺胸,步伐不要太快太急,手不宜抬得太高,双眼要注视周围动静,保持警惕 性,不能与人闲谈或说笑打闹。 (8)遵守纪律,不准串岗,不准擅自离岗,上班时不做与上岗值勤无关的事。 2、内部秩序管理 (1)当出入车辆遭阻塞时,立即到达现场,采取措施,设法在 5 分钟内恢复正常通车。 (2)车辆安全检查时,3 分钟内完成提醒客人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及登记工作。 (3)1 分钟内做好出入登记手续;大件物品出入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要 1 分钟内提醒客人纠正。 (二)服务员 服务员负责会务、引导、接待和餐厅服务工作。 1、服务员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自然得体,行为举止大方、有 礼。能主动问好,主动介绍,主动服务。待客诚恳,服务细致热心。 (1)热情:待客如亲人,笑容常展,语言亲切。 (2)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不厌烦, (3)百问不厌,百答不厌,遇事不急,处理果断。 (4)在岗时,服务员要站姿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全神贯注,随时做好接待出席会议的客人 的准备。 2、服务员在非工作时间要实行轮值班制度,同时还需做好采购人加班的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引导的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 8:00 至 18:00。 (三)保洁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保洁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公 共走道、公用厕所等所有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场地。定期清洗地面砖、石。每 天定时循环清洁地面,保持地面大埋石板无脚印、无污渍、无烟头、无痰迹、无垃圾。保洁员在非工 作时间要实行轮值班制度,同时还需做好采购人加班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花木养护员 须具备一定的绿植养护知识,熟知各类绿植花卉生长特性,具备一定园林设计修剪技能。 1、保持室内外绿植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无败叶,无枯萎;园林设计视觉优美,无杂草,无破坏, 无枯枝败叶。每天应全面巡查一次,及时清理盆面及盆底杂物、植株枯枝黄叶 等 2、绿化保持完好、无破坏,如枯萎应立即更换或补种,并承担费用(如需要増加或更换名贵品种 及绿化土建布置时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3、每天巡回对室内绿化浇水、拭擦叶片灰尘;每天对外环境绿化作物浇水,保证花土有充足的水 份。 4、每两周检查一次绿化作物的生长状况,定时对绿化作物进行修剪。 5、春、夏两季每月对绿化作物施肥一次,秋、冬两季每两月施肥一次,费用自负。施放的肥料应 适应植物的特性,保证其生长旺盛。 四、服务标准: 中标人结合受托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和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 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 1、安全管理工作事务 (1) 制定办公楼(区域)传达、保安、巡检、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 门岗 24 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域)。 (3)负责办公区外围巡逻,注意停放车辆的安全,疏散交通。(每两个小时不少于一次) (4)负责办公区公共区域巡逻,排查安全隐患。(每两个小时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和处理各 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办公楼监控室值班,负责整栋大楼的安全监控。(24 小时值班) (6)处理办公楼的治安突发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 (7)在上班和下班的高峰期,引导车辆出入和停放。及时对违规停放和违规行驶进行提醒和劝阻。 (8)负责办公楼消防设施、防盗设备、监控设备的巡检工作(每日一次),确保消防设施、防盗 设备、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9)制定火灾、治安、险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现火情、治安、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 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0)对任何人员搬运大件物品出办公楼要进行检查,凭物品放行条予以放行。 (11)对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对楼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动态监控。 (12)外围的管理:防止盲流和可疑人员在办公楼周围逗留。组织车辆停放有序,按照划线停车。 防止有人从办公楼外边进行破坏(放置易燃易爆品)。 2、消防管理措施 (1)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安保员每天例巡办公楼,认真查看大楼内有没有火情隐患,消防设施是 否完好,并做好登记台账。每月对所有消防栓进行开箱检查,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登记。向采购人汇 报检查情况。每季度开箱清洁所有消防栓,防治因接驳口有异物或生锈影响到水带接驳等问题。 (2)消防警报监视:大楼监视室 24 小时当值,密切注意消防警报:一旦发生消防报警,即刻赶往 报警地点巡查,根据现场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消防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大检查,检查大楼的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登记台账。 (二)清洁服务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1、 清洁服务范围 (1)负责办公区所有公共区域日常的清洁维护,包括楼层楼梯、通道、外围、卫生间、公共设施等。 (2)负责餐厅、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场所清洁。 2、 清洁标准 建立办公楼(区域)环境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项目主 管负责检查监督。具体标准如下: (1)外围 外围地面打扫 每日四次 低位指示牌抹净 每日一次 低位(1.80 米以下)外玻璃、墙身抹净 每周一次 堂外玻璃、墙身 每月一次 所有楼层垃圾桶、垃圾筒清理及表面清洁 每天一次 清洁标准: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大面积污渍。 (2)大堂 地面推尘 每日四次 低位内玻璃及墙身抹尘 三日一次 大堂服务台、沙发、茶几抹净 每日二次 大堂指示牌、宣传架抹净 每日一次 大堂垃圾筒清理及表面清洁 每日二次 玻璃门、把手抹尘、清洁 每日多次 低位(1.80 米以下)内玻璃清洁 每周一次 电器开关、地脚线清洁 每周多次 大堂高位内玻璃、墙身清洗 每季一次 清洁标准:地面无杂物、无积尘;光亮;墙身、内玻璃及沙发无尘渍、无手印; 垃圾筒表面干净、美观。 (3)通道 地面拖抹(推尘) 每日二次 指示牌抹净 每日一次 内玻璃抹尘、抹手印 每日一次 走廊内门、窗、把手清洁 每日一次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2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地脚线、门头、窗台清洁 每周一次 电器开关、消防设备、应急设备表面抹尘 每周一次 天花、风口、照明灯具抹尘清洁 每月一次 墙身吸尘、抹尘 每月一次 保洁 每日多次 清洁标准:地面无污渍、无杂物;内玻璃无尘渍、无手印;门、窗、把手等无污痕、无积尘;天花、 风口、灯具表面无积尘、无不洁悬挂物。 (4)电梯 电梯轿厢地毯清洁(地毯更换) 每日一次 电梯厢壁及键盘抹净 每日二次 电梯厅清洁 每日一次 电梯门墙身抹净 每日一次 电梯口垃圾筒清理及清面清洁 每日二次 电梯门槽清洁 每月一次 电梯门及厢壁等不锈钢上保护油 每周一次 梯厢顶天花抹尘清洁 每月一次 清洁标准:电梯厢内无杂物、无污渍;厢壁、扶手、键盘、门壁表面光洁、美观;门槽无积 垢、无杂物 (5)洗手间、茶水间 地面拖抹 每日四次 厕兜、洁具等清洁 每日四次 洗手台、镜面清洁 每日四次 门、窗、隔板等抹净 每日一次 管道、门头、窗台等清洁 每周一次 更换卫生用品 用完即换 天花、风口、照明灯具清洁 每月一次 地面机洗 每月一次 清洁标准:无积水、无污垢、不积尘、无臭味、干净整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6)停车库 地面打扫 每日一次 巡回保洁 每日多次 消防设备表面抹净 每周一次 花、风口、照明灯具、管道表面抹尘 每季一次 地面油污、胶渍等清理 巡回进行 清理标准:地面无垃圾、无杂物;基本无油污、无胶渍 (7)天台、露台 天台、露台打扫 每日一次 排水口清理 每日一次 女儿墙(内侧)抹净 每月一次 地面冲洗 每月一次 清洁标准:天台、露台无垃圾、无杂物、无青苔;排水口不堵塞。无水渍、无锈渍、无尘垢 (8)会议室、教室 无使用时地面打扫、台、椅、设备抹尘 每日一次 使用前、使用后地面打扫台、椅设备抹尘一次 使用后茶水杯等用具的清洁、消毒处理 3、协助范围:灭鼠、灭蟑螂、灭蝇、蚊蝇孳生地控制及白蚁全面治理。 (三)会议室、教室茶水服务。 1、会议前: (1)人员仪表:保持个人卫生,头发梳洗干净、整齐,化淡妆,不得佩戴电子设备、首饰等饰品, 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上岗; (2)会场管理人员应在会议前 1 小时到岗,向工勤人员说明会议要求、服务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并进行明确分工; (3)确认会议室音响、空调、多媒体、灯具等设备可正常使用,并填写《会前巡查表》,若发现 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保证会议室正常使用; (4)做好会议室的卫生检查及整理,达到会议服务相关要求; (5)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议所需物资的摆放,备好茶水,并对会议室进行通风和气味处置。上课 前准备好茶水、餐巾纸、水果等用品。做好会议室、教室使用登记台账。 2、会议中: (1)会务员在会议开始后将会场门关上,站在会场外候会,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2)根据会议的性质添加茶水。一般情况下,首次添茶 15-25 分钟,二次添茶 30 分钟后。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3、会议后: (1)检查会议室是否有客人遗失的物品,如有遗失应立即送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送还,应上缴 给会场主管妥善管理并做好记录; (2)检查会议室及相关物品是否有缺失或损坏,报告会场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 (3)清洗茶具,清理会场的卫生,如桌椅、地面等; (4)及时补充会议物品,如文具、纸巾等,将铭牌、桌椅等归位,整理完毕后,关闭各种设备。 (四) 办公区绿化管理与养护 1.