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LHDL2020216558(招标文件编号:LHDL2020216558)
二、项目名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163号麦德龙商场
包组或产品名称:A
折扣率(%):8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济贤、祝晓勤、丘义荣、严萍、方冬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的标准计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折扣率:0.88(本项目支付上限为60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地址:深圳市友谊路47号
联系方式:陈工,13760269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翠锦党群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肖工,0755-82202060-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82202060-810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LHDL2020216558 |
项目名称: |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采购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 |
2 |
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
7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式及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分项报价清单”; |
8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9 |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
10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1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2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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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
3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项目总体规划(包括食品安全、人员、物流配送) |
5 |
根据采购文件响应程度,投标人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总体规划方案,横向进行评比: 1、服务内容准确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服务内容准确完善、方案合理、可操作性较高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服务内容基本完善、方案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内容不全有缺漏项的评价为差,得40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2 |
实施方案 |
5 |
根据食品货源的安全性、配送流程的完整性、及时性、稳定性进行横向比较; 1、具有科学合理、安全卫生的食品货源保障措施,具有货源的可追溯体系,完整的配送流程,配送及时且稳定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具有合理的、安全卫生的食品货源保障措施,具有货源的可追溯体系,较完整的配送流程,配送较及时且较为稳定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具有安全卫生的食品货源保障措施,未具备可追溯体系,食品配送流程不完整,配送较及时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具有卫生的食品货源保障措施,未具备可追溯体系,食品配送流程不完整,配送不及时的评价为差,得40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应急方案 |
8 |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紧急供餐需要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需要退换货时,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1、配送中心距离采购人食堂小于5公里(含),并且响应时间≤30分钟内送到食材的,得100分; 2、配送中心距离采购人食堂大于5公里(不含)-15公里(含),并且30分钟<响应时间≤1小时内送到食材的,得60分; 3、配送中心距离采购人食堂大于15公里(不含),并且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内送到食材的,得40分; 4、其余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配送中心为起点、采购人地址为终点,注明自驾导航路线距离的地图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服务环境保障措施 |
8 |
投标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良好,经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定期消杀除虫害的,得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除虫害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及招标公告前近半年任意一次发票; 2、提供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有效期内的除虫害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5 |
自制糕点情况 |
4 |
根据投标人的自有糕点制作场所情况进行评审: 1、提供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糕点类食品制作销售的得80分; 2、提供糕点制作设备的合格校准报告的得20分。 评分依据: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 |
4 |
(一)评分内容:保障所供食品健康安全,需满足以下要求: 1、要求提供可追溯二维码、介绍及可追溯查询方式;满足要求得50分; 2、要求提供系统购买或开发建设合同,满足要求得50分;(提供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7 |
便捷服务 |
3 |
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微信线上下单小程序,可用微信进入小程序直接线上下单的, 提供自主开发的证明文件和小程序下单流程截图,得100分。购买或租赁的微信线上下单小程序,可用微信进入小程序直接线上下单的,提供购买或租赁的证明文件、小程序下单流程截图,得50分。满分100分,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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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部分 |
33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4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情况且服务质量评价为“优或满意”(或最高等级)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得25分,满分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公告)、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及履约评价函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检验报告 |
5 |
投标人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项目公告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快速抽检检验报告情况,每次抽检单品须在8个及以上的,所有检验项目判定结论显示为合格: 1、抽检次数≥20次的,得100分; 2、抽检次数10-20次的,得60分; 3、抽检次数≤10次的,得40分; 评分依据: 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情况 |
4 |
(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食品配送的安全性、卫生性,根据投标人的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 1、 具有自有/租赁冷藏车辆,每提供1辆得25分,最高得50分; 2、 具有自有/租赁冷冻车辆, 每提供1辆得25分,最高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年审合格且均为粤B牌照的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照片(体现冷藏冷冻功能),原件备查。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
2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初级及以上的食品检验员,每提供1人得5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文件。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5 |
企业认证情况 |
5 |
1、 具有HACCP认证的,得20分; 2、 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得20分; 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分;4、具有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分; 5、具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分; 评分依据: 提供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配送场所面积 |
5 |
根据投标人配送场所面积进行评分。 1、配送场所面积≥10000平方米的,得100分; 2、 5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10000平方米的,得80分; 3、3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40分; 4、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依据: (1)提供配送场所营业执照和开标之日前6个月的有效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文件签约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签约主体为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须同时提供关联公司关系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需体现建筑面积,多个场地不可累积计算。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7 |
