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09月21日 10: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百色干部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1日 10:42 |
评审专家名单 | 覃 访、陆 净、宁东娇、罗雪萍、张 英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 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023821 | ||
采购单位 | 百色干部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rar |
一、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二、项目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 访、陆 净、宁东娇、罗雪萍、张 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采取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向各中标供应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3904号-001、002、003、004
二、项目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分标:
供应商名称:百色市汇泉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鑫泉宾馆一楼出租房
中标优惠下浮率(%):6%
B分标:
供应商名称:百色市肥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金湾新城聚宝苑小区A区18栋一层7、8号商铺
中标优惠下浮率(%):6%
C分标:
供应商名称:百色市汇泉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建华路福莲苑C-27A-2一层
中标优惠下浮率(%):5%
D分标:
供应商名称:百色市汇泉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建华路福莲苑C-27A-2一层
中标优惠下浮率(%):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A分标:畜肉类,B分标:蔬菜水果类,C分标: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D分标:粮油调料及干杂类食材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覃 访、陆 净、宁东娇、罗雪萍、张 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金额:A分标: 23800.00,B分标: 23000.00,C分标: 26600.00,D分标: 17800.00。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采取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向各中标供应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百色干部学院
地址:百色市百东新区聚贤路1号
联系人:张 英
联系方式:0776-388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项目负责人:唐 治
联系方式:0771-2023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治
联系方式:0771-20238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干部学院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治
电 话: 0771-2023821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项目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单位:百色干部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328334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3283343"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
24
HYPERLINK \l "_Toc328334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8
HYPERLINK \l "_Toc328334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41
提醒潜在供应商: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2、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3904号-001
3、项目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A分标:210.00万元;B分标:200.00万元;C分标:245.00万元;D分标:135.00万元;
6、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7、采购需求: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年度预算金额(万元) |
特别说明 |
A |
畜肉类 |
1项 |
210.00 |
采购人将从各分标采购年度预算金额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B |
蔬菜水果类 |
1项 |
200.00 |
|
C |
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 |
1项 |
245.00 |
|
D |
粮油调料及干杂类 |
1项 |
135.00 |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8、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CD分标投标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合法资格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3、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4、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或转账付款,不接受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刷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注明所报名的分标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
五、公告期限:本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管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用电汇或转账方式将350元汇入科文公司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邮箱、分标号、纳税人识别号等传真到0771-2023829后联系财务负责人,财务联系人:朱瑜萍,联系方式:0771-2023962。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百色干部学院
地址:百色市百东新区聚贤路1号
联系人:张 英
联系方式:0776-388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项目负责人:唐 治
联系方式:0771-2023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治
联系方式:0771-202382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打▲号及表述为“须”或“必须”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执行标准有修改或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三、本项目是食材采购项目,无核心产品要求。
四、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某个或全部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分别按分标作完整唯一报价,为确保中标人对食材供应的品质保障和送货安全时效性,本项目A、B、C、D分标每个投标人可中两个分标(最多两个);按A→B→C→D分标顺序确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 百色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四星级(含)以上的标准提供餐饮服务,餐厅以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打造自己的餐饮特色,菜品搭配合理等为目标,需求的食材以本地产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为主,品质需优良精细,蔬菜水果、畜肉、水产及禽肉等以经过粗加工、挑选品质上乘的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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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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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配送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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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畜肉类 |
一、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鲜肉类:包含但不限于排骨、瘦肉、五花肉、沙骨、猪耳朵、猪舌、猪肚、猪脚、猪杂、肥肉、牛肉、牛腩、羊肉、羊蹄等。要求无异味、无酸败味,新鲜肉的肌肉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用手指压下,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用手背触摸肉质有黏手感(说明无注水),猪肉无牛肉般鲜红。 1.带皮(去皮)猪腿肉:新鲜、洁净,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肥瘦适中、无毛。 2.猪瘦肉:新鲜、洁净,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肥瘦适中、无杂质。 3.猪大排骨:新鲜、洁净,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杂质,砍好,规格约2cm。 4.猪沙骨:新鲜、洁净,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杂质,砍好,规格约3cm。 5.精品带皮(去皮)五花肉:整齐块状(切掉边料),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肥瘦适中、无毛。 6.带皮(去皮)五花肉:块状,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肥瘦适中、无毛。 7.净猪肚:新鲜、洁净,无异味、无注水、无油。约1.5-2.5斤/个。 8.猪净耳朵:新鲜、洁净、无异味、烧好无毛。约0.3-0.5斤/个。 9.猪耳朵:新鲜、洁净、无异味、烧好无毛。约0.6-0.7斤/个。 10.开边猪脚(前脚):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异味、烧好无毛、无杂质(砍好),规格约3cm。 11.猪净猪舌头:新鲜、洁净,无异味。 12.猪里脊肉:新鲜、洁净,不带脂肪层、去肉皮、去筋膜、无注水、无异味。约3~5斤/条。 13.猪筒骨(砍):新鲜、洁净,无异味,无杂质。砍好规格约4cm。 14.净猪瘦肉沫(肉片、肉丝):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异味,无杂质,无注水。 15.净猪尾巴:新鲜、洁净,无异味、烧好无毛、无杂质,砍好规格约3cm。 16.猪肠(大肠、粉肠头、七寸、直肠等):新鲜、洁净,无异味、无油。 17.猪肝:新鲜、洁净,无异味。 18.猪净肥肉:新鲜、猪背肥肉、不带皮、洁净,无异味。 19.猪肺:无淤血、无破损、弹性好。 20.猪心:新鲜、洁净,无异味。 21.猪腰:新鲜、洁净,无异味。 22.猪头骨(去头皮带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异味,烧好无毛,1开6。 23.猪血:块状,新鲜、洁净,无掺假。 24.猪皮:新鲜、洁净,无异味、烧好无毛。 25.牛腩:新鲜、洁净,无注水,无混杂边角料。 26.牛腱肉:新鲜、洁净,无注水。 27.牛里脊肉:新鲜、洁净,不带牛腩老筋,无注水。 28.牛淋肉:新鲜、洁净,无注水。 29.牛排:新鲜、洁净,无掺假,无注水,无牛油,无杂质,砍好规格约3cm。 30.牛百叶:新鲜、洁净,无异味、无注水、无涨发。 31.牛黄喉:新鲜、洁净,无掺假、无异味、无注水、无泡发。 32.牛蜂窝:新鲜、洁净,无异味、无注水、无泡发。 33.牛尾:新鲜、洁净,无毛、无异味。砍好规格约3cm。 34.羊后腿肉:新鲜、洁净,无注水。 35.带骨羊肉:新鲜、洁净,烧毛、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砍好规格约3cm。 36.去皮去骨羊肉:新鲜、洁净,无注水。 37.羊血: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掺假、无杂质、无异味。 38.去皮羊排:整块,新鲜、洁净,无异味。 39.羊蹄:新鲜、洁净,无毛、无异味,开边。 二、品质要求 1.