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具有厨房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 3、具有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在职人员燃气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同时提供该人员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政府优秀供应商证书(提供原件)。 6、宁波市内有售后服务网点,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在宁波市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宁波地区没有售后服务部门为不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企业必须开标前两天15:30前工作时内将样品及资料原件送到宁波市实验学校。未提供样品及资料原件视作无效投标。 9、报价必须要写清楚各项的单价和总价。不能只报一个总的价格,否则为不合格。 10、最低报价单位如其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或所送样品材质、工艺较其他单位有明显不足,则次低价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