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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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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字体: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GSJCZ-ZB2020-016

二、项目名称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平凉市崆峒区萬盛厨房机械店

平凉市崆峒区中山街金龙商场一楼营业房3号

23.6911

甘肃润鑫时代工程有限公司

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花园D区东侧6号商铺

61.5045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平凉市崆峒区萬盛厨房机械店

餐具

宝丽豪等

一批

23.6911

1800*800*800等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甘肃润鑫时代工程有限公司

浴室改造

一批

61.504545

不锈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永强,张克铜,李琛,胡鹏,岳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各包段中标金额的1.5%,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7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1819335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7593321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电 话:17752051322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pdf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JCZ-ZB2020-016 招 标 人:平凉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O年八月 1 声 明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 标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明确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投 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除对招标文件主动澄清外均无义务再对已明确事宜 做出通知。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规定做出实质性响应 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为保证投标文件留档的完整性,所有投标人须将参与评审所 需的(或投标人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 复印件夹入投标文件内,若只提供原件的将不予认可,并视为未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者,将以投标文件为 签订项目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不积极与招标 人商签项目合同、故意拖延、不遵守招标文件要求、不如实履行 投标文件承诺、提出违背各方权益的情形,导致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同签署日期截止前不能签订采购合同 2 或已构成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可将其(中标人)行为上报政府采 购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投标人报名联系人必须时刻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了解相 关更正(补充)、澄清、质疑回复等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失误 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 市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中标结果。 3 目 录 声 明.................................................................................................................... 1 招标公告..............................................................................................................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二、总 则.......................................................................................................... 23 1.1 定义............................................................................................................ 23 2.1 项目概况....................................................................................................24 2.2 资金来源....................................................................................................24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24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25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25 2.6 费用承担....................................................................................................26 2.7 保密............................................................................................................ 26 2.8 踏勘现场....................................................................................................26 2.9 投标预备会................................................................................................26 2.10 适用法律..................................................................................................26 三、招标文件....................................................................................................27 四、投标文件....................................................................................................28 五、投标............................................................................................................ 32 六、开标............................................................................................................ 37 七、评标............................................................................................................ 38 八、定标............................................................................................................ 42 4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42 十、重新招标....................................................................................................44 十一、纪律和监督............................................................................................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46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57 第一包段 参数要求....................................................................................57 第二包段 参数要求..................................................................................59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0 一、通用条款..............................................................................................61 二、专用条款..............................................................................................7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4 一、投标承诺书..........................................................................................74 二、投标函..................................................................................................76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78 四、分项价格表..........................................................................................79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80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87 七、技术响应说明书..................................................................................88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91 九、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100 (如果有)................................................................................................100 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100 5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00 十二、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100 十三、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100 十四、《投标文件》封面格式................................................................101 6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CZ-ZB2020-016 项目名称: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 购项目 预算金额:87.46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个包段) 包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万 元) 单位 数量 第一包段 餐具 25.616 批 1 第二包段 浴室改造 61.844 批 1 合计(万元) 87.46 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优 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 甘 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 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在“信用中国” 8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 应 商 需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u.c 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说明: 招标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 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0 年 9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 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 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 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 标。 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 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 元。 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0 年 09 月 24日 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 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 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 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 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 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 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 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 间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工 作 的 通 告 ” (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 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 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为:0931—4267890; 17797661558; 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段:伍仟元整(5000.00 元); 第二包段: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 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 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账号信息及要求如下: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 (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①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 11 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平凉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 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 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 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 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收退。