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河南百汇拍卖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沁阳市】沁阳市国有资产对外租赁公告(五)(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沁阳市】沁阳市国有资产对外租赁公告(五)(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招标详情

【沁阳市】沁阳市国有资产对外租赁公告(五)(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沁阳市国有资产对外租赁公告(五)

(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定于2020年9月29日9:30时,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对部分沁阳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权及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2、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岗往北第1-7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3、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岗往南第1-9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4、沁阳市第十二中学对面(紫陵财政所门岗往南第1-2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5、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沁阳市第十二中学标的物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公民(自然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沁阳市第二中学标的物及沁阳市高级中学标的物竞买人为焦作市以内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名时个人请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单位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及附件《国有资产对外租赁竞买须知》所需提供相应材料。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三份,竞买人为单位的,所提供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凡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买人请持以上相关证件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十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三、标的展示时间与地点

展示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拍卖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8日

报名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

交纳方式:转账

竞买保证金:第1标的保证金100000元,第2标的保证金20000元,第3标的保证金20000元,第4标的保证金5000元,第5标的保证金200000元

收款人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专户

账号:410806010100005001

开户行:中原银行沁阳支行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16:00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百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639114400 13949687954

沁阳市国有资产对外租赁五竞买须知.doc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百汇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场拍卖会的标的物为:

标的一: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标的二: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岗往北第1-7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标的三: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岗往南第1-9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标的四:沁阳市第十二中学对面(紫陵财政所门岗往南第1-2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标的五: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

各标的竞买人报名条件要求:

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竞买人报名条件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拍卖会的顺利进行,经沁阳市第十二中学研究决定,特对意向竞拍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竞买人提出报名要求如下: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公民(自然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个人请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单位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三份,竞买人为单位的,所提供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竞买人需在报名前积极结合拍卖人向沁阳市第十二中学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对接的相关事宜或者合同协议,理性报名竞拍。

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竞买人报名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购买到使学生满意的食堂服务和物美价廉的商品,使学生能安全、放心学习,特对竞拍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的竞买人提出如下要求:

1、鉴于学校食堂和超市的规模及经营性质,便于统一管理,要求竞买人需为同时具备餐饮服务公司营业执照和超市类经营营业执照的法人及单位。

2、为了便于对学校食堂和超市的竞买人进行审查,以及后期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后期的经营过程更加稳定,经沁阳市第二中学招标领导研究后,设定竞买人区域为焦作市范围以内。

3、为了确保食堂和超市的食品安全经营和服务质量,要求竞买人具备从事经营学校食堂资历三年以上证明和从事超市经营的资历证明,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从业人员不低于5人),有一定的业务管理能力,服务周到。

4、要求竞买人和所有从业人员需品行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和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5、意向竞买人(法人)要在公示期间提前对标的物进行查看,对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物对接相关事宜及经营协议合同了解,对不清楚问题及时提出,学校及时答复。在此期间,意向竞买人需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的审查。意向竞买人全部了解并认可相关事项、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可开具证明,报名竞拍。竞拍结束后,买受人若对标的物存在异议,学校概不负责。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持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与学校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签订有关管理协议书。

7、超市和食堂经营期间,为了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利,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买受人需向学校缴纳一定比例(竞拍价5%)的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数退还买受人。

8、在竞拍过程中,如果竞买人之间存在恶意竞拍,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买受人出现违约,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竞买人资格报名要求: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购买到物美价廉商品,使得学生能安全、静心学习,特对竞拍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的竞买人(法人)和经营服务人员及拍卖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竞买人(法人)在报名之前应接受沁阳市高级中学和拍卖机构全面资质审查,凡不符合资质的,不得报名。

2、参与竞买人(法人)限定在焦作市以内,竞买人(法人)需提供企业或个人有效资质证件(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报名前必须提前和沁阳市高级中学联系,经学校超市招标领导小组对其所经营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全面考察后确定其报名资格,然后持学校证明到交易中心报名。

3、法人和从业人员须从事超市经营业务五年以上,或经营学校超市三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从业人员不低于5人)。有一定的业务管理能力,服务周到,店面整洁干净,所有食品购买和销售流通正规。

4、法人和所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和犯罪记录。(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5、竞买人(法人)要在公示期间提前对学校超市(标的物)进行查看了解,如有疑问及时提出,学校予以及时答复。竞拍结束后,买受人若对标的物存在异议,学校概不负责。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持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与学校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和经营合同(相关内容请在报名前到学校咨询)。

7、超市在经营期间,为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利,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买受人在成交后,需向学校缴纳一定比例(竞拍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约定等,经营到期后如数退还买受人。

8、在竞拍过程中,如果竞买人、竞拍人之间存在恶意竞拍,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买受人出现违约,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关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学校超市只准经营适合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食品、饮品、冷饮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特别告知竞买人:

1、标的以展示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2、对标的物的使用需无条件接受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

3、第十二中学门岗往南第1-9间门面房原租户租赁到期日为2020年12月31日,学校对面门面房(紫陵财政所门岗往南第1-2间)原租户租赁到期日为2020年10月31日;

4、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标的物现状,并对标的物进行谨慎的选择,如竞买人参与竞买, 拍卖人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已全部知悉并接受,竞买人自愿遵守本场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

四、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应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交付规定的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竞买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逾期未交者即为违约,按《竞买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拍卖拍品成交价格不含任何税费,其它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百汇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拍卖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

第二条 本场拍卖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瑕疵声明:

(1)拍卖人制作的《拍卖目录》、《竞买须知》及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拍卖标的概况的一种描绘,仅为参考性意见,对标的品质等不构成任何担保。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不做任何担保。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开始前修订《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品目录》;

(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展示日期内,以现场查看咨询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或隐性瑕疵。

第四条 竞买人参与竞买活动,应按《竞买须知》规定方式和程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现场竞买时,应先举牌,并以不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增价幅度或高于该增价幅度进行竞买,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未经拍卖师认可的增价幅度将导致竞价无效。

第五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如现场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人指定的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宣布撤回拍品。

第六条 拍卖活动由竞买人公平竞争,公开叫价,价高者得,最后由拍卖师落槌宣布拍卖成交。

第七条 竞买人如因故不能亲自参加竞买的,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竞买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第九条 竞买成交,委托人收到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交付买受人,并将该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第十条 如买受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买受人违约的,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还需按《竞买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买受人对所拍卖标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竞买人一经在竞买合同上签字,即表明同意遵守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十三条 本规则未包括的其他事项,以拍卖师当场宣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

   

   河南百汇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拍卖标的清单

序号

拍卖标的

位置

面积

备注

1

沁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和超市三年经营权、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沁阳市覃怀中路西段

780.02㎡

2

沁阳市第十二中学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学校门岗往北第1-7间

140㎡

学校门岗往南1-9间

180㎡

2020年12月31日到期

学校对面门面房(紫陵财政所门岗往南1-2间)

64㎡

2020年10月31日到期

3

沁阳市高级中学超市三年经营权

沁阳市高级中学电教楼一层由东往西第2-8间

229.6㎡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