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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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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辅警人员等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详情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辅警人员等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09-21 19:02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辅警人员等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20-379)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09月21日起至2020年09月23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287,4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辅警人员等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3、交货期:2020年09月29日前完成所有物品的到货。

4、主要服务要求:

2020年中秋将至,为确保我局辅警人员及合同工等内部工作人员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切实把分局党委的关爱落到实处,拟于中秋节前夕向分局全体辅警人员及合同工等内部工作人员发放2020年中秋慰问品,具体要求如下:

(1)发放对象:经统计,分局所有在职辅警人员及合同工等内部工作人员,共计958人。

(2)费用预算:拟按照300元/人的标准采购节日慰问品,共需费用贰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287400元)。

货物清单详见附页1。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

⑦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及地址:珠海市菜篮子投资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2468号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为了响应珠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以购代捐”活动文件(详见附页2),为此只能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秀艺 电话:0756-8640994;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鲁,电话:0756-2600320;

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何显华 联系电话: 0756-2653852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