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9-18
一、项目编号: 临【2020】1687号
二、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於潜二中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970000.00元 | 杭州临安龙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锦城街道东门村临东路7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於潜二中食堂劳务托管 |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 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 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1年 | 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丽萍,毛爱贵,陈洪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 7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最低3000元,不含评审专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观山村凤凰山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洪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3656611
质疑联系人:谭伟翔
质疑联系方式:0571-2365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必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3616808
质疑联系人:梅露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1-236168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临天路1950号
传 真:0571-63722886
联系人 :喻伟建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
附件信息:
於潜二中2020食堂劳务托管项目.doc
276.9K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重新招标)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临[2020]1687号)
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受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委托,经采购人同意,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以下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临[2020]1687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上限价 |
备注 |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
1年 |
105.28万元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三、合格企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它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若非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须于合同签订前注册浙江省供应商库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办事指南之供应商注册申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2、采购文件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自行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临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linan.gov.cn/col/col1366369/index.html);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zctc.cn/SecondPage/SecondPage&moduleID=67&ViewID=18&areaID=72)。
3、响应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采用。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人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3、响应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响应人应当在该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将于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开始解密。
八、质疑与投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联系人:郑必成 联系电话:0571-23616808
质疑联系人:梅露红 联系电话:0571-23616805
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23656611
网站系统问题客服 联系电话:4008817190、4008371020
十、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
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1-61073953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第二章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二、实施地点:临安区 三、项目实施范围:食堂劳务托管服务,服务期限1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项目实施时间:1年 六、本次采购设定上限价,上限价:105.28万元。 |
2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 |
3 |
答疑与澄清:投标企业/机构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
4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止 |
5 |
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
6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加密文件和备份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拷入U盘,数量1份,密封包装,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但不强制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代理机构将拒绝。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投标人务必按规定时间自行解密,若因政采云平台系统原因或者CA锁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当场拆封并上传电子备份文件,若备份文件未提供或读取失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7 |
现场踏勘:自行组织 |
8 |
演示时间:无 |
9 |
样品:无 |
10 |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安区政府采购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 |
11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2 |
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3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 7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最低3000元,不含评审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评审专家费另行支付。费用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
15 |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采购、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响应人”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保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食堂劳务托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磋商委托
本项目无须投标人到场参加磋商会议。
(四)投标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五)特别说明: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微信小程序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1条的规定,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联系方式见附表(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金融机构联系信息表)。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文件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加密文件和备份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附件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7)其它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文件:
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
(1)声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规模、纳税、经营业绩等)
(3)相关资质资格文件(如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书等,提供复印件)
(4)类似业绩情况(附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5)商务偏离说明表
(6)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7)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②技术文件内容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2)食堂托管服务计划、经营思路
(3)管理制度、措施
(4)拟投入人员配置计划(附人员相关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质量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
(7)按照要求制订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停水、停电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
(8)对食堂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9)技术偏离说明
(10)安全管理计划
(11)投标人的其他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如有前提设定的,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的;服务如涉及费用,也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免费的。
(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含本公司优势)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附件
(14)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补充、细化、优化。
