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CCGWX2020-029
二、项目名称
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亿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鲸鱼座C栋804室
中标金额:360元/份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服务范围: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供货期: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
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卫红、陈立可、章敏霞、赵善庆、毛兰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工程中标价100万元以下,中标价×1.5%×55%)、发改价格【2011】534号、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55%收取,对单项服务收费最低收费标准按2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无锡市钱荣路98号
联系方式:0510-68781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联系方式:18961519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淞
电 话:18961519584
2020年9月23日
附件:中秋慰问品招标文件.doc
江苏省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政 府 采 购 编 号:ZCCGWX2020-029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采 购 代 理 机 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采购编号:ZCCGWX2020-02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 无锡市钱荣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 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3.52万元;400元/份。 |
4 |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或其他组织; 具有本招标项目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 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伍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报价供应商;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0: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9月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人。 |
7 |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 。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相关规定,若报价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可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帐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号:29010188000205945; 受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5169189。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10--85169189)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取消其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
8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
9 |
投标样品接收时间:2020年9月22日13:00-13:30;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9月22日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3:30。 送样要求:月饼1盒,米1份(5公斤),5S压榨一级花生油(4L)一桶,样品上的投标单位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送样时间:2020年9月22日13:00-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10 |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13:30 开标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9月22日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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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优盘一张,样品。 |
13 |
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毛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13921168228、68781219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淞 联系电话:18961519584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电子邮件:1058571327@qq.com |
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规定地点,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
2.采购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招标采购单位若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会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3.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提供投标担保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若报价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 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4)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格式见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报价一览表;
(2)明细报价表;
(3)主要材料细目报价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文件部分:
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样品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应考虑可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七) 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由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商务标和技术标未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未提供技术文件的;
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据:
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3.1.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3.1.2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投标文件拆封前,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对投标人的身份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没有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2.1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响应函和投标报价文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拆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5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3.6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评标工作程序:
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4.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1.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4.2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3 询标与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
4.4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人得分,确定各投标人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报价 3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15分
(3)技术文件 25分
(4)样品 3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保留两位小数。
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评价(15分)
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关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3分)
技术文件(25分)
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5分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5分
3)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10分
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分
(4)样品(30分)
①月饼 10分
②大米 10分
③5S压榨一级花生油 10分
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若无内容或者所描述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得0分。
6. 评标说明
6.1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6.2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定标:
1.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滨湖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2. 中标公示结束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人。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相关规定,若报价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内。
收款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号:29010188000205945;
2.受理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
(2) 银行本票;
(3) 转帐支票;
(4) 电汇;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但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除外:
(1)投标供应商提交保函作为投标担保的;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十五)条第4款规定的。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意向书。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标价100万元以下(中标价×1.5%×55%)、发改价格【2011】534号、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55%收取,对单项服务收费最低收费标准按2000元收取。
2、开具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评标费用,费用按实结算。
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六)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十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说明
项目名称: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
联系人:毛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13921168228、68781219
二、数量:
2020年中秋节慰问品约需采购338份(每份含月饼2盒、大米2袋、5S压榨一级花生油1瓶),设为1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大小) |
数量 |
品牌要求 |
限价 |
包装要求 |
1 |
月饼 |
6只以上广式月饼,3个以上品种 |
2盒 (每盒不少于500g) |
不得低于:香港锦华福鹿迎月礼盒;华美时尚品味礼盒;安琪月饼:八星报喜礼盒等品牌 |
慰问品每份不超过400元 |
农副产品及真空包装按品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2 |
大米 |
5公斤/袋 |
2袋 |
不得低于:圣上壹品五常稻花香大米;五梁红有机大米一级稻花香(五常);福临门一级稻花香长粒香等品牌 |
||
3 |
5S压榨一级花生油 |
4升 |
1桶 |
不得低于:鲁花、福临门、金龙等品牌 |
注: 1、报价产品应在上表所提供品牌范围内,并具有注册商标。样品外包装标识(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QS标识、净重、等级等)齐全。
供货期:中标单位应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前将所供物资运送至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内(钱荣校区和锡澄校区)。
质量要求:本次报价的产品供应商要保证货品正宗,包装完整,外包装有明显的原产地、有效期等信息(其中:月饼的“产品生产日期”距离“实际送货至学校日期”应不超过15天,食用油和大米“产品生产日期”距离“实际送货至学校日期”应不超过90天),报价人应承诺供货大样与报价小样一致。报价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证,出现质量问题,按一赔三进行处罚。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应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前将所供物资运送至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内(钱荣校区和锡澄校区),产品分发后两周内教职工对产品没有异议并经检验合格后,付清全款。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 (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中标单位应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前将所供物资运送至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内(钱荣校区和锡澄校区),产品分发后两周内教职工对产品没有异议并经检验合格后,付清全款。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盖章) 供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项目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函部分格式附件;
(一)响应函
致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采购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我方就上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本项目。
我公司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为: 。
二、我们愿意提供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格式见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报价一览表;
(2)明细报价表;
(3)主要材料细目报价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文件部分:
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样品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元/份) |
大写: 元/份 小写: 元/份 |
供货期 |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份 |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三)证明文件格式附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ZCCGWX2020-029)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
4、
5、
6、
7、
8、
9、
10、
…………………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以上内容由报价单位自行完善。
(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投标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细目报价表(格式)
细目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报价 |
分项总报价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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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的完整名称,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报价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报价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报价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在“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报价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六)(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七)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以下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方法、费用、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
售后服务维修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八)投标偏离表(格式)
投标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ZCCGWX2020-029
序号 |
投标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货物 技术指标 |
选择项(正偏离、负偏离或符合) |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主要的技术指标项,无需逐条列出,只需要列出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3)本表如需要可自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