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GXZS2020147
二、 招标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副食品采购
四、 投标人资格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舟山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批发、零售食品、百货及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小于2年。
4、投标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5、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日期:2020年9月18日
磋商文件发售截至日期:2020年9月26 日
磋商文件发售上午时间:8:30--11:30
磋商文件发售下午时间:14:3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室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可现场报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话报名请将相关资料传真到0580-2054476,填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联系人:朱益义,任海波
联系电话:13857236444,13567673203
传真:0580-2054476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05807061
传真:/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36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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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GXZS2020147
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2020年09月18日
目 录
第1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响应方须知
前附表
%2、 总则
%2、 磋商文件
%2、 响应文件编制
%2、 开标
%2、 评标
%2、 定标
%2、 合同授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委托,现就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SZGXZS2020147 |
||
采购组织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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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名称 |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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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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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数量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
||||
响应方 |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舟山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批发、零售食品、百货及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小于2年。 4、投标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5、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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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2020年9月18日 |
磋商文件发售截至日期 |
2020年9月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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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8:30--11:30 |
磋商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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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地址 |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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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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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可现场报名(随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话报名请将相关资料传真到0580-2054476,填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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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20年10月10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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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址 |
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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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0年10月10日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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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
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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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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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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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女士、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80-2054476,13857236444、13587045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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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05807061 |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基本情况:
定海区看守所目前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规定每月可以消费一定数额的副食品。主要副食品种类为面包、饼干、牛奶、方便面、火腿肠等,组合成套餐,分为A、B两种套餐,种类组成略有差异。每份套餐价格约165元。每个月采购两次,每次约400份套餐,全年采购量为150万左右人民币。
二、具体要求:
★1、供货时间:每月月初一次,中旬一次,在接到订单的两日内以一份套餐为包装单位集中送至看守所并由供货单位安排人员(不少于3人)将所购食品分发到位,包装中不得带有任何金属、绳索、腐蚀性液体等危险物品。如因特殊原因,按业主要求供货。
2、供货地点:白泉镇米林社区水管口下文1号定海区看守所。
3、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1万元
4、售后服务:货物如有缺失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在两日内更换或补齐。
5、采购需要:所有食品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6、价格要求:所有食品价格应低于超市上柜价格,但不得低于超市上柜价格的90%,否则为无效标。
7、其他需求:食品种类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阶段性的调整。
8、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三、附件清单(A套餐、B套餐)
A套餐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
1 |
乡下妹榨菜丝 |
4 |
|
2 |
备得福萝卜干 |
2 |
|
3 |
金针幼笋 |
3 |
|
4 |
无穷五香蛋 |
5 |
|
5 |
双汇台式烤香肠 |
5 |
|
6 |
利江五香花生 |
2 |
|
7 |
老李五香干 |
2 |
|
8 |
日盈减盐苏打 |
1 |
|
9 |
乐锦记撕棒面包 |
1 |
|
10 |
麦初心语慕斯蛋糕 |
1 |
|
11 |
米谷多沙琪玛 |
1 |
|
12 |
好丽友巧克力派 |
1 |
|
13 |
康师傅方便面 |
4 |
|
14 |
众望麻花 |
1 |
|
15 |
伊利牛奶 |
5 |
|
16 |
安幕希风味酸奶 |
2 |
|
B套餐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
1 |
宏绿梅菜笋丝 |
5 |
|
2 |
备的福油炒萝卜干 |
2 |
|
3 |
利江五香花生 |
2 |
|
4 |
老李五香干 |
2 |
|
5 |
金菇幼笋 |
4 |
|
6 |
双汇台式烤香肠 |
6 |
|
7 |
鸿丰泽金龙鱼 |
2 |
|
8 |
耀宗烧烤鱿鱼仔 |
2 |
|
9 |
日盈咸味苏打饼干 |
2 |
|
10 |
盼盼麦香面包 |
2 |
|
11 |
麦初心语慕斯蛋糕 |
1 |
|
12 |
康师傅牛肉面 |
5 |
|
13 |
洞庭湖熟咸鸭蛋 |
5 |
|
14 |
伊利牛奶 |
4 |
|
15 |
百事可乐 |
2 |
|
16 |
恒康蒜香豌豆 |
2 |
十、报价要求
1、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与项目相关费用。
2、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4、价格要求:所有食品价格应低于超市上柜价格,但不得低于超市上柜价格的90%,否则为无效标。
5、全年采购量为150万元左右。
第三章 响应方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SZGXZS2020147 |
2 |
采购人名称 |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
||
3 |
采购内容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
||
4 |
本项目预算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
||
5 |
配送期限 |
一年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
9 |
资金结算 |
每月凭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
||
10 |
响应报价 与费用 |
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 2、响应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中标供应商须缴纳服务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4、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支付中标代理费。 |
||
11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 |
||
13 |
履约保证金 |
1万元 |
||
14 |
响应文件的 组成 |
谈判文件由响应报价文件、响应文件组成。 |
||
15 |
响应文件的 提交份数 |
响应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
16 |
响应文件 提交地点 |
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