所供畜肉类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来源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标准。 2.所供畜肉类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畜肉及其副产品随货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应定点屠宰的还需符合国家定点屠宰要求。 3.提供的猪肉必须是喂养达8个月以上。 4.采购人有个别肉类需要进行粗加工的,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加工。 5.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具备每日9:00前、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如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厅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 4. 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须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四、采购价格约定 A分标段报价周期为三个月,每三个月由中标人对分标内食材进行报价。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五、食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人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食品配送要求 1. 中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供应的食材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应当专人记录、专库贮存、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送货,于采购人下订单后的次日上午9:00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应至少于次日上午9:00前8小时告知中标人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中标人须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及时配送到现场。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达,中标人应于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半个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以保证采购人所需。 4.采购人所需食材无论多少,中标人都应保质保量无条件为采购人及时送货。 七、验收要求 1. 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清单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信息的录入。 2.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3.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当即拒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换货或退货。 八、投标人加工场所(仓库)要求 1.在本地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储备仓库,经营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的,还需具备独立保鲜仓库或冷冻仓库,加工场所(仓库)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 2.加工场所(仓库)内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清洗消毒设施齐全,以及能够正常使用。 3.加工场所(仓库)内设备布局合理、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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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 |
蔬菜水果类 |
一、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一)蔬菜类:包含但不限于冬瓜、黄瓜、青瓜、南瓜、丝瓜、苦瓜、佛手瓜、青豆、豆角、莲藕、笋丝片、酸菜、酸笋、茄子、番茄、萝卜、胡萝卜、洋葱、青椒、玉米、芋头、淮山、小白菜、大白菜、菜花、上海青、西兰花、生菜、油麦菜、空心菜、韭菜、蒜米、凤尾菇、姜、莴笋、红薯、金针菇等。各种蔬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具有相应的成熟度及鲜嫩度,具有清香、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无腐败味和其他异味,水分充足,无蔫萎、干枯、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蚀等。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 1.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长芽、损伤、出水。 1.1莲藕:无泥、无伤、无水印。用刀切开后腹部无泥、无异味。 1.2莴笋:新鲜,脆嫩,表皮无腐烂,体直,外形长度均匀,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保持水分充足和新鲜。 1.3洋葱:色泽亮丽,个头均匀饱满,清爽脆口,无老皮层,手指压有结实感。 1.4白萝卜(红萝卜):新鲜、无裂痕,脆嫩不空心、黑心,无泥,、坚实无虫眼,个体均匀。 1.5芋头:表皮无凹凸、无泥块、泥浆;切开后肉质密实,无虫害,无腐败;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大芋头约2-3斤/个,小芋头约10个/斤。 1.6土豆:新鲜、大小均匀,无黑心、无痕无芽,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一般约0.5-0.7斤/个,小土豆约12-15个/斤。 1.7淮山:新鲜、个大肉厚,无农药,口感甜糯,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1.8铁棍山药:新鲜、细长均匀、无腐烂、无泥、直径约3厘米,约0.8斤/条。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1.9 红薯(黄心、紫心):新鲜、粉糯无筋,肉质细嫩,无长芽,无腐烂,大小均匀,大个约0.4-0.5斤/个,小个约6个/斤。 1.10大肉姜:块大,皮土黄,老嫩适中,无泥。 1.11大蒜:个大,无烂眼,大小均匀,不带伤,无斑,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1.12茭白:个大,无烂眼,大小均匀,不带伤,无斑,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无老邦。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2.1香菜:新鲜、青绿、无黄叶。 2.2蒜苔:新鲜、质地鲜嫩、无杂质,长40-50厘米。 2.3 西芹:鲜嫩透绿,不空心,不带叶,1.5-2斤/棵。 2.4香葱:颜色翠绿,根白无斑点,无黄叶,长20~30cm。 2.5大葱:根透白,粗细一致,脆嫩,无泥,葱叶碧绿,肢体粗壮,葱白长,葱白约35厘米以上,总长约30~50cm/根。 2.6 芥菜:新鲜、无虫蛀、茎秆翠绿。 2.7 上海青:新鲜、青绿无斑、鲜嫩、不掉叶、无黄叶。 2.8 大白菜:鲜嫩、无腐烂、菜叶无虫蛀。 2.9娃娃菜:新鲜、色黄(假的不黄),鲜嫩,不掉叶,3棵/包。 2.10油麦菜: 颜色翠绿,无斑点,无黄叶, 长约12~18cm。 2.11 椰菜花:新鲜、叶形卵圆形,花球洁白均匀,无虫,脆爽。 3.瓜类与茄果类:新鲜、水分充足、无腐烂变质、果形完好,大小均匀,无变形、变色、变软、擦伤、枯萎、过熟。 3.1青瓜:水分充足,色泽鲜绿,带刺,直而挺,无异型,粗细均匀,表皮无擦伤,约0.8-1斤/个。 3.2毛节瓜:个大,水充足,无糠心,表皮无擦伤,个体均匀,手掂有重量感。 3.3玉米棒(甜玉米、糯玉米):新鲜、无虫害,自然熟,水分足,颗粒饱满。 3.4西红柿(番茄):新鲜,颜色鲜红,无明显疤痕,无挤伤、腐烂,大小均匀,约4个/斤。 3.5茄子:新鲜,无疤痕,大小均匀,无籽。 3.6苦瓜:鲜嫩,个大,水充足,无糠心、无破损。 3.7丝瓜:青绿,鲜嫩,不老,粗细均匀,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3.8青尖椒:油亮清润,颗颗饱满,口感香辣,无腐烂。 3.9圆椒(青、红):新鲜、色绿(红)、体形大、无虫眼破损。 3.10美人椒(青、红):新鲜、圆润光泽,表皮亮青绿(红)色,香辣。 3.11冬瓜:个大,水充足,无糠心,无破损,新鲜,约30-40斤/个。 3.12老南瓜:肉质金黄,表皮无破损,无腐烂,粉糯。 4.菇菌类:外形饱满,个体均匀,无异味,不发霉、变黑。 4.1鲜香菇:鲜嫩、稍厚,细密,具香味。 4.2鲜冬菇:鲜嫩、无虫害、无杂质。 4.3海鲜菇:鲜嫩、无虫害、无杂质。 4.4凤尾菇:鲜嫩、无虫害、无杂质。 4.5金针菇:鲜嫩、无虫害、无杂质。 4.6茶树菇:鲜嫩、无虫害、无杂质。 4.7白蘑菇:无杂质、颜色不能太黑、菇蒂不能过长、无泡水。 5.豆类:颗粒饱满、新鲜、无虫害。 5.1鲜毛豆仁:个体结实饱满、翠绿、鲜嫩,无杂质 5.2带壳毛豆:个体结实饱满、翠绿、鲜嫩。 5.3荷兰豆:新鲜、无虫害,采购人要求去头时,应去头干净,无杂质。 6. 豆制品及其他粮食制品: 6.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豆香味浓。 6.2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豆香味浓。 6.3细生面(宽生面):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6.4饺子皮: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7. 蔬菜制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无亚硝酸盐超标。 7.1酸菜:青菜泡制,无污染,酸脆鲜香、酸香自然,有弹性。 7.2酸豆角:选用色泽好,大小一致,无虫子咬过的新鲜嫩豆角制作,酸味自然、无杂质、无变质。 7.3酸笋丝:鲜笋泡制,无污染,酸脆鲜香、酸香自然,无异味,无变质。 7.4榨菜丝:外表呈青色或淡黄色,表面附有辣椒粉涂染的红色,有光泽,菜体脆爽,气味浓郁鲜香。 7.5萝卜干:色泽金黄,皮嫩肉脆,甘香味美。 (二)水果类:包含但不限于苹果、雪梨、香蕉、西瓜、火龙果、橘子、橙子、葡萄、提子等。各种水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具有相应的成熟度及鲜嫩度,具有清香气味,无腐败味和其他异味,水分充足,无蔫萎、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蚀,无泥沙。必须为新鲜时令水果,符合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水果必须经过挑选,大小均匀、表皮无破损、无斑,食用率达95%以上。 1.柑橘类(橙子、沃柑、砂糖橘、皇帝柑、金桔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果肉酸甜清香,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不变色、不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1.1橘子:果实扁圆、果皮松软易剥、色泽浅黄、金黄至金红色。 1.2金橘:果实小呈椭圆,果皮细薄,果肉多汁,香气浓郁。 2.苹果类(红富士等):具有相似品种(品牌)特征,果面洁净,脆甜爽口、无机械伤、疤痕,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结实多汁有光泽,不干皱、腐烂;大个约2个/斤,小个约3个/斤。 3.梨类(鸭梨、水晶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不干皱,无压伤。 3.1雪梨:果圆润,果皮黄绿相间,果点小而密,肉白皮薄,酥脆,汁多,味浓甜,约3个/斤。 3.2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约4个/斤。 4.油桃:果形端正、果皮粉红,大小均匀,新鲜、脆甜、无虫害,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 5.浆果类(提子、葡萄、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多汁甘甜,大小均匀,无压伤,无失水干缩,无过熟。 5.1黑提:果实色泽为篮紫色,颗颗肉饱满,肉质实,脆甜无籽。 5.2 葡萄(无籽):果穗完整,新鲜洁净,外形美观,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无异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常气味和滋味,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生理成熟度。 5.3巨峰葡萄:果形、色泽良好,新鲜,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及其它伤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 5.4红提: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新鲜。 5.5 猕猴桃: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实无缺陷,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贮存性,新鲜。 5.6 草莓: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新鲜。 6.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无压伤。 6.1哈密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果皮黄绿、绿白或金黄,厚而粗糙,带有凸起纹路,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果肉甜香多汁、爽滑。 