3.报价文件:
(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2)报价明细清单(须详细列明本次项目投标报价的组成明细,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微信小程序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磋商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明细清单中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最终报价即合同履行价,应包括一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人员工资、管理费、人力成本、员工伙食费、利润、保险费、运杂、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属于完成本次项目所必需的但响应人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响应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内固定不变,不随人员数量、投入设备工具等的变动而调整。
▲磋商过程中如响应人的投标总价有变动的,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均按投标总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以最终总价与初次投标总价下浮比例为准)。
3.有实物工程量而无报价的,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各响应单位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各种情况竞争报价。
4.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各种情况竞争报价。
5.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响应人应根据“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拷入U盘,数量1份,密封包装,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以代理机构收到为准),但不强制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代理机构将拒绝。(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必成,0571-23616808)
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表面应粘贴标签,标明响应人名称,外包封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采购人名称、响应人名称,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封套的封口处也应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响应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响应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5)仅提供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响应人中标后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的纸质版一正二副给采购人。
三、磋商
(一) 磋商程序: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响应人无须参加现场磋商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磋商信息。
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2.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磋商小组对资信及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次与各合格的响应人进行在线磋商;
4.在政采云系统通知各磋商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最终报价;
5.待所有响应人填写完毕最终报价后,在政采云系统公布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和各响应人最终报价;
6.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汇总各响应人的综合得分,在政采云系统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8.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9.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磋商及评审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9.1若个别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因政采云平台系统原因或者CA锁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当场拆封并上传电子备份文件,若备份文件未提供或读取失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解密成功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9.2若因政采云平台系统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评标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五、定标
(一)确定成交单位。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1.评标结束,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将采购结果公示于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进行1个工作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2.采购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3.质疑处理:相关单位提出质疑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单位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单位若借口故意拖延、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7天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中标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方式)。待项目服务期限满且无任何履约问题后30天内全部退还(不计息)。
2.成交单位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3.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费用的结算
合同中另行签订。
八、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设备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公开招标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设备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条 评标(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依法组建评标(磋商)委员会;
(二)评标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
(四)技术标评审;
(五)报价评审;
(六)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 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3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条 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第四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资信及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成交候选人,有效标不足3名的本项目废标。
本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商务分占80分,报价分占20分。
▲如综合得分相同,以报价得分最高的优先;如综合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以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第五条 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分标准(8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投标人综合实力比较(如获奖情况、服务网点、人员规模、以往经验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
2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6年及以上食堂托管经验的得3分,3年及以上的得2分,3年以下的得1分,无食堂劳务托管经验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
3 |
荣誉(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 |
1、具有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2分; 4、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的,得2分; 5、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10 |
获卫生监督部门食品卫生量化等级 A 级单位得 3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
||
获卫生监督部门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示范食堂称号或其他荣誉每个得 2 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6 |
||
4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供应商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经营(食堂托管)期限达5年及以上的得3分;连续经营(食堂托管)期限达3年及以上的得2分,有过食堂托管经营经验的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
2017年以来完成或已签合同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
||
5 |
人员配备 |
从业人员具有厨师技师等级证书、营养证书、营养配菜员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类证书得1分。最高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4 |
合计 |
0-35 |
||
技术分(45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整体方案 |
针对项目设计一套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菜色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 |
0-5 |
2 |
安全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性控制方案。 |
0-5 |
3 |
应急方案 |
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根据其可行性、合理性, |
0-5 |
4 |
餐厅管理 |
餐厅环境卫生、人员卫生、垃圾处理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程度。 |
0-5 |
5 |
服务质量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
0-5 |
6 |
文化建设 |
人员培训、餐厅文化建设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
0-4 |
7 |
管理制度 |
投标人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得2分。实行五常法管理的得2分,推行色标管理得的2分。 |
0-6 |
8 |
人员配置 |
