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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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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9/18】

公告日期:2020年9月18日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磋商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合计总预算金额

1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民币13.5万元

人民币38万元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人民币13.5万元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人民币11万元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3.开启时间:2020年09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4.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

6.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

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399901

(2)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23080

(3)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23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8

质疑联系人:杨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1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 :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定稿)电子全流程磋商文件-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pdf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0]14762、14869、14871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全流程电子) 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0 年 9 月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03 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3 前附表………………………………………………………13 一、总则……………………………………………………16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6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2 四、磋商规则、程序………………………………………24 五、授予合同………………………………………………28 六、其他内容………………………………………………2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3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六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2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 [2020]14762、14869、14871 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文化广 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就职工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磋商内容 数量 技术 要求 预算金额 合计总预 算金额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民币 13.5万元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人民币 13.5万 元 1 职工食堂服务 外包采购项目 1项 详见 磋商 文件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人民币 11万元 人民币 38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 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 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 9月 18日至 2020年 9月 25日(潜在供应商报名 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 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 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 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9月 28日 上午 09: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 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 2020年 9月 28日上午 09: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 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 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 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 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 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 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 16号镭宝大厦 14楼 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 121917514@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0年 9月 27日下午 17:00时前准时送 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 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 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 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 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 3 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U 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 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 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 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要 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加密后 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 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 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 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 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 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 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 CA数字证书(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 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 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 “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 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 MX?keyword=CA),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 片区金盖山路 66号 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七、磋商时间:2020年 9月 28日上午 09:30分整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6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 山路 66号 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 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 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 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锁,供应商在使 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 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 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 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 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当在 2020年 9月 26日下午 16:30分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 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下载。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 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 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 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7 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 -“分散采购”模块 6.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 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 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 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 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 0572-2151055、18698580797)。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十一、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 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 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 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 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 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 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 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 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 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8 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 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 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 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 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 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 宝或浙里办 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 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 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 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 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0108 地址:湖州市天宁巷 16号镭宝大厦 14楼 1710室 2、采购人名称: (1)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399901 (2)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23080 (3)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9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23123 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杨洁 联系电话:0572-2170098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 518号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18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0 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 一、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磋商内容 数量 技术 要求 预算金额 合计总预 算金额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民币 13.5万元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人民币 13.5万 元 1 职工食堂服务 外包采购项目 1项 详见 磋商 文件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人民币 11万元 人民币 38 万元 二、磋商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概况及服务范围: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服务基本要求:每日供应 2 餐(早、中),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 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3、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厨师1人、帮厨1人、点心师1人、小工4人,共计7人, 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6:00-14:00 4、服务期限:1年 (一)工作人员服务要求 ▲1、个人卫生应达到健康要求,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新参加工作的食堂工 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食品制作,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严禁无证 人员上岗操作,不准带病上岗。 2、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干净,佩戴工作帽、口罩。 3、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 4、讲究职业道德,处理好开饭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和打架。 5、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保证饭菜营养和质量,尽量满足职工口味;。 6、饭菜采取保温措施,随时供应热菜、热饭。 7、做好开完饭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饭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8、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关闭水、电、气等设施开关;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1 9、每次就餐后须对餐厅进行清理打扫,使桌、椅整洁有序。 (二)食堂及厨房安全卫生要求 1、未经培训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使用厨房设备。 2、使用厨房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转。 3、食堂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责任人妥善处理。 4、加强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毒、防霉烂。 5、灶房卫生、灶具、盛器要及时洗刷、消毒;生、熟隔离,初加工的蔬菜要分离, 切制工具生熟分开。 6、原料分类保管,库房无霉烂及虫、鼠害,墙壁干净无灰尘,地面整洁,门窗干净。 7、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按规定做好每餐的食物留样。 89、操作完后和每顿饭后,必须将食堂及厨房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 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9、厨房设备用后要清洗干净。成交供应商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 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做好餐后餐具收集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 (三)其他要求 1、每天根据招采购人需要提供早餐和中餐。 2、厨师提前一周开好菜单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菜单。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服务用水、用电和必需的办公用房 及仓库。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决,供应商在外包服务时应对食堂原有设 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使 用并负责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 4、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有关应急服务工作。 5、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做好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6、成交供应商相关负责人要对本磋商文件所含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 整改。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 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 损失。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2 8、为确保本磋商文件所含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方要求配 备 7名食堂工作人员常驻在岗,如有因私缺岗,由成交供应商妥善安排替补人员,保证 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如有辞退或更换人员,需征求采购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保证 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9、成交供应商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和用工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10、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稳妥的做好原有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保证做到人员的 顺利交接。 ▲11、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磋商报价应包含 7名用工 人员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 及支付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和服务税金。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 因素,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机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 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 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 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5 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服务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考核测评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注: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 前述规定。