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CZHTDL采招[2020]51号
项目名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注: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五万元)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 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后面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
2、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方式:获取方式:网站购买。每套¥500元(如项目分包,只需缴纳一次报名费,不以包件数量收费),售后不退。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 19983875557
联系方式:冯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0834-2562080 18481262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19983875557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CZHTDL采招[2020]51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西昌市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9月25日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34-2562080 18481262824 |
采购人地址 |
西昌市胜利南路116号 |
采购联系人 |
冯女士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9983875557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83875557 |
项目包个数 |
1 |
项目联系人 |
冯女士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后面“(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 2、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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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事项 |
1、获取方式:网站购买。每套¥500元(如项目分包,只需缴纳一次报名费,不以包件数量收费),售后不退。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 9月 26日上午09:00至2020年 10月10日下午17:00时 |
标书售价 |
500元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9 日下午14时30分(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
投标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开标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须大于或等于5%。不满足的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等法律规定的形式提交,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如果以非投标人名义代理缴纳的,投标无效;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帐号:22633801040000826 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投标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QQ邮箱3179601726@qq.com)。 到账时间:须于开标前到账。(以收款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提示:银行打印给我方记账凭证记录的到账时间是显示到分、秒的,因此请投标人务必早作转款准备,否则后果自负) |
备注 |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采购文件售卖,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有力有效推进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职工食堂建设,加强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应,从而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为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品原材料,保证食堂每日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现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本次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明确验收程序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验收方案,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供货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采购标的标准的不诚信行为。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服务目标
实现精心组织、货源安全、衔接有序、高效规范、保障有力的配送目标,切实保障中共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职工的用餐需求,服务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提供全天候的配送服务。
(二)服务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需配送,需方会根据采购需要提前三天电话通知或发送物资清单等形式,告知供应商物资项目、数量及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指定食材来源地。
2、配送时间要求:
(1)工作日均在上午7:30以前到位;非工作日在上午9:00以前到位。
(2)临时供货安排无条件响应,临时配送要求在1.5小时内响应,应急配送要求应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
(3)投标人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另行制定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4)投标人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
3、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采购方物资接收人员负责供应商供货情况记录,核实中标人供货数量、重量等是否与与采购人的采购计划清单相符,根据每月供货物资价表核实单价。监秤人员负责读取每种物资数量、重量,并核实名称是否相符,并作好书面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5、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及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及检疫标准的产品,均应有相应卫生、防疫、检验等相关证明,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进行货物配送:
6、肉品类
货品名称 |
供货要求 |
数量 |
鲜片生猪肉 |
来源:鲜片生猪肉,必须来源于A级屠宰场。 要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猪肉、母猪肉和公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 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肉必须具备农业农村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
以实际购买数量核算 |
禽肉 |
禽肉符合GB16869要求,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颜色正常;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 |
|
牛羊肉 |
牛肉符合GB/T17238,羊肉符合GB9961 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 |
|
鱼肉 |
鲜活鱼 |
|
冻品 |
冻鸡鸭类货品要求:无残羽,无黄衣,无血水/血污,无伤斑,无溃烂和肿块,眼睛平坦或稍凹,肌肉切面有光泽,有鸡鸭固有气味,分割部分,无多余皮和脂肪,允许少量红斑;冻海货品要求:虾体完整,体壳头连一体,体硬直有弹性,气味正常,鱼类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和淡水鱼固有的气味,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涨气,无开裂,肉结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纸箱包装,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配送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
