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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医院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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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2 11:40

一、项目编号:ZMZB2020SZY-147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吉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坊东街309号商业大厦二院北楼1单元17

中标 金额 : 87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陕中医147主要中标标的.pdf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李永波、汪青春、张粉艳、闫花丽 刘耀政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0,4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中医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2号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文佳、杜华龙、董菊莉

电话:02988440695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联系方式:02988440695

十、附件:

(发售稿)陕中医-147慰问品招标文件20200825(1).doc

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2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MZB2020SZY-147

陕西省中医医院

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陕西省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一、总 则 10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五、 开标、评审、定标 18

六、签订合同 22

七、代理服务费 22

八、 质疑和投诉 23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25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 28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31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部分 投标函 37

第二部分 报价一览表 38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1

第四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偏差表 42

第五部分 商务响应说明 43

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44

第七部分 投标技术方案 47

第八部分 业绩一览表 48

第九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9

附件一、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50

附件二、中小企业申明 52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53

附件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4

附件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54

附件六、质疑函范本 55

附件七、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57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MZB2020SZY-147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872538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联系人:米文佳、董菊莉、杜华龙

电话:029-88440695

传真:029-88440695

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

采购内容: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

采购预算:88.2万元

项目性质:其他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至今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9月01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现金支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3、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40695

开户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太白路支行

账 号:78590188000191476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2号

电话:029-87253806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联 系 人:米文佳

电 话:029-88440695

邮 箱:415080516@qq.com

4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接受

5

现场勘查

□组织

?不组织

6

开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7

是否接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

8

报价货币

人民币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和法定代表授权书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10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

□接受,本项目采购要求中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参与本次采购。

11

资格

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至今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以上为资格审查必备资质。评审时,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额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且应在开标前致电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注: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名称汇款)。

账户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太白路支行

账号:78590188000191476

咨询电话:029-88440695找财务高老师

转账事由:SZY-147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按要求标明)

13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是指试剂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试剂价值、配套设备费用、实验室建设费用、安装调试费、国内外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技术培训费、检测费、施工费、人工费等按国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唱标报告)上,标明所投货物的总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签署;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投标报价表中标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

投标

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且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U盘、电子文档应为PDF与WORD格式各一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须为原件)。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的落款处,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6

包装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报价一览表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等标识,且投标文件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标识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权被拒绝。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风险。

1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部分)

18

质疑与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4)143号)等的相关规定办理。

19

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0

其他

如投标人有中小企业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节能产品、环境产品等须在目录中体现,如因目录中未体现所产生政策性优惠未进行享受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1.2 本次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 “服务”指除了货物和工程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含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5.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5.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者加分。

5.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可同时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填写相关信息及数据)

5.4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按照财政厅及相关政策执行。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评标方法;

采购要求;

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如有问题或疑义请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任何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递交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任何询问或澄清要求将作出书面答复。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为方便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从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公开招标使用。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应根据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格式和顺序认真编制。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外文资料,必须配以中文译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具体内容包括:

投标函;

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技术方案;

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2 投标人需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推荐采用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货币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

4.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人的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所投投标文件的;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投标人企图影响开标、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4.5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退取投标保证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到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办理:

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加盖公章)见附件七

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将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与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当天未提交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与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在开标后自行找财务办理保证退还手续。

4.6 中标人在退取投标保证金时,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密封

6.1 投标文件的装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投标文件的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文件的密封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知识产权

7.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货物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7.4 如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1.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4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字样。

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 开标、评审、定标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价格等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投标人代表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不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报价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单独密封递交的报价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递交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

2.1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2.1.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1.5参与评标结果报告的起草;

2.1.6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1.7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投标文件初审

3.1 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投标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3.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合格性、完整性、有效性),具体审查:

投标报价是否唯一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交货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对通过审查的,被认为其投标文件完整、合格,投标有效,可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3.3 经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

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投标文件出现漏项或货物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的虚假证明),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付款方式、服务期限、交货时间、送货地点等)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7)采购要求中带★出现负偏离的。

3.4 如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不得评标。

3.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得分最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

投标文件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有疑义不清楚的内容,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视其投标无效的风险。

4.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

5.1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2采用综合评分法: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分标准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比较、自主打分、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将评审得分汇总后,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投标人名次按报价得分高低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填报评标报告。

5.3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定标

6.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同时书面复函代理机构;

6.2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定标复函”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中标后,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代理机构归档,招标文件及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需要,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管理部门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七、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等形式交纳

质疑和投诉

质疑或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办理。

8.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8.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5 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驳回。

8.6 质疑函接收方式:由自然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书面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

8.7质疑受理部门: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电话:029-88440695。

8.8 提交质疑函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8.9 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函回复的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

如所质疑的问题比较复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答复时间内无法回复,应事先告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同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10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11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范本详见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即招标文件附件六。

标方

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技术、业绩、服务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分值构成