投标人对其 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 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 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职业技术学院 12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 375 号 联系方式:1819335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7593321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电 话:17593321615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采购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2 招标人 名 称:平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 375 号 联系人:冯杨 电 话:18193356362 2.1.3 代理机构 名 称: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人:张燕 电 话:17593321615 2.1.4 项目名称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 购项目 2.1.5 项目编号 GSJCZ-ZB2020-016 2.2.1 资金来源 自筹 2.3.1 招标内容及 要求 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和要求 2.3.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 87.46 万元(第一包段:26.616 万 元,第二包段:61.844 万),投标人投标报价等 于或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3.3 项目属性 设备采购 2.3.4 质保期限 一年 2.3.5 质量要求 合格 2.4 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4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5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5.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 2019 年至今财务报表或 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 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2017 年 08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 之日起开标之前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 15 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已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盖 章留存,在开标现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6 是否接受联 合体件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1.11 偏差 □√不允许 □允 许 4.2.1 投标语言 中文 4.2.2 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4.5 《投标文件》 份数及密封 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结束后 三日内递送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收件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收件人:张燕 电 话:17593321615 4.5.1 《投标文件》 正副本封面 格式 详见第六章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4.5.2 《投标文件》 密封袋封面 格式 无 4.5.4 电子版投标 文件密封格 式 无 4.6.1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 16 递交截止时 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2.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 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 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 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 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 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 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 (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 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 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 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6.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详见前附表 4.6.1 4.8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否 5.1.1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招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5.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段:伍仟元整(?5000.00 元); 第二包段: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 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若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账号信息及要求如下: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 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①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 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 标人也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 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 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标段(包)的, 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 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 18 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 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 收退。投标人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 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 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额 (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 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4)投标人须将缴纳凭证或担保函扫描后发送至 2081524223@qq.com 邮箱,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 到账所需时间,确保担保函真实有效。以确保投标保 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凭证及投标担保 函及时通过邮箱发送至指定 QQ 邮箱。因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或不能及时递交担保函, 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 投标保证金 的退付 (1)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中标人向招标 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 书。中标人携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 代理机构将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上传至平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由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 证金。 (2)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平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 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 19 (3)因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 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 投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后,向该投标人原账户电汇退 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招标项目有投诉质疑的,在调查处理期间, 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业监管部门或行业监察 部门做出明确处理意见后,按规定处理。 5.2.3 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 假技术参数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 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 求、投标报价、服务要求等签订合同); 6.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由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代理 机构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4.5 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及联 系信息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 构,具体要求见本章第五节第四条规定。 联系电话:17593321615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6.1.1 开标时间及 地点 详见前附表 4.6.1 20 7.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 5 人,其中招标人 1 人,评审专家 4 人。 7.4.1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 提供到开标现场查验,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其不利 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1 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6 分包 ?不允许 □允 许 9 履约保证金 / 10 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1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 肃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gszfcg.gansu.gov.cn/)、平凉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f),以 便及时了解相关更正(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 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即中标人。得分相同的,选择同类项目业绩多 的投标人为得分相同区间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同类 项目业绩一样的按照低报价优先的原则,选择最低报 价的投标人为得分相同区间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3.本项目第一包段核心产品为蒸车,第二包段核心产 21 品为不锈钢,各包段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票的方式确 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 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应严格参照采购设备、材料参数,根据企业 自身实力采取自主报价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 备、材料市场价涨浮因素,投标报价应包括成本费、 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 设计费、培训费、安装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招 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 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2 招标代理服 务费 1.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 号文件、(2015)299 号文件规定和招标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各包段中标金额的 1.5%, 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2.交易费及开评标室使用费:按照平凉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和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市 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平发改 价格〔2019〕400 号)规定,本项目场地交易费由中 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以交易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为 准。 3.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现金的方式支付,在 22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不支付以上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 知书》。 