室内植物服务标准 (1)摆放的盆栽植物要确保造型优美、叶色翠绿、株型好、无枯黄、无病斑,植物的花色品种丰富, 植物大小与摆放地点进行设计搭配,植物的品种及摆设与大院的格调相适应,花木美观、完整、干净, 花盆的款式和颜色搭配协调。 (2)确保有专人对楼内绿化租摆植物进行保养,经常对植物进行清抹灰尘、清除枯枝、黄叶、病叶及 花盆内的杂物,定期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以确保植物长势旺盛、翠绿、整齐、无病 虫害发生。对己干枯或长势差的植物及时进行更换。 (3)大、中盆植物摆设配有花缸或花架,小盆需有与花盆相配套的垫碟。 (4)为不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作,更换楼内的租摆植物以及在甲方指定时间对植物进行施肥、喷药。 (5)工作人员应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修剪更换植物和浇水后,应做好收尾工作,确保花盆、 垫碟、花基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并负责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 根据采购方的意见对室内摆设植物的有关具体要求进行调整或定期更换。 2.室外绿化管理标准 (1)乔木养护标准:棕榈科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 1/4 时即应剪除,局部枯黄时按树叶形状进 行修边,其叶壳在底部开裂达 1/4 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对由于受意 外伤害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应及时修剪;每年 12 月至次年 2 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 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 型树木应每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树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 (2)灌木养护标准:所有灌木应在秋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株型修剪工作;非观 花造型灌木生长季应每 25 天进行一次修剪以保持树冠丰满、树型美观;每天巡查中应及时清剪因 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对于散尾葵、棕竹等棕榈科灌木应及时将枯黄的叶边清修;观花灌木应在花期 过后进行较重的修剪,尽量避免在开花前修剪。 (3)乔灌木施肥:乔木应每年施肥一次,采用穴施或环施法,有机肥或复合肥均可;观赏用的小灌 木每年冬季应施一次有机肥,每年 5-6 月应追肥一次复合肥,入冬前应施一次钾肥。乔灌木不应该长 期单纯施用尿素等高氮肥速效肥。 (五)食堂清洁服务 以为采购人干部职工提供满意的服务为宗旨,主动、热情、周到并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做好干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部职工工作、会议、接待等用餐的食品传送、食堂卫生清洁、餐具清洗、消毒、食材清洗、食材分拣 等工作。 1.严格执行食品、食具的卫生消毒规定。 2.服务员做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工作时间不准在厨房内吸烟、喝酒。 3.注意安全防火,厨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品。 4.每次收餐后清理各自岗位的杂物并清洁地面。 5.每次收餐后,将不锈钢器皿、汤桶、饭锅清洗干净; 6.每天清洁 1.8 米以下墙体一次,每月清洁 1.8 米以上的墙体一次。 7.每周对消毒碗柜、冰箱进行一次清洁和消毒。 8.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洁。 9.每月对有污渍的器皿进行一次浸洗保洁。 10.每月清洁天花板和排风口一次。 11.每天清洗水渠及渠盖一次。 12.食堂餐余垃圾每天至少清除一次。 13.食堂服务内容 (1)早、午、晚餐的食堂卫生清洁、食材清洗、食材分拣。 (2)食堂、餐具的清洗、消毒、餐厅的清洁。 (3)围餐的摆台布置、传菜、斟茶等服务。 五、总体服务要求 1、为确保获得高品质的服务,中标人应具备多年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 2、采购人对委托服务的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服务管理具有指导、检查、监督权及协调权。 3、中标人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须符合政府用工标准要求,并应与提供服务的全部员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4、中标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对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有关的管理规定,不得盗看、 泄露采购人的有关文件。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该服务人员继续工作的权利, 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中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的三天内予以更换。 5、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6、中标人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会使用普通话或潮汕话),注意仪 容仪表、自身及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年龄符合采购人要求。 7、中标人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制服、警具、对讲机、劳动工具等。 8、中标人负责属下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每季度接受采购人一次关于服务人 员满意度的测评。测评包括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内容,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和不满意。若测评结果为 不满意,采购人保留提出解除合同终止服务关系的权利。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受到采购人的工 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三次以上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要求中标人更换该服务人员,中标人应当在三天内予以更换,若不更换,则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终止服务关系。 9、采购人除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合同明确规定的相关费用外,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所 需的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采购人需求,拟定详细的管理服务细则或拟定详细的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能实施。 11、中标人应保证在服务期间其员工最低月(日工作 8 小时)工资不少于项目所在地(普宁市)最 低工资标准、并且有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激励方案、员工队伍稳定方案。 12、 ★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加班补贴、津贴、各 类补贴、工伤、交通事故、疾病、工作服装、劳保用品等)及人身安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投标 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3、 采购人为餐厅服务员免费提供工作时间的伙食,保安、保洁、会务、花木养护等人员的伙食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 中标人与原物业公司应于原物业合同服务终止之日前完成交接工作。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 3日内到岗并开展交接准备工作。 (二) 结算方式:逐月结清。 本项目为包工包料包干形式,每月工具、耗品(不包含厕纸、垃圾袋)及清洁用品等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七、 应急保障 投标人应具备面对一切临时、紧张情况的控制处理能力。必要时应可在 15 分钟内临时调配至少 20 名服务人员到现场支援。 八、 关于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日常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等一切应尽费用。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应逐项列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劳保、培训、服装、吃、住、加班 费、高温等恶劣环境作业费、离职补偿费、办公经费和差旅费等等费用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费用; 所有派驻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普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 交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补贴、过节费、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残保金等)。 2.绿化维护; 3.环境清洁卫生费,包括:清洁洗涤用品和必备工具等与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不可预见费,包括但不限于由市场经济因素产生的人工及商品价格的波动及应急事件发生的费 用; 5.法定税费; 6.物业管理酬金,管理酬金合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7.采购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8.采购文件范围内其它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备注:投标人报价时需将上述费用清晰列明。 九、 付款方式及服务考核标准 根据合同金额每月一结,验收考核办法见《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验收考核办法》。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 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十、考核及验收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验收考核办法 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验收考核工作,促使物业服务公司能够切实履行物 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考核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采购人) 二、验收考核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人) 三、验收考核目的 促进中标人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履行物业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物业服务 管理工作水平,确保采购人物业安全和正常运作。 