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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新城学校(长沙市工读学校、长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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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新城学校2020年下学期-2021年上学期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沙市新城学校2020年下学期-2021年上学期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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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财政、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食堂定点采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定点采购项目

  • 项目一:大米、纯菜籽油、调味品、干杂等;

  • 项目二:蔬菜、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鹅副产品、禽蛋、豆制品等。

  • 三、供货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采购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长粒香”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纯正菜籽油)。

    3.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防疫部门检验盖有合格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供货商的选择程序

    1、分两个项目分别定点,同一家供货商只能报名参加一个项目的报名。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同一项目的报名必须在三家以上。

    4、项目一的供货商必须是长沙市电子卖场商家。

    六、我校选择定点供货商的要求:除满足本方案第五条“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采购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生鲜食材的送货必须在每天8.30之前送到食堂收货点验收入库,如发现有变质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在2个小时内予以更换。食堂因开餐需要,临时增加食材必须予以配合采购且在2个小时内送货上门。

    2、所有食材的价格均不得高于附近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如因质量差异引起的价格差异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提供(以上午价格为准、打特价的除外)。

    3、每周与食堂负责人联系,推荐价廉物美当季蔬菜,商议下周菜谱,协商供货工作。

    4、如供货商两次五分之一以上的食材高于市场价,我校除按调查价予以结算以外,有权随时终止定点采购。如因供货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食材农药残留超标导致食物中毒,我校除拒付当天货款外,还将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供货商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责任。

    5、供货商的选定由我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六、签订供货合同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货款结算:供货商以每天验收入库的收据联作为附件,每周开具正式发票和清单来我校总务部门结算手续。

    八、符合以上条款要求并有意参与我校竞标的商家请来我校递交资料(时间在9月28日之前),9月30日由我校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招标。联系人:应志辉老师,电话:1387313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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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新城学校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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