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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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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详情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项目概况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FCG2020Z019G

项目名称: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02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营业执照中具有餐饮或食堂管理或酒店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现场踏勘:请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9时30分自行到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门卫(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集中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兆栋,联系电话:89187479/13957826059;2、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投标人于2020年9月28日17:00时前,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20年9月29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兆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7479

质疑联系人:赵华山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7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0574-87187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浙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87955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879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千里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NBZFCG2020Z019G.docx

    78.9K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BZFCG2020Z019G

项目名称: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

标邀请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0Z019G

2、项目名称: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2万元/年。

4、采购需求:主要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具有餐饮或食堂管理或酒店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5日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1、现场踏勘:请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于2020928日9时30分自行到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门卫(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集中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兆栋,联系电话:89187479/139578260592、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投标人于2020928日17:00时前,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20929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4-87187955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2、采购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系人:丁兆栋,联系电话:8918747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

第一章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地点: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4楼。

2、服务内容:食品采购、加工及服务。

3、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

4、就餐人数:早餐就餐人数为300人左右,中餐600人左右,晚餐50人左右。中餐(每周六有100人就餐)、晚餐和节假日有不确定的接待、会议和集体会餐(采取桌餐形式供应)。

(二)食堂服务具体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2、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由自选餐厅和自助餐厅组成,具体情况是:自选餐厅就餐人员为进驻航运中心工作人员。自助餐厅就餐人员以市口岸办、海关、边检、海事局等单位人员为主体,企业人员不在自助餐厅就餐。

3、采购方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处”)对餐厅实行综合管理,并组织进驻有关单位市口岸办、海关、边检、海事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餐厅进行具体考核管理。

A、定价供应:考核小组对进入售菜台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自选餐厅中餐保证10种菜品以上,自助餐厅菜品:荤菜四选二/每人、半荤半素三只、素菜四只、咸菜二只,其他食品:米饭、杂粮、面点、米粥等)

B、自选餐厅菜品价格不允许超出外卖价格(如:新四方、莱必堡、顺旺基等企业)

C、综合管理:考核小组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事件;代表就餐人员对餐厅经营提出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4、中标方要爱护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

5、中标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并协助业主单位在承包期内做好食品原材料验收索证工作。

6、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中标方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剩饭剩菜。

8、中标方自行办理健康证,自行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9、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10、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气费由采购方负责,但中标方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1、中标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中标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3、中标方自行负责该项目餐厅经营工作人员的住宿。

14、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进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更改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15、中标方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16、节假日或晚上出现的会议和接待用餐,不另外支付费用;

17、中标方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否则,采购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18、以上涉及到的罚款均不需中标方签字,直接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开具罚单,由市口岸办综合服务处会计在当月的相关费用中扣除。

(三)食堂原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的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必须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若中标单位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方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提供的各类原料、货物、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优质足量,根据采购方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采购方食堂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提供蔬果类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追究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求的货物须提前向采购方通报,经采购方确认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提供。

3、中标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职工人数等。

4、原材料种类及质量要求表

序号

原材料种类

质量要求

1

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冷鲜和冰冻肉类除外)

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并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

2

鲜蔬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售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

家禽类

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或《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4

水果类

所提供的水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能提供水果农药残留检验报告,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5

水产类(鱼、虾等)

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6

禽蛋类

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7

熟食类、豆制品(卤菜、熏肉、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

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8

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

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9

干货类(干木耳、干香菇、紫菜等)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0

佐料类

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1

早点类

年糕(保鲜期以内)、面条(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水饺(保鲜期以内)、包子(新鲜、当日加工、制作)、馒头(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油条(新鲜、当日加工、制作)、糯米汤团(保鲜期以内)、饮品(牛奶、豆浆等,保鲜期以内)等。

五、人员配置要求(自选和自助餐厅):合计27

服务地点

岗位

人员数量

要求

自助餐厅

15人)

项目经理

1

45周岁以下,具有食堂、快餐管理经验,接受过宾馆服务标准及服务意识培训,懂成本控制及服务创新,沟通能力强,有相应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厨师长

1

男,45周岁以下,有二级以上厨师证书,管理过10人以上厨房,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定期更换菜单推出特色菜品,有相应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厨师

2

男,45周岁以下,熟悉宁波菜及其它菜系1种,有三级以上证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切配

2

男,45周岁以下,熟悉各种菜的配料,有相应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面点师

1

45周岁以下,有三级及以上证书,掌握中点、西点的制作20个品种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服务员

1

女,35周岁以下,形象气质较好,接受过宾馆服务培训,有相应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收银员兼仓管员

