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需求.pdf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中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标书发售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T-17200198-201994-1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标书发售窗口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开标评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汉口青年路277号

联系方式:田主任 027-85364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吴妮敏、田翠、陈瑜 027-8376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妮敏、 田翠、陈瑜

电 话: 027-83763018

第一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拟对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服务要求 (一)费用标准: 2020年采用量估算总金额:约 100万元。 (二)配送地址: 武汉市青年路 277号 (三)就餐人数日均 180人 (四)就餐形式自助 (五)餐标:早餐 10元、中餐 25元 (六)配送品类: 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配送日常食材及菜品。 配送全年所有粮油类、水产类、畜禽类、干调类、蔬菜类、水果类、饮品类等食品及日 常易耗品。 (四)配送标准 1、时间标准:根据双方协商的时间每天按时、按量送往指定地点,由指定收货人签收。 2、产品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标准执行。 (1)生鲜类:保证新鲜、干净。不得配送有毒、有害、有霉烂变质、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等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 (2)畜禽类:必须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有相关动检合格证明。 (3)粮油干调类:由获得政府部门认可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保障产品的朔源管理。 (4)熟食、卤制品:卤制的香味。咸度适中,口感脆嫩,口感烂而软嫩,非常香,卤制 风味。 三、价格与品质要求 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相关部门检疫,证明是由配送方配送的食品、食材等造成 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配送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日常配送食品时,配送方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1.肉类、鱼类、禽类、熟食、卤制品等肉制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 验、检疫合格证明。 2.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 3.严禁配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所列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 4. 不得配送霉烂变质、接近保质期(或过期)、“三无产品”和转基因食品。配送的水 果、蔬菜类食品应保持新鲜,应尽量配送季节性时令果蔬。 5.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 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 贮存、运输。 6.投标人所配送食品的价格应比同期同质食品的市场价格低 10%。 四、采购产品要求 (一)食材要求 1、时鲜蔬菜 1)外观:青菜色泽一定要新鲜,无黄叶、无腐烂状况。瓜果类无发芽、无蛀虫、无腐烂。 2)试值检测:农药残留无超标。(按 GB—农残检测标准)”阴性”为不超标。 2、禽蛋 质量要求:破壳后色泽一定要新鲜,无怪味、无腐烂状况。 3、新鲜荤食 1) 目测指标: (1)肌肉呈均匀的淡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 (2)外表微干,不粘手;切面微湿,不发粘; (3)表层指压后凹陷可立即恢复,有弹性。 2) 嗅觉监测:具有猪肉固有的香味,无其它不良异味。 3) 理化指标: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汞(mg/kg,以 Hg 计)≤0.05。 4) 煮沸后的肉汤:煮沸后,汤成透明澄清状,不浑浊,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特有香 味。 5) 外包装要求: (1)外包装必须标明名称、含量、等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2)外包装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正规包装,且坚固完整; (3)包装内必须持有动物防预检疫合格证明。 6)不定期随机进行产品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坚决杜绝“瘦肉精”、"注水" 猪肉。 4、冻品荤食 1) 目测指标: (1)肌肉呈均匀的淡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 (2)外表微干,不粘手;切面微湿,不发粘; (3)表层指压后凹陷可立即恢复,有弹性。 2) 嗅觉监测:具有猪肉固有的香味,无其它不良异味。 3) 理化指标: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汞(mg/kg,以 Hg 计)≤0.05。 4) 煮 沸后的肉汤:煮沸后,汤成透明澄清状,不浑浊,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特有香味。 5) 外包装要求: (1)外包装必须标明名称、含量、等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2)外包装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正规包装,且坚固完整; (3)包装内必须持有动物防预检疫合格证明。 6)不定期随机进行产品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坚决杜绝“瘦肉精”、"注水"猪 肉。 7)温度指标:冷冻商品必须保证符合收货温度标准。 8)食品运输工具的检查:食品运输工具必须清洁且没有可能导致污染食品的结构性损坏, 没有垃圾,灰尘和其他污染源。检查运输车辆状况如果不符合上述标准并可能导致污染,则 拒收这批产品。 9)时间要求:收货时必须优先,收货时确保易腐食品在冷链外存放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确认收货后,应立即将食品运输存放到冷藏环境下。 5、大米 1)品种:中粮大米或东北大米及中杂米。 2)质量标准:色泽洁白有光泽,具有大米的正常香味。无杂质,绝无砂粒、石子,无黄稗, 小碎含量小于 3%,中碎含量小于 15%,均匀整齐,水份含量小于 13%,手感干燥,不得 着色。 3)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 GB7718 规定,在其最小单元具有市场准入质量安全 QS、 非转基因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净含量、质量标准编号、质量等级、产品名称、生产 包装日期、保质期、注明使用的添加剂、制造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4)包装计量:50kg 包装的大米,单件含量负偏不得超过 100g,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 于零。须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包装。大米的运输,必须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 污染。 5)随时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由供货商承担)。 6、面粉 1) 等级:特精粉 2) 感官标准:面粉色泽呈白色,不发暗,无杂质;手指捻捏时呈细粉末状,无粗粒感,无 虫子和结块,置手中紧捏放开后不成团。 (1)水煮麦面尝之,味道可口,淡而微甘,不酸,不刺喉,不发苦,不发甜,无外来滋味, 咀嚼时无砂末声; (2)筋力适中,弹性好,易操作,成品色泽好,口感好,出品率高。 3) 质量标准:面筋值(以湿重计)≥26%,灰分(以干物计)≤0.68%,水分≤14%,粗 细度全部通过 GB36 号筛,留存在 G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65mg KOH/100g/kg,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不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 过氧化钙等添加剂。 4) 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在其最小单 元具有市场准入质量安全 QS 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标准编号、质量等级、产 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包装日期、保质期、注明使用的添加剂、制造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 及出厂检验合格证。 