人员岗位安排明细情况比较,包括人员数量、配备是否合理,岗位配置和劳动力投入是否经优化,是否能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 |
0-5 |
9 |
创新及优惠 |
经营服务、菜品创新亮点及优惠举措 |
0-5 |
合计 |
0-45 |
注:各响应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计算得分时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第六条 评标步骤
1、资格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无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5)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
2、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商务资信评审
1)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响应人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
3)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盖章的;
4)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实施期等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技术评审
1)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的响应方案;
2)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3)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响应人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3、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分(详见第五条)
▲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各磋商响应人进行评分,并告知各磋商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最终报价,待所有响应人填写完毕最终报价并提交后,公布各磋商响应人的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审得分以及各磋商响应人的最终报价;(磋商报价不得少于3轮)
4、报价计算(20分)
1)全部报价中,超过项目上限价的报价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以全部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则最低报价为满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0%*100]的计算公式计算。
3)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人员工资、管理费、人力成本、员工伙食费、利润、保险费、运杂、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属于完成本次项目所必需的但响应人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响应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最终报价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
2)磋商小组将对磋商响应方的方案、企业综合能力、对项目的投入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方,根据最终有效报价、技术服务方案、综合实力等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5、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正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处理。
6、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以赠送方式的报价;
2)投标最终报价超出上限价的;
3)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响应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第七条 磋商内容的保密
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开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企业过程中,响应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第八条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审小组将对响应人进行询标,并要求响应人作书面澄清;响应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为了深化后勤改革,探索和开拓学校后勤管理的新路子,推动后勤社会化进程,提高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服务水平,促进学校教学事业的发展,现就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进行采购。
1.2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现有30个班级,学生1050余人,教职工120人,实行封闭式管理。食堂可同时容纳三个年级的学生和教职工同时用餐,该项目包含学生供餐、教师供餐及接待用餐。
二、服务要求
2.1由学校提供场所、灶台及部分现有设施,不增加其他设施设备;
2.2学校保障食堂的水电、房屋、室外下水、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完好;
2.3托管期为壹学年,即2020年8月31到2021年7月10日。
期满后所有库存物品、自添设备由托管者自行处理。学校提供的房屋和全部设备设施及用具应完好交回,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4托管期满后另行采购。如师生对食堂服务质量满意率年度测评较差,采购人有权终止托管。
2.5食堂托管项目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也不得接受学校教职工和家属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
承包人派出的食堂托管服务团队应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团队素质较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食堂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提供工作履历),不得是学校教职工的家属或近亲属;食堂负责人及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承包人拟投入到本次服务项目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2人。
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托管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质量要求
达到采购人要求,考评满意度在90分及以上。
四、报价方式
响应人需对整年度食堂托管所需承包价格进行报价,该价格中应包括所有食堂托管所需的人员工资、员工伙食费、管理费、人力成本、利润、保险费、运杂、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费用等各项可能涉及的费用。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五、付款方式
食堂托管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等的形式支付给承包人。
六、相关说明
违反报价规定及在评审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价资格,已经成交的终止委托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五章 合同条款(具体详签合同)
甲方: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临安市於潜第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托管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事项: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及餐具,负责水电和燃料。
2.甲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负责原材料、日常易耗品、洗涤用品、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等的采购及费用,乙方协助验收。
4.乙方按照服务要求,提供学校师生早、中、晚餐饮服务,包括临时性的客餐、加班等服务。
5.甲方以服务外包费形式支付乙方托管费用为人民币: (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员工福利、年终奖励等)。
6.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聘用,重要工作岗位录用时报甲方同意。人员调整、工资发放、日常管理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投入到本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员工人数为22人。
7.托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的,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8.签订协议前甲乙双方对食堂现有财产进行清点移交,双方各执一份保管,乙方在托管期间不准将甲方财产挪作他用或擅自转移。
9.若原有食堂托管团队服务期限未满,原有员工的清退安置事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管理,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菜肴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做到文明就餐。
4.甲方负责进货验收和仓库的管理,乙方参与管理。
5.食堂菜价必须按甲方核准价格执行。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加工制作、保证员工规范操作);食堂安全与卫生管理(包括食品验收与监督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就餐环境卫生)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
3.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供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乙方应根据浙江省A级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做好消毒、剩饭菜处理、食品留样等台帐及食品留样等规范操作;根据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法标准,在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方面推行五常法和色标管理。
5.乙方做好食堂内部消除蟑螂、蚊、蝇、鼠害工作。
6.乙方做好食堂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上岗,按要求着装。
8.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
9.乙方需加强物资、食材、调料的管理,按需配备,不得浪费,不得有偷窃、挪用等现象,若有此类现象发生,且证据确凿,甲方视情况严重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为全体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及包厢菜。同时乙方要保证菜肴品种,早餐品种每餐不少于10个;由于中餐和晚餐实行包餐制,因而中餐和晚餐品种每餐确保两荤四素一汤;且每周二上午乙方向甲方提供下一周的菜单,并按甲方修改审核通过的执行。
1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食堂每月的成本核算工作和食材的市场询价工作。
12.乙方需做好每月所有食材配送的分类统计报表、仓库进出凭证等工作,每月及时上报财务。
13.乙方必须安排一个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来校专职驻点管理,不能委托食堂职工管理。
14.食堂、餐厅运行过程中的泔水、废品回收等收益由乙方自行支配。