冷库面积 |
6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进行评分。 1、冷库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100分; 2、2000平方米≤冷库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70分; 3、1000平方米≤自有冷库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30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依据: 提供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关键页,同时需提供冷库现场照片,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8 |
企业荣誉 |
1 |
投标人获得全国政府采购食材与餐饮服务质量500强(提供政府采购大数据网截图)的得100分,不具备不得分。 评分依据: 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未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9 |
股东构成审查 |
1 |
投标文件按照“股东构成审查表”要求的内容填写的得100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
4 |
其他部分 |
1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疫情防控 |
5 |
评审标准: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得60分,否则不得分; 2、稳岗企业得40分,否则不得分。 证明文件: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 2)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获得评审得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
2 |
诚信体系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 应急响应 ?? 服务环境保障措施 ?? 自制糕点情况 ?? 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 ?? 便捷服务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情况 ?? 检验报告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 企业认证情况 ?? 配送场所面积 ?? 冷库面积 ?? 企业荣誉 ?? 疫情防控 ??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一)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中标供应商家数 |
1 |
(二)定标方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条款解释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1章? 招 标 公 告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补充内容:
投标确认(投标人除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网上报名投标外,还需经交易机构进行确认):
a) 投标确认:人民币600元(现金或转账),款项概不退还;
b) 投标确认需要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或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出示方式:Ⅰ)现场报名出示,或Ⅱ)原件彩色扫描件以邮件发送至sz_tczb@163.com邮件需注明投标确认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c) 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田一街10号6楼(翠锦社区服务社区楼上))
联系人:肖工、邱工
联系电话:0755-82202060-810
d) 交易机构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757301660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沿河南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仅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网上报名投标,但未在交易机构进行投标确认的,此次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http://lh.szzfcg.cn/)、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tczb.com/)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
2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4 |
投标文件的投递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账户名称: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5757301660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沿河南支行 |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1 |
★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为资格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1元,支付上限为600万元(本项目合同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将不予支付)。要求投标人在保证货物质量、提供最佳服务的前提下,在价格上应予充分考虑,在控制金额内,以折扣率作为投标报价,“折扣率”是唯一的价格分计算依据,折扣率越低得分越高。 折扣率(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如供应商的折扣率为90%,则报价为0.90;供应商的折扣率为95%,则报价为0.95。 折扣率填写要求: (1) 填写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2) 填写的“折扣率”只取两位小数;如0.95、0.80、0.78; (3)“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
2 |
★配送车辆要求:提供至少一台配送冷藏服务车辆为采购方食堂定点使用,以便满足采购方及时补货的需求。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情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项目需求书中以“集团”简称代表“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2、项目关键信息:
(1)本项目预算金额:1元;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为资格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1元,支付上限为600万元(本项目合同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将不予支付)。要求投标人在保证货物质量、提供最佳服务的前提下,在价格上应予充分考虑,在控制金额内,以折扣率作为投标报价,“折扣率”是唯一的价格分计算依据,折扣率越低得分越高。
折扣率(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如供应商的折扣率为90%,则报价为0.90;供应商的折扣率为95%,则报价为0.95。
折扣率填写要求:
(1) 填写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2) 填写的“折扣率”只取两位小数;如0.95、0.80、0.78;
(3)“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
以下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将作为合同中项目技术要求,未经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同意不得修改;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食堂位于罗湖区太白路2013号,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负一楼,面积930平方米,就餐座位150个,每月食堂就餐人次约36310人,每日食堂就餐人次500-600人。
(二)基本需求
能满足食堂日常需要食材的供应,如生鲜食品、主食、干货、调味品等。每月主要食材需要大米约1800公斤,水产品类约1000公斤,肉、家禽类的需求约3100公斤,蛋类需求约900公斤,果蔬类需求约7000公斤。
(三)食材配送服务要求
采购方向供货方订购的食材品种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鹅、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等)、糕点类。
1、试供期:采购方选定供货方并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15天,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等问题的,采购方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经区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终止合同。
2、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3、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5、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依法解除供货合同。
6、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有临时增加送货的需求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应派专人负责将采购方所需货物在一小时内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7、应急服务需求:在服务期内供货商需根据采购方需求做好应急响应保障预案,紧急情况下,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配合采购方的需求。
8、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将此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采购方有权依法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9、配送车辆要求:提供至少1台配送冷藏服务车辆为采购方食堂定点使用,以便满足采购方及时补货的需求。
10、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11、供货方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货方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供货时,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关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12、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3、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方当天总货款的10%,并不用对供货方做任何赔偿。
