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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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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永安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安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020-039#

项目名称:永安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占比

(%)

预估金额

(万元/年)

项目

要求

年耗量

交货

地点

供货期

1

食用油

5.28

3.168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业主指定地点

12个月(以合同签订为准)

2

畜类

22

13.2

3

蛋类

4.08

2.448

4

禽类

7.2

4.32

5

蔬菜类和水果类

28.84

17.304

6

冻品类

9

5.4

7

干货及调味品(含饮品)

8

4.8

8

豆制品类

1.2

0.72

9

鲜活水产品

9.6

5.76

10

其它

4.8

2.88

合计

100

60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具体供应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量为准,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方式:疫情期间通过邮件获取。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项目、转账回单发至我公司邮箱;邮 箱:1741544398@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代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及现金存款):

开户名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360293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某单位

地址:永安市某单位

联系方式:吴先生1855864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联系方式:小杨0598-3828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 话: 0598-3828139