||
17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 |
||
18 |
开标地点 |
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
||
19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 |
||
特别提示 |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购买标书后若无法参加投标,请出具书面函传真至0580-2054476或发送邮箱(731653074@qq.com),并告知本项目联系人,若没有出具书面函,则认为放弃此项目投标,后续延期公告,拒绝报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深圳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2.“响应方”系指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项目”系指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三)招标人式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以150万元(人民币)作为上限价。
(四)投标委托
响应方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1、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3.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响应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方,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响应方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
响应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 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响应方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响应方的风险
响应方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方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已经报名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响应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澄清内容作出答复,并应将答复内容通知所有响应人。
4、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由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响应文件:
(1)投标函(响应人必须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和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舟山市内有正常经营的超市或门店;(提供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
(7)响应方企业简介等情况说明;
(8)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9)近三年来同类配送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企业经营情况:
A:拥有生产基地的面积、经营场地(含经营办公场地及仓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或者房屋租赁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B: 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用支付的正式发票。
C: 与项目相关的检验设备及数量。(提供设备清单、数量及设备采购正式发票)
D: 原材料组织方案及保障措施;
E: 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11)服务方案:
A配送服务体系: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具有科学、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可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数量等方案。
B货物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
C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清单。
D服务承诺。
(11)技术指标、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投标人按评标细则提供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报价文件:
2.1 响应报价文件由第一次开标一览表、最终报价及承诺一览表组成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方与招标人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一切税金和费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响应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响应方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方的责任。
2.响应方应按响应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分别编制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响应方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4.响应文件须由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方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方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方应按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文件密封封装响应文件,其中《响应报价一览表》用小信封密封。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方名称、响应方地址、响应文件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报价一览表等)、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响应方承担。
3.响应方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响应方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响应方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签字并盖章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响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虚假的;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响应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或投标方的投标报价经磋商小组审定认为存在不合理的、恶性的低价竞争的,且投标方又不能提供出有效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响应方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响应方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响应文件外包装,清点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其中《响应报价文件》先不予以拆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响应方,并由响应方代表签字确认;
6.资格证明、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响应方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宣读《最终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方名称及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响应方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响应方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磋商小姐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方代表或代理机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人。如响应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判以无效响应,不再进行磋商。审查时如有疑问,将对响应人进行询标,响应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2、响应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
3、磋商顺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响应人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磋商。
4、磋商内容及过程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就价格、服务、技术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过程中再提供1-2次报价。
5、磋商结束后,在磋商小组进行商务技术评分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提交的资料,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判以无效响应。
6、磋商小组按《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资格复审后确定成交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响应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响应方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 推荐候选中标人1名,备选中标人1名。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3.响应方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方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响应方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方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方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合同授予
(1) 签订合同
1.招标方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副食品采购项目的评标。
中标依据:综合评估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的计分方法
投标价格:A套餐+B套餐的单价报价。(价格要求:所有食品价格应低于超市上柜价格,但不得低于超市上柜价格的90%,否则为无效标。)
A套餐+B套餐的价格总和为投标价格,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评标指标 |
权重(%) |
商务技术得分 |
70 |
投标报价 |
30 |
合计 |
100 |
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参投标人名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候选中标商的选取
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候选中标人1名,备选中标人1名。
符合性审查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投标方内容 |
|
1 |
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
3 |
响应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5 |
在舟山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批发、零售食品、百货及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小于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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