14、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5、环境卫生管理:供货方必须做好服务场所的安全卫生保障,定期进行消杀除四害,做到卫生无死角,环境卫生清洁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的标准。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采购人可不定期到供货方的现场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16、配送货品达到的要求如下质量标准执行:
(1)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鲜肉类:必须是放心肉,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须杀好鱼、鱼麟刮除去除内脏、鱼鳃,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家禽类:有动物检疫证明,表皮光滑,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5)蛋类: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6)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
(7)调味品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
(8)豆制品类:益民食品厂、绿色食品厂。
(9)卤货类:菜篮子三鸟食品加工厂、色香味美,无异味、腹肉干水、全面烧熟、无病毒、符合卫生要求。
(10)水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按指定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
(11)糕点类:根据采购方需求,供应现烤制的糕点,糕点必须新鲜、卫生、不变质、不变味、不存在过期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17、配送价格:
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原则上按市场浮动情况每半个月进行更新调整,由供货方提供深圳市内的市场价格行情(即几个超商<如华润超市、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天虹商场等>的各品种货物的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提交书面的价格调查表。综合考量后汇总成价格调查表,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当期执行的价格表。作为双方结算价格的定价标准。价格表每半个月确认一次,当天在采购方饭堂内进行公示。由采购方在原定价格失效前3天确定新的价格,并告知供货方。
定好的价格在双方约定的有效期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如遇地域性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采取采购方认可的其他途径进行定价。
(四)食堂服务要求
1、供应的食材新鲜、无异味,有可追溯性,生鲜肉类等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有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食品成分,验收合格证等。调味料干货类的送货须在生产日期起三个月内。
2、品种齐全,多样化,物美价廉,适合食堂酒楼专用。
3、按照食堂下单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送货;未经审核不可更改品牌及规格。
4、供货商需派驻2名人员根据不同食材进行初加工,且配送价格包含食材初加工费用。根据不同食材烹饪需求进行粗加工,具体要求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粗加工标准及要求》(附表)。
附表: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粗加工标准及要求
项 目 |
加工标准及产品要求 |
鲜(冻)排骨 |
按要求加工砍约1厘米(4-5厘米),大小均匀。 |
瘦肉、扒肉 |
新鲜、无肥肉。 |
五花肉 |
三层分明,肥瘦肉厚度相当,一整块的厚度为一寸左右,砍约15*15厘米块状。 |
大鱼头 |
色泽鲜亮,呈淡青色,新鲜无异味,大小均匀、少肉,去鱼鳞、去鳃,砍一分二。 |
皖鱼 |
色泽鲜亮,呈淡青色,新鲜无异味,杀好,砍两厘米,大小均匀。 |
鸡、鸭 |
鲜活杀好,无幼毛、无内脏、去头、去屁股,脖子去皮;或者砍约1厘米,大小均匀。 |
猪手 |
新鲜无异味,需烧毛,砍约3厘米,或者约1.5厘米,大小均匀。 |
蔬菜 |
新鲜无腐烂、黄叶。 |
5、需求方每天下午5点前提交第二天的申购订单。
6、配送标准:
(1)按照双方约定时间送货,每天早上五点三十分前配送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指定地点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负一楼。
(2)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配送车辆(敞篷车或过小的车辆:出租车/摩托车是不允许使用的),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冷链配送,比如肉类,周转时需用塑料袋和周转容器做包装,保证周转容器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消毒记录表备查。半片猪需要有塑料包装且温度在控制范围内;
(3)生鲜水产品需要覆碎冰(用塑料材质包裹碎冰,避免碎冰与产品直接接触)后存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加盖),或用无冰的冷藏箱;
(4)配送商品必须存放在温度符合要求的条件下,冷藏品0-6℃,冻品≤-16℃;商品脱离冷链的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供货方送货员需到食堂登记备案;从车上卸货开始到食堂粗加工间,途经路面、电梯间不得有血水滴漏。
7、提供标准规范的销货清单(应税清单)及电子发票。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
2、付款方式: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根据招标确定的优惠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每月的5号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供应商按由采购方确认的实际送货清单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电子发票,采购方每月结算一次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供货方必须按采购方的订单要求将货物及时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由采购方收取当天款项10%的违约金。如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等意外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提供同档次运货车辆代为运输,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告知采购方。极个别产品因为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以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
若因供货方处理不当原因造成采购方当天部分或全部物资供应发生短缺、滞后等问题,影响医院运营的,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记过警告。月警告个数累计3次者,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取消其对采购方的供应资格,经区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采购合同的执行。
2、采购方在验收供货方当日配送的货物时,若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或品种、数量与合同不符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按送货总量的20%收取罚款。月警告次数累计达3次者,甲可方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取消其对采购方的供应资格,经区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本采购合同的执行。
3、若因供货方采购配送的食材卫生质量不达标,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货方应对安全事故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我单位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为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2.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
第一次公示时间:评标环节。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
第二次公示时间: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信息公开后的90分钟内,向中心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
点击“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示内容上点击。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辅助评标系统。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90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标无效,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当开标时间超过90分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120分钟内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评委现场查验。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标委员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则投标无效,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次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6)应急响应方案(格式自定)
(7)服务环境保障措施
(8)自制糕点情况
(9)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
(10)便捷服务
(1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2)检验报告
(13)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情况
(1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15)企业认证情况
(16)配送场所面积
(17)冷库面积
(18)服务能力情况
(19)疫情防控
(20)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股东构成审查表
(4)项目总体规划(包括食品安全、人员、物流配送)(格式自定)