15.乙方承诺餐厅(包厢除外)一律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充值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售餐券。
16.师生餐饮发现异物现象,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同样的菜肴,并赔偿本次餐费。
17.乙方保证厨房、通道等卫生包干区的清卫工作,并保持整洁。
18.乙方派专人与甲方采购员(或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对当天所采购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资应予以拒收;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入库,并协助甲方人员做好记录及日常管理。乙方应记录每天物资的使用情况并反馈给甲方,若发现供货商没有按规定供货的,须立即向甲方反映。
19.乙方按每个员工每天15元的伙食标准按月支付给食堂(人数以合同签订人数为准,天数以员工实际用餐天数为准)。
20.乙方要协助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安防工作。
四、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及费用
1.现有的食堂设施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乙方不得随意改造和变更用途,确需改造的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乙方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2.因食堂生产需要(包括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或在经营过程中自然损耗,确需添置和更新固定资产的,乙方提出方案,甲方审核同意实施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双方终止协议,乙方应把甲方投资的设备按清单如数清点交还给甲方(易耗品除外),如损坏应修复或折价赔偿;乙方自己投资的设备由乙方处理。
五、人员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聘用,并严格按乙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有服务意识,若在工作中发现师生服务意识差、品质低下、造成较差影响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调离岗位。
2.受聘食堂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全部由乙方发放,工作过程及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低于22人,且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受影响;甲方每月至少抽查两次,如发现职工总数低于22人(短期的病事假除外),则每人次扣除500元。
4.乙方职工应持有效身份的证明与健康证等必要证件,厨师还须有厨师的相关证件,并严格按国家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或上级部门若查到乙方职工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则每人次扣除300元。
5.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合作,甲方有义务择优录用原乙方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继续留在食堂工作。
6.乙方聘用的人员在甲方食堂工作期间,乙方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支付给聘用的职工工资和待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与聘用人员的合同须提供给甲方一份以备案用。
六、师生用餐管理
1.教师在指定的教师餐厅用餐,早、中、晚餐实行刷卡就餐。教师餐厅教师窗口不提供打包服务,如有需求教师事先与乙方沟通,在确保正常用餐情况下乙方可提供方便,并按照标准刷卡。
2.学生就餐实行包餐方式,包中晚饭,早餐不包在内,另行刷卡付费,中晚餐学生自主选择一荤二素一汤,适时提供水果等。甲方负责按批安排学生就餐,并做好秩序的维持工作。
七、结算方式
1.食堂托管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等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2.服务托管费由基础费用和考核费用两部分组成,协议签订之日起,基础费用 万甲方按10个月每月 万月划拨给乙方;考核费用3万按两个学期每学期1.5万元在学期末由膳管会考核后按考核等级划拨,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八、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2020年8月31到2021年7月10日止。
九、合同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也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以便保证甲方运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若满意度低于60%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服务托管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加工过程中造成食物不洁导致甲方师生食物中毒的(需相关有权机关或者机构认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0日的(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按照应付账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鉴证单位(盖章):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附件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7)其它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附件
(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
(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它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技
术
商
务
文
件
采购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信及商务文件内容:
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
(1)声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规模、纳税、经营业绩等)
(3)相关资质资格文件(如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书等,提供复印件)
(4)类似业绩情况(附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5)商务偏离说明表
(6)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7)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②技术文件内容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2)食堂托管服务计划、经营思路
(3)管理制度、措施
(4)拟投入人员配置计划(附人员相关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质量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
(7)按照要求制订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停水、停电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
(8)对食堂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9)技术偏离说明
(10)安全管理计划
(11)投标人的其他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如有前提设定的,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的;服务如涉及费用,也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免费的。
(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含本公司优势)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附件
(14)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补充、细化、优化。
评分对应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报价除外) |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商务部分
一、声明书
(代理机构):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报价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我公司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人情况介绍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表: 响应人信息
项目 |
叙述/提供 |
1. 一般情况 1.1 名称(包括:母公司/附属公司/办事处) 1.2 地址 1.3 成立时间 1.4 主业 1.5 业务范围 1.6 从事类似项目实施的情况 1.7 也可列举出在其它行业从事的相应工作 1.8 典型工程实例: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支持与经验 2.1 支持服务能力 人员的数量、学历、资历、经验等 3.其它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相关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
(由响应人根据项目要求及采购文件自行编制)
资质要求 |
应标单位具备资质 |
||||||
必备资质 |
资质级别 |
资质 名称 |
资质 级别 |
颁证 机构 |
证书有效期(起止年月) |
证书复印件所在页码 |
备注 |
其他资质 |
资质级别 |
资质 名称 |
资质 级别 |
颁证 机构 |
证书有效期(起止年月) |
证书复印件所在页码 |
备注 |
(加盖单位公章)
四、类似业绩情况
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简要描述 |
项目 投资 (万元) |
起止 日期 |
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偏离说明表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 |
应标文件商务条款 |
说明 |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部分
技 术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及标项: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报
价
文
件
采购单位全称:
响应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2)报价明细清单(须详细列明本次项目投标报价的组成明细,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微信小程序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磋 商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第二初级中学2020年度食堂劳务托管项目 |
注:1、此表报价单不得涂改,请按规定要求填报。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数相一致。
3、报价应包括一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人员工资、管理费、人力成本、员工伙食费、利润、保险费、运杂、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属于完成本次项目所必需的但响应人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响应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报 价 明 细 表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合计 |
小写: |
大写 |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