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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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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9.12(新疆建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一、项目编号:XJJY/2020--082(招标文件编号:XJJY/2020--082)

二、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三只羊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昌路昌吉中心.锦辰国际8层806室(137区2丘4栋)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新疆三只羊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瑾、吕波、师丹丽、单光辉、康日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协商服务费38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联系方式:马文辉 18109943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方式:蒲东梅、胡雪梅 18809946206 0994-655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雪梅

电 话: 18809946206

招 标 公 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磋 商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XJJY/2020--082

招 标 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u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一览表 13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5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书封面格式 22

1、报价部分 24

附件: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 25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9

附件:类似业绩 30

附件: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31

附件: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31

第六章 评分标准及细则 32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了强化校园食堂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师生,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委托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昌吉州第一中学对校内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2、采购内容: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昌吉州第一中学是一所完全中学。目前在州一中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及上学的学生6000多人,其中住宿生800多人。二层食堂面积约1300平方米。

3、服务管理时限:暂定一年。试用期内经营服务方不能正常经营或因经营服务方经营不当,师生反映差,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校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经营服务方承担。合同期内,经营服务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二、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10:00时-2020年9月18日19: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内)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为500元/份。

2、采购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9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

4、竞争性磋商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马文辉 1810994331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18809946206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1522(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纪检监察组)

2020年9月14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招标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2

招标项目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3

项目地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校内

4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服务标准

合格

6

承包范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

7

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

8

承包费用交付方式

无需付费

9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自行到现场踏勘

10

招标书的语言文字

中文

11

磋商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磋商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以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收款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 账号:108229754021

注意:请投标人在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任何工作时间携带银行进账单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磋商保证金交讫凭据并放入磋商文件中。

12

招标有效期

90天

13

磋商文件份数

磋商文件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磋商文件一份)

14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地点

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时

地点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15

磋商文件的开启日期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提供营业执照;

2、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现场请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站查询截图的原件,现在交由监督人查验,现场查验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给予评审。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要求,经与招标人协商如下: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38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所叙述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1.2.本磋商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合格的供应商

2.1.“采购人”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 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

2.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运作,有资格和能力提供磋商服务的为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

2.5.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3.合格的服务

3.1.“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3.2.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

4.磋商费用的承担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该澄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8.2.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它包括:

1)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部分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身份证明书

附件: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

附件:信用记录承诺

附件:投标函

2、技术部分

3、商务部分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商务响应表

附件:投标人类似业绩

附件: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10. 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

10.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

1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1.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1.3.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即:

(1)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供应商满足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要求。

11.4.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证明。

11.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12.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2.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将做废标处理。

13. 磋商保证金

13.1. 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6.落选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3.7.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按供应商磋商文件规定签订了订货合同并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6)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是指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磋商保证金进行担保。从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45个日历日。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响应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一份。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15.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5.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报资料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1)内层文件袋: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装在单独的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与正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盖章(公章、密封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均可);

(2)外层文件袋:供应商将(1)条规定的文件一并包装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盖章(公章、密封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均可)

(3)内外层袋(箱)均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磋商项目名称。

16.2. 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2020年9月25日11: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加盖骑缝章。

16.3.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7.1.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并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

17.2.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递交。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磋商

19.磋商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专家库随机抽取。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0. 磋商及资料的澄清

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1.1.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组织的磋商小组,将审查供应商的磋商资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质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并对磋商资料进行初步评估和比较。

22.磋商原则

22.1.磋商小组将以购买标书的顺序或磋商小组认为答疑较多的供应商先答疑,并照此类推,确定供应商的磋商次序。

22.2.磋商小组首先审查供应商的资格,然后按磋商次序与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2.3.磋商内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22.4.按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供应商排名。

23.成交原则

23.1.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2 条的结果,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

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24.无效资料的情况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资料处理:

24.1.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或无效的;

24.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4.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25.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磋商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授予合同

29.成交结果公告

29.1.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9.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应在公示期内,并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证明的内容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提起质疑的日期。

29.3.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在得到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并通知领取质疑答复函后,为证明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质疑答复函的人员为供应商公司员工,须带上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明书及其身份证。证明书内容应当包括:领取质疑答复函人的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等;项目名称、编号;领取质疑答复函的日期。

30.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资料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经过磋商之后所有资料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做出解释。

