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晋江市罗山中学晋江市罗山中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582]HJG[GK]2020003_1_91350582MA31W7UB80_2981)
一、合同编号:[350582]HJG[GK]2020003_1_91350582MA31W7UB80_2981
二、合同名称:晋江市罗山中学晋江市罗山中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582]HJG[GK]2020003_1_91350582MA31W7UB80_298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582]HJG[GK]2020003
四、项目名称:晋江市罗山中学晋江市罗山中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江市罗山中学
地 址:晋江市罗山街道前沿社区康德路193号
联系方式:17750988565
供应商(乙方):泉州市绿捷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新园路18号
联系方式:0595-881928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50199 -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无 | 1(批) | 8850600 | 8850600 | 国内 | 其他农副产品 | 无 |
合同总金额:¥8,850,600.00
履约期限:配送频率和时间:中标供应商每天配送三次,每周上课前一天下午5点前(包括节假日前一天),采购人的采购员用下单小程序软件、微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发送下一周订单给中标供应商,早餐应在凌晨四点半之前,午餐应在上午8点之前,晚餐应在14点(下午2点)之前按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要求将当日所需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时间若有调整具体以校方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需变更订单内容的,双方必须于配送前一天下午5:00点前对变更内容予以确认。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中学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9-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
- 晋江市
- 首页
- 网上超市
- 项目公告
- 开标大厅
- 政策法规
- 监督管理
- 办事指南
- 旧网链接



晋江市罗山中学晋江市罗山中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罗山中学
乙方:泉州市绿捷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HJG[GK]2020003的晋江市罗山中学晋江市罗山中学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无 | 1(批) | 8850600 | 8850600 | 国内 | 其他农副产品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伍万零陆佰元整(¥8850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配送频率和时间:中标供应商每天配送三次,每周上课前一天下午5点前(包括节假日前一天),采购人的采购员用下单小程序软件、微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发送下一周订单给中标供应商,早餐应在凌晨四点半之前,午餐应在上午8点之前,晚餐应在14点(下午2点)之前按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要求将当日所需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时间若有调整具体以校方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需变更订单内容的,双方必须于配送前一天下午5:00点前对变更内容予以确认。;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中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遵守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遵守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详见招标文件。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9月27日。
10、违约责任
遵守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遵守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遵守招标文件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晋江市罗山中学 | 乙方: | 泉州市绿捷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罗山街道前沿社区康德路193号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新园路18号 |
单位负责人: | 黄培开 | 单位负责人: | 柯子加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7750988565 |
联系方法: | 1539218289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灵源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5624700000380 |
签订地点: 晋江市罗山中学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27日

技术支持:
400-161-2666
人工客服
台资台企咨询投诉热线:
28066578

技术支持:
18050104135
采购办投诉电话:
22135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