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2栋2层203号-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9-060600-0055
项目名称: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878,365
最高限价(如有):1487836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68器材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国产产品3个月内交货;进口产品6个月内交货。
| 318.8695 |
2 | 69-127器材 | 1批 | 240.7350 | |
3 | 128-140器材 | 1批 | 88.9620 | |
4 | 141-170器材 | 1批 | 62.9940 | |
5 | 171-181器材 | 1批 | 162.8050 | |
6 | 182-267器材 | 1批 | 259.8910 | |
7 | 268-287器材 | 1批 | 203.5800 | |
8 | 饮食保障车 | 1辆 |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 150.0000 |
注:1:采购国产产品:包组1中1-53、55-57、59-68器材;包组2中71-72、74-78、80-81、83-84、86、88、91-93、97、99-119、123-127器材;包组3中128、131-132、135-138器材;包组4中141-164、166-169器材;包组5中171-173、176-181器材;包组6中222、247-252、254、257、259、261-263、267器材;包组7中268--272、274-287器材;包组8。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已论证):包组1中54、58器材;包组2中69、70、73、79、82、85、87、89、90、94-96、98、120-122器材;包组3中129、130、133、134、139、140器材;包组4中165、170器材;包组5中174、175器材;包组6中182-221、223-246、253、255、256、258、260、264-266器材;包组7中273器材。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提供2020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 提供2020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⑤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⑦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允许中国总代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⑧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2栋2层203号-4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2栋2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富强南路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0763-311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君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2栋2层203号-4
联系方式:0763-3664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36646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君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