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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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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大宗食品原材料(米面油)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招标详情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大宗食品原材料(米面油)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23 17:54

质 疑 答 复

质疑供应商:南充天下农园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中源大道二段1号附3号

邮编:637000

法定代表人:刘英辉

联系电话:13890719664

质疑答复人: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项目编号:5113232020604015

收到质疑书日期:2020年9月14日

答复质疑书日期:2020年9月23日

南充天下农园商贸有限公司认为“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大宗食品原材料(米面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3232020604015)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9月14日向我中心提交质疑书,我中心于2020年9月14日收悉并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1、质疑供应商认为其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产品质量信誉保障”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大米的2019年度省级“诚信企业”称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面粉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证书;投标产品菜籽油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评标委员会却对其提供的材料不予认可,在评审中给予0分,若按该项评分标准的要求打分,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是什么资料,评标委员会为何给其打满分?

2、质疑供应商认为在其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中第111页至135页提供的产品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及第108页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中明确体现投标产品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产品参数食品安全”评审项第一条要求,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给其他投标人进行了加分,而质疑供应商仅获得了基本分,唯对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加分。

3、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人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宝顶”牌大米的生产企业疑为已注销的大足区良茂米业有限公司,请公示该中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4、质疑供应商认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绵阳绿源米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应该不属于小型企业;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菜籽油生产企业为成都市新兴粮油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0万元,在2010年就是全国油菜籽收购、加工二十强企业(四川省名列第一),为何也是小型企业?质疑供应商对这几家投标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企业的真实性进行质疑?

质疑请求:

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本次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和产品生产厂家及产品技术参数公示出来,以免劣质食品进入校园危害全县师生身心健康,营造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环境。

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中心会同采购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再次查阅招标、投标文件后,作出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1,经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复核认为:按照更正通知及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产品质量信誉保障”评分标准,证书或证明文件应为每一个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逐一提供齐全或者投标供应商本身获得齐全。质疑供应商未提供自有获得证书,所提供生产厂家证书每一项都未提供齐全,所以本项为0分。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虽未提供自有获得证书,但提供了每一个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所有证书,所以该项得满分。

二、质疑事项2,经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复核,未发现“产品参数食品安全”项原评审打分存在问题。

三、质疑事项3,经核查,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宝顶”牌大米的生产企业不是大足区良茂米业有限公司,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4,经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绵阳绿源米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次元壁商贸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小型企业声明函,其声明函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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