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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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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15:41:0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C157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

4.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9—20楼

5.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经理,0411-39798110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预算金额:人民币85.4万元,超出预算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8.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一日三餐服务、每周外卖食品服务和接待用餐(以采购人实际接待任务及要求为准)及其他临时性用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的组建与管理、食材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等食堂管理工作等;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服务地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大连市东港区港浦路108—1号);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本项目、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供应商必须购买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 网络标书(磋商文件)销售:

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点击“立即购买”。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账号、密码查询请邮件咨询项目经理);

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递交《最后报价澄清函》(磋商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

13.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磋商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要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审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

注:上述磋商程序将于磋商当日完成,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于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现场等待。

14.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

15. 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白云鹏、金美廷

电话:010-59369337、59369354或18519199903

电子邮件:baiyunpeng@sinochem.com、jinmeiting@sinochem.com

传真:010-59369323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附件:
C157 磋商公告 食堂服务项目.docx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C157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

4.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920

5.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经理,0411-39798110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预算金额:人民币85.4万元,超出预算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8.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一日三餐服务、每周外卖食品服务和接待用餐(以采购人实际接待任务及要求为准)及其他临时性用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的组建与管理、食材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等食堂管理工作等;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服务地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大连市东港区港浦路1081号);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本项目、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应商必须购买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924日至2020930下午17:00(北京时间)

(2) 网络标书(磋商文件)销售:

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点击立即购买。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账号、密码查询请邮件咨询项目经理);

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0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递交《最后报价澄清函》(磋商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

13.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010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磋商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审合格,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递交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二层第2会议室

注:上述磋商程序将于磋商当日完成,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于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现场等待。

14.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

15. 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白云鹏、金美廷

电话:010-593693375936935418519199903

电子邮件baiyunpeng@sinochem.comjinmeiting@sinochem.com

传真:010-5936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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