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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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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YQCG2020144A

招标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YQCG2020144A
【信息日期:2020/09/18】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CG2020144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7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包含托养、康复、餐饮或家政内容的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托养、康复或家政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残疾人居家服务需求,并配有相应的护理、康复和服务人员。

4、参与投标机构必须提供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方案及服务项目价格表。

5、提供营业执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9 月18日至 2020 年09 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网址: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4c8ba7e8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2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0 年09月2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直播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方式: 1365557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

联系方式: 1520557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宇

电 话: 13655573408

开标一室直播间地址:

http://zb.tv189.com/live/play/pc/113392

二维码

附件:
磋商公告(1).pdf
参数.pdf
评分办法.pdf
招标文件.pdf
投标单位远程解密及网上质询回复功能操作说明.pdf
投标人操作手册.pdf
1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QCG2020144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电子标) 采购人: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代理机构: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监督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2020 年 9 月 2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 B 座 监督电话: 0557-3067093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 宿州市埇桥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 A 座 7 楼 电话: 0557-3058027 网址:http:// ggzyjy.ahsz.gov.cn/szfront (保证金缴纳)户名: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5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供应商资格...................................................................................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13 一、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项目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商务要求....................................................................................................................... 19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20 一、资格性审查表............................................................................................................... 20 二、符合性审查表............................................................................................................... 22 第五章 评分办法.....................................................................................................23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25 一、总则............................................................................................................................... 25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9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31 五、磋商与评审................................................................................................................... 32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4 七、质疑与投诉................................................................................................................... 35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 36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36 4 二、合同条款....................................................................................................................... 36 三、合同格式....................................................................................................................... 42 四、合同特殊条款............................................................................................................... 43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44 一、磋商响应函................................................................................................................... 45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46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47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48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48 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 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等,如有):YQCG2020144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2、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包含托养、康复、餐饮或家政内容的机 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托养、康复或家政服务功能的社会组 6 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残疾人居 家服务需求,并配有相应的护理、康复和服务人员。 4、参与投标机构必须提供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方案及服务项 目价格表。 5、提供营业执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 以 上 情 形 第 ( 1 )( 3 )( 4 )( 5 ) 以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宿 州 ”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 Md.action ) 或 其 他 指 定 媒 介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网 站 (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 7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 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9 日,每天上 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 可在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 为供应商后使用 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 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 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 细操作流程网址: 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 4c8ba7e8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 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 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8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直播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方式: 1365557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北楼 2488 室 联系方式: 1520557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宇 电 话: 13655573408 9 开标一室直播间地址: http://zb.tv189.com/live/play/pc/113392 二维码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智能化居家托养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YQCG2020144 采购内容及预算:97.5 万元 2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 13655573408 3 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北楼 2488 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工 15205573999 4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5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 60 天 6 成交人个数: 1 个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1 条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2 条 9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交地点:网上提交 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22、23 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10 11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3 签订合同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合同期限: 一年 14 交货日期:服务期限一年. 15 磋商保证金: 1.95 万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保证金请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于 2020年09月29日09时前汇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以 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1033 汇款附言注明:需备注项目名称 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l 选择投标电 子保函平台,注意保函生效时间要在投标截止之前。 磋商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 60 天内保持有效。 16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 准) 17 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http://ggzyjy.ahsz.gov.cn ,并同时在安徽省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8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 16.1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给供应商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 传至“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节点: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彩页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检测报告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证书 …… 备注(本备注磋商文件定稿后请删除):上述节点名称不要带 \ / : * ? ‘ “ < > | & 等符号。因为磋商文件范本模板仅仅列举了一些通用的需要上传的节点,但是对于项目特有的 需要供应商上传资料的节点是没有设置的,所以本条内容请代理结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的 资料的多少判断。如果需要上传的资料很多,请按照上述名称格式一一列举出来,然后在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中设置对应节点供供应商上传,方便供应商上传资料,也方便磋商小组评审。在 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后,进行“挑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时,点击左上角“个性化新增”,新 增对应的节点名称(注意,新增的名称一定与本条列举的名称保持一致) 11 19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扩展名为.sztf 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上传至招投标系统。 2、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3、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 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 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使用 CA 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 CA 锁)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无效。 