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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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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一、合同编号:2020-61649

二、合同名称: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蟠龙采[2020]-001

四、项目名称: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泉市第二中学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41号总务处

联系方式:13587167186

供应商(乙方):龙泉中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荷花塘边上

联系方式:135676038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
数量:10
单价(元):4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看合同

2.合同金额(元):47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项:用餐人数以实际用餐人为准

浙江蟠龙工程审计咨询有限公司


  • 1_政府采购合同二中(1).doc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龙泉市第二中学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龙泉中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 龙泉市第二中学

签署日期:

根据( 龙泉市第二中学工作餐定点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 蟠龙采【2020】-001号2020年08月31日采购会上,经谈判小组评定 龙泉中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1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1.1 本合同书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

1.1.4 中标人响应文件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1.1.6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内容

2.1龙泉市第二中学用餐人数 118人左右,每月餐费400元/人,采用自选计费模式,乙方服务好甲方教职工用膳的秩序,保证甲方教职工的正常用膳、接受甲方的管理,让教职工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2.2乙方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2.3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有不少于200人同时用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人员,须有停车场,提供免费停车位。

2.4乙方饭菜价格实惠,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2.5膳食要求:菜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品种,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饭菜品种要丰富营养,应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

2.6乙方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

2.7供餐时间:按甲方要求。

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承担。

2.9卫生管理要求

2.9.1严把食物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必须保证食材和物料优质、新鲜、合格、清洁卫生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9.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9.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9.4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2.9.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消毒做到记录备查。清洁用品品种和用量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违规使用。

2.9.6用餐场所的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区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2.9.7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整齐、清洁、无污物、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做好用餐场所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

2.9.8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用餐场所内工作检查、监督。

2.9.9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2.9.10做好用餐场所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2.9.11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2.10人员要求

2.10.1乙方须配备厨师、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

2.10.2乙方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用餐场所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餐具卫生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菜肴食用放心、可靠。

2.10.3乙方有完善的管理结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2.10.4乙方对劳务人员能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各类社保费,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1其他

2.11.1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食品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11.2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用餐,必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3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合同转包给他人,乙方必须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承诺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则按照乙方承诺执行)保质保量做好用餐服务,在甲方的检查中,乙方被查实有质量问题或其它违规行为的,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乙方向甲方缴纳500-5000元违约金;累计三次发生被查实有质量问题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建议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2.11.4若因乙方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承诺、合同要求履行本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建议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三、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肆拾柒万贰仟元整(¥472000.00元)人民币,餐费优惠上浮率报价:10%(大写:百分之拾)。

四、技术资料

4.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4.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需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6.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7.1 履行时间:本项目合同期从2020年09月01日至2021年08月31日止(如政府部门教职工用餐有新的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7.1.1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投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甲方责令乙方整改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1.2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服务质量好的,合同期限可顺延一期(最多二期),否则甲方将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甲方对本条款具有决定权。

7.2 履行方式:按合同履行。

7.3 履行地点:龙泉中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八、款项支付

8.1 付款方式:每月餐费400元/人,采购人按每月实际就餐人数支付

8.2每人每月实际可使用餐费=440元/人

九、税

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

10.1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0.2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2.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

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四、争议的解决

14.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14.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4.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5.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 龙泉市第二中学 乙 方: 龙泉中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证方(盖章) 备案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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