6.2西瓜:果形完整、有光泽,带暗条纹品种花纹要清晰,果肉鲜红(黄心西瓜果肉鲜黄),水润多汁,肉质香甜,无开裂、发软。 6.3木瓜: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肉质厚实紧致,熟木瓜香甜多汁。 6.4香瓜:外形美观、腔小肉厚、果肉细腻、脆甜爽口。 7.热带水果类 7.1火龙果:新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果肉白(红心火龙果果肉红)、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 7.2枇杷: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果肉甜香。 7.3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新鲜无虫害,无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7.4香蕉(西贡蕉):果实象牙状、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无表皮发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无果柄腐烂、压伤、冻伤。果面光滑,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香蕉约4个/斤,西贡蕉约6个/斤。 7.5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无表皮发黑,爆裂、出水。 7.6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美味,脆嫩多汁,无爆裂。 7.7杨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甜。 7.8柠檬(酸柠檬):果皮浅黄色并较光滑,果肉柔软多汁,大小均匀、新鲜、表皮光滑。 7.9番石榴 (白心、红心):果形、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新鲜。 7.10李果: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新鲜、脆甜爽口、无虫害。 7.11莲雾: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新鲜、香甜多汁。 7.12百香果:色泽鲜艳光亮,没有刮痕和斑点且表皮油性多。 7.13冬枣: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新鲜、脆甜。 7.14大青枣: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新鲜、脆甜。 7.15圣女果:新鲜、脆甜、大小均匀,无病虫害。 二、品质要求 1.所供蔬菜水果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来源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标准。 2.所供蔬菜水果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随货提供快速检测合格证明。 3.所供蔬菜水果,应优先供应本地产出的产品,并确保品质及新鲜度。 4.采购人有个别蔬菜水果需要进行粗加工的,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加工。 5.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具备每日9:00前、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如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厅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 4. 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须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四、采购价格约定 B分标段报价周期为一个月,每月由中标人对分标内食材进行报价。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五、食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人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食品配送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供应的食材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应当专人记录、专库贮存、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送货,于采购人下订单后的次日上午9:00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应至少于次日上午9:00前8小时告知中标人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中标人须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及时配送到现场。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达,中标人应于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半个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以保证采购人所需。 4.采购人所需食材无论多少,中标人都应保质保量无条件为采购人及时送货。 5.中标人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瓜果品种(以百色本地品种为主)供采购人选择。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清单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信息的录入。 2.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3.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当即拒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换货或退货。 八、投标人加工场所(仓库)要求 1.在本地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储备仓库,经营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的,还需具备独立保鲜仓库或冷冻仓库,加工场所(仓库)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 2.加工场所(仓库)内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清洗消毒设施齐全,以及能够正常使用。 3.加工场所(仓库)内设备布局合理、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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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分标 |
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 |
一、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一)水产类:包含但不限于草鱼、鲶鱼、禾花鱼、青竹鱼、黄蜂鱼、罗非鱼、黄鳝、田螺等淡水鱼类。 鱼类:体表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混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感观鉴别:神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映敏捷。体态—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体表—鳞片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鲜大鱼头约3斤以上/个;草鱼(杀好)约4~6斤/条;黄蜂鱼(杀好)约0.25~0.3斤/条;淡水鲈鱼(杀好)约1.5斤-1.8斤/条;鲶鱼(杀好)约1.2~1.5斤/条;叉尾鱼(杀好)约1.2~1.5斤/条;鲟龙鱼(杀好)约3~4斤/条;青竹鱼(杀好)约1.5~1.8斤/条;芝麻剑(杀好)约3~4斤/条;罗非鱼(杀好)约1.5~2斤/条或2.5斤以上/条;桂花鱼(杀好)约1.8斤-2.5斤/条;多宝鱼(杀好)约1.2~1.5斤/条;石斑鱼(杀好)约2斤-2.3斤/条;禾花鱼(杀好)约10条/斤,大小均匀;蓝刀鱼(杀好)约18条/斤,大小均匀;黄鳝(杀好去骨)。 (二)禽肉(蛋)类:包含但不限于土鸡、玉米土鸡、三黄鸡、绿头土鸭、玉米土鸭、土鹅、乳鸽、鹧鸪、鸡鸭肾、鹌鹑蛋、鸡蛋、皮蛋等。新鲜的家禽肉肌肉色泽呈淡黄红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黏滑、皮肤光滑。骨髓色泽呈鲜红色,变灰、变绿为品质不佳。无肉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 1.玉米土鸡(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异味、无毛,180天以上。光鸡重约2.5~3.2斤/只。 2.安普鸡(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毛,240天以上。光鸡重约4.5~5.5斤/只。 3.老土鸡(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360天以上。光鸡重约2.6~3.2斤/只。 4.乌鸡(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毛、无注水,180天以上。光鸡重约2.5~3.2斤/只。 5.玉米土鸭(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180天以上,光鸭重约3.8~4.5斤/只。 6.绿头土鸭(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180天以上,光鸭重约4~5斤/只。 7.西洋鸭(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180天以上,光鸭重约4.5~5斤/只。 8.老鸭(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360天以上,光鸭重约4~5斤/只。 9.土鹅(光):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180天以上,光鹅重约7~8斤/只。 10.乳鸽(光):新鲜、洁净,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注水。重约0.6~0.8 斤/只。 11.鹧鸪(光):新鲜、洁净,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无注水。重约0.5~0.7斤/只。 12.鲜鸭肾:新鲜、洁净,无异味,无腐烂变质。约6个/斤。 13.鲜鸡肾:新鲜、洁净,无异味,无腐烂变质。约12-15个/斤。 14.鲜土鸡爪:新鲜、洁净,无异味,无腐烂变质。约8个/斤。 15.鲜蛋(鹌鹑蛋、鸡蛋、鸭蛋):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粪便,无血迹,无斑点,无颜色差异,灯光透视呈微红色,气室小,看不见蛋黄或略见阴影于中心。打开后蛋黄膜不破裂、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黄蛋白分明,颜色鲜艳。 16.皮蛋(松花蛋):蛋壳完整,涂料均匀。手振摇时无响声及活动感,有弹性。剥壳后,蛋白为茶色胶冻状,蛋白表面常有松针状的结晶或花纹似松花,蛋黄分为黑绿、土黄、灰绿、橙黄等彩色层。 (三)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包含但不限于鸡中翅、鸡腿、鸡架、猪颈肉(炭烧肉)贡丸、掌中宝、三角肥牛、龙利鱼、饺子、云吞、汤圆、腊肉、腊肠等。 1.冷藏冷冻食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应具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报告和保质期限证明。 3.保证产品质量,产品保质期限的有效期不低于50%,不得供应过期变质、来历不明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二、品质要求 1.所供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来源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标准。 2.所供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禽肉及其副产品随货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食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等票证。 3.提供的鸡、鸭肉必须是喂养至少6个月以上,并为当天新鲜宰杀,优先提供本地基地产出的产品,确保禽肉的品质及新鲜度。 4.采购人有个别食材需要进行粗加工的,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加工。 5.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具备每日9:00前、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如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厅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 4. 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须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四、采购价格约定 C分标段报价周期为三个月,每三个月由中标人对分标内食材进行报价。