31.供应商与成交通知书

31.1.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即为供应商。

31.2.确定成交结果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签发《成交通知书》。

3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31.4.所有的供应商可以到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上查看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2.签订合同

32.1.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成交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按照项目预算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食堂概况:

1、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二层食堂(昌吉市北京北路);

2、校园情况:昌吉州第一中学是一所完全中学。目前在州一中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及上学的学生6000多人,其中住宿生800多人。二层食堂面积约1300平方米。

二、经营范围

一律不准售买油炸、三凉、自制卤制品、冻货制品及食药局和学校规定不准售买的食品等。不准私自加工向外界出售。

三餐保证多种荤素营养搭配。

三、经营时间

统一时间开饭,保证师生员工在规定就餐时间内正常用餐,特殊情况一律按学校通知为准。

四、经营要求

1、经营服务方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2、食材由经营服务方采购并管理。肉类(严禁使用冻肉及冷冻食品)、水产类当天采购当天使用,零库存。学校将选定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食材价格进行不定期跟踪,纳入当月审核当中。

3、统一制定主食、副食品种目录、价格、数量进行公示,每周五制定下周食谱、主副食采购预约计划,经校方审定后方可执行,食谱品种不得超出目录范围,价格不得高于目录价格。

4、收费统一实用学校一卡通收费,不得使用微信、现金收现。

五、经营方式:委托经营。

(一)学校不收取承包费、水费、电费、暖气费、天燃气费、房租。食堂日杂用品及卫生保洁用品费用由经营服务方负责。委托经营费用控制在营业额的30%-32%。食堂房屋、食堂设备由校方移交给经营服务方使用管理,损坏丢失按原价原数陪偿。

(二)人员配置:经营服务方配备:管理员1人,库管1人,会计、出纳各1人,其他人员配备不得少于10人,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健康合格证及专业培训证,女士年龄不高于50周岁,男士年龄不高于55周岁。

六、对经营企业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原。

(3)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4)食堂环境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经营方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5)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6)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一经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必须接受相关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必须按时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8)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每日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每日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9)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10)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11)经营方应将现有的花卉及绿植进行维护。

(12)由经营企业统一承担食堂整体卫生保洁工作,校方不承担任何卫生保洁工作及其他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

(13)厨房员工应遵守校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14)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经营服务方承担。

(15)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殊保障服务: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供膳工作,由校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并与经营方协商安排。

七、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考核,第一次考核满意度低于60%将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考核满意度低于70%将无条件退出。

八、成交经营方签订经营合同时将一次性提交3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校方(不接受履约保函)。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具体签订以双方协商为准)

食堂经营合同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场地一块和现有设备及炊具。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5)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得在校内开设其它食堂。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9)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后,甲方的所有固定资产应全部完好交还。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四、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

 五、其它:

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文件或通知精神终止合同。只退还乙方余下承包期的承包费。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解决与弥补办法:

1、双方在合作中发生分歧和争议,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且在双方未达成一致前,任何人都不得将分歧透露给第三人;

2、双方协调不成,可由上级监督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如在乙方租用期间房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乙方负

责及时维修,确保安全。在乙方租用期间建筑物及其及附属设备与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负责及时维修,确保安全。未及时维修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与设施不得随意改建、改造,禁止埋、压、圈、占。如确需改建、改造,乙方应承担改建改造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所有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昌吉州及昌吉市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房屋区内发生以下案件与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各种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二、火灾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交通事故。

五、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事件。

六、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七、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乙方负责做好本房屋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

实施。

一、日常防火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和《昌吉州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结合本房屋区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火

安全教育,使员工明确防火责任,重视消防安全。

3、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一般的灭火方法,使其具有扑灭和控制初始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

4、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并按照规范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每年检修一次。对消防设施要定期做试验,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确保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标志要清晰、醒目,随时保持畅通。

5、为防止火灾,严禁使用明火(如特种行业,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和电炉、“热得快”等高危险性的器具。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烯料、酒精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6、服从甲方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火灾隐患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并确保期限内外的安全。

7、因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造成的罚款和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治安防范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认真落实昌吉州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房屋区实际情况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2、乙方进驻后,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系,一旦发生治安与刑事案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解决。

3、建立完善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4、加强对财务金融部门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采取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5、重视保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和完善保安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保安任务,确实发挥保安作用。

6、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各种不安定事件苗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7、保护各类案件、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8、服从甲方对治安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治安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治安隐患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并确保期限内外的安全。

