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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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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21 11:54

项目概况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7222020000797
项目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22568.00
最高限价 1022568.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日用品销售或厨房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21日到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1、被介绍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4、现场考察业主回执单,需提供详细勘察的回执报告(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 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
地址: 宣汉县黄金镇街道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3982865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文秀;联系电话:0818-5218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19911767671



项目编号:5117222020000797



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

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中国·四川

人: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共同编制二○二○年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的委托,拟对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17222020000797

二、项目名称: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上级资金1022568.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食堂厨房设备,共计 1 个包,设置一名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采购用途:改善食堂环境,保障全校师生正常就餐。

(三)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日用品销售或厨房设备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 年 921 日至

2020925日,每天上午 09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6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1、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4、现场考察业主回执单,需提供详细勘察的回执报告(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

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 1012900 分至 1430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三)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012 1430 分。

十、开标地点: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二、投标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 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

通讯地址:宣汉县黄金镇街道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98286510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宣汉县太和街聚城峰华二期16栋2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9911767671

电子邮件: 171395232 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6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别财政部门,即宣汉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7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9911767671


28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9911767671


29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9911767671



30



声明承诺提醒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 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 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1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 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1.3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1.7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如涉及)等;

1.8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9 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1.1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1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12 投标有效期;

1.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4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15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16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以上知识产权规定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2.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 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价格加成方式进行惩戒。

%1.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 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需经过有关部门广告审核); (6)产品使用环境条件;

(%1)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 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


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如涉及优惠条件时作为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4) 商务应答表;

(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6)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

%1.4 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2.5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以上 12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

若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内容不得相互混装。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4.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5. “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 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证件、宣传资料、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除外),逐页编码,可双面打印。

7.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8. 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9.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10.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12.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日期、分包号(如有分包)。

2.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日期,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并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应当与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5.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