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五、食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人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食品配送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供应的食材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应当专人记录、专库贮存、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送货,于采购人下订单后的次日上午9:00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应至少于次日上午9:00前8小时告知中标人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中标人须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及时配送到现场。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达,中标人应于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半个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以保证采购人所需。 4.采购人所需食材无论多少,中标人都应保质保量无条件为采购人及时送货。 七、验收要求 1. 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清单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信息的录入。 2.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3.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当即拒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换货或退货。 八、投标人加工场所(仓库)要求 1. 在本地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储备仓库,经营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的,还需具备独立保鲜仓库或冷冻仓库,加工场所(仓库)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 2.加工场所(仓库)内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清洗消毒设施齐全,以及能够正常使用。 3.加工场所(仓库)内设备布局合理、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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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标 |
粮油调料及干杂类 |
一、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一)粮油调料类:包含食用油(包含但不限于调和油、花生油等),粮食(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面条等)、干杂(包含但不限于香菇、银耳、炖汤料、卤大料、腐竹、粉丝、其它等)、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等。 1.大米:籼米,等级一级、三级,规格:25kg/袋、5kg/袋、10kg/袋等。 符合GB/T 1354标准,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颗粒饱满,表面光滑、完整,无虫,不含杂物(如沙石、色素等异物)。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SC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2.食用油 2.1花生油:符合花生油国家标准(即符合GB 1534—2017的要求),具有SC许可编码,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等,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花生油按国家5S压榨一级花生油标准执行;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澄清、透明。规格:1.8L/桶、4L/桶、5L/桶、5.436L/桶、10L/桶等。包装容器上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2.2调和油:符合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即符合GB2716-2018标准的要求)。具有SC许可编码,非转基因,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异常色泽、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等。规格:5L/桶、10L/桶、22L/箱等。包装容器上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3.调料(耗油、酱油、味精、鸡精等):包装完整,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具有SC许可编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基本要求。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二)干杂类 1.干货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 泥土杂质,具有产品本身应具有的食品外观; 2.须为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等内容。 3.须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保质期证明,保证产品质量,供应的干杂类食品无泥沙、无杂物,在保质期内无变质。 二、品质要求 1.所供粮油调料及干杂类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来源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标准。 2.所供粮油调料及干杂类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等票证。 3.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具备每日9:00前、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如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厅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 4.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须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四、采购价格约定 D分标段报价周期为三个月,每三个月由中标人对分标内食材进行报价。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五、食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人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食品配送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供应的食材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应当专人记录、专库贮存、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送货,于采购人下订单后的次日上午9:00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应至少于次日上午9:00前8小时告知中标人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中标人须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及时配送到现场。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达,中标人应于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半个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以保证采购人所需。 4.采购人所需食材无论多少,中标人都应保质保量无条件为采购人及时送货。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清单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信息的录入。 2.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3.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当即拒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换货或退货。 八、投标人加工场所(仓库)要求 1.在本地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储备仓库,加工场所(仓库)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 2.加工场所(仓库)内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清洗消毒设施齐全,以及能够正常使用。 3.加工场所(仓库)内设备布局合理、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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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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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资金比例 |
我公司支持采购人将从各分标采购年度预算金额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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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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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送地点 |
百色市百东新区聚贤路1号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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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要求 |
1.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结合市场价格、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报出综合的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为:承诺优惠下浮率≥5%,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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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周期报价要求: |
1.B分标段由于果蔬类有季节性因素,报价周期为一个月;A、C、D分标段由于市场价格相对稳定,报价周期为三个月。 2.每个报价周期,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分标产品目录,向采购人提供该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提出优惠下浮率,各中标人的单品价格以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中标承诺优惠下浮率作为此单品上控价,单品价格不得高于上控价。 3.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由中标人根据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区等的农贸市场价格(含配送服务费)为基准报出,中标人所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质单品价格,采购人将组织食材采购询价小组,对中标人所报价格进行考察比对,如高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按市场最低价结算。 4.结算上控价 =(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中标承诺优惠下浮率) 5.结算单价=各中标人的单品价格≤(上控价) 6.货物结算价=结算单价×该货物实际供应数量 7.只允许每个分标货物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报价需包含食材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车费、税费等。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9.中标人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和所需的仓储、设备、运输、材料、加工、费用,利润、应缴税费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全包价。中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10.报价综合折扣率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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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算方式 |
