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1.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055号
1.3项目内容:幼儿园及小学餐厅餐厨用品购置,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705000.00元。
1.6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7 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4-6110256
地址:长葛市商务办公区10号楼
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33699192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附件下载:定稿文件-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
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055号
采 购 人: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采购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资格审查和评审
六、确认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1章? 投标邀请
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1.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055号
1.3项目内容:幼儿园及小学餐厅餐厨用品购置,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705000.00元。
1.6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7 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4-6110256
地址:长葛市商务办公区10号楼
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33699192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幼儿园及小学餐厅餐厨用品购置清单及规格参数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尺寸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炉拼台 |
500*1200*800 |
1、面板:采用厚度≥1.0mm 201厨用不锈钢板。 |
台 |
21 |
2 |
单头低背矮汤炉 |
620*700*450 |
1、炉台面: 采用厚度≥0.8mmSUS201 不锈钢板 。 |
台 |
11 |
3 |
双门蒸饭车-电热 |
1450*700*1600 |
1、整体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质, 2、内胆δ=≥1.0mm,外封板δ=≥1.0mm,插槽δ=≥1.2mm, |
台 |
17 |
4 |
卧式和面机 50KG |
700*700*1000 |
1、50 型、380V、≥2.2 千瓦整机全钢板。 |
台 |
12 |
5 |
压面机 |
650*700*1000 |
1、350#,功率:≥2KW,电压:380V, |
台 |
10 |
6 |
单头大锅灶 (燃气) |
1100*1200*800 |
1、炉台:SUS201 不锈钢板厚≥1.0mm,侧板厚≥0.8mm; |
台 |
18 |
7 |
六门高身雪柜 |
1850*720*1950 |
1、规格(mm):1850*720*1950 |
台 |
15 |
8 |
双门高温消毒柜 |
1220*500*1700 |
1、台面:采用厚度1.0 不锈钢板。 |
台 |
18 |
9 |
四格保温车 |
1550*700*800 |
1、功率:2Kw、220V; |
台 |
16 |
10 |
三星盆水池 |
1800*700*800 |
1、台面:采用厚度1.0 ,304不锈钢板材制作。2、台面下:采用厚度1.0厚 U 型不锈钢加强筋。3、脚管用直径48mm 管壁厚度1.0mm 不锈钢管。4、脚管高低可调节,承接处圆角磨光。 |
台 |
33 |
11 |
四层平板货架 |
1500*500*1550 |
1、面板:采用厚度1.0mm 厨用不锈钢板。 |
台 |
22 |
12 |
开水器 |
500*540*1150 |
1、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加厚内胆。 |
台 |
17 |
13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1800*800*800 |
1、用料 不锈钢板;板材:1.0mm, |
台 |
23 |
14 |
单门留样柜 |
550*600*1200 |
1、智能调温,自动补偿。 |
台 |
12 |
仓库设备 |
|||||
1 |
四层平板货架 |
1800*500*1550 |
1、面板:采用厚度1.0 厨用不锈钢板。 |
台 |
19 |
2 |
米面架 |
1500*500*350 |
1、面板:采用厚度1.0 厨用不锈钢板。 |
台 |
17 |
排烟设备 |
|||||
1 |
不锈钢烟罩 |
5500*1200*500 |
面板:采用厚度1.0mm厨用不锈钢板。 |
米 |
57 |
2 |
不锈钢集烟室 |
5500*500*500 |
面板:采用厚度1.0mm厨用不锈钢板。 |
米 |
49 |
3 |
不锈钢烟管 |
500*500 |
面板:采用厚度1.0mm厨用不锈钢板。 |
米 |
44 |
4 |
不锈钢弯头 |
500*500 |
面板:采用厚度1.0mm厨用不锈钢板。 |
个 |
24 |
5 |
蜗牛离心 风机 |
3A |
1、电机(KW-P):1.5-4三相 |
个 |
12 |
6 |
油烟净化器 |
8000 风量 |
1、采用双层静音镀锌板厚度1.0mm 制作。 |
台 |
12 |
厨房杂件 |
|||||
1 |
炒铲 |
大号.小号 |
304不锈钢材料 |
个 |
44 |
2 |
漏勺 |
30CM |
304不锈钢材料 |
个 |
34 |
3 |
菜刀 |
十八子作 |
优质合钢 |
把 |
35 |
4 |
砍刀 |
十八子作 |
优质合钢 |
把 |
26 |
5 |
锅 |
80cm |
铁 |
个 |
23 |
6 |
70不锈钢盆 |
70CM |
304不锈钢材质 |
个 |
72 |
7 |
60不锈钢盆 |
60CM |
304不锈钢材质 |
个 |
70 |
8 |
50不锈钢盆 |
50CM |
304不锈钢材质 |
个 |
86 |
9 |
40不锈钢盆 |
40CM |
304不锈钢材质 |
个 |
98 |
10 |
不锈钢碗 |
12cm |
304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
个 |
3350 |
11 |
不锈钢勺子 |
中号 |
304不锈钢材质 |
个 |
3120 |
12 |
筷子 |
25cm |
鸡翅木材料 |
包 |
70 |
13 |
垃圾桶 |
300L |
采用优质P1塑料 |
个 |
46 |
14 |
油缸 |
20CM |
304不锈钢材料 |
个 |
43 |
15 |
料缸 |
18CM |
304不锈钢材料 |
个 |
132 |
16 |
不锈钢 餐桌椅 |
1200*600*25 |
钢架尺寸1000*500*750,钢架腿采用40*40*1.2,拉撑采用25*50*1.2,不锈钢方凳子的技术参数如下:凳子腿采用25*25*1.2,凳子拉撑用20*20*1.2。 |
套 |
615 |
其他要求:
一、设备基本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零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为全新的原厂产品。
2.保证在安装及运维期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转,并能更换到原厂的零部件;若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均由投标人即时无偿解决(包括更换产品或零部件)。
3设备采购及安装周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联网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设备要求质保1年。
3中标人应承诺质保期后终身提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保证采购人能及时购买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货物的维修、部件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维修工时费终身全免。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材料、元件等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与其它施工单位协作所产生的费用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设备交付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5.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单头大锅灶,双门蒸饭车,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同品牌投标价格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验收方式及标准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
2、验收标准: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等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三、采购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自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3、中途停止设备安装、或退出的,视为单方面违约,采购人不再支付后续资金,所有已建成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餐桌椅、厨具及学前教育幼儿园餐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055号 |
2 |
采购人 |
采 购 人: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4-6110256 地 址:长葛市商务办公区10号楼 |
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33699192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 |
4 |
★供应商资格 |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5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 |
6 |
★预算金额 |