(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提供供应猪肉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机打出证,手工出证无效,官方兽医签字)。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随肉送单位存档。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下,投标人每日按5%的比例对瘦肉精进行抽样自检合格(瘦肉精自检合格有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抽检合格,投标人必须存档备查)。不合格的新鲜猪肉(包含排骨)不得供应。如果违反规定,立即与投标人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提供的新鲜猪肉为:去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的新鲜猪肉(包含排骨)。投标人应保证肉质新鲜,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
(3)严禁病(死)猪肉、母猪肉、公猪肉及其他缺陷猪肉。
(4)本次新鲜猪肉货品中标人必须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
(5)新鲜猪肉货品投标人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严格执行该项目货品的检验、留样,对每批次供应的该项目货品都要留样备查(所留样品数量应符合质检部门抽样所需代表量)
(7)本次新鲜猪肉货品中标人必须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
(8)配送要求。
①配送车辆为专业冷藏车,须有制冷设施,禁止不开制冷而用冰块降温,猪肉应整片悬挂、禁止堆放,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猪肉新鲜、清洁卫生。
②冷藏车必须每天清洗、消毒,无污垢,保持清洁(清洗消毒记录由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③整块配送(双章清晰可见),不得配送零散猪肉,肥瘦合理搭配。
④配送时间及地点要求(以采购人与投标人合同中约定的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为准)。
7、时蔬、瓜果类
序号 |
类 别 |
等 级 |
供货要求 |
1 |
叶菜类 |
优级 |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新鲜,无黄叶、烂叶,无虫眼,大小均匀,新鲜且嫩,基本不带泥沙,无夹杂杂草,可食用率92%及以上。 |
2 |
根茎类 |
优级 |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形体完整无裂口,无腐烂变质,无异味,表面光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土豆不得有发芽发青现象且个体重量不得小于300g。可食用率90%及以上。 |
3 |
瓜果类 |
优级 |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商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95%及以上。 |
4 |
食用菌 |
优级 |
无腐烂、无破损、不潮湿、不粘手,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有光泽、菌身完整无损、无杂质,新鲜不发蔫,大小基本均匀。可食用率98%及以上。 |
5 |
香辛蔬菜类 |
优级 |
无腐烂变质,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及香味,新鲜不发蔫且嫩,根部为水洗不带泥或干根泥沙少,可食用率95%及以上。 |
6 |
鲜豆类 |
优级 |
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嫩气不发黄,无虫眼,货品为常温无发烧现象,大小长短均匀。 |
7 |
豆制品类 |
优级 |
包装清洁卫生,无发酸变质现象,有正常的豆香味,具有该货品应有的色泽,包装上有SC生产许可标志。 |
8 |
其它 |
优级 |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 |
8、干杂类、鸡蛋、奶制品
序号 |
类 别 |
等 级 |
供货要求 |
1 |
干杂类(干杂指食堂食辅原料、调味品等食材辅料。) |
优级 |
(1)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2)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无破损,包装上注明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备注:供货时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SC”生产许可证。 |
2 |
新鲜鸡蛋 |
(1)规格:单个鸡蛋40克以上; (2)外包装完好,不易造成鸡蛋破裂,外包装上要求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鲜鸡蛋送达时间距离保质期限不得低于25天。 (3)鸡蛋蛋壳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霉点,蛋黄完整,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供货时应有动物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验标识,禽蛋必须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符合 GB21710-2016 相关标准。 |
|
3 |
牛奶 |
品种:鲜牛奶、酸奶及常温奶 |
(1)规格及包装:无菌灌装,盒装或袋装,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奶制品的相关标准。 (2)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3)鲜牛奶、酸奶配送到项目地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日以上。常温奶配送到项目地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0日以上。 (4)《灭菌乳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备注:供货时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SC”生产许可证。 |
9、米、面、油
序号 |
类 别 |
规格 |
供货要求 |
1 |
一级粳大米 |
25公斤/袋 |
一级粳大米,必须符合国家大米GB/T1354-2018年最新标准,并拥有“SC”认证证书、质检报告书; 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3%;杂质最 须独立包装,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袋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 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保质期不低于90天。 |
2 |
二级菜籽油 |
5升/桶 |
1菜籽油,二级或二级以上物理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如 GB 2716、GB1536、 GB19641 等)要求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35、红≤7.0;气味、滋味: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不溶性杂质:≤0.05%;酸值:≤3mg∕ g;过氧化值: 6mmol∕ kg;加热实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 2有合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 3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SC生产许可证号,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注明质量等级、生产工艺、原料产地; 4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80天。 |
3 |
一等小麦面粉 |
25公斤/袋 |
1、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具备SC认证,符合国家标准(如 GB2760、 GB1355 等)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灰分<0.7%;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号筛的不超过 10%; 面筋质>26%;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 kg;水分≤14%。脂肪酸值<80。 2、包装袋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不破损。包装袋上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等。 3、具有无公害食品认证书,符合标准粉的国家相关食品标准,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着色剂。 4、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处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5、保质期不得超过90天。送到食堂的面粉生产日期必须在一个月内。 |