1.采购人食材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0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食材对帐,如遇节假日顺延。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核对无误的单据及报账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货款。 2.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必须与中标人信息相符。 3.采购人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标人的银行账户,采购人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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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履约保证金 |
为保障中标人保证服务质量,各分标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采购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全履约,如期完成服务内容,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如数退还保证金(无息)。如当月(季)履约金被扣除,中标人需在下个月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百色干部学院 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市右江支行 银行账号:2060 7001 0400 17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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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约责任 |
一、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一)中标人所供应的食材与食材报价、送货清单、相关证明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累计发出3次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所供食材品质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一个季度内累计超过3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中标人配送过程中出现不按时送货、不按要求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一个季度内累计超过3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所供食材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高、或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缺陷、非正品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累计3次书面质疑书仍不整改的; (四)中标人应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累计超过2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及采购人人员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材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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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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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 加分条件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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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加分条件 |
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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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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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某个或全部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分别按分标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采取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向各中标供应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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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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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00万元;B分标:2.00万元;C分标:2.50万元;D分标:1.50万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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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场踏勘: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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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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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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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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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9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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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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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于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审查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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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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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023821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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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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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两份合同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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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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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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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表”中的“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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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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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百色干部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⑴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⑷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⑸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标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义、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3.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6.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2)▲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3)▲CD分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
2、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产品销售许可、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5)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6)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7)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8)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人情况介绍;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2)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1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技术文件
(1)▲服务技术响应表;
(2)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拟投入团队成员、车辆,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写];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投标人拥有的主要设备、服务设施的状况和现状、场所图片证明等材料(格式自拟)
(5)食品采购来源或产地等证明材料;
(6)▲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详见格式)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8)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和材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说明:投标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响应表、服务技术响应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分标按分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附言或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等信息,否则,信息不明确或有误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两份合同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单独密封封装。