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 或 0557-3030326 8、项目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磋商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 作无效标处理: 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③恶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④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 统不兼容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 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 00&CategoryCode=18 20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招,网上投标特别提醒: 1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 锁并牢记解锁密码),远程解密即可,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风险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2、因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 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 N+1 轮报价采用系统内发出质询的方式,质询回复时间不超过质询发起后 15 分钟, 若超过 15 分钟不作出回复,则视为维持上轮报价,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并及时刷新系统 消息。 12 4、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 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提前登陆系统,在开标开始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环节,超时按无效标处理 2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16625 元收取,由招标人支付。其中包括项目代理服务费、评标评审费用等 与代理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代理服务事项完成后按代理合同约定支付,除此之外不得向市场 参与主体收取其他费用 13 第三章 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项目要求: 1、服务需求 (一)运营方基本义务承诺需求 1.在合同运营宗旨、范围和期限内,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在合同运营期限内从事残疾人服务运营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3.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用工,按法律法规要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 4.对设施、设备后期维护、维修、更新等程序、资金承担做出规定。 5.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财政、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安全等部门监管,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委托运营期间,承担残疾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有关经济、 民事及安全等各类责任(含全部的法律责任)。 7.在委托运营期间,须购买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8.不得以本项目的运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包、分包、担保、保证、抵押或其他有损害委托方 权益的行为。 9.积极承担委托方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任务,优先保障委托方委托的有关项目运营事宜。 10 承担如下运营风险 10.1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单位负 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委托方(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中标单位与聘用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并承担全部的法律 责任,委托方(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中标单位在运营期间,各类安全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如消防安全 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服务对象的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全 部的法律责任,委托方(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人员配备需求 14 1.承接中心运营的工作人员岗位配置要求:专职管理人员包括财务 2名,该人员根据采购人 要求安排,收入不低于管理人员均值;其他人员中具有国家级社工职业资格证不少于 1 人, 需提供 2 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护理人员根据入托人员数量按 1:5 的比例配置。厨房人员、物 业(清洁)人员、保安人员按实际需求配置。所有岗位人员配置必须合规合理,确保托养中 心的正常运行。 2.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残疾人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残疾人照护知识,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3.人员岗位具体要求: 3.1 项目管理管理人员每日在岗 1名。 3.2 活动指导师每日在岗 1 名。 3.3 护理团队平均每日在岗总人数与当月托养人员配备比例按照 1:6 的比例配备。在原有托 养人员人数的基础上,托养人员每增 1-3 人,可不增加 1 名护理员;当每增 4-6 人,必须增 加 1 名护理员。另外,在护理员和托养人员配备比例外白班另增设立机动护理员 1 名。 3.4 以上人员的配置为最基本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的关于入托残疾人员服务人员的数量 不得低于该要求,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5 此外,采购人若新增托养人员数量,采购人将提前 1 个月通知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 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所需的护理员招募培训到岗。 (三) 工作内容需求 1.基本要求 在合同期内从事托管服务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 165-2013》、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 166-2013)》、《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残 联发[2013]20 号)、《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指导意见》(2011 年,试行)、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273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 14881-201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9012-2008《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 分类和分级》和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和要 求。上述涉及内容有最新的规范及标准以最新或更高的规范及标准为准。 2.主要岗位职责 2.1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岗位能力要求 2.1.1 项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5 (1)组织和领导项目所属员工认真执行中心指令,贯彻落实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 全面完成居家托养人员的生活、安全护理及保洁工作任务。 (2)负责处理中标项目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护理质量的策划、实施,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协 调,保证该项目工作持续有序正常运行,全面实现质量标准。 (3)围绕服务居家托养人员的目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居家托养人员的 各种文娱活动、健身锻炼等,积极调动托养人员自主参与意识,活跃生活,增进身心健康。 (4)加强护理员和保洁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一次,督促护理员和保洁员认 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护理员业务学习和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护理员岗位技能竞赛,使护理 员不断提高为托养人员服务的能力。 2.1.2 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医疗护理、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 5 年以上护理经验: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 2.2 活动指导师岗位职责及岗位能力要求 2.2.1 活动指导师岗位职责 (1)负责托养人员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 (2)参加、组织和指导护理员了解托养人员的生活、思想和健康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做 好托养人员心理护理。 (3)组织托养人员开展各种有益健康的活动,如书法、绘画、下棋、娱乐活动、健身锻炼及 养护员生活技能培训等,丰富托养人员精神生活。 (4)每季度组织一次主题文娱活动。 (5)为各级护理人员提供心理疏导,进行团队心理疗愈,组织各种活动及护理员职业培训。 2.2.2 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 3.食堂管理 3.1 人员配置要求:工作人员年龄在 50 岁以内。投标人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 16 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 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3.2 投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每周制定食谱一次,及时变更菜品。 3.3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 3.4 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做好配送食物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工作,验收无误后由 双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配送凭证,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不得储 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 3.5 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 果,损害托养人员身体健康的现象,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 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6 投标人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3.7 投标人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 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3.8 投标人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 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 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投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 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3.9 投标人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3.10 投标人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3.11 投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 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17 具体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项 目 服务内容 质量标准 1 助餐服 务 1、馒头 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 剂 2 2、一荤两素、米饭 清洁卫生、合理搭配 3 3、两荤两素、米饭 清洁卫生、合理搭配 4 4、水饺 清洁卫生、不得购买冷冻类水饺 5 5、点餐 残疾人根据需求提前一天进行预订 6 助浴服 务 为残疾人上门进行帮助洗澡 每次洗澡时间 30-40 分钟。 7 助洁 服务 居室整洁 物具整洁 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等居室 内部整洁;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 具应保持清洁;定期翻晒、更换床 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 8 洗衣洗被 保持洗物干净,平整。 9 生活 照料 个人卫生 生活起居 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 整洁衣着适度,无异味;照顾起床, 扶上厕所;帮助喂水喂饭。 10 特别护理 定时为卧床老人翻身;为老人抠大 便,隐私部位清洁护理;褥疮的护 理,鼻饲的护理。 11 理发 帮助洗发、理发。 12 修脚 帮助洗脚、修脚、剪指甲。 13 安装 维修 维修灯具、线路、门窗、纱窗、 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 脑、灯具、锁具等。 14 清洗 清洗窗户、换气扇、油烟机、 18 服务 煤气灶等。 15 疏通 服务 坐便器、地漏、水池、浴缸等。 以上服务项目由投标机构自报价格 19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 求 1 质保期 一年 服务期限 (服务类) 一年 3 售后服务 2 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 4 包装要求 (货物)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 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 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 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 担。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付款方式:供养人员服务质量 达到招标人要求后,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 拨付当季度实际服务人员数量的费用)。余 3%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无息返还。 7 履约保证 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并汇至以下帐 户: 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 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 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 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 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 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0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 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 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 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联合体磋商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4 财务状况报告 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 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 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8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 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出具 9 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磋商公告第二、3.