四、验收考核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保卫及消防要求;绿化要求;环境卫生要求;服务员服务要求四部分。 五、验收考核方法 (一)物业服务验收考核由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 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三)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查问卷发放的范围。范围最大不超过所有接受本物业服务的单 位和人员。 (四)在采购人每月结算服务费前,原则上要组织一次验收考核工作。根据收回调查问卷的平均得 分评定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评价,其中得分≥85 的评价为很满意;85>得分≥75 的评价为满意;75>得 分≥65 的评价为基本满意;得分<65 评价为不满意。 (五) 若中标人当期的服务工作评价为基本满意,采购人将要求中标人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如逾期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3%。 (六)若中标人当期的服务工作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3%, 并在一周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再扣除中标人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5%。 (七)若中标人在一个年度内出现连续两次服务工作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 止服务,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验收考核范围暂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在物业服务合同 规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内修改。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 项目名称: 日期: 项目 考核内容 执行情况 得 分 一、保卫及 消防要求 (24 分) 保安 (20 分) 单位大门出入口有 24 小时保安值班看守,无脱岗或 睡觉现象。(4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车场 车辆停放有序。(4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如有来访人员要核实身 份登记后方可进入。(4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每天不定时巡逻办公大楼。(4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服务单位 主管人员。(4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消防 (4 分) 消防预防措施,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消防检查要派 专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服务单位 主管人员并填写巡查记录。(4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3分) 口很满意(4 分) 二、绿化要 求 (24 分)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清除绿地杂草、杂 物、进行养护,确保植物长势良好。(8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8 分) 及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打药杀虫、施肥,保持植物生长旺盛。(8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8 分) 在指定位置摆放花木盆栽。注意平时养护,适时更换。(8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8 分) 三、环境卫 生要求 (24 分) 每天按时将垃圾清运干净并及时清洗垃圾房。垃圾房没有异味 (12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6分) 口满意(9分) 口很满意(12 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大楼地埕、停车场、围墙周边、办公楼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 域清全天保持清洁,目视无杂物。楼内公共区域、窗玻璃、窗 台、窗槽、栏杆、扶手按照合同规定定期清洁,确保达到服务 标准。(12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6分) 口满意(9分) 口很满意(12 分) 四、服务员 服务要求 (28 分) 会务 (21 分) 负责日常会议、培训服务;包括会前准备好茶水、纸 巾等用品。会前巡查会场设施是否正常及卫生是否整 洁。(7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7 分) 会议中定时加水(一般 40 分钟加一次)。(7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7 分) 会后、下课后整理会议室。(7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7 分) 引导 (7 分) 负责日常来访客人引导、联系被访人员并确认身份;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7 分) 口不满意(0 分) 口基本满意(2分) 口满意(5分) 口很满意(7 分) 考评结果 分数合计(满分 100 分) 说明:1.评分表满分 100 分,每个评分项均按实进行打分评价; 2.“分数合计”为各评分项的得分之和; 3.计分标准:得分≥85 的评价为很满意;85>得分≥75 的评价为满意;75>得分≥65 的评价为基本满意; 得分<65 评价为不满意。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子包 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供 应商无条件退出(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 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一、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需向社会购买餐饮服务,服务主要 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会议、培训、 接待等用餐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用餐总人数约 480 人。 (二)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税务分局办公区。 (三)服务期限 餐饮管理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拟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中标人未能达到考核合格时,采 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所涉及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 服务在一个年度内出现连续两次被采购人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服务。合 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可单方解除合同外,如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 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否则需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合同 或违反合同约定的,采购人不需向中标人支付补偿金。 (四)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总共 348 万元(36 个月),其中平均每月不超过 9.66 万元(含每月 8050 元的 专项资金)。 餐饮管理的服务费用按中标人实际投入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但以中标金额为上限; ★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人员离职的,需在 10 日内进行补缺,否则采购人将按缺员人数扣减 相应服务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人员工资标准上浮等因素,服务期内不得更改。 二、总体服务要求 (一)餐饮标准及需求(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就餐地点 类型 人数(约)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 早、中、晚 10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 务分局 早、中、晚 75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3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流沙税务分局 早、中、晚 45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大南山税务分局 早、中、晚 6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池尾税务分局 早、中、晚 45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占陇税务分局 早、中、晚 4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南径税务分局 早、中、晚 1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洪阳税务分局 早、中、晚 3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大坝税务分局 早、中、晚 15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里湖税务分局 早、中、晚 30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梅林税务分局 早、中、晚 12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高埔税务分局 早、中、晚 18 三、其他要求: 1.所有菜品要符合大众化口味,并按采购人提供的用餐标准制作,控制用餐成本; 2.