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餐厅临时过渡改造工程 | |
项目概况 | (1)搬运改造房间厨房用具至指定地点,搬运距离距离约500米,自行测算人工;(2)改造区域阴影部分隔墙拆除,修补地面墙面破损区域,集成吊顶施工中做好保护,自行考虑恢复与修补;(3)增加新增380v管道式抽风机2台(含3*2.5电缆);(4)增加砖砌水池6个,不锈钢槽用110下水器,接75mm PVC排水管道,均接至室外,汇总接室外110mm排水管;设地漏4个;给水Φ50水表一个(经水务局检验合格),主管采用Φ50PPR给水管,支管采用Φ32PPR管,接入水池不小于30cm,安装6分水龙头。(5)每个蒸箱1个角阀配3通1个,接2根内丝接口软管。(6)丙级防盗门2.15*2.0m,配套五金,具体以实际尺寸为准,雨棚2.8*1.3m。 | |
询价方式 | 公告邀请 | |
开标时间 | 2020/9/24 9:20 |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马鞍山市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价 | 37100元 | |
工期 | 满足询价公告要求 | |
质量标准 | 满足询价公告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马港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出异议。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2845966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港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55-2845948。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