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 编号 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财政审批编号:[2020]14762、14869、14871号 3 磋商内容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4 项目实施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要求 5 服务期 1年 6 答疑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年 9月 26日下午 16:30分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 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 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 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 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 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 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7 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 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 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4 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 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 文件》,其中《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 允许制作成一个 U 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 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 8 响应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28日上午 09:30分前 9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 9月 28日上午 09:30分整 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 山片区金盖山路 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 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 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 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 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 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 16号镭宝大厦 14楼 1710室],联系 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121917514@qq.com。邮寄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7:00 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 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 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 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 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 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 未提供处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5 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 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 应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 应文件自动失效。 10 磋商时间 2020年 9月 28日上午 09:30分整 11 磋商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 山路 66号 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 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12 磋商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13 磋商办法及评 分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14 采购人 详见磋商公告 15 其他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 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组成分析 表)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6 一、总 则 1.概况 1.1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2 采购人: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州市特 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1.3监管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令; 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 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费用 3.1 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 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计取,由成交供 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7 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2.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2.2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 4.2.3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4.2.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5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6第六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4.3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4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 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答疑 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 2020年 9月 26日下午 16:30分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2 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 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 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8 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 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 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响应文件的签署: (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 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 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 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 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 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 允许制作成一个 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 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 2.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 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 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 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 动失效。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 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19 部分均采用 CA签章。 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2.技术文件: 2.1食堂服务管理流程; 2.2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2.3满意度调查方案; 2.4各项管理制度; 2.5特殊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 2.6本项目配备人员; 2.7对原有人员的过渡安抚方案; 2.8与采购人的配合; 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3.商务文件: 3.1公司简介; 3.2售后服务承诺; 3.3员工培训; 3.4磋商文件响应表; 3.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资信及其他文件: 4.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 4.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资格审查条款) 4.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 4.4 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 格审查条款) 4.5提供 2019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格审查条款) 4.6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www.ccgp.gov.cn ) 、 “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0 (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三者缺一不可, 截图模板详见附件) 4.7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4.8企业认证; 4.9企业信誉; 4.10企业业绩; 4.11企业荣誉; 4.1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首次报价文件: 5.1响应函; 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5.3报价明细表; 5.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 CA 电子签章)。 6.磋商报价说明 6.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 6.2 磋商报价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方案规划编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 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3 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6.4 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 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121917514@qq.com)向各供应商指 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 30 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 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 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 6.5 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 放弃处理; 6.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6.7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 7.磋商有效期 7.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 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8.1 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 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 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 8.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 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 次报价文件》,其中《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允许制作成 一个 U 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均按未提供处理; 8.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 响应文件; 8.4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2 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9.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 9.1 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 9.2 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 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 9.3 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 负责。 10.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 1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 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 格,作无效标处理; 10.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 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 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 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通过 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 EMS),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 16 号镭宝大厦 14 楼 1710 室],联系电话: 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0年 9月 27 日下午 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 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 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 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 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10.3 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 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 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3 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 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 件自动失效; 10.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 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 为准; 10.5 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 (邮箱或传真等)送达; 10.6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 (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10.7 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作为评审依据, 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 份响应文件(U 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 11.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 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 12.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 应文件。 13.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 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4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 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磋商规则、程序 14.磋商规则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 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 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4.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4.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3.1 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 14.3.2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14.3.3 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 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4.3.4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 接受的; 14.3.5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14.3.6 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14.3.7 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14.3.8 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 14.3.9 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14.3.10 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 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 14.3.11 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4.3.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5 的; 14.3.13 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4.3.14 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4.3.15 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14.3.16 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17 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 15.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16.磋商过程的保密 16.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 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依法严格保密; 16.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 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6.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1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6.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6.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6.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 16.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6.5.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6.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6.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6 16.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16.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16.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16.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7.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承诺。 18.磋商程序与方法 18.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1-4.7 资格审查条款。 18.2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 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 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8.4.1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18.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8.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7 18.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 18.6确定成交供应商 18.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18.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8.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 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8.