23 二、总 则 1.1 定义 1.1.1 “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投标人”系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1.5 “招标文件”系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 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1.6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1.1.7 “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 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1.8 “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 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1.1.9 “货物”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招 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详见《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1.1.10 “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 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4 (财库[2013]189 号)。 1.1.11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07]119 号)。 1.1.12 “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 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投标人对所有 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13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1.14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 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 品。 2.1 项目概况 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5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25 2.3.1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2 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4质保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5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 2.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内容要求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2.5.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 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5.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26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2.5.4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2.5.5 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8 踏勘现场 2.8.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2.8.2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4 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9 投标预备会 2.9.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10 适用法律 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 27 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本章第3.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及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3.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 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8 3.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按投标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 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 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 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编写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 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招标 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用“/”标 示,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 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29 事责任。 4.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4.2.1 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 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 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4.2.2 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 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包 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 制: 4.3.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投标人资格; (8)资格证明文件; (9)拟投入专业人员及设备情况表; (10)类似业绩情况; 30 (11)企业注册经营情况; (12)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4.3.1(4)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 具体要求提供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能力、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 件等的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 4.3.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4.3.3 附件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如有);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如果有);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8)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31 4.3.4 投标人须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给定格式的资料自行补充 到投标文件中。 4.4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网上上传投标文 件正本扫描件,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修改及签署盖章要求同下,纸质 版投标文件不需提供)。 4.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电子版文档。 4.4.2(1)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 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 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4.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 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供项目结 算及后期审计需要,无须密封,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列入 采购单位黑名单,固化要求依照公告执行。 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32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 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 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 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 放弃投标。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 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 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 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 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7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五、投标 5.1 投标有效期 5.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 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1.3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 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 33 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5.2 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金额及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5.2.2 投标保证金退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5.3.1 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招标 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采 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各包段中标金额的1.5%,由包段中标单位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 5.3.2 交易费及开评标室使用费:按照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平 凉市财政局《关于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 的批复》(平发改价格〔2019〕400号)规定,本项目场地交易费由中标 人支付,支付金额以交易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为准。 5.3.3 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5.3.4 不支付以上费用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 书。 5.3.5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34 5.4.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 招标人提出。 5.4.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不接受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多次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是参与所质疑 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 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和授 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5.4.3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 作日内向平凉市政府采购办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36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 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 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5.4.4 投诉驳回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 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 37 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 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4.5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开标 6.1 开标要求 6.1.1 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87号令) 及招标文件中须知前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公告要求准时参加远程开 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参加开标活动。 6.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对参加远程投标 的各投标人进行点到。 6.1.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 缴纳情况”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6.1.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 38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申 请回避。 6.1.5 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并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系统唱标,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 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内容,投标人远程确认唱标结果是否有误; (5)开标结束; (6)资格审查; (7)进行评标。 七、评标 7.1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 视同仁、公平对待。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 39 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将 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 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 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 作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 标工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 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 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 评分原则 (1)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 (2)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作为技术 分最后得分。 (3)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40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 决定。 7.2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 评标办法 7.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3.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评标程序 7.4.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44 条的规定,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2.5.1 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 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7.4.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4.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 7.4.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4.5 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定标 8.1 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 8.2 定标程序 8.2.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 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2.2 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政 府采购网、平凉市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3 招标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通知书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 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 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的 理由。 9.2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 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 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中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9.3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下,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合同 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 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9.4 合同的履行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第七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 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 44 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5 合同分包、转包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 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对本 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 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招标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 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重新招标 10.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各包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对该包段重新招标;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某包段投标的,对该包段重新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 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5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 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 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1.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1.1 招标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之一。 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1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 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 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1.2.2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 47 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 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 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 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1.2.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 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48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 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 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 责任。 1.2.4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 (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4)收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 利益; (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1.3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 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 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 49 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 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 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 向平凉市政府采购办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 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 报酬;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2.评标办法 2.1 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 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 质量、价格、服务期限以及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 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 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3.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 下内容: 资格性审查证明资料对照表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50 任的能力 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 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提供 原件。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企业2019年至今财务报表或经第 三方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具有与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相符所需的 资质、技术人员。 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2017年08月至今)(见 格式文件)。 6 信用信息查询 以在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 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 7 供应商投标身份合法性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 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 标时提供)。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 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 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51 2.投标人须按照以上资格性审查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时有一项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投标保证金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 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2 3.3.2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 和招标内容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 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任何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 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 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3.4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综合评分表 53 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 素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投标报 价30分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得分保留小数 2 位)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 20分 5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实施方案 图文并茂、供货期、质量均能够确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 过对比综合评价 0-5 分。 10 分 投标人 2017 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设备)业绩,每提供一项 得 2 分,最多得 10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提供 者不得分。 5分 代理商能够提供所供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 原件得 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技术 50分 30 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30分;包段内核心设备参数一项不符扣 5分,非核心设备 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2 分。对所有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技术 支持文件证明,否则视为负偏离,扣完该项分为止(技术支 持证明文件仅限于: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商 印制的原始产品说明书、生产商印制的原始彩页、生产商的 技术说明书、实物图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注:提供了技术支持证明文件但与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填写 内容不符的,视为虚假响应或虚假正偏离,将扣除本技术部 分全部分 30分。未提供有效合法的技术支持证明文件不予认 可其响应性视为负偏离 15 投标人所供货物安全可靠有保证,维保费用合理性,根据配 54 分 件报价清单、配件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横向对比评审: 投标人所供货物安全可靠有保证,维保费用低,配件报价实 惠、配件配置齐全的得 8~15 分; 投标人所供货物安全可靠有保证,维保费用高,配件报价高、 配件配置齐全的得 1~7 分; 5 分 根据供应商就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可操 作性进行横向对比,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4.1 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要求 4.1.1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 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第一条),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第七章第三条。 4.1.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1.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5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1.4 根据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06]90号及财库[2004]号文 件规定,对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技术 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具体以《国 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政府部门 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 截屏(加盖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4.2 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 投标人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投标人解释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 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 原件。 (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 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招标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 最低价中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 56 其投标资格。 5.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 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 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评标结果的修改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 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 评审。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5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包段 参数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mm)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保鲜工作 台 1800*800*80 0 台 2 制冷方式:制冷,温度范围 2-8 度,电压 220v/50Hz,配压缩机。 材质:箱体为 201 不锈钢,层架为 201 不锈 钢方管,数显智能控温,箱体全发泡。功率: 120w 2 开水器 520*295*825 台 2 加热方式电热,防干烧保护,304 食品级内 胆,201 不锈钢箱体,自动控温,全自动进 水,铜芯龙头,不锈钢进水口,纯铜排污口, 紫铜加热管。材质:不锈钢功率:9kw/380V 3 火锅餐桌 1200*800*75 0 台 6 4 人桌(含餐椅),防爆耐高温钢化玻璃, 多档调节电磁炉,不锈钢底座,防烫锅体一 人一锅,齐平式电磁炉,钢化玻璃,全铜芯 电磁炉。材质:钢化玻璃台面+不锈钢,功 率:2000W*4/220v 4 筷子消毒 车 700*450*800 台 8 消毒方式红外线不锈钢,紫外线消毒杀菌消 毒,201 不锈钢材质。1.0mm 不锈钢板材制 造,红外线杀菌循环热风,烘干消毒,一次 可容纳 1200 双筷子,智能定时,304 食品级 内框,功率:1.5kw。 5 高身碗柜 1200*500*18 00 台 15 不锈钢材质,一体折弯轨道,高品质橡胶滑 轮,可调节支脚,不锈钢板材 1mm 6 双拉工作 台 1800*800*80 0 台 6 201 加厚无磁不锈钢,桌面填充纤维密度板, 坚固耐用,不易生锈,耐腐蚀,加厚桌面, 承重可达 1000 斤,两凹一凸滑道,高品质 橡胶滑轮,不锈钢板材 1mm。 7 自助餐炉 600*400*300 台 20 一体数显电热餐炉,304 食品级材质,旋钮 控温,一体电热,90 度开合角度,免安装电 加热,一体式无缝发热盆。温度范围 35-85 度。功率 600w/220v 8 拖地机 770*1050*12 00 台 4 免维护电瓶,强力吸污系统,扬子直流电机, 无痕防滑轮胎,自适应水扒,50L 大容量, 快速排污防堵系统,清洁效率 2800 平方每 小时。功率 1200w/220v 9 消毒柜 1250*600*19 50 台 2 125 度高温热风循环,全无磁不锈钢机身, 加厚发泡层,304 不锈钢层架。功率 4000w/220v 58 10 蒸车 1400*550*16 00 台 6 防指纹不锈钢板材,聚氨酯发泡体,蒸汽 360 环绕加热,加粗型发热管,全自动进水系统, 智能温控数显开关。功率 24kw/380V 11 洗碗机 常规规格 台 1 额定电压 380V,额定电流 120A,额定功率 50HZ,额定输入功率 84KW,防水等级 IPX4 59 第二包段 参数要求 序号 使用楼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详细技术参数 1 1#生活服务中 心 浴室不锈钢 ㎡ 280.588 不锈钢 302材质,标厚 1.2mm 浴室玻璃隔断 ㎡ 388.356 10mm 钢化喷砂玻璃 梳妆镜鞋柜 个 7 双面板、5mm 银镜 2 2#生活服务中 心 浴室不锈钢 ㎡ 108.325 不锈钢 302材质,标厚 1.2mm 浴室玻璃隔断 ㎡ 324.61 10mm 钢化喷砂玻璃 3 1#生活服务中 心 玻璃隔断 ㎡ 93.37 10mm 钢化透明玻璃 不锈钢包柱 ㎡ 81.95 不锈钢 302材质,标厚 1.2mm UV 板 ㎡ 52.33 木工板打底,UV 板装饰面 弧形玻璃 ㎡ 28.35 10mm 弯钢 案板 个 2 不锈钢 304材质,标厚 1.2mm 壁挂炉烟筒 个 1 50 不锈钢管 电缆 M 40 5*16 电路 次 2 插线板 2个,插头 2个,布 线。 水路 次 2 线管 20 米 门帘 付 256 浴帘 移动隔断墙 个 1 木质隔断 6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项 目 名 称: 招标文件编号: 招 标 人: 供 应 商: 签订时间:2020年月日 61 一、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 采购程序向中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 标资格,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 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 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 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 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 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 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 62 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 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 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 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 合同价款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 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 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 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 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3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 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 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 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 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 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 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 保养证书。 8. 运输和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 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9. 质量标准和保证 64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 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 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 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 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 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 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 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 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65 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 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 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 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 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 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 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 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66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 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见下专用条款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3.2 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所有款项招标人一律向发票开具者的基本账户进行支付,不向分 公司、专户等其他账户支付。 14.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 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 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 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 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 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 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 67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 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 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 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 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 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 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 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招标 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周的 赔偿费按迟交产品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 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 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 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 定终止合同(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 68 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 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 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 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 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 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 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 69 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 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 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 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 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 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 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70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 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 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 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 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 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1 二、专用条款 招标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 中标总价 中标(供应商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注: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生产(采购) 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 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费、场地费及税金等全部费 用。 2.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期限) 72 2.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交付使用。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经供货单位对设备进行安装,经采购人验收 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验收后付总价 款的 60%,半年后付总价款的 30%,一年后付总价款的 10%。 2.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所 有款项招标人一律向发票开具者的基本账户进行支付,不向分公 司、专户等其他账户支付。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 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 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 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格式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3 6.合同文件数量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数量共计 6 份,招标人 2 份,供应商 2 份, 招标代理机构 2 份。 本合同由招标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招标代理 机构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地 址: 电 话: 鉴证人(签字)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7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段号)的要求,为杜绝商 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招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购和招标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 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 式参与政府招标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 何虚假情况。 