分 值

100分

评审内容

报价

35分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10分

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5分;如出现技术参数复制情况,由专家视其情况给予1-5分的扣分,参数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2、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技术指标、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

样品质量

3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品牌、规格、样品的外观(包装,产品品相)、气味、口感、加工原料质量、标签、质保期、批次检验资料进行综合比较,符合或优于国家强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厂家证明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其中每样样品优计3分,一般计2分,较差计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因投标产品需打开后进行质量等鉴定,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投标商品样品各一份(盒、袋、瓶),无偿供评标专家品尝,鉴别商品质量;已启封投标商品样品不退。

所提供样品为采购清单中所涉及的方案A和方案B全部产品(完全相同产品只提供一份),共10种样品。

服务及配送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计划、管理方案、服务流程、应急方案、退换货方案等)、时间安排、服务人员投入及管理情况(提供人员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文件);根据其服务方案的计划完全性、合理性、投入情况综合比较;服务方案合理完善计3.1-5分,服务方案较合理完善计2.1-3-分,服务方案制订粗糙,可实施性差计1-2分,不提供计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及配送资源投入(人员、设备、车辆等),根据其配送方案合理性、专业性、便捷性,等综合比较;配送方案设置专业合理计3.1-5分,配送方案设置较为合理全面计2.1-3分,配送方案设置不合理可实施性差计1-2分,不提供计0分。

仓储及保管

5分

根据投标人仓库和经营场所的仓储面积、便利性、仓库管理、环境、安全保障等综合情况(需提供实景照片,储存场所需提供地址及面积、平面图及实景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比较;仓储面积大、位置便利仓管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完善计3.1-5分,仓储面积、位置一般安保措施较完善计2.1-3分,仓储面积较小,位置、环境较差管理较差计1-2分,不提供计0分。

业绩

10分

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合同原件备查),经专家评审一致认定为有效合同的,每份有效合同计2分,计满10分为止;

评审标准备注: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技术参数正偏离须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正偏离的理由和佐证材料的页码;

4.节能环保产品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5.评审指标出现漏项的最低得分为零分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

一、商务条款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的交货期不得超过6日历天(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供货及发放)。

2、质保期:1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货物样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

合同总价60%的尾款,在中标人履行完慰问品全部发放工作后,按照实发人数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

(1)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每人份)招标物品价值总计不得高于420元人民币/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方案A与方案B报价须相等,供应商根据不同方案数量需求同时供货。

(2)方案A与方案B中(品牌巧克力(≧140g,≧15粒)、燕麦酥饼干(无糖)≧1500g、品牌菜籽油≧5L)须为同一产品。

二、采购要求(核心产品:品牌菜籽油≧5L)

(一)采购清单(数量:2100人份)

方案A(每人份):

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数量

(桶、袋、盒)

投标总价

(元)

质量等级:

(特级、一级或以上)

1

品牌东北大米(富硒原味香米、19年新米)≧5k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2

品牌精制面粉(不含添加剂) ≧ 5k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3

品牌有机大豆油(≧3.6L) 礼盒装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4

品牌菜籽油≧5L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5

品牌巧克力(≧140g,≧15粒)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6

椴树雪蜜 ≧ 500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7

燕麦酥饼干(无糖)≧1500g

1

备注:各种商品重量必须是大于或等于,不能小于。

合 计

≦420

方案B(每人份):

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数量

(桶、袋、盒)

投标总价(元)

质量等级:

(特级、一级或以上)

1

燕麦酥饼干(无糖)≧1500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2

多维高钙营养强化蛋白固体饮料 ≧ 800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3

品牌有机大豆油≧4L(礼盒装)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4

品牌巧克力(≧140g,≧15粒)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5

老公饼、老婆饼(各≧400g)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6

品牌菜籽油≧5L

1

特等品级(一级以上)

备注:各种商品重量必须是大于或等于,不能小于。

合 计

≦420

(备注:“方案A、与方案B各投标总价合计必须小于或等于420元人民币”)

(二)招标“商品重量、质量、安全、技术指标”要求:

(1)、投标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监管部门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食品必须是特等品级(一级以上)合格的商品,质量可靠;

(3)、必须是新鲜的食品,在食品的有效期以内,购进之日算起,有效期范围大于6个月;

(4)食品的品相、包装必须完好、完整无损;

(5)、投标食品必须购进渠道正常,具有可溯源性;

(6)、投标食品必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厂家的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有保障;

(7)、必须提供具有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生产厂家,独立包装的商品(拒绝分装、散装商品);

(8)、必须是有“条形码”并符合《食品法》要求的商品:

(9)、提供能证明产品质量优良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商品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卫生、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材料;

(10)、投标商品质量必须满足要求,高于“一级”或者是“特级”;

(11)、投标商品重量必须是大于或等于商品目录所列要求,不能小于;

(12)、提供投标商品的有效成分含量、等级等技术指标检测报告;

(13)、投标商品品种必须齐全,不得缺项;

