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二中学2 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项目 (项目编号:ZXZB2020-F-01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0-F-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项目 预算金额:72.333万元 最高限价:72.33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1日到 2020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2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8号 联系方式:022-26235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联系方式:1862296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6229619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二中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第二中学,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109号。在校师生总数为282人。就餐人员实行一餐一刷卡的方式自愿选用消费,由天津市第二中学进行监督管理。
二、用餐标准及时间
餐标:早餐4元,午餐12元,晚餐12元
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三、人员要求
食堂餐厅需配备至少6名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洗碗工1名,切配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工作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备5年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2 |
厨师长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或高级技师)证书; 2、 年龄在55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3 |
厨师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或高级)及以上证书;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4 |
面点师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三级(或高级)及以上证书; 2、 年龄在50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5 |
洗碗工 |
1 |
1、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2、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6 |
切配员 |
1 |
1、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2、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四、食堂工作具体要求及工作标准
1、投标人无债务纠纷及法律诉讼。
2、投标人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均于采购方无关,对方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及劳动保护用品。
3、为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食工作,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食堂食品制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在加工食物过程中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投标人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投标人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的损害,如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应合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出现重大损害,除合理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和损失后果轻重罚款、辞退人员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杜绝人为损坏。若有损坏,投标人负责维修或应予赔偿。
5、投标人应按季节变化和蔬菜价格等因素合理安排每周菜谱和所需菜品原料,并提前一周报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审定后决定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应季水果类配餐每日供应。
6、投标人在使用水、电、燃气管线等重要部位要每天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检查,如有损坏情况,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通知食堂管理员保修,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每日检查完毕完成后,及时锁闭食堂门窗。
7、投标人每天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细致的清理餐厅卫生,确保食堂内现有各种设施、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分类放在固定的位置,并且妥善保管,确保成餐用具、运输用具、公共餐具每餐消毒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防止传染病发生。
8、投标人必须确保食堂内部环境卫生的整洁,特别每餐后打扫是食堂主、副食操作间、库房和餐厅内卫生。做到地面、售饭台、餐桌、餐椅无垃圾、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9、中标投标人必须将所有操作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基本情况登记表交给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存档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经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后持本人健康证上岗操作。
10、投标人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并保持服装整洁,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并保持好个人卫生,不佩戴首饰、饰品,操作人员进行食堂操作及打饭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套袖,主副食操作间内严禁吸烟,严禁私开小灶。
11、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每人查看冰箱、冰柜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视情况和季节进行化霜、清洗、消毒,采购人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督促投标人人员做好好此项工作。如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管理人员保修,不得影响人员的进餐。
12、投标人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不足时要及时配发,严禁违规操作。夏季卫生工作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餐饮管理条例执行,配合和服从采购人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加工蔬菜要清洗干净,加工肉类、禽、蛋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高温、热透)。
13、菜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刀、墩、饭、框、桶、盆、抹布以及其它加工用具和容器必须张贴明显标志、定置存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用后洗净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感染。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4、投标人必须把汉民和回民的主副食品、调料和炊具等严格区分和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能混放。
1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本机关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建章立制,对外规范制度上墙并能落实到位,对内有督导作用。要着统一服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16、投标人应提供检验食材、器皿卫生安全的仪器及有资质的检验人员,把好采购食材关。采购人有权监督投标人的菜品生产、菜品出品的质量及投标人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合同金额做出合理的调整。
17、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管理制度对投标人进行日常管理,投标人必须严格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购人可依据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给予投标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18、投标人必须保证每天按时上班,不得应个人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就餐。工作时间不得擅离离岗,有事必须请假,投标人安排人员补上。发生意外伤害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或发生违法行为采购人概不负责。
19、投标人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招外来人员进入食堂进餐,不得留宿,
与食堂餐饮无关的物品一律不能进入食堂。不得在主、副食操作间住宿和晾晒衣服。
20、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在劳务操作中爱护采购人财产和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遵守职业道德。
21、投标人在履行劳务协议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才做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员无关。同时给采购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投标人劳务费。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审定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投标人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投标人在服务中出现的过错、过失、品质未达标或其它因管理责任而造成的事故,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整改通知、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处罚,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履行。
3、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投标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过错及违反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或采购人管理规定之行为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员工进行更换。
4、采购人有权查验投标人为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相关票据。
5、采购人与投标人协商解决具体办公场所及设备、物料的存放场所。
6、在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及服务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应按时支付投标人的服务费。
7、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且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或提早就餐时间等采购人不提供加班费,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对采购人委托的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服务。
2、投标人派送到采购人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相关的调查、考核和培训。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员工资料需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投标人应严格管理、教育、培训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维护采购人的良好形象。凡因投标人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采购人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4、定期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因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
5、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必须持相应有效资质证件上岗,必须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要有无犯罪证明。
6、员工在岗期间需统一着装,工装由投标人提供,工装的颜色、款式(经采购人同意)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
7、投标人应当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
8、投标人必须与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员工与投标人合同期内所发生经济补偿金由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9、如遇采购人有重要活动和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需要加班的情况,投标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保证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10、当采购人提出派遣员工需求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用工条件满足需求,并保证员工在一周内到位。
11、投标人对派遣人员特别是厨师和项目经理进行调整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与采购人商议。
12、投标人应定期与采购人代表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意见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13、投标人提供人员的身体的健康状态、思维能力、精神状态,能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投标人应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的为采购人服务。
14、投标人需按国家、天津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费、防暑降温费、企业税金及提取管理费,如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及相应费用,产生劳动纠纷,投标人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的投诉应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16、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选定的食材配送单位,做好食材的交接、检测、储存、使用等工作,采购人有权随时更换配送单位,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配送单位的对接工作。
17、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保险理赔等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