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招标定单。 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 法权益。 8、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 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招标市场秩序。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招标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及后果。 75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对本投标承诺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 其视为无效投标。 76 二、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段号)的要求,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上 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响应说明书; 2、技术文件:投标方案说明书、其他证明材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分项价格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 币): (小写、大写)(该总价已包含招标文件规定数量货物所要求下 报价的全部费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 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30个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77 邮编: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78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工期 质量 ? (大写)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注:1.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完成全部承诺和责任义务的报酬。 2.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至验收交付所需要的时间,时间均安日历天计 算。 3.质量要求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至交付,所要达到的质量级别,分为 合格、不合格、优秀三个级别,投标人选择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79 四、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品目 规格 单位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 总 价(小写) 总 价(大写) 注:1、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 等所有成本及管理费、利润、税金、人工费、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 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 响应。。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0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供应商基本资 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企业 2019 年至今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 应商资质、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 年 08 月至今)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 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成立或注册日期: (3)注册号码: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 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2 附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1、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造法违规记录; 2、我公司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 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3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 册 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4 附件 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5 附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处(加盖骑缝公章) 特别说明:本表必须为机打填写,不得手写,若因供应商手写内容无法辨 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6 附件 6.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同类项目一览表 (无业绩者不提交此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采购人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 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 或中标资格被拒绝。 2.表中所列业绩,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 的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7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响应/偏离 1 2 3 4 5 6 7 … 注: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内容和合同部分服务条款 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所能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 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对响应有偏离的说明偏离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8 七、技术响应说明书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货物实际参数 响应/偏离 1 2 3 4 5 6 7 … 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指招标文件中第四章中所包含的设备对应技术 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逐条抄写并说明响应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89 优惠、售后服务承诺 (一)、优惠条件承诺书(如有) 致:(采购人) 经仔细阅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对服务商供应常用办 公耗材及配件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 (1)… (2)… (3)… … 特此承诺!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印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年月日 90 (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主要内容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应急调配时间安排 2.人员安排 3.其它服务承诺 4.服务机构情况 特此承诺! 附: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91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全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招标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并不能提供相关“中小微企业”行业 92 监管单位出具的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和“(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 申请及承诺函”者,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其价格得分扣除。 93 (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致: (采购人全称) 我 供应商名称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属于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 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的评审优惠政策,我 供应商名称 现郑重承诺我 们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公 司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作为有效依据: 附件 1:本企业上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 3:本企业员工花名册。 附件:4: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若申请参加小微企业价 格评审优惠,必须提供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开户银行出 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 附件 5:“中小微企业”行业监管单位出具的认证证明材料。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94 注:上述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夹入标书内,如招标文件内针对本函所 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的将不予考虑其价格得分扣除。 9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 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 96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97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98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99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 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 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 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 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 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 号同时废止。 100 九、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 (如果有) 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十二、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十三、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101 十四、《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 设备采购项目 (第 包段) 投标文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正本 声 明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1.1 定义 2.1 项目概况 2.2 资金来源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 2.6 费用承担 2.7 保密 2.8 踏勘现场 2.9 投标预备会 2.10 适用法律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四、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编写要求 4.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4.3 投标文件的组成 4.3.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4.3.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4.3.3 附件部分 4.3.4 投标人须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给定格式的资料自行补充到投标文件中。 4.4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 4.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供项目结算及后期审计需要,无须密封,未按要求递交 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 4.7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五、投标 5.1 投标有效期 5.2 投标保证金 5.3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5.4 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六、开标 6.1 开标要求 6.2 开标程序 七、评标 7.1 评标原则 7.2 评标 7.3 评标办法 7.4 评标程序 7.4.1 资格性审查 7.4.2 符合性审查 7.4.3 详细评审 7.4.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7.4.5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八、定标 8.1 定标办法 8.2 定标程序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通知书 9.2 合同授予原则 9.3 合同的签署 9.4 合同的履行 9.5 合同分包、转包 十、重新招标 10.1 重新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2.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 3.2 符合性审查 4.1 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要求 4.2 其他注意事项 5.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澄清 6.评标结果的修改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包段 参数要求 第二包段 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四、分项价格表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5.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 (无业绩者不提交此项) 六、商务响应说明书 七、技术响应说明书 优惠、售后服务承诺 (一)、优惠条件承诺书(如有) (二)、售后服务承诺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九、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 (如果有) 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十二、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十三、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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