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 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19.成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 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成交通知 20.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 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 20.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20.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8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 HZHC-(H)20200912 )”磋商文件。 五、授予合同 22.授予合同的依据 22.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2.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22.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23.合同签订 2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 附件。 23.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 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3.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3.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3.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 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23.7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 23.6 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 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23.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 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4.履约保证金:无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29 六、其他内容 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 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25.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2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 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 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 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 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2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以最终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 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合同价格包括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福利、劳保用品、突发处置费用等以及适 当的管理费用、利润、风险(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一切伤 亡事故等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 三、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执行。 五、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6.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 止分包。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1 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7.1履行时间: 7.2履行方式: 7.3履行地点: 七、 款项支付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 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5 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服务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考核测评合格后支付乙方至合同总价的 100%。 注: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九、服务质量保证及考核办法 10.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0.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0.3 考核办法具体规定如下:每月由采购人向就餐职工下发 60 份食堂满意度调查 问卷并统计得分,由采购人统计全年得分总平均分,平均得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含 80 分),采购人全额支付余款,平均得分每降 1 个百分点,支付余款也相应降 1 个百分点。 最低以 20 个百分点为限。 十、违约责任 11.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除相应款项;如遇严重情况, 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严重情况指甲方书面通知改正二次仍不执行的。 11.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 金。 11.3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 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2 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 订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 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及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各执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签订地点: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邮编: 邮编: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4 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评分项目 响应文件对应资料 自评分 响应文件页码 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 标准(报价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5 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 ……………………………………… 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 ……………………………………… 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 ………………………………………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6 技术文件格式: 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7 商务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响应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 或说明 服务期 付款条件 工作要求 (其他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8 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3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的 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 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 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0 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郑重承诺如下: 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 任和义务; 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 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 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 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 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1 企业业绩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方 签订时间 使用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3.复印件不清楚或有争议的,以原件为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2 企业荣誉、信用、实力及认证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获得的证书(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3 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HC-(H)20200912 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4 首次报价文件目录 (1)响应函; (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5 响 应 函 致: (磋商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电子备份文件 U盘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 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天。 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6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供应商: 项目编号:HZHC-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磋商项目名称 小写 磋商总价 (人民币) 大写 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政策的情形 磋商总报价扣除 6%后的金额 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磋商总报价扣除 6%后的金额”无需填写, 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总价应包含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 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 ▲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7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报价(元) 1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3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总价:人民币 元(¥ ) ▲报价明细表中总价应与磋商报价表中磋商总价相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49 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 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 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 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2 第六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 1 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 2人,共 3人组成。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 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 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 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 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 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 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 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 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20 分、技术、商务、资 信及其他 80 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 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计算方法: 报价部分:2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3 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 品磋商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 /(最后报价*94%)]*100*20%。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 2)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 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 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 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得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 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4 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 8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 术 分 46 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5 1 项目实施 方案 1、有健全的食堂服务管理流程规范(0-9分)完善合理, 内容齐全的得 7-9 分,完善度一般的得 4-6 分,管理流 程一般内容不齐全的得 1-3分。 2、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0-3分)预案科学、 严密、合理的得 3 分;预案不科学、不严密、不合理的 得 1-2分。 3、提供完善的食堂用餐(服务、卫生、菜品口感)满意 度调查方案及根据调查结果出具相应的积极的改进方案 (0-5 分)方案完善全面可行性强的得 4-5 分;方案全 面可行性一般的得 2-3分;方案不全面的得 1分。 4、各项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 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 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合作方反馈资料、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 (0-8分)制度完善内容齐全的得 6-8分,制度有但内容 不完善的得 3-5分,制度表述不清内容不齐全得 1-2分。 5、应急措施: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如临时 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等特殊情况的加班处理等)(0-8 分)方案完善合理,内容齐全的得(6-8分),方案完善度 一般的得(3-5 分),方案一般内容不齐全的得(1-2 分)。 6、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得 3 分。没有证书不得分 7、对原有人员过渡及安抚方案(0-8)方案完善全面可 行性强的得 6-8 分;方案全面可行性一般的得 3-5 分; 方案不全面的得 1-2分。 8、与采购人的配合;(0-2分) 以上人员需提相关证书上及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 供不得分,方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46 分 商务分 14 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6 2 服务承诺 1、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 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0-10分)服务方案完善全面可 行性强的得 7-10分;方案全面可行性一般的得 4-6分; 方案不全面的得 1-3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员工的养老保险、意外保险办理 等情况。全部办理完成的得(2 分);只办理了其中一 项的得(1分)。 需提供相关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意外险办理证 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2 分 3 员工培训 根据可行的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培 训计划或培训措施等方面由磋商小组进行分析比较、评 议、确定打分。(0-2分) 2 分 资信及其他分 20 分 4 企业认证 1、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 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的得 1分; 2、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 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的得 1分; 3、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 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ISO45001职业健康 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分 5 企业信誉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资信评级 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AAA 级得 3 分;AA 级得 2 分; A 级得 1 分。 2、供应商具有 2016 年至今的省级劳动保障信用定级 证书:A级得 3分,B级得 2分,C级得 1 分。未提供不 得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7 6 企业荣誉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政府行 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企业荣誉证书进行评分。 有国家级,包含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 荣誉得 3分; 有省级,包含省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厅)授 予的荣誉得 2分; 有市级,包含市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或区、县 政府授予的荣誉得 1分。 分值不重复计算。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3 分 7 企业业绩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 类似项目合同(合同需体现食堂厨房服务管理内容) 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8 标书质量 1、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 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 1 分。 2、磋商文件中的磋商资料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 插字现象得 1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但加盖校对章的得 0.5分。 2 分 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分内容提供相应评分证书、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为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相关原件扫 描或采用 PDF 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21917514@qq.com),相关原件备查,若由 于未发送原件至指定邮箱而引起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8 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 供应商: 项目编号:HZHC-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磋商项目名称 小写 磋商总价 (人民币) 大写 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政策的情形 磋商总报价扣除 6%后的金额 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磋商总报价扣除 6%后的金额”无需填 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总价应包含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 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 ▲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需提供相对应的报价明细表做为成交结果公示附件随成交结果公告对外公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59 附件: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网页截图模板 某 某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60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2170106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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