9、因乙方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工伤亡事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2、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要严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与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发生。

、、日常防火及其他

3、特殊工种岗位应符合国家和昌吉州相关政策的规定,按规定定岗定编,持证上岗,进行操作证的复审,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对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完好,防护措施齐全,防护功能灵敏有效。

5、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

6、在房屋区内或因房屋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卫生防疫与环境保护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昌吉州和昌吉市关于食品、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做好食品、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保管,使用和处理,防止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中毒等事故。

3、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食品管理、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等法规。对废水、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按规定存放、消纳处理固体垃圾。如造成噪音、污染、扰民、中毒、疫情等食品与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服从甲方对卫生防疫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卫生防疫与环境保护隐患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并确保期限内外的安全。

六、维稳工作

1、乙方应保持职工队伍稳定,避免因乙方与第三方的经济与法律纠纷或社会组织及人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等造成的在该租赁房屋区发生的群体事件,及时研究并解决发现的不稳定问题和存在的维稳隐患,保持房屋区和谐稳定。

2、服从甲方对维稳工作的监督,对甲方发现并提醒、提出的维稳隐患应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乙方应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

火灾或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方法。要使员工知道如何报警、紧急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

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乙方如工作需要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辖区政府和社区备案。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案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提及的乙方租赁房屋区区域内的其它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封面格式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食堂二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投 标 书

投 标 人:(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目录

1、报价部分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身份证明书

附件: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

附件:信用记录承诺

附件:投标函

2、技术部分

3、商务部分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商务响应表

附件:投标人类似业绩

附件: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注: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上顺序装订,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报价部分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法定代表人名称)系 (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为: 。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与 (招标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面)


附件: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

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我方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信用记录承诺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后附我方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截图:

1.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输入投标人名称所得截图

2.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页面→输入投标人名称所得截图

3.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页面→输入投标人名称所得截图

4.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页面→输入投标人名称所得截图


附件:投标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名称/承租人姓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次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2、技术部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项目需求编制本部分内容,

1、详细说明《食堂经营管理方案》,提供菜品目录,时间等;

2、详细说明《食堂各种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3、详细说明《餐饮管理工作流程》;

本部分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但不限于此部分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供有利于本单位的资料。


3、商务文件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投标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 立 日 期

现 有 职

工 人 数

备注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等)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类似业绩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

委托方的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注: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在全国做过的类似项目的主要成功案例,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

附件: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附件: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六 评分标准及细则

1.评审程序

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详细评审阶段评审(技术和经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全部或个别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1.2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的偏差,如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在进行详细评审阶段。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提供营业执照;

2、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如果资格审查中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响应性审核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

凡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3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 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评分标准

详细评分标准(100分)

项目

评标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20分)

业绩

(16分)

投标人每提供1份 2018 年以来(含)类似项目合同得4分,最多得16分。

注:类似项目指同等规模的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内,不得分。

标书制作质量( 4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内容完整、规范、装订整齐、资料齐全得4 分;内容不完整、不够规范、装订不整齐、资料不全者每涉及一项扣0.5 分,扣完为止。

技术部分

(80分)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35分)

投标单位提供食堂管理经营方案:含运营模式、管理方式、服务标准、经营品种、原材料的采购、花样特色、营养搭配、价格定位等相应的内容综合比较打分:

方案完整可行,操作性强、优秀得28-35分,方案良好得20-27分,方案一般得10-19分,方案不具体有漏洞差得0-9分,最高得35分;

(评分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中合理性、可行性及控制措施相应内容,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

餐饮管理工作流程

(25分)

投标人提供餐饮管理工作流程,且各流程的细则详尽(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等相应内容,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

管理工作流程完整、具体可操作性强优秀得18-25分,良好得10-17分,一般得5-9分,差得0-4分,最高得25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管理工作流程方案》中合理性、完善性等相应内容,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

食堂各种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15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阐述项目各种安全及应急管理保障措施,包括制度建立、设备设施配置是否同城有其他食堂应急救援等相应内容,

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6-10分,一般得1-5分,最高15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各种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中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性、措施可操作性等相应内容,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

常态化防疫方案(5分)

投标人根据食堂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常态化疫情、各类传染病预防方案,方案优秀得3-5分,方案不清晰,措施不具体一般的1-2分。

4.技术商务部分在进行汇总时,计算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部分、经济部分二者得分之和。

4.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2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