(5)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6)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或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3.我公司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4.我公司保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且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
5.我方保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4.
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条款 |
偏离情况 |
注:
1、“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内容;
2、“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四、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文件(如有)
备注: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2、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如评标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限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三)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监狱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注:如投标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
3、如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可不用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认可。
除非委托方书面提前撤销,本授权委托书至委托事项完成之前持续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书须提供受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方为有效;
2、如是受托人(代理人)参与投标,则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如是受托人(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承诺书》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代理人)必须一致。
三、股东构成审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股东构成审查要求 |
投标文件股东构成审查响应情况:是与否 |
1 |
控股本企业单位的股东名单(此项为必须响应) |
是 |
2 |
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单位” |
|
3 |
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单位” |
|
4 |
本企业单位是否有控股的子公司 |
备注:
1、请各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若投标供应商因自身的企业单位性质无法填写的,请附上说明,无需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
2、响应情况为“是”,则按审查要求提供相应名单,名单须附在此“股东构成审查表”下方;响应情况为“否”,无需提供相应的名单;
3、第1项必须填写为“是”,第3项如只有本企业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则响应情况填写为“否”,无需提供相应的名单;如除本企业单位设立的分公司以外,还有与本企业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单位,则响应情况填写为“是”,只需提供相应企业单位的名单(无需提供分公司的名单);
4、管理关系是指:投标供应商与特定企业之间因通过间接控股、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存在实际管理关系;
5、控股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 (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
第二条 付款方式
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根据招标确定的优惠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每月的5号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供应商按由采购方确认的实际送货清单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电子发票,采购方每月结算一次款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2、
3、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2、
3、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六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除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遵照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对未尽事宜及有关争端由双方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将货物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由甲方收取当天款项10%的违约金。如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等意外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提供同档次运货车辆代为运输,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告知甲方。极个别产品因为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以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
若因乙方处理不当原因造成甲方当天部分或全部物资供应发生短缺、滞后等问题,影响医院运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记过警告。月警告个数累计3次者,甲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取消其对甲方的供应资格,经区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采购合同的执行。
2、甲方在验收乙方当日配送的货物时,若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或品种、数量与合同不符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按送货总量的20%收取罚款。月警告次数累计达3次者,甲可方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取消其对甲方的供应资格,经区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本采购合同的执行。
3、若因乙方采购配送的食材卫生质量不达标,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对安全事故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与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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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金额 |
合同履约时间 |
自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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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评价 |
总体评价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分项评价 |
质量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价格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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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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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环境保护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其他 |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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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说明 |
|||||
采购人意见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1章? 总则
1.通用条款说明
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随这些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2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选定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的负责采购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项目系指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5“日期”指公历日;
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cgzx.sz.gov.cn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
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并按本通用条款第21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cgzx.sz.gov.cn。
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
5.3联合体投标
5.3.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6.2 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6.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7.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