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WHCG2020A0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SZC202007-1147
三、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鑫思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沙湾村116号附1号1楼
中标(成交)金额:10(%(综合折扣率90%))
货物类 |
名称:食堂食材(二次)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全年食材配送量 单价:综合折扣率90%(优惠率1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雷玉兰,王中柱,杨杰峰,张忠明,谢建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9-16
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的货物类收取
2、收费金额:0.8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盲童学校
地 址:洪山区石碑岭东二路3-20号
联系方式:027-51238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027-88864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27-88864081
- 食堂食材(二次)招标文件.docx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洪 山 区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二次)
采 购 人:武汉市盲童学校
项目编号:WHCG2020A031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说 明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标与评标 14
六、授予合同 17
七、 公告、 质疑 18
八、适用法律 18
九、 废标条件 18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0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0
一、评标方法 28
二、评标步骤 28
三、评审依据 32
四、评分标准 32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依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HSZC202007-1147)的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盲童学校的委托,对其食堂食材(二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二次)
(二)项目编号:WHCG2020A031
(三)采购预算:6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CG2020A031
(2)项目包名称:食堂食材(二次)
(3)类别:货物
(4)数量:1批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采购金额:60万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型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
购买文件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27-88864081
(二)获取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报名时一次性携带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2:30时
(二)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2:30时
(二)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盲童学校
地 址:洪山区石碑岭东二路3-20号
联 系 人:孙校长
电 话:027-878819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27-88864081
邮 箱:hbbdzb@163.com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7192975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湖北保都招标网
(网址:http://www.bdzb.com.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招标单位 |
名 称:武汉市盲童学校 地 址:洪山区石碑岭东二路3-20号 联 系 人:孙校长 电 话:027-87881909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27-88864081 |
3 |
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二次) |
4 |
招标编号 |
WHCG2020A031 |
5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
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
11 |
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 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3、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12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13 |
交付地点 |
武汉市盲童学校。 |
14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时再行约定。 |
15 |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2020年9月16日下午2:00-2:30时 |
16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
17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8 |
开标时间 |
2020年9月16日下午2:30时 |
19 |
开标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食堂食材(二次)。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武汉市盲童学校。
2.2 “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3“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是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5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
2.6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2.7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8“开标地点”是指: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见第一章第二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1.5%的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后请致电我公司财务:邱芳 027-88864081
账户名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梁路支行
账 号:3202163209100036677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疑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9月1日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9.1资格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近期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提供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在编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
5)提供近期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在编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十三)
9.2响应性证明材料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投标货物清单;(附件三)
4)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四)
5)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六)
7)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七)
8)中小企业声明;(附件八)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九)
10)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十)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及相关资料;(附件十一)
12) 2016年1月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附件十二)
13)提供2019年7月以后任一个月的相对应服务单位配送明细的单据及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为准;
14)投标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不限于产品图片、文字资料、检测报告等);
15)设备实力、应急方案、整体服务方案;
16)市场调研、工作流程;
17)管理制度、服务能力、设备实力、人员情况;
18)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优惠措施;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1投标人应对资格证明材料和响应性证明材料应当分别编制,并单独增加隔页标注。
10.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方式装订),编制目录及页码,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6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折扣率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投标综合折扣率。投标综合折扣率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综合折扣率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货物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1.3.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11.3.2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3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如有选择性折扣率,评标委员会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
11.5中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折扣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6最低折扣率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折扣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折扣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本包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资料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6. 投标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第8项规定。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自述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7.3投标有效期主要指投标报价有效期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
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效力的承诺书,承诺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取得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自动丧失中标资格。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U盘),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正本内容一致。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介质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文件第5.2条的规定认定为投标资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8.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5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商务标书所附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
19.2 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见前附表。
20.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见前附表。
注: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投标文件的拒收
未按本须知19.1、19.2、20.1、20.2条规定要求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招标单位和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参加。
23.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综合折扣率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3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由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组成或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组成。
24.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5算术错误的修正、政策支持的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5.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5.5条规定修正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做出。
27.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7.2.1投标文件的制作;
27.2.2整体服务方案、团队人员等;
28. 授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8.2 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项目顺序确定优先者,能分出排序先后即止,后续条款即不考虑:
1)整体服务方案得分较高;
2)服务能力得分较高;
28.3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5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保都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中标人。
30. 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七、公告、质疑
31.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保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2. 如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中标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