3.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5.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7.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写全称。
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以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并成册)等,含正、副本,应尽量将全部投标文件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一起密封封装,并将开标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同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密封以投标文件袋(信封)无明显缝隙露出袋(信封)内文件且封贴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情况,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或密封、标记不合格等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只负责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不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情况。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负责检查,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5.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投标有效性的认定:
(1)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②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③投标文件签署(签名)、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②投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③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④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⑤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根据财库〔2019〕38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桂财采〔2019〕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有效性时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否决投标,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串通投标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评审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并按规定判定投标是否有效。
(1)根据桂财采[2016]42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
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
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
(2)根据桂财采[2016]42 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根据桂财采[2016]42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以开标。
(二) 开标: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五、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未提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资格审查文件”的文件资料的或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格的;
(4)未取得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结果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中标公告。
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八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将全部投标保证金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中标人保证服务质量,各分标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采购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全履约,如期完成服务内容,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如数退还保证金(无息)。如当月(季)履约金被扣除,中标人需在下个月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百色干部学院
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市右江支行
银行账号:2060 7001 0400 17290
九、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采取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向各中标供应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1、价格分……………………………………………………………………满分20分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有效报价范围为:≥5%;
(1-投标人最大下浮系数报价)
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 ----------------------------- ×20分
(1-某投标人下浮系数报价)
2、技术方案分…………………………………………………………………满分46分
(1)服务方案(满分16分)
一档(4分):对学院的需求和要求有一定的了解,各项服务承诺、措施、后期服务较满足学院实际需要,服务方案综合评价较良好,投标人的拟投入服务机构与学院实际距离在100公里以内的,服务方案综合评价一般;
二档(9分):从学院实际需求出发,较好的理解项目的特点和难点,服务承诺、措施、后期服务及安全质量能满足学院需要,有针对性,投标人的拟投入服务机构与学院实际距离在60公里以内的,服务方案综合评价良好;
三档(16分):完全理解本项目的难点和特点,能从大局意识、服务团队上有较强的服务承诺、措施和后期服务及食品安全质量措施,能很好的满足学院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投标人的拟投入服务机构与学院实际距离在30公里以内的,服务方案综合评价优秀 ;
(2)食材质量保障方案(满分10分)
一档(3分):质量保障方案较差,可行性一般的 ;
二档(6分):质量保障方案具有基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能较清楚的知道进货渠道和品质监控有保障,可行性较好;
三档(10分):质量保障方案能结合招标人要求制定,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针对性,能清晰直观的了解食材的来源和品质监控保障,综合评价优秀;
(3)应急预案分(满分20分)
一档(7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简单,补救措施可行性一般;
二档(14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较为具体,补救措施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当接到采购人紧急食材采购时,在50分钟内送达学院的;
三档(20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具体、详细全面、补救措施具有可行和针对性,当接到采购人紧急食材采购时,在30分钟内送达学院并验收通过的;
3、拟投入人员、车辆配置分……………………………………………………满分10分
一般(3分):拟投入人员2人及以上,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均具有有效健康证,具有一年以上食品经营及配送相关工作经验,配送能力具备1辆及以上运输车(配送需冷链运输食品的需具备冷链运输车);
良好(6分):拟投入人员3人及以上,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均具有有效健康证,具有两年以上食品经营及配送相关工作经验,配送能力具备1辆及以上运输车(配送需冷链运输食品的需具备冷链运输车);
优秀(10分):拟投入人员5人及以上,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均具有有效健康证,具有三年以上食品经营及配送相关工作经验,配送能力具备1辆及以上运输车(配送需冷链运输食品的需具备冷链运输车);
备注:以上主要拟投入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等;拟投入车辆需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交纳证明、车辆年检记录、司机驾驶证等清晰证明材料),车辆属于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缴纳凭证等,租赁合同期限应至少大于本项目实施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计分值。
4、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分………………………………………………………满分24分
(1)投标人2019年以来在采购人当地具有自营或租赁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加工场地(如定点屠宰场地等)的得4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2019年以来在采购人当地具有自营或租赁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得4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2019年以来在采购人当地具有自有资产的或合作经营的果蔬种植,禽、畜肉养殖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6分(满分6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19年以来在采购人当地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储备仓库(经营蔬菜水果、畜肉、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的,还应具备独立保鲜仓库或冷冻仓库)的得4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能力,有专人对所供食材进行产品检测,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能力。提供人员信息、场地图片、设备图片及日常检测记录等作为得分依据;按要求提供的,得3分;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6)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食材配送服务,提供食材清单和合同清晰复印件,并提供2017年1月至今供货发票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应包含:属于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明以及场地图片(非办公室);属于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2019年以来的租金缴纳转账凭证复印件以及场地图片(非办公室)等。
三、总得分=1 + 2 + 3 + 4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为确保中标人对食材供应的品质保障和送货安全时效性,本项目A、B、C、D分标每个投标人可中两个分标(最多两个);按A→B→C→D分标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技术、服务承诺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各分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各分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文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2910-KWZB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材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内容