★服务时间除保证正常上班工作人员用餐外,还必须保证加班时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和其他特 约服务用餐(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自拟); 3.提供自制加工食品; 4.负责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5.每周五前列出下周菜单; 6.积极更新饮食品种,根据服务情况和不同时期的需要制定食品品种的更新计划; 7.投标人应具备临时应急保障能力,面对采购人有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能做到遇突发情况也可以 保证就餐及时。 8.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普宁市)设有厨房或配送中心,能在 1 小时内为采购临时配餐(或承诺 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配备厨房或配送中心并达到相关时间要求)。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人数配置:结合实际情况,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主要范围是职工食堂餐饮保障服务, 涉及 12 个区域 2 个岗位共 23 名餐饮服务人员。 (二)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三)中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人员配置计划表,加强管理,确保人员到位率 100%, 采购人对中标人配置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内容。 (四)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和职责 备注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4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1 食堂厨师 11 负责食堂、餐厅菜品制 作;要求 60 岁以下,身 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从事厨师行业 3 年或以 上工作经验。 派驻于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 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 分局、流沙税务分局、大南山 税务分局、池尾税务分局、占 陇税务分局、南径税务分局、 洪阳税务分局、大坝税分局、 里湖税务分局、梅林税务分局、 高埔税务分局。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派驻。 2 帮厨 12 负责厨师帮厨工作;要 求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 无犯罪记录,从事厨师 行业 3 年或以上工作经 验。 派驻于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 务局机关、第一税务分局、第 二税务分局、流沙税务分局、 大南山税务分局、池尾税务分 局、占陇税务分局、南径税务 分局、洪阳税务分局、大坝税 分局、里湖税务分局、梅林税 务分局、高埔税务分局。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派驻。 (五)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 1、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冷藏保鲜工作,所有食 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2、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 3、食品供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方式,努力为干部职工提供热情、方便、 快捷的服务。做到就餐环境干净舒适、秩序良好。 五、卫生与安全 (一)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日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1、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 (4)不得在厨房吸烟。 2、厨房卫生管理: (1)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专人负责。 (2)卫生区域责任到人。 (3)食品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中标人要建立完备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要具有完善的监督检查标准和程序,严格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杜绝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产生。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三害”、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伤害工作。 六、 考核与评比 (一)投标人在投标价格中应包含固定报价 28.98 万元(整个服务期)的专项资金,该款项用于 根据考核结果对服务人员发放奖励。采购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高于 65%,每増 加 1 个百分点,则每人每月増加 10 元的专项资金作为考核奖金;若满意度低于 65%,则为考核不合 格。如某办公区餐饮服务团队共 4人,经过满意度调查,某季度满意度为 95%,则该餐饮服务团队 总奖金为:(95-65)*4 人*3 个月*10 元=3600 元。详细考核办法见《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 饮服务验收考核办法》 (二)若一个年度内出现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 法律责任。 七、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 中标人服务范围不包括食材、厨具、餐具及日常用品等的采购。 (二) 采购人为餐饮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时间的伙食。 (三)报价方式为综合报价。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 加班补贴、津贴、各类补贴、工伤、交通事故、疾病、工作服装、劳保用品等)及人身安全等均由 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中标人应提前与原餐饮服务团队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八、 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金额每月一结,验收考核办法见《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验收考核办 法》。 九、 关于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日常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食堂服务管理企 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应逐项列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食堂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劳保、培训、服装、吃、住、加 班费、高温等恶劣环境作业费、离职补偿费、办公经费和差旅费等等费用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费用; 所有派驻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普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补贴、过节费、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残保 金等)。 2.清洁洗涤用品和必备工具等与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不可预见费,包括但不限于由市场经济因素产生的人工及商品价格的波动; 4.法定税费; 5.采购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020FGG0705PN 备注:投标人报价时需将上述费用清晰列明。 十、考核及验收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验收考核办法 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验收考核工作,促使餐饮服务公司能够切实履行餐 饮服务合同,落实管理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人员创建安全、美味、节约的就餐环境,制定 本办法。 三、 验收考核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采购人) 四、验收考核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人) 三、 验收考核目的 促进中标人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履行餐饮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餐饮 服务水平,确保采购人食堂安全和正常运作。 四、 验收考核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卫生管理、出品管理、服务管理、综合管理四部分。 五、 验收考核方法 (一)餐饮服务验收考核由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三)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查问卷发放的范围。范围最大不超过所有接受本餐饮服务的 单位和人员。 (四) 在采购人每月结算服务费前,原则上要组织一次验收考核工作。根据收回调查问卷的平 均得分评定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评价,其中得分≥85 的评价为很满意;85>得分≥75 的评价为满意; 75>得分≥65 的评价为基本满意;得分<65 评价为不满意。 (五)若中标人当期的服务工作评价为基本满意,采购人将要求中标人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如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餐饮服务费的 3%。 (六)若中标人当期的服务工作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餐饮服务费的 3%, 并在一周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餐饮服务费的 5%。 (七)若中标人在一个年度内出现连续两次服务工作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验收考核范围暂按《餐饮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见验收考核附表)进行考核,采购人有 权在餐饮服务合同规定的餐饮服务范围内修改。 (九)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大范围验收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直接作为满意度调查结果, 并根据结果计算考核奖金(专项资金)发放数额。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3 餐饮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执行情况 得分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18 分 食品安全(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环境卫生(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服务人员卫生(6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菜 品 管 理 40 分 菜单编制合理、审核、公示及时(6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按照季节搭配菜式、按照标准制作(8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4 分 ) 口 满 意 ( 6 分 ) □ 很 满 意 ( 8 分 ) 口 口味、颜色、刀工无影响菜品现象(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菜品变化合理,符合大众口味(10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4 分 ) 口 满 意( 7 分 )□ 很 满 意( 10 分 ) 口 营养、健康、美味、无不合理搭配(10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4 分 ) 口 满 意( 7 分 )□ 很 满 意( 10 分 ) 口 服 务 管 理 18分 开餐准时、食堂留样管理无遗漏(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仪容仪表无投诉(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主动、创新、坚持(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4 口 综 合 管 理 24 分 食堂员工无投诉事件(6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无重复问题(意见)出现(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双方沟通顺畅、定期主动总结纠正(6 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经营合法、证照齐全(6分) 不 满 意( 0 分 )□ 基 本 满 意( 3 分 ) 口 满 意 ( 5 分 ) 口 很 满 意 ( 6 分 ) 口 考 评 结 果 分数合计(满分 100 分) 说明:1.评分表满分 100 分,每个评分项均按实进行打分评价; 2.“分数合计”为各评分项的得分之和; 3.计分标准:得分≥85 的评价为很满意;85>得分≥75 的评价为满意;75>得分≥65 的评价为 基本满意;得分<65 评价为不满意。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5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采购人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普宁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子包号: 子包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 修订。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6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 3 年。 五、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投标人承诺约定,具体以正式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时,卖方同时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甲方制订的验收考核办法;②按广东省有关 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④符合 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并且乙方须向甲 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②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4 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甲方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不得无合法或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和单方无故逾期付款。到期无故拒付服务款项达 10 个工作日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额的 3%的违约金。 ④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7 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⑥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甲方除可解除本合同外,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 ⑦在履行本合同间,若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总金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⑧合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非约定 情形外,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 ⑨发生单方违约,且经协调未果,任一方可向普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 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①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甲方制订的考核验收标准文件均为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③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①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一份、普宁市财 政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8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 分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登记备案 (盖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49 附件: 廉政合同 采购人(全称): (甲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举报电话: 承包人(全称): (乙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举报电话: 为搞好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采购过程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作为 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合同的条款,自觉履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 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与对方工作人员串通,损害单位的利 益。 (六) 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倾向,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七) 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相关的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 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收受乙方馈赠的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及及贵重物品);有责任教育自己的亲属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上述礼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0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 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其个人及其亲属支付应由个人 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 乙方工作人员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安排、提供第四条(一)至(四)条款内容所指的, 甲方工作人员应提醒对方纠正,对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 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及贵 重物品);也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赠送上述礼品; (二)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 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 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 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 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安排和提供第五条(一)至(四)条款所指内容的, 乙方应予提醒对方纠正,对方拒绝纠正的,乙方应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经监督部门认定违约事实,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情节 严重的,甲方建议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不得进入行业市场的处罚;并在三年内 不与乙方订立任何投资项目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二) 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经监督部门认定违约事实,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甲 方监督部门提请有关部门按人员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执行。 