1

女,40周岁以下,形象较好,会主动沟通,反应快,懂简单会计制度,有相应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洗杂工

5

50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至少一年相关工作经验。

蒸饭工

1

50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至少一年相关工作经验。

自选餐厅

12人)

自选餐厅由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需派遣工作人员12人,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含本次报价中。


二、项目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经费应包含费用:

1、人工工资费用(注:(1)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自选餐厅人员工资不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总价中)。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

4、节假日加班费用。

5、行政办公费用。

6、员工的服装费用。

7、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每天按就餐人数自行采购,但不包括在本项目投标总价中)

8、其它费用。

9、管理费用。

10、法定税费。

注:航运中心餐厅需配备人员27名。采购方只承担自助餐厅工作人员15(含一名管理人员)费用(如:工资、各项保险、服装等费用)

(二)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期间不予调整。

管理合同(中心食堂的运转具体细节在合同中说明)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续签第二年管理合同。

2、在投标报价中,承包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采购方签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合同,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投标方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4、管理费用(饭卡充值费、部分人员(自助餐厅服务人员)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10日前结算上月的管理费,结算时中标方需要提供合法票据。

5、委托管理费以中标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价格为准。

6、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承包合同时需向采购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7、业主在每月一次对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限期不做更正的,可酌情扣除承包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8、业主监督及处罚办法

8.1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代表甲方担当业主监督联系人。

8.2监督内容为乙方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甲方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8.3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方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如投标方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4、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附件1: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餐饮考核管理办法

为创建安全、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提高大楼餐饮服务质量,让餐饮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督促大楼餐饮服务公司切实履行合同和落实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牵头会同进驻航运中心的市口岸办、海关、边检、海事局等部门成立航运中心餐饮考核小组,对大楼的餐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为促进餐饮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并考虑中心运行实际,每季度组织进行考核一次,航运中心餐厅考核管理采取综合打分制。每月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平常的餐饮服务情况征求各单位人员意见后进行打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三、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如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餐饮管理服务费全额支付,如考核分达不到80分的,扣除当期餐饮管理服务费5000元,同时甲方责令乙方整改,整改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要重新进行餐饮招标。

四、本考核办法从2020xx日起实行;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综合服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餐饮季度考核评分表

被评价人

(供应商单位名称)

XX公司

项目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分

备注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

2020xx日至2020xx

食堂服务

食品安全(0-20分)

餐厅卫生

0-20分)



菜品质量

0-20分)



服务态度

0-20分)



员工着装(0-20分)



评价人:

日期:

其他:





附件3: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餐饮考核评分表

序号

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基础管理

6

1

规章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不经审批,不得对外供应或经营。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处不完善规范扣1分。

2

物品采购合格证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1

符合1.0分,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1分。

3

员工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礼貌用语,微笑服务。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

4

办公形象良好,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张贴、涂写、电线乱布置等。

1

符合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个人形象、卫生方面

8

1

上班未穿戴工作服()

1

符合1.0,发现一次扣1

2

仪容不整、留长指甲。

1

符合1.0,发现一次扣1

3

在售卖区域服装不清洁,未戴口罩、帽。

1

符合1.0,发现一次扣1

4

有健康证上岗

5

符合5.0,每发现一人无证扣1

服务态度方面

6

1

售卖时举止、用语不文明,服务态度差。

2

符合2.0,每发现一次扣1

2

餐费卡刷错不及时修正。

1

符合1.0,每发现一次扣1

3

与他人和顾客争吵、打架。

2

符合2.0,每发现一次扣2

4

与物业公司的配合工作满意度。

1

符合1.0,配合不好每次扣1

食品卫生安全考核方面

24

1

原料在资格证书齐全单位采购。

5

符合5.0分,每发现一次不符情况扣2分。

2

原料入库无验收、无留样24小时。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原料、调料、饮料标识不清、腐烂、变质、过期。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4

原料、调料不用时未加盖或未按规定地点摆放。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食品未离地、货架存放。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6

存储、加工生熟荤素不分。

3

符合3.0分,每发现一次扣3分。

7

熟菜相互叠放。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8

米、菜清洗不洁有异物、菜中发现苍蝇。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9

饭菜配送器皿不清洁。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10

操作人员接触熟菜不戴手套。

2

符合2.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餐具、灶具卫生方面

6

1

有油污、灰尘。

1

符合1.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餐盘、碗、筷清洗不净。

1

符合1.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餐具未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1

符合1.0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NBZFCG2020Z019G.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