1、 服务名称: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
2、 采购内容: 分标 (具体详见合同附件需求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采购预算金额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 分标采购预算总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甲方从采购年度预算金额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1、报价综合折扣率: %
2、结算单价= 采购小组定价×综合折扣率%
3、货物结算价=结算单价×该货物实际供应数量
第三条 服务期及配送地点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2、 配送地点:百色市百东新区聚贤路1号院内。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且符合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
第四条 资质认定
乙方应具备相应食材的合法供应经销资质,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供甲方审核,提交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及质量承诺书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甲方备案。
第五条 价格确定
1. 分标 (具体详见合同附件需求一览表) 报价周期为 。
2.每个报价周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标产品目录,向甲方提供该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提出优惠下浮率,各食材单品价格以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中标承诺优惠下浮率作为此单品上控价,单品价格不得高于上控价。
3.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由乙方根据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区等的农贸市场价格(含配送服务费)为基准报出,乙方所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质单品价格,甲方将组织食材采购询价小组,对乙方所报价格进行考察比对,如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结算。
4.结算上控价 =(报价周期市场食材单品价格×中标承诺优惠下浮率)
5.结算单价=各食材单品价格≤(上控价)
6.货物结算价=结算单价×该货物实际供应数量
7.报价需包含食材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车费、税费等。在该周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如遇严重疫情灾害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如确实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的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同类同质的食材价格,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所有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2.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畜禽肉及其副产品随货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随货提供快速检测合格证明,应定点屠宰的还需符合国家定点屠宰要求。其他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提供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等票证。
3.乙方供应的食品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应当专人记录、专库贮存、专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需要冷链运输的食品必须按要求冷链运输。
4.禁止下列食材送入餐厅: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七条 交货时间
1.甲方以书面或电子等方式提前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所需的食材种类、名称、等级、数量及其他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需求提供食材,于甲方下订单后的次日上午9:00前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派人监督过磅验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乙方须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及时配送到现场。
2.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达,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单后半个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保证甲方所需。
3.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清单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甲方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信息的录入。甲方验收后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退货。
4.甲方所需食材无论多少,乙方都应保质保量无条件为甲方及时送货。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中标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采购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按合同要求完全履约,如期完成服务内容,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如数退还保证金(无息)。如当月(季)履约金被扣除,乙方需在下个月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百色干部学院
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市右江支行
银行账号:2060 7001 0400 17290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甲方)食材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0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食材对帐,如遇节假日顺延。采购人(甲方)收到乙方核对无误的单据及报账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货款。
(2)中标人(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必须与中标人(乙方)信息相符。
(3)采购人(甲方)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标人(乙方)的银行账户,采购人(甲方)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第九条 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若因乙方提供食材或物品质量问题或乙方运输问题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
一、当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一)乙方所供应的食材与食材报价、送货清单、相关证明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累计发出3次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所乙方供食材品质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一个季度内累计超过3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乙方配送过程中出现不按时送货、不按要求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餐厅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一个季度内累计超过3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累计超过2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及甲方人员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所供食材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高、或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缺陷、非正品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累计3次书面质疑书仍不整改的;
(四)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材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乙方在采购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需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出入证件,并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开展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如有变动或出入证丢失,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办。
3.乙方应确保经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因乙方未尽到食品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釆购代理机构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售后服务承诺书
2.食品安全承诺
3.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
4.供应商各种证照
甲方(章) 百色干部学院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1
售后服务承诺书
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公司作为百色干部学院 的供应商,特向贵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营食品。
2.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在所供应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3.按照贵单位《采购清单》上要求的品种、数量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
4.我公司认可贵单位的食品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食品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单位的货物验收制度。
5.我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食品,保证在贵单位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食品,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定期或不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
7.因非人力因素(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不能及时向贵单位供应食品,保证提前半小时之内及时通知贵单位,并做好应急预案,想尽办法将食品配送到位。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三无”食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食品。
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销食品、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处理。
7.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百色干部学院 的供应商,为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学院教职工身及学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检查或者验照。
