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MDES2020-5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无
三、项目名称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州兴富长荣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龙鳞宫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7(百分之)
货物类 |
名称:调料 品牌(如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单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邦新,曾宪明,吴登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9-22
2、评审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收费金额:0.487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0718-830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718-8989484
-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x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DES2020-50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购买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22 日09点30分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ES2020-50
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年
最高限价:28万元/年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清单由供应商对职工食堂进行全年的调料供应。
供货期限:贰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供应商若出现供应质量(送货效率及产品质量等)、供应价格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2供应商应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因合同履行等其他原因导致的诉讼仲裁败诉情况。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9 月22日09点30分
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9月22日09点30分
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0718-8301021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718-898948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2“监管部门”是指: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4“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第二条合格供应商条件;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合法生产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认真履行。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服务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1.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5.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1.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价格部分
(1)磋商报价表
(二)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6)类似业绩
(三)技术文件
1)投标货物介绍
2)主要技术资料
3)售后服务承诺方案
4)商品品种品类明细表
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三、磋商报价要求
6.报价要求
6.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
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6.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6.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6.6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贰份。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不可拆卸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
7.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信封上均应加盖公司印章。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8.2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亲自送至磋商地点并到场参与磋商。
8.3出席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代表如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的步骤
10.对磋商文件的初审
10.1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经济与技术类不低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
10.2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
10.3磋商小组确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且查证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10.3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果发现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未能通过的,其磋商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处理。
11.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根据初审确定的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先后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磋商文件修正
(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2)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向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按磋商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4.最后报价
14.1成交候选人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4.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应当要求其在磋商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六、综合评分
15.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参与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6.采购人将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签订合同
1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九、适用法律
19.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十、其它
20.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文件进行解释。磋商文件条文发生歧义,供应商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未提出异议,开、评标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十一、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项目委托代理费按发改委计价【2002】1980号及省物价局【2002】238号文为计算标准,按标准的58%执行。项目委托代理费按标准比例计算后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计算支付,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2、 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2.1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可按照第2.4条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本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2.3代理商响应的,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响应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2.4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内,提供相关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在同等条件下(评审得分及报价相同)优先采购,提供产品相关证书。“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认可。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医院职工食堂调料供应商采购。采购预算:28万元/年,服务期:贰年。
二、项目要求
1、调料清单有生产厂家的货物,每次送货其产品外包上有产品名称、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
2、调料清单无生产厂家货物,为散装干货货物,每次送货需附说明进货来源。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所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调料供应,并按医院要求送至医院职工食堂。供货时向医院提供调料供货清单明细表(包含调料品名、品牌、质量、数量、重量、厂家等)。
4、供应商自主配送,并承担相应配送费用。调料供应配送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包括产品质量问题,不论出于何种理由,招标单位与采购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必须及时响应采购方在特殊情况下的产品供应。
三、调料清单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厂家/产地 |
单价(元) |
1 |
鸡蛋 |
高山鸡蛋 |
360个 |
件 |
没有单价限价 |
|
2 |
盐 |
500g |
袋 |
1.60 |
||
3 |
豆瓣酱 |
9kg |
桶 |
70 |
||
4 |
甜面酱 |
400g |
瓶 |
3.50 |
||
5 |
鸡精 |
454g |
袋 |
12.00 |
||
6 |
酵母 |
500g |
袋 |
14.00 |
||
7 |
食用碱 |
40kg |
袋 |
120.00 |
||
8 |
小苏打 |
200g |
袋 |
4.00 |
||
9 |
泡打粉 |
3.5kg |
桶 |
45.00 |
||
10 |
PS蛋糕油 |
5kg |
桶 |
160.00 |
||
11 |
桶装猪油 |
15kg |
桶 |
250.00 |
||
12 |
吉士粉 |
3kg |
桶 |
34.00 |
||
13 |
白糖 |
50kg |
袋 |
280.00 |
||
14 |
红糖 |
50kg |
袋 |
360.00 |
||
15 |
冰糖 |
10kg |
袋 |
70.00 |
||
16 |
豆沙 |
14kg |
斤 |
10.00 |
||
17 |
黄油 |
16kg |
桶 |
300.00 |
||
18 |
蚝油 |
6kg |
桶 |
35.00 |
||
19 |
奶油 |
1kg |
盒 |
20.00 |
||
20 |
塔塔粉 |
1kg |
瓶 |
16.60 |
||
21 |
山胡椒油 |
400ml |
瓶 |
7.60 |
||
22 |
花椒油 |
265ml |
瓶 |
7.5 |
||
23 |
香油 |
350ml |
瓶 |
4.50 |
||
24 |
红烧酱油 |
500ml |
瓶 |
3.70 |
||
25 |
老抽 |
1.9L |
瓶 |
12.00 |
||
26 |
生抽 |
1.75L |
瓶 |
12.50 |
||
27 |
味极鲜 |
750ml |
瓶 |
10.00 |
||
28 |
红醋 |
650ml |
瓶 |
2.00 |
||
29 |
白醋 |
490ml |
瓶 |
2.20 |
||
30 |
陈醋 |
420ml |
瓶 |
2.60 |
||
31 |
料酒 |
500ml |
瓶 |
1.50 |
||
32 |
海天一品鲜 |
500ml |
瓶 |
10.00 |
||
33 |
蒸鱼鼓油 |
1.9L |
瓶 |
35.00 |
||
34 |
生粉 |
4kg |
袋 |
46.00 |
||
35 |
嫩肉粉 |
250g |
瓶 |
2.60 |
||
36 |
胡椒粉 |
|
斤 |
23.00 |
||
37 |
孜然粉 |
|
斤 |
15.00 |
||
38 |
澄面 |
450g |
袋 |
4.80 |
||
39 |
粘米粉 |
500g |
袋 |
6.00 |
||
40 |
糯米粉 |
500g |
袋 |
7.50 |
||
41 |
白芝麻 |
|
斤 |
6.50 |
||
42 |
黑芝麻 |
25kg |
袋 |
650.00 |
||
43 |
黑米粉 |
|
斤 |
4.00 |
||
44 |
粗广椒面 |
|
斤 |
8.00 |
||
45 |
花椒面 |
|
斤 |
45.00 |
||
46 |
糯米 |
25kg |
袋 |
170.00 |
||
47 |
小米 |
|
斤 |
4.50 |
||
48 |
黑米 |
|
斤 |
3.60 |
||
49 |
细广椒面 |
|
斤 |
8.00 |
||
50 |
干广椒节 |
|
斤 |
12.00 |
||
51 |
广椒王 |
|
斤 |
16.00 |
||
52 |
花椒子 |
|
斤 |
44.1 |
||
53 |
黄豆 |
50kg |
袋 |
330.00 |
||
54 |
黄豆粉 |
|
斤 |
7.85 |
||
55 |
绿豆 |
|
斤 |
4.60 |
||
56 |
绿豆粉 |
|
斤 |
5.88 |
||
57 |
苞谷粉子 |
|
斤 |
1.68 |
||
58 |
干海带 |
|
斤 |
6.86 |
||
59 |
银耳 |
|
斤 |
28.80 |
||
60 |
龙口粉丝 |
400g |
袋 |
3.95 |
||
61 |
苕粉丝 |
|
斤 |
3.00 |
||
62 |
八角 |
|
斤 |
22.00 |
||
63 |
桂皮 |
|
斤 |
10.00 |
||
64 |
香叶 |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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