(14)、提供具体完整的“慰问品发放、送达方案”;

(三)、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是采购人招标采购慰问品过程的重要环节,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售后服务环节;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慰问品发放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方便职工会员的具体措施。

投标时应承诺(承诺书形式);如果在慰问品发放中、发放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重量、包装等问题,应负责无条件置换为合格的商品;

提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全面满足招标内容的要求,标书未明确要求的内容,投标公司以招标方的补充要求为准。

商品的剩余质保期不低于6个月。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质量等级、重量、包装、卫生等问题,供货单位亦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需方有权要求退货。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陕西省中医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合同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详见“《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清单》。

乙方负责按合同供货清单确定的物品规格、包装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及时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验收,确保产品无质量问题,并经甲方验收后存放入库,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所发生的运输费、杂费(含保险)、商检费、搬运费、人工费、发放及调换货费用等,包括从产品供应地到交货地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乙方供货产品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的报价单价执行,执行期间价格不得变更。

合同总价:以实际交付数量结算。

三、款项支付

1、货物样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

2、合同总价60%的尾款,在中标人履行完慰问品全部发放工作后,按照实发人数据实结算。

四、交货条件:

1、交货地点:陕西省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2、发放条件:中标人负责保管合同商品,见陕西省中医医院、“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券”,按人份发放到每位职工;500余名离退休职工会员的发放,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及住址),免费提供送货入户售后服务。发放完毕,按实际发放人份数数量结算合同货款;中标人必须免费为采购人发放及送达从扶贫地区采购的其它慰问品(与本次招标中标商品一起送达到会员)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的交货期不得超过6日历天(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供货及发放。

五、运输方式:

运输包装要求:所供应的包装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且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等级、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质量合格、认证等标志。包装产品必须为原厂包装,不得进行私自或二次重新包装、灌装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解除合同。

运输方式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运输方式严格执行。

六、质量保证

1、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为检验合格产品并且从交货时间算起至产品质保期结束时间不得小于6个月。

2、规格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厂家包装规格;不得私自进行规格变更或重新包装。

3、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应产品等级执行标准。

七、配送方案及售后服务

1、乙方须按照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服务方案,并按照投标文件所提供的配送方案、发放方案、调换货方案进行严格执行。

2、技术资料

(a)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商品的检验合格证书,计量合格等级证书;

(b)其它必须商品的技术资料。

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慰问品发放送达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方便职工的具体措施。

4、投标时应承诺(承诺书形式);如果在慰问品发放中、发放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重量、包装等问题,应负责无条件置换为合格的商品;

5、提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全面满足招标内容的要求,标书未明确要求的内容,投标人以招标方的补充要求为准。

6、商品的质保期不低于一年。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质量等级、重量、包装、卫生等问题,供货单位亦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需方有权要求退货。

八、违约责任:

8.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8.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3、未按合同或招标书要求提供产品,质量、卫生、重量、规格等不能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8.4、乙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误一周须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直至提供货物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九、产品验收

包括确认商品的准确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对其产品技术指标、质量、重量质量参数进行逐项检查。

1、所检商品的指标,性能参数、质量等级、重量等通过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或在使用中发现采购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商品验收不合格,供货方应免费更换或退货。

2、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故意或随意夸大商品质量、等级与技术性能,需方除要求退货外,需方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3、验收依据

(a)合同文本;

(b)招标书要求和投标及投标书承诺;

(c)国家和厂方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产品;由于食品检验部门抽检出现产品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付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乙方负全责。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有法律效力。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产品分项报价表;

(4)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5)售后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监督履行。

2、甲方使用部门代表医院签署合同,并随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招标问题,由使用部门会同财务处、监察处与供方解决。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

6、使用单位收货、验货人员: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技术确认: 技术确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时间:

鉴定方: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时间: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ZMZB2020SZY-147 (正本或副本)

陕西省中医医院

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函

第二部分 报价一览表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四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偏差表

第五部分 商务响应说明

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七部分 投标技术方案

第八部分 业绩一览表

第九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一部分 投标函

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完善的技术服务,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总体供货和服务的投标总报价为:

(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份、报价一览表_____份。

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5、如果我方在投标后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及承诺,我们的保证金将被对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

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日历日内有效。

8、所有关于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报价一览表

报价内容

投标内容

总报价

综合单价

交货期

(接甲方通知后 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

从交货时间算起至产品质保期结束时间不得小于____个月

陕西省中医医院工会2020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元/份

其他:表内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同时适用于方案A和方案B,不得针对方案A和方案B提供不同报价,否则视为提供备选方案,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分项报价表

方案A

产品费用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和规格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3

……

……

安装调试费

……

运杂费

……

其他费用

……

……

……

……

……

方案A总价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备注

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方案B

产品费用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和规格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3

……

……

安装调试费

……

运杂费

……

其他费用

……

……

……

……

……

方案B总价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备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