条的要求 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 10 投标情况 供应商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磋商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 11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函》] 登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其真实性 12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13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1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 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 书即可 16 (结合本项目设置,如 无请删除本条,如有多 条,可多新增几行) 符合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 22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编制、标记和签署)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其他 符合磋商文件求 如无请删除本 条 23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70分) 技术服务水平(30 分) 优于招标文件宿州市埇桥区居家托养服务 要求的,增加一项加 4 分,优于一项加 2 分, 加满为止。 履约能力 (34 分) 1、业绩(10 分) 投标人近五年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一年内服务 照料人数 30 人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加 2 分,一年内服务照料人数 50 人及以上的,每 提供一个得加 5 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 件) 2、护理人员(14 分) 拥有护理人员 4 名加 2 分(需具备资证), 每增加 1 名加 4 分。 3、资质(10 分) 具有医养结合资质的加 10 分 售后服务 (6 分) 2 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 (承诺函) 24 商务分(30 分) 中型企业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价格 给予 3 %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小型和微 型企业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价格给 予 6 % 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主要产品 或核心产品)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 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 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 价格权值×100(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1、本项目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3%、【 】 4%、【 】5%、【√】6%、【 】7%、【 】8%、【 】9%、【 】10%的扣除(在括 号中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 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 台(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 25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1.3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 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 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3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 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6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 其 他指 定 媒介 [国 家税 务 总局 网 站( www.chinatax.gov.cn )、 中国 政 府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 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 供应商用 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 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 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 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 责任自负。 3.5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财库[2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 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询价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 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产品。 3.6 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 子文件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的规 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3 %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 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27 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 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3.7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 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 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8 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 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 11.2 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 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 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发布,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29 12.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 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12.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 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 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3.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 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1.1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1.2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 13.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 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磋商报价 14.1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 受。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 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30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 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 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 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 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 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15.2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 15.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5.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 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 资格的; 15.5.6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 31 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 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 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 16.3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7.1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 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2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无要求 的,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21.1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 32 一个成员作为磋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 应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3 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 合体代表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 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 决其参与投标。 22.2 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 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 求其回避。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 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33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4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23、评审 23.1 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3.2.1 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 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 23.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 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 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2.3 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 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 23.4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23.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 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 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4、异常情况处理 24.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 能支付的; 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 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 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 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 10%。 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 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5 26.4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27、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 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 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 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8、质疑 28.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 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 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 中的质疑函范本。 28.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 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8.5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6 29、投诉 29.1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YQCG2020144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 付款方式:供养人员服务质量 达到招标人要求后,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 拨付当季度实际服务人员数量的费用)。余 3%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无息返还。 3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并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37 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3)“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下同)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 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 “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 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 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 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 提交并最终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响应文本。 