另外,甲方指定由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监督部门,乙方指定由公司办公室作为 乙方执行本合同的监督部门。 由甲方的监督部门约请乙方的监督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违反本合同规定行 为的举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1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争议,通过双方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采购合同双方签署的有效期相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2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共计 七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 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6.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7.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9.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子包号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总分 一 50% 40% 10% 100 二 50% 40% 10% 100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 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 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3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 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4.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符 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5.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 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 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8.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 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 资料。 (三)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四)技术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技术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 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4 (五)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 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 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 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 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 价×C1; 6.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 2); 6.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6.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6.6)“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 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的货物 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6.7)★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依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商若所投商品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则须提供国家确定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必须包含认证机构和 获证产品信息)。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5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 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 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6.8)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外)、环境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6.9)符合上述条款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权重 (六)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 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 名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三、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注:1、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不足三家投标继续进行采购程序的情况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 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6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7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子包一)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非联合体投标人。 结论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8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子包二)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非联合体投标人。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论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59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通用)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投标报价唯一,不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 价或投标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的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 未发现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的(见注 1) 结论 注 1: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0 附表三 商务评审表(子包一)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商务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2 分, 扣完为止。 12 2 社会信誉 及履约能 力 1)2018 年度以来,投标人有任一个年度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注:应提交相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 2018 年度以来,获得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AAA 级的得 2 分,资 信等级证书 AAA 级的得 2 分,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 2 分,A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证书的得 2 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3 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管理体系认证: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个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以上证书认证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或其相 关服务的,每个证书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9 4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 2017 年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物业管理经验的或同类业绩,每 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合 计 40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1 附表三 商务评审表(子包二)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商务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2 分, 扣完为止。 16 1 社会信誉 及履约能 力 1)2018 年度以来,投标人有任一个年度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注:应提交相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此小项最高得 3 分。 