3.本公司供应的食品,进货、验收、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等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等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6.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8.供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的所有食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等,所供应食品的外包装符合要求,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9.不将有毒性、有病害、受污染、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一旦发现将无条件退货,并愿意接受罚款。
10.配送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的食品不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行为,自觉接受百色干部学院监督。
11.本公司供应的食品因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如食物中毒事故及学院教职工以及学员的身体健康受伤害等,愿意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2.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有效健康证件。
13.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1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1.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页码)
(2)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3)CD分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
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目录
一、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产品销售许可、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 ———————————————
(5)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文件:
5.1: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出具的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
5.2: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
5.3:其他证明文件 ————————————————————————
(6)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 —————————————————
(7)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 ——————————————————
(8)投标人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
(10)投标人情况介绍—————————————————————————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15)商务响应表 ——————————————————————————
二、技术文件
(1)服务技术响应表——————————————————————————
(2) 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拟投入团队成员、车辆,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写]————————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投标人拥有的主要设备、服务设施的状况和现状、场所图片证明等材料(格式自拟)——————
(5)食品采购来源或产地等证明材料————————————————————
(6)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详见格式)————————————————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8)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和材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三、报价文件
(1)投标函 ——————————————————————————————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二)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3、CD分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依法纳税的税费凭证证明
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商务文件格式: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销售许可、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如有)
4、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
服务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
注: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5、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文件
5.1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出具的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5.2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服务网点名称 |
投标文件页码 |
|||||
地址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 |
|||||
员工总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经营期限 |
||||||
售后服务协议 |
||||||
售后服务内容 |
||||||
工作业绩 |
||||||
服务承诺 |
||||||
业务咨询电话 |
传 真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5.3其他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据实提供)
6、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8、投标人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
投标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
占投标总价比例: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5、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分标:
项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一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二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 |
... |
注:投标人应按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各分标“商务最低要求“内容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技术文件格式:
1、服务技术响应表格式:
服务技术响应表
分标:
项号 |
招标文件需求 |
投标文件承诺 |
偏离 说明 |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配送服务内容 及要求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配送服务内容 及要求承诺 |
||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注:
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服务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服务具体内容。
⑶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拟投入团队成员、车辆,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写];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分标: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1、项目实施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4、投标人拥有的主要设备、服务设施的状况和现状、场所图片证明等材料(格式自拟);
5、食品采购来源或产地等证明材料
6、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详见格式)
食品质量保障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百色干部学院 的供应商,为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学院教职工身及学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检查或者验照。
3.本公司供应的食品,进货、验收、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等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等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6.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8.供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的所有食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等,所供应食品的外包装符合要求,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9.不将有毒性、有病害、受污染、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一旦发现将无条件退货,并愿意接受罚款。
10.配送给百色干部学院餐厅的食品不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行为,自觉接受百色干部学院监督。
11.本公司供应的食品因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如食物中毒事故及学院教职工以及学员的身体健康受伤害等,愿意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2.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有效健康证件。
13.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1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8、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和材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报价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签字代表 (全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优惠下浮率(%)
项目名称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优惠下浮率(%) |
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
A |
畜肉类 |
1项 |
% |
B |
蔬菜水果类 |
1项 |
% |
|
C |
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 |
1项 |
% |
|
D |
粮油调料及干杂类 |
1项 |
% |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
注: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上述分标进行单独报价,投标人只须对所投分标进行报价,若投标人不参与某分标的投标时,则自行将该分标的内容删除,仅保留参与的分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
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优惠下浮率(%)
项目名称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优惠下浮率(%) |
百色干部学院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
A |
畜肉类 |
1项 |
% |
B |
蔬菜水果类 |
1项 |
% |
|
C |
水产及禽肉(蛋)类(含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制品) |
1项 |
% |
|
D |
粮油调料及干杂类 |
1项 |
% |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4、此表请单独装信封放入投标文件袋,信封封面请注明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三、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