38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 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 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 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 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 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 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 39 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 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 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 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 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 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 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 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 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 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 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 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 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40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条和第 9 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 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 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 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 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 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 负担。 11.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 标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 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 则应向 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服务; 41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 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 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 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 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 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 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 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 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 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 后即开始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42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 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标供应商(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 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 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4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证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如有) 44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5 一、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 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 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46 二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 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 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 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 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47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 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 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 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 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48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9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50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51 一、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52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 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53 次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 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需上传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 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54 最终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 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需上传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 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项目要求: 1、服务需求 (一)运营方基本义务承诺需求 1.在合同运营宗旨、范围和期限内,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在合同运营期限内从事残疾人服务运营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3.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用工,按法律法规要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 4.对设施、设备后期维护、维修、更新等程序、资金承担做出规定。 5.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财政、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安全等部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委托运营期间,承担残疾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有关经济、民事及安全等各类责 7.在委托运营期间,须购买公共安全责任保险。 8.不得以本项目的运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包、分包、担保、保证、抵押或其他有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 9.积极承担委托方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任务,优先保障委托方委托的有关项目运营事宜。 10承担如下运营风险 10.1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的 10.2中标单位与聘用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委托方(采购 10.3中标单位在运营期间,各类安全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如消防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 (二)人员配备需求 1.承接中心运营的工作人员岗位配置要求:专职管理人员包括财务2名,该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收入不低 2.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残疾人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 3.人员岗位具体要求: 3.1项目管理管理人员每日在岗1名。 3.2活动指导师每日在岗1名。 3.3护理团队平均每日在岗总人数与当月托养人员配备比例按照1:6的比例配备。在原有托养人员人数的基础 3.4以上人员的配置为最基本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的关于入托残疾人员服务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该要求,所 3.5 此外,采购人若新增托养人员数量,采购人将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必须在一个月内将 (三) 工作内容需求 1.基本要求 在合同期内从事托管服务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5-2013》、《残疾人托 2.主要岗位职责 2.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岗位能力要求 2.1.1项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和领导项目所属员工认真执行中心指令,贯彻落实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居家托养 (2)负责处理中标项目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护理质量的策划、实施,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保证该项目工作 (3)围绕服务居家托养人员的目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居家托养人员的各种文娱活动、健身 (4)加强护理员和保洁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一次,督促护理员和保洁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护理员业务学习和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护理员岗位技能竞赛,使护理员不断提高为托养人 2.1.2 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医疗护理、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5年以上护理经验: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 2.2活动指导师岗位职责及岗位能力要求 2.2.1活动指导师岗位职责 (1)负责托养人员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 (2)参加、组织和指导护理员了解托养人员的生活、思想和健康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托养人员心理护理 (3)组织托养人员开展各种有益健康的活动,如书法、绘画、下棋、娱乐活动、健身锻炼及养护员生活技能培训 (4)每季度组织一次主题文娱活动。 (5)为各级护理人员提供心理疏导,进行团队心理疗愈,组织各种活动及护理员职业培训。 2.2.2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 3.食堂管理 3.1人员配置要求:工作人员年龄在 50岁以内。投标人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 3.2投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每周制定食谱一次,及时变更菜品。 3.3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 3.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做好配送食物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工作,验收无误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3.5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托养人员身体 3.6投标人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3.7投标人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 3.8投标人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 3.9投标人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3.10 投标人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3.11 投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 具体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质量标准 1 助餐服务 1、馒头 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 2、一荤两素、米饭 清洁卫生、合理搭配 3 3、两荤两素、米饭 清洁卫生、合理搭配 4 4、水饺 清洁卫生、不得购买冷冻类水饺 5 5、点餐 残疾人根据需求提前一天进行预订 6 助浴服务 为残疾人上门进行帮助洗澡 每次洗澡时间30-40分钟。 7 助洁服务 居室整洁物具整洁 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等居室内部整洁;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应保持清洁;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 8 洗衣洗被 保持洗物干净,平整。 9 生活照料 个人卫生生活起居 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无异味;照顾起床,扶上厕所;帮助喂水喂饭。 10 特别护理 定时为卧床老人翻身;为老人抠大便,隐私部位清洁护理;褥疮的护理,鼻饲的护理。 11 理发 帮助洗发、理发。 12 修脚 帮助洗脚、修脚、剪指甲。 13 安装维修 维修灯具、线路、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锁具等。 14 清洗服务 清洗窗户、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等。 15 疏通服务 坐便器、地漏、水池、浴缸等。 以上服务项目由投标机构自报价格 二、商务要求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磋商与评审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七、质疑与投诉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格式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函 二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