2)投标人 2018 年度以来,获得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AAA 级的得 3 分,资 信等级证书 AAA 级的得 2 分,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 2 分,A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证书的得 2 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2 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管理体系认证: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个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 3 同类业绩 报价人自 2017 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有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 高 6 分;同一服务对象不同年份的不重复计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合 计 40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2 技术评审表(子包一)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技术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2 分, 扣完为止。 20 2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横向对比其合理与实施操作可行,管理方案 具备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优得 10-8 分;良得 7-5 分;一般得 4-2 分;差得 1 分;不提供 0 分。 10 3 应急方案 从科学、合理,细化流程,可行性等角度考量,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突发 事件应急方案:优得 5-4 分;良得 3-2 分;一般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5 4 管理措施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措施方案进行比较: 优得 5-4 分;良得 3-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5 5 服务人员 配备及培 训 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10-7 分;人 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6-4 分;人员配 备及培训计划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3-0 分。 10 合 计 50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3 技术评审表(子包二)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技术响应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 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每项负偏离扣 2 分, 扣完为止。 20 1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横向对比其合理与实施操作可行,管理方案 具备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优得 10-8 分;良得 7-5 分;及格得 4-2 分;差得 1 分;不提供 0 分。 10 2 质量计划 对餐饮服务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法且操作性强,质量控制流程科学 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10 分;对餐饮服务有质量控制方法但 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 5 分;对餐饮服务等无质量控制方 法或无质量控制流程或操作性不强,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 分。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质量计划的得 0 分。 10 6 服务人员 配备及培 训 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10-7 分;人 员配备及培训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6-4 分;人员配 备及培训计划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3-0 分。 10 合 计 50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普宁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子包名称: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投标人:(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5 目录表 序号 内 容 是否 提交 页 码 范围 备 注 一 投标报价文件 1.1 投标函(格式 1) 1.2 开标一览表(格式 2) 1.3 报价明细表(格式 3) 二 资格性审查文件 2.1 承诺函 2.2 资格声明函(格式 4) 2.3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经年检合格) 2.4 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5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6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7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 符合性审查文件 3.1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 5)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 6) 3.3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7) 四 商务文件目录表 4.1 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 8) 4.2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格式 9) 4.3 投标人简介(格式自定) 4.4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10) 4.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1) 4.6 拟投入设备及场地情况表(格式自定) 4.7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 12) 4.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 服务方案文件目录表 5.1 技术评审索引表(格式 13) 5.2 技术服务方案(自定义格式) 5.3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 14) 5.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请按照上述顺序编好页码。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6 格式 1 投标函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根据你方第(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名称及 职务) 以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 1 份),副本 6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子包 )的投标。 2. 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子包名称)服 务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 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 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 的权利。 5. 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 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7.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7 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子包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价 元/年 服务期 投标总价(元) 备注 三年 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 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总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 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 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投标价为固定不变价; 4.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 本表将有可能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请投标人仔细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子包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价 服务期 总价 说明备注 1 2 3 … 合计 注: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服务总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 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3.