1705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零伍仟元整)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
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
8 |
投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
9 |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允许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11 |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2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13 |
开标地点 |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
1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5 |
公告发布 |
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16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7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
19 |
投标文件的 签署盖章 |
电子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20 |
采购小组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22 |
招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或者作为采购人代表进入资格审查小组的,或者作为采购人代表进入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由采购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明确授权事项的授权函。 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评审过程实施监督的,须进入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大厅,并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且不得超过2人。纪检监察人员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并签字登记备案、备查,监督人员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
23 |
履约担保 |
开户银行: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名称: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201001800000552 履约担保的形式:基本户转账,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业务。 注: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 号 |
24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差额累进计价格计算中标价格标准100万× 1.5 %+(中标价-100万)×1.1%。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
25 |
中标人需提交 的资料 |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 |
26 |
电子化采购模式 |
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
27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
28 |
特别提示 |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
2.? 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 投标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代理费用
7.1 ? 收取标准: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8.?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项目需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采购文件说明
9.? 采购文件构成
9.1 ?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0.3 招标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报价
13.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3.3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4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3.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3.7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8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14.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供应商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4.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15.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5.3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5.4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 投标文件格式
16.1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以A4幅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
16.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7.?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8.? 采购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3.2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120分钟。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23.3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23.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3.5采购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24.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1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2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 社会影响较大。
25.1.3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5.1.4 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1.5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1.6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5.1.7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6.符合性审查
26.1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3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27.2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无效情形
29.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a)?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c)?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d)?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0.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2.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最低评标价法
a.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b.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价格分
(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2.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33.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评审意见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26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35.保密
35.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 定标和授予合同
36.确定中标人
3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37.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7.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38.质疑提出与答复
38.1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0.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