5)包装计量:25 公斤的面粉,单件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 100g ,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 于零。 6)须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包装。 7、食用油 1)等级:一级 (国家品牌、非转基因) 2)感官标准:澄清、透明,无气味、口感好。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水分及挥发物≤0.05﹪,不溶性杂质≤0.05﹪,酸值﹙KOH﹚ ≤0.20mg/g,过氧化值≤5.0mmol/kg,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20 红 2.0,烟 点≥215℃,不得检出溶剂残留量,油样在 0℃条件下保存 5.5 小时仍然澄清、透明,不得 添加任何添加剂。 4)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 GB7718 规定,在其最小单元具有市场准入质量安全 QS 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净含量、质量标准编号、质量等级、产品名称、生产包装日期、 保质期、原料原产国及是否为转基因原料、制造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压榨油要在产品标 签上分别表明“压榨”等字样。 5)包装符合 GB/T 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及避光处,油量 罐装充足,专用车辆运输。 6)每一批次随货提供检测报告,不定期随机进行产品抽样送检(检测费由供货商承担)。 8、调味料 标志:有生产厂家名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商品名称及条形码。 外观:包装完好无泄露,无气泡、无变质。 9、熟食、卤制品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 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 生产企业须通过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肉质松软,有弹性,有本身固有的色泽与气味,色泽统一,无霉点,无使用色素及非食用添 加剂现象,外观整齐。 熟食的质量主要包括色、香、味、形等方面。 (二)供货要求 1、投标人向采购人所供商品必须为自身卖场所售同等规格商品,不得以次充好。如发生以 次充好现象一次,采购人视情况扣除投标人当日所供货物金额 2-5 倍以上金额,发生此类 现象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将商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临时配送)。如投标人不 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视情况扣除投标人当日所供货物金 额 2-5 倍以上金额,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投标人供货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货的食品 需要提供各类票据与检疫证明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各类票据。 4、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必须按当日卖场的优惠后价格供货给采购人,并提供原始凭证,由采 购人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 5、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日所供商品自身卖场原始价格及所供商品优惠后价格凭证(凭 证加盖单位章),以便采购人检查、核验。 6、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优惠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价格偏高现象(未达到所承诺的优惠价格) 采购人视情况扣除投标人当日所供货物 2-5 倍以上金额。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投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货,杜绝缺斤短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投标人应保 证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商品缺斤短两,采购人视情况 扣除投标人当日所供货物 2-5 倍以上金额。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 8、如果投标人不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视情况扣除投标人 当日所供货物 2-5 倍以上金额。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货以下食 品, 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油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1.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1.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1.4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1.5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6 超过保质期限的。(包含临近保质期 1/3 的) (四)报价说明 所配送食品的价格(包含所有费用)在中百仓储价格同期同质食品的市场价格进行折扣率报 价。 (五)紧急情况 采购人遇有紧急任务需应急采购时,供货商需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到位。 四、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俱备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按季节性提供菜品,保证菜品新鲜、优质、无农物残留,符合市场标准。 3、部分品种,需要按要求进行前期净菜处理。 4、价格低于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不符合要求时,可按市场均价进行协商结算。 5、服务意识强,严格按工作要求配送,按时保质送货。 6、服务期间,针对日常各项事务运行、突发事件、统计分析等,均应做好详细档案管理记 录并整理成完整档案资料,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管理的全部档案资 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7、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8、中标方所有人员若发生任何纠纷等问题均与招标方无关。 9、如有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况,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0、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费用; 1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12、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 13、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对各项标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的承诺; 14、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服务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承诺; 15、投标文件中应附主要拟派服务人员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及承诺; 16、投标文件中应对其他优惠条款做出说明; 17、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 的其它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投标人未提供服 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技术需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 理; 2、中标人保证服务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周期表); 3、中标人服务期内提供免费 7*24 电话支持服务; 4、中标人应当负责招标实现中涉及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5、中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应本项目需要的运输和服务等全部费用,如有缺失,视为中标人免 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规定,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杜绝安全事故 的发生如在实际作业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质量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8、投标人应准备承担所有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 司对所有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