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8 承诺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 业)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 号)的规定,本公 司(企业)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 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 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69 格式 4 资格声明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 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 下: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 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我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 的,或我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我方投标或中 标资格;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 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5. 我方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子包号: 子包名称: )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 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收 款 人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含汇 入地点) 联系人 帐 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函应封装进“唱标信封”内。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0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 人职务)。 本证明书于 年 月 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加盖公章)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 ) 的报名、报价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 被授权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报价,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加盖公章)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2 格式 7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带“★”号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投标文件格式带“★”内容 2 3 … 说明: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号的内容或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逐条响应, 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标明“★”号的内容或条款可提供空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并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8 商务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对应页码 1 2 … 格式 9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为 响 应 你 方 组 织 的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的 招 标 【 招 标 编 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 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 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3 格式 10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签约及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 则提供。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11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个人荣誉 注:可自行增加上表行数。投标人如有的,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文件如 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12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差异说明 1 … …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4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所列内容逐条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 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 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13 技术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 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对应页码 1 2 … 格式 1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内容及 要求及商务要求填写。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表格相应列中标注“○”,并在偏离说明填写“无 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表格相应列中标注“×”,并在偏离说明简述偏离内容,以便查对 和评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原条目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一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 0 2 0 F G G 0 7 0 5 P N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编制 75 (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广 东 群 升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宁 分 公 司 编 制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邀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总体说明 1.1.采购项目说明 1.2.关于投标报价 1.3.适用范围 1.4.评审方式 1.5.合格的投标人 1.6.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禁止事项 1.9.保密事项 1.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 1.11.定义 1.1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 。 1.13.关联企业 1.14.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1.15.中小微企业投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五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文件;④商务文件;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投标总则 4.1.投标 4.2.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 4.3.投标保证金 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5.1.开标 5.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5.3.评标 5.4.定标 5.5.签约 6.招标代理服务费 7.询问、质疑与投诉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总体要求 (8)会议室、教室 (五)食堂清洁服务 五、总体服务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八、关于报价 九、付款方式及服务考核标准 十、考核及验收办法 子包2: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供应商无条件退出(投 一、项目概况 二、总体服务要求 八、付款方式 九、关于报价 十、考核及验收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餐饮服务验收考核办法 餐饮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廉政合同(样本)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二、评标程序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三、项目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注:1、经政府采购监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子包一)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子包二)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通用) 附表三 附表三 格式1 投标函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格式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 承诺函 格式4 资格声明函 格式5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格式6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格式7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格式8 商务评审索引表 格式9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格式10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格式11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格式12 合同条款响应表 格式13 技术评审索引表 格式1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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