(四)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就近进行配送(优先采购当地农副产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若配送食材口感不适合,投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重新配送;
3、建立出入库台账。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大米、食用油必须粘贴印有投标人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投标人自行查验。所有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留样保存24小时,大米、食用油留样保存一周;
4、配送车辆要求:配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配备箱式配送专车配送食材。配送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厢式货车且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要求、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5、配送人员要求:配送工作人员配送时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证明材料,以及具有资格的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和投标人,以及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五)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三、商务部分
(一)价格评估与执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采购人和中标人各自指定专人每月安排人员进行2—3次共同随机对中标人供货时所涉及的物资价格进行摸底调查,采购人再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及配送公司等因素,制定出执行价格即采购限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下浮率据实结算。
2、采购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加强中标人供货物资价格管理力度,掌握中标人供货物资市场信息,及时对价格浮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通知配送公司对其相关产品价格提出异议,并及时进行调整。
★(二)安全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本项目自中标人中标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止,中标人将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上述安全问题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食材采购,需承诺中标人配送的商品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如投标人中标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良情形,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采取严密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
★(三)相关要求
1、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合同履约需要,本项目必须有着本地化服务才能正常有效地顺利履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履约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算。
2、服务对象:为西昌市供排水食堂每日两餐早餐和午餐(每餐大约100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
3、配送地点: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五)考核办法及运用
1、正式采购合同后考核标准及运用
(1)考核标准
采购人履约验收小组每月对投标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通过检查投标人的情况进行逐项打分的考核。对配送过程中的送货服务能力(20分)、原材料价格(20分)、原材料质量(20分)、应急保障服务(10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10分)、安全管理和实际工作效果(20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每次考核视情况轻重酌情扣分。
(2)结果运用
①单项考核内容出现事故,该项考核分值为0。分值90分以上,预留配送费全额返还;平均分值80-90分的,扣除当月预留配送费20%;平均分值8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预留配送费50%,连续3个月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后立即撤场。
②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并处于罚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投标人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采购计划执行及验收
1、计划提起:采购人根据食堂食材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确定采购品目、数量、执行价格及配送时间、地点。
2、计划下达:采购人将采购计划书送达中标人。
3、中标人书面应答:中标人对采购计划书作出书面应答,一式两份,及时送达采购人。
4、按时履约:中标人严格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采购计划书的要求诚信履约、规范实施、高效服务。
5、履约验收:
(1)验收条件及标准
①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配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②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③抽样送检: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配送供应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的食材中抽取不少于 5 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采购人,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配送供应商承担。
(2)验收程序
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成立履约验收小组(由熟悉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指定履约验收小组负责人。
(3)制定验收方案
组织验收,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需准确、详细记载项目重要的事项及履约情况。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质量、服务、安全等履约情况,并进行质量研判,形成验收结论性意见。在验货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中标人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无条件换货,中标人整改完成后由采购人再次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小组将验收资料汇集成册,向采购人递交验收成果。采购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成果研究是否启动资金支付程序。
(七)资金结算
1、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采购人每月10日前以转账方式据实结算上月配送服务费用,供货商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当月每天经双方验收签字的货品清单。如遇公休或节假日,转账期顺延。
2、正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每月给采购人预留配送服务费20000元,作为采购人对供货商配送工作考核结果运用,预留配送服务费用每月由采购人直接扣除,执行合同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结算后全数支付给供应商。
四、其他部分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第八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