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0-202007-206003-0009
项目名称: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预算金额:1,0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配餐以及相关服务。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5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莱翔路31号
联系方式:0757-82267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2房(部位:自编636房)
联系方式:020-38858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338900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3日
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DAZB2020FS019
项目名称: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采购人: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3、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采用汇入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5、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6、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7、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8、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9、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1、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2、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3、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项目采购内容 6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9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9
第五章 合同文本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9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0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DAZB2020FS019
项目名称: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预算金额(元):1080000元。
最高限价: 10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配餐以及相关服务。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5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莱翔路3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7-8272499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2房(部位:自编636房)
联系方式:020-388586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389005
附件:
1、 招标文件
2、 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二、招标文件 |
|
8.1 |
本次招标不举行现场投标答疑会。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2.1&12.2 |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
12.2.1 |
服务费用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服、劳保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
12.4 |
报价是唯一或固定不变。 |
12.5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2.6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3.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6.4 |
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实质性条款提供的证明资料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规定的为准。 |
17.1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8.1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11000.00元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②采用保函或担保等形式:银行保函应注明是银行保函,或是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保函;保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银行有规定格式的可使用银行格式,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要求。 ③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收款单位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6816654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开户行行号(开户行代码):307581028011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以便查询。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截止时间 4.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5. 投标人以保函或担保形式缴纳证金的,请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编制进投标文件中,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19.1 |
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20.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件1份(不可加密)。 |
23.2.6 |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89005(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
五、授予合同 |
|
25.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26.2 |
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期满后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未能于合同结束日确认新的服务单位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及结算标准延长不多于三个月的过渡期服务,以保证食堂正常运营需要。 |
26.3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担保金额:承包人应当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或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的形式。 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采购人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 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采购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
27.1 |
1. 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的“服务类”计算,计算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电汇付款方式;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其他说明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
/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 |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名中标候选人。 |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 总体要求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标的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标的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2、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中标人数量 |
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
1项 |
1080000元 |
1家中标人 |
3、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戒毒人员伙房炊事人员岗位购买社会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108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人数:500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人员数量会有浮动,上下浮动范围约100人。
4、 具体要求
1. 劳务外包服务经费
服务费用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服、劳保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的代征、代购、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住宿、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服务要求
2.1人员要求
(1)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应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2) 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项目服务。
(3) 如因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4) 负责除大米、食用油外的货物进行搬运入库。
(5) 负责伙房、饭堂的日常保洁工作,负责每星期一次的全面消杀卫生工作。
(6) 招标人提供提供服务人员煮食条件。
2.2配餐要求
(1) 本项目配餐为每天三餐,供应时间分别为:早餐7:00、午餐11:00、晚餐17:00;夏天每周要求煮二次绿豆糖水或凉茶等,冬天每周要求一次姜糖水等。每天午餐和晚餐为一荤一素。
(2)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每天的早上7:00、上午11:00和下午17:00前把早餐和饭菜加工好并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发到各餐桌。
(3) 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 应急措施
当采购方出现突然停水、停电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伙房无法正常操作时,中标人应在1至2小时内能够提供快餐供应。
4. 服装要求
(%4) 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工种,为各类服务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
(%4) 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4) 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5.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 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2) 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服装,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 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留长指甲、喷洒香水进入生产加工场所。
(4) 上岗前或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5)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6)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7) 生产加工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 食物加工制作要求
(1) 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卫生。
(4) 加工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
(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如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的原因,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7) 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8) 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9) 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10)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11)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12) 合理有效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各类原料,不允许发生铺张浪费或“粗手大脚”的情况发生,杜绝水、电、油等原材料的浪费。
(13) 严禁私自食用或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各类材料。
7. 食品配送容器卫生要求
(1) 食品配送容器和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 食品配送容器和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或水盘,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 加工时使用的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应区分使用,并应做好标记。
(4) 消毒后的食品配送容器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品配送容器和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 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 需负责清洗所有餐具。
8. 加工场所保洁要求
(1) 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在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打扫干净。
(2) 排水沟要常疏通,防止堵塞出现积水或发臭的情况。
(3) 泔水桶要加盖,废物袋要扎口,同时应存放在远离加工场地的地方,且不得位于加工场地的上风向。
(4) 积极做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的工作,防止“四害”孳生。
(5) 加工场地和各操位的地面应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6) 不乱倒垃圾和倒污水。
(7) 经常保持通风。
(8) 做好防蝇设施(如有)维护工作。
9. 原材物料储存要求
对于从招标人处领入而在当天没使用完的原料在存放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新鲜果、蔬原料应储存于无积水、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对于腐败、霉烂原料应及时剔出,并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2) 其他干货应存放在便于通风换气、干燥的场地,并应做好有防鼠、防虫措施,同时应安排人员经常检查储存状况。
(3) 各种肉类制品(产品)应保存在冷柜中,防止变质。
(4) 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储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同位置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
(5) 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防止污染。
10. 加工设备(工具)使用要求
(1) 各类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在使用前和使用后都应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细菌孳生。
(2) 经维修保养后的设备、设施应彻底清洁、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各类储存设施或设备应经常进行清洁或消毒,以保持洁净、卫生。
(4) 中标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正确的操作规程和方式使用相关的机械设备,并承担因操作人员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5) 中标人在发现机械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报告,由招标人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相关的设备、设施不得“带病”运行,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 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 有权变动或更换本项目服务的人员。
(2) 依期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3) 监督中标人的服务质量。
11. 中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 中标人根据要求为本项目配置一个专业的服务队伍,该服务队伍配置项目负责人、主厨、厨工及洗消工等工作人员。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如的确需要更改的,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1 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2 招标人提出更换要求。
(2) 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 为本项目的特点制订包括但不限于:着装、个人卫生、健康检查、食品加工、场地卫生、食品餐具、容器、加工工具、设备、设施、原料使用及定期培训等一系列的管理(使用)制度和服务守则。
(4)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或建议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正,以满足招标人的管理要求。
(5) 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6) 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人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
(7) 中标人须承担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和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8) 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原料和成品的入库、出库、抽样、留样的工作,对每批原料和每餐饭菜的成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存放在招标人指定的位置,以便于日后查验。
(9) 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卫生知识培训条例、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责,规范项目人员的服务行为;同时通过定期的工作总结、业务培训,改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做到热情、礼貌,对待服务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服从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及本公司管理的管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目标。确保项目人员切实行及完成各项任务,以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如因项目人员的行为不规范或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业主单位的管理工作受不到不良影响的,按照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项目工作人员的行为,操作程序和对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卫生工作符合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加工的食物、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员的口味。如因项目人员的过错,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6、 付款方式
由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本项目服务费根据合同金额和服务期平均分十二个月结算。当月应付的服务费在次月的五号前支付。
(2) 所有的服务费由招标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划入中标人名下的银行帐户。
(3)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
a) 合同;
b)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c) 中标通知书。
(4) 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
(5) 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7、 履约保证金
(1)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当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或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2) 本履约保证金是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或承诺的保证,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未了责任)并在完好归还所有设备、设施、器具后,于合同期满及完成未了责任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
(3) 本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而中标人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招标人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时,招标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资料表。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 评标
3.1. 本项目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3.1.1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步骤:
①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③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④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⑤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⑥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1.2最低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步骤:
①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
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2.6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